大的入侵。但在公元前155年,中央政府肯定意识到一种潜在的危险;某个
反叛的王国完全可能在向汉帝挑战时说服匈奴与之合作。这个考虑可能促使
作出瓦解北方边境诸王国的决定。
在南方,中国能够更大胆地行动。文帝派陆贾率一使团说服赵佗放弃他
近期所称的帝号;陆贾的成就表现在,赵佗同意照办,表示他作为长安汉帝
的臣民,承认应对长安的汉帝效忠。①
① 《汉书》卷九五,第3849 页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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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新派政策的充分发挥 (公元前141—前87年)
武帝时期(公元前141—前87年)标志着汉代历史的新转折。巩固工作
让位于扩张和积极的主动行动;建设性的政策被采纳,以加强中国和解决它
存在的问题。政治家们计划改进国内的施政和加强对其人民的控制;计划组
织经济和增加国家的收入;计划消除入侵的威胁和改善中国在边远地区的利
益。到公元前108年,汉朝的军队已经向外推进到最远的距离,新的移民冒
险活动也正在组织之中;公元前105年的宗教仪式显示了汉皇室对号称取得
的丰功伟绩的自豪感。
这些发展的取得并非没有遭到非难,也耗费了大量中国的资源。武帝末
年的特点是执行紧缩的政策;汉朝的军队不再是百战百胜了。有迹象表明帝
国国库已经空虚;法律和秩序遭到破坏;皇室本身的稳定也受到妒忌、倾轧
和暴力的威胁。
公元前141年当武帝之父死时他年16虚岁。九年前经过了宫廷阴谋和取
消了景帝的第一个继承人人选后他被指定为太子。新皇注定要掌握中国的命
运达54年之久,这是中华帝国史上统治时间最长的皇帝之一。许多作者认为
他具有活力和主动进取的个人品质,并坚持这些是使他在位时取得种种成就
②
的原因,但经过更缜密的考察,支持这种主张的证据远不是明确的。这几十
年中所采取的大部分主动行动可以归因于他的顾问的建议,这些人中有的是
外戚;但是武帝本人没有亲自参加指挥本朝著名的军事远征。我们从读到的
材料知道他主持宗教仪式,监督黄河堤坝修复工程的最后一些阶段,或检阅
凯旋而归的队伍。此外,据说他寻求长生不老的方法或听从术士和方士的花
言巧语。当后妃和外戚之间不和时(公元前91年),60岁的皇帝显然不能
用他性格的力量平息混乱。虽然没有办法说明他个人是否得人心或激发人民
的忠诚,但与他的名字联系起来的政策很快遭到了尖锐的批评,理由是好大
喜功和无端牺牲生灵。
行政的任务
随着文帝和景帝采用的措施所带来的行政工作的日益复杂和繁重,政府
愈来愈需要招纳更多的人从事文职工作;新皇的最初几个步骤是注意吸收合
适的候选人。在公元前178年和前165年,政府号召向皇上荐举这类人才;
①
这些号召在公元前141年以诏令的形式再次提出。这导致大部分资深的官员
推荐德才兼备或对重大问题能够大胆陈述意见的候选人。在公元前135年以
及在整个汉王朝的其他重大庆典时,荐举人才的号召又被提出,其用意是通
过回答皇帝亲自 (在理论上)提出的问题,来证明候选人的才能。
从这些礼贤下士的最初行动和解决迫切问题的务实的企图开始,最后出
现了高度复杂的科举制度,这就形成了中国帝国行政中一种非常引人注目的
特征。从一开始,凡候选人的观点反映了申不害或韩非著作精神的,就要受
到一定程度的歧视。培养中国官员的进一步措施表现出一种偏爱与孔子有联
② 见德效骞:《〈汉书〉译注》第2 卷,第7 页。
① 《汉书》卷四,第116、127 页;卷六,第155 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1 卷,第241、259 页;
第2 卷,第2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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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的传统著作的明显的偏见。这就是在公元前136年为博士设置官职之事,
目的是让这些人专门研究《易经》、《诗经》、《书经》、《礼记》和《春
