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天的星光都是他的眼泪。他在城里住下来,为的是能在她路过时多看她一眼。他找了个活,用瓦刀砌墙,这并不比敲木鱼困难。他浮在城市的半空,云从他脚下流过。
他看见她的丈夫不停地咳血。他看见他的孩子写了一封封信要钱。她下了岗。她在街头帮人擦皮鞋,城管逮住她,用力揍她。她擦去眼泪骑车去送报纸,被风刮倒了,跌入水洼。她把濡湿的报纸塞入怀里,试图用体温去烘干。她去帮人做钟点工,一个傲慢的男人叫她为他捶背,她捶了,男人却使劲儿地捏她的乳房,她哭着跑开。她的脸因为风吹日晒雨淋迅速粗糙,但在给孩子的每一封信里,她仍笑意盈盈。她不是向菩萨祈祷过吗?
太阳极小极亮,像一枚针,扎在天地之间,很疼。
他想了很久,把所有的积蓄买了人身保险,在受益人一栏,工工整整地填上她的名字。她的名字很俗,但很好听。那天,天气真好,他与往常一样慢慢爬上脚手架,脚底忽然一滑,在一片惊呼声中,他像鸟儿般飞起来。他发出惊天动地一声喊。他在飞速下坠时看见一只腰间系着红绳的蚂蚁。他很开心,惬意地闭上眼睛。他摔成了稀巴烂。
他不知道,以后发生的一切并未如他所愿。肥头大耳的保险调查员几番窃窃私语后,在事故原因栏写上自杀。她没拿到一分钱,但知道了他的名字。她不无奇怪。她真的想不起他是谁,一点印象也没有。她有点难过,很快好了起来。她的丈夫在病床上,她的孩子还在远方。她继续像陀螺一样奔忙。
心系红尘,如何立地成佛?他的命运,终归如那只腰间系了红绳从五十楼摔下的蚂蚁一般,不管摔掷何处,都是一个漫长的轻飘。她甚至记不起他是谁!
这也无妨。他知道自己的重量,正如他知道他对她爱的分量。
女儿轻轻喊了一声——妈
有一个人,是寡妇。她有一个女儿。女儿很听话,也聪明,才五岁大,就能背几百首唐诗。她死去的老公,读多了书,有点迂,学雷锋做好事搭上自己一条命不说,还替她娘俩欠下一屁股的债。她搂着女儿哭。女儿怯生生递来卫生纸。她红肿着眼,拿起前些天为女儿买的一个小玩意。是一块纸板,一面画有只鸟,一面画有只笼子。转动纸板,这鸟便在这笼子里了。笼子是无处不在的。
她去开了一家服饰店。店铺多如牛毛,她每日早出晚归累得浑身似散了架。这倒没啥了不起的。谁活着不辛苦?只是街道上还有许多流氓,他们挨家挨户收保护费。若谁不给,他们或是半夜往店门口浇粪便,或是整天十多个人坐在店里,有顾客进门就朝外赶。用他们老大的话说,要文斗不要武斗。她做了几个月生意,一结账,还亏了千把元钱。她长吁短叹。
这时,她女儿已经七岁,晓得做饭,熬汤给妈妈喝,还会踮起脚踩在椅子上,把窗户上的玻璃一扇扇擦亮。女儿乖得令她心酸。
她很想为女儿再找一个爸,就托人到处去说,捡来挑去,找了一个在车站仓库当管理员的男人,图他忠厚老实。她万万没想到男人只是对别人忠厚老实,对她却是拳打脚踢。打她倒也没什么,还打她女儿。她只好又离婚,离得伤筋动骨。但男人并没有就此放过她,仍不停地前来骚扰。在一次冲突中,她失手打死男人,因过失伤人罪被判入狱十年。那一年,她女儿十四岁。
她从牢里出来时,女儿已经不见了。
她在社会最底层苦苦挣扎,并到处寻找女儿。再去叙述她所曾遭受的罪已经没多大意思。在此期间,她甚至还领养了一个从路边捡来的畸形女婴。女婴背部长有一个很大的先天性肌瘤,可能因为神经压迫,只会叽叽地叫。她用米粥喂养她,很用心地喂。可那些男人,不,准确说是那些还没长大成为男人的男孩却从她手里夺走那女婴。他们乘她不在,把女婴偷出房间,扔在地上,当球踢,不时发出阵阵欢呼。女婴在地上笨拙地滚,叽叽地叫,一直到死,都在叽叽地叫。
一个女人究竟可以悲惨到什么程度?
