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5-张氏医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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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张氏医通- 第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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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麦冬。又如崩漏不止。气血俱虚之后出痘。此必不能胜任。虽十全大补。多不可救。又如向来经 
闭不通。血海干涸。适逢出痘。毒瓦斯怫郁冲任之间。二阳之证并发。攻之则妄行不止。宜归脾汤 
调其心脾。使毒得发泄。庶或可救。至如孕妇出痘。最为可虑。不问轻重。悉以安胎为主。胎动不 
安者。四物汤加参、术、砂仁。有热证当用黄芩。必须酒炒。胎安痘出稠密。参 内托散加紫草 
、归、芍。至如痘疮正在起发灌浆时。忽遇分娩。气血俱虚。十全大补倍参、 加熟附子。以补 
气血。甚则大剂保元汤。更加胶、艾、姜、附。续续灌之。若小腹急痛。瘀血未尽。须加肉桂。 
胎下之后。绝无瘀血。按之急痛者。此必瘀积小腹。加炮黑山楂。以伏龙肝煎汤代水煎药。临服 
再加熬枯黑糖半两最妙。若切牙寒颤。腹痛作渴。手足冷身热者。此脾胃内虚。而显假热于外也 
。十全大补汤加熟附。服后止者吉。不止者凶。如产后半月十日之间。适遇出痘。此气血新虚。 
必以大补气血为主。大抵男妇婚嫁之后出痘。其顶必不能高 
耸。其形多大而扁阔。其色多淡而不黄。不可拘小儿元气未发泄之例也。 

卷十二婴儿门下
痘形
属性:痘疮从颧骨上起者。曰当颧痘。朗朗不妨。稠密者危。 在口两角出者。曰监门痘。后必成 
水泡及泻。 下颐先出。曰脱须痘。浆虽充灌。终属危候。 痘出红活光泽。粗细一匀者。曰石 
痘。吉。 手足四肢皆有。惟身少者。曰四腕痘。凶吉相半。若身面皆无者不治。 通身皆有。 
足心无者。曰无根痘。须看周身多少。少者吉。多者凶。 上身少。下体多者。曰逆痘。凶。 
上身多。下体少者。曰顺痘。吉。 上下有而中间少。或两胁多而腹上无。腿上不起者。曰两节 
痘。危。此证当从虚治。 胸前独多。曰瞒心痘。多凶。加渴泻者不治。 两腰每边一个紫大者。 
或皆紫黑如蚤咬者。及未出先见腰痛者。曰折腰痘。五日死。 初报点五七粒成丛。数十处皆然 
者。曰梅花痘。起肿必达成一片平塌。若有赠痘光泽如珠者。吉。赠痘亦平塌枯滞者。凶。 报 
点周时即痂。复又报点。如是数番。名九焦痘。可治。若当额地角颧骨心胸背手耳后。有一二个 
黑陷者。亦曰九焦。不治。 痘粗肥而娇红色艳。不能结实。名晃痘。不可因其好看而妄断为吉 
。急宜调补脾气。否则为溏泻痒塌之患。 痘出而顶有皱纹者。曰椒皮痘。或纹如茱萸者。皆不 
治。 痘出红润而中心少有黑点者。曰茱萸痘。为血热。可治。 中黑陷而四围灰白者。曰陷顶 
痘。九日死。 初出状如蚊蚤所啮。三日后反不见者。曰反关痘。五日死。 痘起黑陷。或紫黑 
中有血疔者。曰紫疔痘。七日死。 痘疮中有紫黑疔。生于 上。太阳当心者。曰黑疔痘。三日 