秋》五部指定著作的诠释。这一十分重要的诏令具有深远的意义;中国经籍
的观念即由此产生,据此还开了以这些著作培训官员的先例。从公元前124
年起,下令应派50名学生由博士培训;但已无法估计贯彻这一命令的有效程
度。①
一个官员经常的配备物品包括毛笔、砚、刀和印鉴。他写报告时使用在
近期演变成的隶书,这种字体没有前帝国时期的字体繁复,并且对新型的文
房四宝很适合。例行的公事写在用麻带连结的窄木简上。丝帛专门用于书写
特定的文书:这些文书可能是以精美的书法写成的某些文学作品的抄本;或
是一连串木简容纳不下的材料,如地图或表格。刀用于抹字,这或是由于书
写错误,或是为了把木简括擦干净后再予使用。写完报告后,官员们在用以
固定一卷木简的小粘土块上加盖印鉴;这种印鉴表示文书生效。
中央政府和地方官员的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在草拟例行公事的报告和收
集治理帝国所需要的基本材料。吏的工作是抄录诏令和历法,以便向各郡县
分发。在地方官署,在职官员要准备他们治地的作为每年统计基础的人口和
土地簿册。他们填报所收税赋的报表和帐册,以证明他们是否兢兢业业地征
收应收的收入和支付官方的开支。有时这类文件保存一式两份。帝国的其他
官员负责填写路单或身份证件,官员在规定的旅程中通过所控制的地方时,
必须交验这些证件。②
从武帝及以后时期的文书残件中可以看出汉代官员履行其公务的方式;
现在还存有少数几份用于政府公务的地形图和军事地图。正史中有几卷所包
括的摘要就是以那些数目不详的在政府官署中任职的吏和官员的工作为基础
①
的。其他的卷包括的文书,诸如对行政工作的直接建议或其他官员提出的对
政策的批评,通常经过删节,它们来自上层官员。
不同的官职的职责大不相同。正式的官僚等级制确保职责的分派,职责
的范围既划分明确,又得到正式的承认。这样,低级官员可以得到保护而不
对其上级的过错负责;同时也可能出现一种遏制主动性的倾向。行政机构中
有些最负责任的职务由郡守担任。许多郡远离京师,它们的郡守需要在不能
经常商讨的情况下作出决定;他们在文武事务中负有作出最后决断的职权。
在这些高级官员中,许多人肯定感到很孤寂,不能享有华夏文明和与其志趣
相投的同胞共处的乐趣;不妨把例如在朝鲜的一些郡任职的汉代官员的生活
方式与在不列颠的城郊和边区村落度日的罗马军官的生活方式作一比较。
在武帝时期,一种新的纪年方法被采用。到那时为止,纪年分别从每位
皇帝在位的第一个整年算起 (例如,文帝一年和二年相当于公元前179年和
178年,等等);但从公元前113年起,政府开始习惯于宣布年号,用年号
来确定年份,年号每几年更换一次。这一制度之使用部分地是出于方便;部
分地是确认王朝宣布的某些特点、特性或目的;部分地是为了纪念一些重要
事件。例如,公元前113年在汾阴发现古铜鼎,被认为是给王朝带来幸福的
一个非常吉祥的征兆。通过采用“元鼎”为年号,政府广为宣传它接受如此
明显的吉兆的洪福。这个年号的采用是追溯性的,因此元鼎元年相当于公元
① 《汉书》卷六,第159 页及171 页以后 (德效骞:《〈汉书〉译注》第2 卷,第32、54 页)。
① 例如见 《汉书》卷二八,其中列出了帝国的行政单位,并相当详细地说明它们的大小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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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16年。又有几个年号被追溯性地采用,以表示公元前116年以前武帝朝
的年份。从这时起,每隔几年换一新年号成为常事。这些年号见于大部分的
国家文献,它们提醒了读者一些王朝的重大事件,突出了举行的宗教礼仪,
或者表明了政府的精神状态或态度,所以起到了政治口号的作用。这一制度
直到帝制终了之前还在使用。①
地方的变化和刺史
在武帝时期,地方行政有了重大的变化。郡和国的面积缩小了,同时随
着本朝的领土扩张,一批新郡被建立。在公元前135至前104年期间,京畿
区被分成四个单位;在公元前135至前111年期间边疆区的四个大郡被分割
以增设五个新郡。在楚的很小一部分地区建立了泗水国(公元前115年);