小说《活着》中的福贵也很悲惨?不,这完全不能相提并论。悲惨并不仅仅是一种客观存在,更多的取决于人们的内心。她曾受过的高等教育,那些关于尊严等此类字眼就像一柄放大镜,把疼痛放大数十倍。福贵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无知的,阳光的热量只会让他背上流汗,不能让他心里出血。更何况女人的肉体总要带给她们更大的羞辱。
她没有寻死,当然,她对此想过千百回。但她还要去找失踪的女儿。
她就像一粒锤不扁、压不垮、煮不烂的钢豆儿。哪怕在某日深夜回家的路上,被几个衣不蔽体凶恶的流浪汉拦住轮奸,她既不求饶,也不反抗,更不流泪。她任他们肆意蹂躏。她知道任何求饶都无济于事,她知道任何反抗只会激起更残酷的折磨,她知道任何眼泪都无法打动他们的铁石心肠,她知道任何呻吟都会让他们开怀大笑,她还知道任何呼救声只会让路人匆匆加快脚步而邻街窗户那亮着的灯会一盏盏迅速熄灭。她的腿被男人打断过,乳房被男人用刀划破过,左边的那个乳头还不见了,是男人用嘴啃掉的。她躺在黑夜里,躺在坚硬的大地上。当那些流浪汉心满意足地离开她的身体,她爬起来,找一个水笼头,掬一捧凉水,洗净下身,回到那租来的小屋,休息半天,继续出来赚钱工作。
她要为女儿赚够嫁妆钱。女儿啊,你在哪?
终于有一天,她找到了女儿,在一个陌生的城市。女儿光着下身瘫在街头,脸是青灰色的,那种带金属光泽的青灰,人瘦得不行,手臂上满是结着硬痂的针眼。有人在一边叹息,说这个粉妹好可怜,说这个粉妹十几岁就到处陪男人睡觉想赚钱买东西给牢里的妈妈寄去,结果被人拐卖到山里,千辛万苦逃出来,又掉进黑社会手里,被人用毒品控制当成赚钱工具。现在整个人都彻底完蛋了,就靠捡垃圾筒里的东西吃,偶尔清醒时还会喊几声妈妈。
没有泪水,这个世界就很干净。
她把女儿带回家,为女儿洗净身子,再炒上几个小菜,喂女儿吃下。女儿吃得很香,她也吃得很香。菜肴里面放了足可以毒死十头大象的老鼠药。
她在恍恍惚惚时听见女儿轻轻喊了一声——妈。
没有泪水,这个世界就很干净吗?或者一个看似干净的世界,是在冷酷地拒绝着泪水?我很庆幸自己还有泪,因为我那不愿蒙昧的双眼,需要这惟一的净水来清洗。
我不就是小说么
有一个人,是文学女青年,常写信向作家请教成功之道。作家曰,要体验生活。她记牢了。有一天,她读了一则新闻报道,被里面所描述的小姐们的悲惨生活感动,就想写这么一部小说,于是跑去红灯区体验生活。
很快,她写好小说初稿,寄给作家。作家回信曰,细节不够,体验不深。作家还给她特意讲了一个故事,说美国一位女作家,为写好野马牧场那个妓院,特意跑去那做了半年的妓女。她一想,也是,成功不可能不付出代价。更何况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她开始陪客人出台。
就这样,她成了一个真正的妓女。
很多年以后,她在妓院里终于遇上自己仰慕已久的那位作家,她笑着提及当年的事。作家大惊,问她,小说写好了吗?
她淡淡一笑,说,我不就是小说么?
何谓小说?血泪纪录而已。
尤其是飙这种功率强劲的私家车
有一个人,三十出头,已荣任副局长。在官场打过滚的人都知道,从副到正,无异于从商品到货币那极为惊险的一跳。
他用钱搞定县长,却奈何不了新来的县委书记。那是老头,已经活到不必贪财的年头。无奈之下,他只好派人跟踪书记大人。兵法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情报工作做得扎实。很快,他手上就有一大叠小册子——书记大人蹲厕所时放的屁一定是三个,喜欢在无人处抠脚丫并把手指头伸至鼻尖嗅,而且,而且好色。每次见到县里漂亮的女干部瞳孔立刻放大,舌头舔嘴唇的频率非常高,那二郎腿抖得凶猛无比。得打好这张寡人有疾牌。他暗自沉吟,目光落在老婆身上。资料显示,书记在遇上他老婆时,上述症状特别明显。
他老婆在妇联当干事,人称县城一枝花,端的是体态婀娜,再怎么威严的制服穿在她身上,也平添三分风流。这是有来历的。他老婆是老副县长千金,年轻时,号称公共汽车。在她门口排队的男人从来就不少,但愿意把公共汽车弄回家的,倒一直未曾出现。好歹这也是一个私家车的时代。
老副县长为此长吁短叹。他那时还是个乡间老师,听闻此事,当即请了几月病假,打听到千金小姐经常出没处,昼伏夜出,与她耗上了。干柴逢上烈火,瞌睡碰到枕头,千金小姐也着实厌倦了男人丛中的游来逛去,便把他领回家门,没过多久,他成了老副县长的乘龙快婿。借此春风,他迅速从一个乡间老师成长为国家机器的一部分。这令县城里不少男人私下无不痛骂自己鼠目寸光。