死。 痘黑而光泽者。曰贼痘。有背部与当颧监门。及拘腮锁口。俱用银针挑破。以珍珠散涂之。 
初起疮色淡紫成片。曰紫云痘。十日死。 痘未出时先惊搐。曰先惊痘。不必治惊。痘出自愈。 
若出而复没。虽少而不起发者。难治。若已出而发惊者。曰逆惊痘。不治。 痘起稠密无缝。紫黑 
成片而发搐者。曰惊搐痘。不出六日死。痘出虽有缝。粒密而色昏者。曰数臾痘。不治。 痘出 
不圆不起。顶红根白者。曰顶红痘。不治。 痘空处有云头红色者。名夹斑痘。治之而斑退痘起 
者吉。否则凶。 痘空处细密有头粒者。曰夹疹痘。痘稀而疹先退者轻。痘密而疹不退者重。 
痘出大便秘结。而痘疮朗朗红活者。曰关门痘。不妨。 痘疮不成脓。而内泻痢者。曰伏阴痘。 
治宜温里。痘疮红润。而引饮渴不止。及狂言 妄者。曰向阳痘。治当凉解。 痘疮正出。而胸 
膈高肿。内不宽者。曰结胸痘。下之生。迟则死。 周身皆收靥脱痂。巅顶一粒紫大不收者。曰 
鹤顶痘。二十日外。必发惊而死。亦有周身痂脱。正额一粒溃而不敛。至月余作痒。破出臭脓。 
声哑闷乱而死者。有周身痂脱。头上一粒不敛。至四七日忽痒甚出蛆。声哑闷乱而死。皆鹤顶之 
类也。 有收靥脱痂之后。忽身发火热。旧靥愈处。重出一番。痘竦囊聚。肿痛愈加者。曰 杌 
痘。此毒蓄营卫。急宜凉血解毒。当慎风寒。节饮食。否则。必毒邪攻迫。腹胀溃烂。阴阳不分 
而死。 痘皮薄破烂者。曰湿痘。大剂补脾燥湿。间有生者。切禁黄 。以其反助表湿也。 痘一 
出如豆壳水泡。兼腹泻不止。曰水患痘。不治。 痘起胀而与肉齐平。虽有黄浆。根血紫滞者。 
曰板黄痘。亦名延日痘。虽痂尽脱。而日渐枯涸。延至月余多死。 痘四围平塌阔薄。中间一点 
色白而点者。曰 窠痘。必死。 痘出数粒面丛。平塌不起者。曰 痘。治之起发分颗者吉。 
否则凶。初起发时。疮头便带白浆者。曰疫痘。不治。 痘点见于下颐。或耳下眉心。若白头如 
。渐干枯倒陷者。曰白闷痘。三四日死。若报点如丹。渐干焦紫黑者。曰紫闷痘。五六日死。 
若喘胀衄血便血者。曰紧闷痘。二三日死。 痘周身皆 
白。内空壳一联者。曰蛇壳痘。难治。若变臭者可治。 痘疮至浆来而溃烂。臭不可闻者。曰臭 
痘。无妨。臭而裂者。为外剥。不治。 痘稠密不能起发灌浆。六七日间。忽泻脓血者。曰泻浆 
痘。此证多有生者。虽危不妨。 痘初起时光泽。至四五日反不起而伏陷。将发虚寒者。曰伏陷 
痘。急当扶里为主。 痘虽起发灌浆。浆未足而忽然干靥者。曰倒 痘。多危。 痘出既红。忽 
然变白。更加寒颤切牙者。曰寒颤痘。急当助表养血。亦须防过十二十四朝。方可无事。 若先 
出红泽。适遇妇人经事所触。而变灰白色者。曰血厌痘。急觅月月红花或茎叶。煎汤调紫草茸末 
一钱匙。入酒酿服之。缓则难救。 

卷十二婴儿门下
异痘
属性:夫痘有似凶而吉者。似吉而凶者。不可不辨。如诸痘不起。而天庭晓星起灌者吉。诸痘壮起 
。而天庭晓星不起者凶。诸痘不起。而太阳独起者吉。诸痘壮起。而太阳不起者凶。 诸痘不起。 
而耳边方圆寸许独起者。肾经旺也。吉。诸痘壮起。而耳边方圆寸许不起者。为肾败也。不治。 
遍身俱起灌。惟左耳下外面。有两三粒不起灌者。肝肾毒盛。定作唇裂齿干。宜急救之。 凡头 
面四肢密者为险。若得地角有数粒如珠者。为顺。诸痘俱好。地角独伏陷干枯。或灰白不起者。 
为逆。 痘遍身俱陷。惟尻骨饱满如珠。此肾脏有权。补托灌浆即愈。 面部俱稀。而鼻梁左右 