在公元前136至前114年期间,14个王国或被改组,或丧失领地,领地被接
管而成为中央政府管辖下的郡。也许受影响的国中最有名的是淮南国,随着
叛乱和淮南王之死,它在公元前122年不复存在。但是,后人对淮南王的了
解,与其说是和他的叛乱和淮南国的命运有关,倒不如说是和他对学术的贡
献有关。他在王宫里召集了一批顾问,就感兴趣的哲学和科学事项进行学术
讨论;他们思考的成果及时地编入《淮南子》,此书为我们了解西汉时期的
道家思想提供主要的史料。
由于这些变化及军事和殖民的扩张,公元前108年的帝国包括
①
京畿区的两个部分、约48个郡和18个王国,这可能比汉代任何时期的版图
都要大 (见地图8)。此外,汉朝在非汉族部落已在一定程度上承认汉朝主
权的边境地区设置了官员。但是,这些部落仍保持相当大的独立性;在人地
生疏和根本不适合华夏定居生活方式的边境,中国的官员不能有效地施政。
有的边缘区称为属国,中央政府中有负责这方面事务的官员。
在武帝时期增设许多郡以后,又进一步进行了革新。在公元前106年,
②
有13名刺史被任命。他们直接对中央政府负责,每一个刺史负责视察帝国
中包括一批郡和国的指定的区域。他们调查皇帝的政府运转的情况,如果发
现压迫、无能或贪污的证据,就直接上报。刺史之职的一个与众不同的特点
是他们的地位,刺史的官阶大大地低于他们奉派去节制其工作的郡守;人们
可以假设,在有些情况下刺史本人也接受贿赂。到那时为止,这些官员的设
置与以后帝国时期演变成的很庞大的地方单位的建立无直接关系。
侯与爵
① 关于对铜鼎实际发现的日期及追溯性地采用年号的做法的怀疑,见德效骞:《〈汉书〉译注》第2 卷,
第71、 121 页。当时具有特殊意义的年号有“元封”(表示皇帝于公元前110 年登上泰山)、“太初”(表
示公元前104 年皇帝感觉到的自豪感)。关于纪念吉兆的年号,见下文《思想文化背景》。与早期做法不
同的是,明清时期,一个皇帝的整个在位期用一个年号。
① 这里不能提供精确的数字,因为不知道有些郡设置日期的全部材料。
② 《汉书》卷六,第97 页 (德效骞:《〈汉书〉译注》第2 卷,第96 页以下);卷十九上,第741 年。
原来的编制为11 名官员,又为边外区 (朔方和交阯)增补了两名。此外,从公元前89 年起,京畿区及几
个邻近的郡由一名类似的官员司隶校尉进行视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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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采取了什么削弱诸王权力的措施,他们仍享有很高的地位;作为皇
室成员,他们的地位高于国土内的所有官员,也在侯之上。如果他们死后的
埋葬方式可以作为标志,那么他们习以为常的生活方式必定是奢侈豪华的。
公元前113和前104年期间埋葬在中山王和王后墓中的珍贵铜器和其他珍宝
是他们财富的证明;他们尸体所穿玉衣表明了对他们生前地位的尊崇和他们
亲属准备不惜一切代价使他们在冥府享乐的心情。①
武帝的政治家们制订了若干法律措施,以防止诸王怀有独立思想。人们
还记得,甚至在淮南王和衡山王叛乱 (公元前122年)之前,朝廷命令世袭
②
的侯的爵位应授给诸王的次子或弟兄。这些人是本人不能继承王位的诸王的
亲属,所以这个建议旨在分散王室家族的利益。皇帝可以宣称他慷概大方地
封赏这些爵位;诸王之子和弟兄此时则能取得一定程度的独立,并在划定的
某些地区内负责地方行政。由于那些地区处于各郡的主要辖区内,中央政府
可以监督新封的侯的活动。
在以前的重大场合,朝廷已经对诸王的亲属封侯,但规模略有限制。这
种侯在公元前200年至前145年期间封了27个,而在武帝时期封的则不少于
178个。侯又被用作奖励帝国官员或赢取外国领袖忠诚的制度上的手段。武
帝因功勋而封的其他75个侯中,有18个侯的爵位赐给有军功的人,38个侯
的爵位则赐给匈奴、南越或被征服和向汉人军队投降的民族的领袖。接受侯
位意味着承认汉帝的主权。还不存在涉及荣誉的礼教以阻止一名战败的将军
向他的征服者效劳和接受向新主人效忠的适当的奖赏。根据中国人的观点,
这样封赏爵位的行动是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