他对老婆很好。结婚伊始,千金小姐因难忘旧情与某壮男在床上蹦达。他无意碰上,微微一笑,掩门出去。千金小姐感动得涕泪交加,等他回来指天发誓。他是一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就安慰老婆,你也不会因此少什么零件吧。
老婆破涕为笑。老副县长老怀甚欢。退居二线前,终于拼着打破头的精神把他推上副科级岗位。只是,现在人走茶凉,老副县长指望不上,老副县长的千金倒可以继续发光发热。他就去与老婆做思想工作,做得地摇山动火花四溅。
坐私家车的味道确实不错,尤其是飙这种功率强劲的私家车。
于是,第二年,他离了婚,他老婆成了书记夫人。他被发配至某偏僻山区做个挂名副乡长了。
人性贪婪到一定程度,就会把夫人如此赔掉。其实早在赔掉夫人之前,他已经先把自己赔进去了:他把那公共汽车上的位置,看的比自己的尊严还重要。如此全身心的投入,势必全盘皆输。
我等你等得好寂寞
有一个人,爱上一个女人。
女人是他邻居。他却没勇气去表明爱情,就写信。她从门缝底下收到他塞进来的信,笑笑,就收拾好行囊,锁上门去了远方。她相信人是在路上的。那个蓝眼睛叫凯鲁亚克的美国人写的那些支离破碎没有标点符号闪着蓝色幽光的文字便是生命的真相。她去过很多地方,有过各种各样的情人。终于,她感到一股深深的接近于死寂的厌倦,就回了家。
她推开房门的一刹那,呆了。屋里堆满信。她随便拣起一封,拆开,是他写来的。她又拆开一封……她开始发抖,手就颤。屋里一共有三千六百五十封信。每一封信的开头无一例外是“亲爱的,我想你”。
他写了整整十年的信。
当她把这些信全部读完时已是翌日下午。
她突然就听见自己心里的呜咽。风,活像一头头凶猛的小兽,争先恐后从窗外跃入她心底。她忍不住小声地叫。
时间不见了。这些信慢慢模糊就在她眼前幻化成一种有黏性的白色胶质。她掉进里面。越来越多的汗水从毛孔里跳出,被阳光一抖,顿时搓成千百根坚硬的钢针,扎得周身都痛,很快,疼痛消失,身体就似被紧紧包裹在一张正被暴晒的牛皮里,肺变成冒着火星的炭,脑海一片空白。
她猛地起身,推开窗。一个喋喋不休的小贩,一条破旧的长椅,一地鞭炮的碎屑,还有那丛灌木的树叶,颜色绿得似乎都要往下滴,但叶背面所覆盖着的那层透明薄膜却让绿色凝固了,叶面呈现出一片明亮温和的光辉。
一些奇妙的东西开始在身体里生长,很快,几乎是眨眼间,每一个细胞都在迅速分裂。她第一次真正嗅到从自己体内散发出来的混杂着阳光、花香与青草的味道。她拉开门,冲出去,没有任何迟疑,用力地敲响他的房门。
一个小女孩开了门,大约五六岁的样子,目光不无狐疑地瞧着她。她的心砰一下裂开几道口子。她迟疑地说出他的名字。他搬走了?
小女孩却欢叫起来,爸,门外有阿姨找。
他出现了,显然怔住了,喉结滚动,视线都直了。她强自镇定,吸口气,小心翼翼地吐出肺里的火星,想说点什么,一时间却糊涂了。他有了孩子啊!脑袋嗡嗡响。乱,很乱。比一团乱絮还乱。刚才的那些阳光、花香、青草全上哪儿去了?她的手就不自然地往裤兜里掏,掏出在西藏八角街买的银手镯,递过去,脸上挂起笑容,在外面买的,给,做个纪念。
她说完飞快地转过身,进自己房间,关上门,身子立刻瘫软。
一叠叠信静静地躺在地上。她恼怒了,扑过去,就把它们往垃圾袋里塞。这时,门被敲响了。是他。
他垂着头,有点结巴,她是我从孤儿院领养的,我等你等得好寂寞。她很像你,尤其是下颌,也是尖尖的,像葵花籽的瓣儿。
他慢慢地说着,话越来越流利。
他抬起头,直视她。她的眸子里出现一个亮晶晶的他。
十年如一日的思念,靠什么维系?爱。爱已经让时光停驻,停在他开始想她的那个瞬间。十年,光阴,对他来说不过就是这一瞬间。何况还有女儿在陪着他等待呢,他不寂寞。
暗恋
有一个人,暗恋上一个女孩,就在校园操场边那排刚植下的树上刻下她的名字。他刻得很专心,溶在夜色里银白的月光让他一心一意。他的身体被喜悦逐一分解,如树上那千万片叶子,在微风里扑簌簌地笑。
歪歪扭扭的字体翌日吸引了全校师生的目光。女孩儿一下子成为风口浪尖,趴在桌上耸着肩膀嚎啕痛哭。他在人群外远远地望,没有勇气走过去。爱也可能是伤害,那天,他恍惚明白了。
树慢慢长大。他离开了学校,远渡重洋,负芨求学。他爱过很多女孩儿,并与其中一个结婚,生子。他的孩子很聪明,很努力。他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