密如蚕种者。毒聚于胃也。危。面部俱稀。而口角有黑痘一粒独大。或两边有两粒者。为 门疔 
。初起可救。五六日不治。 痘出遍身稀疏。惟项下稠密一片至颐者。名锁项托颐。不治。若喉 
颈太多者。急用山豆根、牛蒡子、黑参、木通、甘、桔、芎、归、生地、 
荆芥辈治之。迟则毒结咽喉。不救矣。 初见标时。胸上脐下俱有。中间一截无者。此脾胃虚。 
急用参、 、归、芷、浓朴、紫草、木通、防风辈救之。七日之外难矣。痘出遍身斑斑成片。如 
打伤痕者。不治。 痘标既完。手足胸背俱多。而头面无者。气血不能上升也。急用升麻、芎、归 
、甘、桔、防、芷、苏叶、前胡。加姜服之。五日后不治。曲池生痈而死。若遍身稀者。不在此 
例。 初出便如绿豆。两三日大如棋子。其痘根顶全无血色。比众独大。按之虚软。曰贼痘。四 
五日出血而死。痘出数十粒成块。肌肉结硬。中有一大者。曰痘母。此血凝毒盛。急须挑破。内 
服真人解毒汤。外用绵胭脂煮热熨之。熨之肉不柔和者不治。 头面无空。平塌色白。俗名蛇皮。 
此干枯不能作浆。至十一二日必危。若得发臭而不剥裂者。可治。 初标红润。至四五日忽变伏 
陷。此为药患。急扶表里。 痘虽肥满。而内实干无血水者死。 痘中有凹。四边特起。明亮坚 
硬。浆板不化。形加石臼者。不治。 痘疮生虫。皆湿热所化。毒流皮肤也。虽冬月亦有之。以 
柳叶铺下。令儿卧上。则虫自死无柳叶时。预收干者为末。香油调敷亦效。初出血点。其色红紫 
。遍身如点朱者。六日死。 血泡协热。而浆肥满。刺泡血红。急以犀角地黄汤加白芍治之。血黑 
不治。 痘本稀少。四五日起发。六七日收靥。痂干而赤。九日而痂落。此气血充足毒少。故随 
出随痂。不及作脓也。最佳。 疮虽起发。四畔又出小痘。攒簇如粟米。不待长养灌浆。必加搔 
痒而死。 疮头有孔。脓水漏出。堆聚干结。或清水自破。水去干黑者不治。痘发浆泡。而人中 
平满唇翻。腹胀气急者不治。 痘发燎浆泡。切忌损破。浆臭后犹或可治。破则不治。 其形如 
豆壳。灰白全无血色。擦破血出无脓不治。 痘已出齐。紫色不起不浆。如浮萍贴于肉上者不治。 
如微微高起。爬出有血。急以凉血解毒之剂救之。 黑痘多属血热。本为恶候。然形状多端。宜 
随证解救。紫黑点子隐于皮肤间者。用人牙烧灰、猪尾血。酒酿 
调五七分。量人大小与之。初出便见黑点。急用紫草茸三钱酒煎服。或形如痣。或如牵牛子。或 
如煤炭。或青紫成块。皆为寒闭热毒。宜化毒凉血。荆、防、蝉蜕、紫草、黑参、木通、连翘辈 
救之。热甚加黄连。黑而软大者。气弱毒盛也。保元汤加紫草。以上诸证。竭力图成。或可十全 
一二也。 近看如水蓼花。远望如胭脂色。清水不能成浆者不治。 先见标一二点于面部。或口 
唇上下。周身俱无。如常起胀灌浆收靥。此为报痘。不知者以为本痘稀少。以火照之。红点隐隐藏 
于肌肉之内。急宜托里解毒。其痘齐出。否则颐下发痈毒而成不救。 

卷十二婴儿门下
逆证
属性:痘疮不治之证。总勉强用药。终无生理。初出时从天庭司空太阳印堂方广等处发出。或如蚕 
种。或如鱼膘。或发点朱洒墨泼青。成青黑紫斑。或肌肉有成块处。或有青 。成紫黑干枯。 
或遍身有瘙疹。或如玳瑁。或头面一片如胭脂。或初出红点带紫。或夹斑如锦纹者。俱危于四五 
朝。迟则不过六七朝也。若见青斑者。顷刻危矣。 若遍身不起。俱发紫黑斑点。或初起顶陷。 
连肉通红。或如沸无缝。或薄如竹膜。摸之便破。或如蛇壳如鱼皮。顶陷如羊眼。赤亮如汤泡火 
烧。或腰腹作痛。上下出血。或如 糕。成片连贯。眼合无浆者。俱危于七八朝。迟则不过十朝 
也。 若四五日间。面目浮肿而疮不肿。其痘黑陷紫陷。或灰白。或发紫泡水泡痒塌者。危于十 
一二朝。其泡刺破。出黑血黄水者不治。 若四五日诸痘未灌浆。唇上有疮先黄。失于针挑者不 
治。 若五六日内。痘白而肿。光亮如水。根脚不红。或声哑气急。或鼻陷啮齿。或目闭忽开。 
露白无神。不省人事者不治。 若六七日不能灌浆。但空壳干枯。全无血水。搔破 
无脓血而痒塌者。十二日死。有脓血者不死。 二三日根窠不分。红肿如瓜。或如冷粥结面。或 
如胖蚕之形。或如油光黍米。内有红紫。或顶陷。有眼如针孔。色紫黑者。俱不治。 若两颊两 
颐。多致成片。如涂朱者。此肝乘脾。当十二三朝不食而危。 若七八日间。陷伏焦紫干枯。不能 
灌浆。或切牙寒颤。 语狂躁烦闷。呛水错喉。在七日前见者难治。或目闭。口中臭烂成疳。延 
及内外者不治。或七八日后。腹胀气喘。有痰如拽锯。啼哭不止者。可治。无啼哭者。不治。 
或嫩薄易破。抓塌成饼。堆垛如鸡屎。泄泻不止者不治。 或泻下如豆汁。或便脓血。或乳 
食不化痘烂。或口臭唇焦。或目闭反开者。不治。 或不时哽气。如欲大便状。或胸高突起。神 
昏闷乱。或舌卷囊缩。咽肿不食。或蜷脚不伸。或憎寒四肢逆冷。或目闭腹胀。厥冷过膝。或先 
痘后惊。连发搐不止。及痘后慢惊。目无神而色青者。皆不可治。 当靥痒塌无脓。皮如血壳者 
。必发寒颤切牙口噤而死。 妇人经水不止。或堕胎下血。身大热不退者。并不可治。凡发热时 
。头温足冷。昏闷如痴。渴饮不止者。其痘必危。 凡腰下见点。腰上不出者不治。 凡斜视之 
。脸如橘皮。不分肉地者死。 起胀时色白如饭。平塌不起者死。若此者。乃毒盛血枯。不可认 
以为虚寒之候。 至如可畏之证。附列于后。如不食。或多渴寒颤困倦。脾虚也。戛齿噤牙。肾 
经热甚也。烦躁体热摇头。肝热生风也。 吐逆泄泻。乳食不化。便脓血者。脾胃虚寒。毒入大 
肠也。 疮作黑坑。内无脓血者。肾热脾虚也。 大小便涩。口渴者。心肺热也。 喘急痰盛者 
。肺热甚也。 以上可畏之证。内犯一二。用药得效者生。不效者死。若犯三四证。必无生理也。 

卷十二婴儿门下
诸证
属性:头疼可治目闭初起不治八九日无事十三四日凶咳嗽无事。气急初起无事八九日凶。摇头初起虽凶 
可治。八九日后。不治。 声哑。初起难治。七八日可治。痂落后凶。兼喘急不治。或哭泣声哑。 
色泽者可治。色晦者不治。喉痛。初起可治。痂落后凶。 语。初起重。痂落后凶。 心胸痛 
不治。腹疼。初起无事。痂落后凶。 腰痛。初起及痘中凶。十四日后无事。项不能举。天柱折。 
虽结痂干靥。二十日外必凶。 十指冷。脾虚者可治。毒盛者不治。手足摇不治。 手足痛。初 
起凶。八九日无事。 足冷过膝不治。 眼耳出血不治。 鼻衄无事。 吐血。鲜红可治。紫黑 
不治。 尿血不治。 大便血可治。 吐黄水。腹不疼无事。腹疼者凶。 吐清水无事。 吐浓 
痰无事。 吐臭痰不治。 错喉。初热凶。灌浆时不妨。 寒颤。初起不治。七八日后亦不可治。 
切牙。初起不治。起长时凶。七八日后可治。泄泻清白。寒也。可治。 泄泻黑水。脏腑坏也 
不治。吐蛔。初起吐一二条无事。多则凶。十四五日吐出即死。便出多者亦凶。 燥渴。结痂后 
凶。 不食。结痂后凶。余毒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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