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孩子》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野孩子- 第1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他对马大看样子是认真的——抑或这是他一贯作风?他对我也不坏呀,一直在我身边打转,直到他看到马大。
  马大不会对他认真吧?明知他是那样的人,把他当个小把戏陪着散心是不坏的,弄出真感情来就不必了。
  马大怎么想?
  妈妈进来,看见我坐在马大的床沿,便说:“哈拿,这一阵子你老是愁眉苦脸,到底是为什么?你以前是一点心事都没有的。”
  我指指脑袋,“忽然之间,脑榫生拢了。”
  “别担心,马大会得应付,她也不过是同他散散心,玩玩。”
  难得妈妈这么开通。
  但为什么殷永亨不找我散散心,玩玩?
  现在马大天天出去。
  而我闷在家中。
  这种情形迟早要发生的,马大一出嫁,我会更静。
  殷永亨一连好几天没跟我联络,已经事完了,他也就不出现了。
  我在店里简直坐不下去,决定请个伙计,那种二十出头,比较老实的小女孩子来照顾铺面,我随后要到日本去办货。伙计上工之后,永亨依然音讯全无。
  我上飞机之前,忍不住拨个电话到殷宅去。
  来听电话的是殷瑟瑟,我不想招呼她,便假装陌生人,“请问殷永亨在不在?”
  “你是马大、还是哈拿?”她的耳朵真尖,“应该是哈拿,因为马大只找梅令侠。”一阵讪笑。
  “对不起,哪一位?”我问,“我认声音的本事很差。”
  “殷永亨飞新加坡去办公事,怎么?他没同你说?有关遗嘱的事——好紧张,就快揭盅了。”
  我心一阵难过,任何人都难免吧,他对我竞这么冷淡。
  “你的本事没有令妹大呵,抑或是令姊?恕我没弄清楚,梅令侠现在二十四小时与她在一起,不过你叫她小心点,只要我的指头钩一钩,他又会回到我的身边。”一阵狂笑。
  这个十三点。
  我说:“谢谢你消息,再见。”
  难怪别人说,女性不可轻易主动乱找男生,这就是结果。
  殷瑟瑟还在那头狂笑,我问她:“你笑完没有,当心皱纹以几何级数增加。”
  她蓦然停止笑,挂断电话。
  我当然非常不悦,抱着郁郁的心情到日本,逗留三天,自有厂家招待,我并不是大买主,但日本人的作风自有其可取之处,无论大小,一律诚意招待,我当然买到我要的衣物。
  我所选的货一向专注,只攻毛衣衬衫,其余再美再新,也不过略选几件,送给马大。
  公余跑到原宿弄堂小食店喝米酒吃鱼生,心中还是对永亨念念不忘。
  很是惆怅,他一定是嫌我出生不正,又是个瘸子,他是那种割不正不食的君子,生命中不容许大多复杂的人与事,虽与我吵过架斗过嘴,成为朋友,但最后那条界限必定划得一清二楚。
  他哪像梅令侠这般热情澎湃,要谁便追谁,一开始追就得追到手。
  我不应反对马大接受他的追求,单是为享受,就应该接受,女人能有多少个好日子?有人追的时候,让他追,高高在上,充扮一次女神,被宠坏的滋味太甜蜜,但愿我也有机会尝得到。
  这样一想,就觉得不必祀人忧天。有时候离开家,走得远一点。更容易看清真相,这个距离是必需的,所以我喜欢旅行,可惜每次都一个人。
  带着感喟的心情来,又带着感咱的心情走。
  多了三皮箱的衣物。
  新货急需标价,亲力亲为,非常费时失事。
  永亨像是失踪似的,我也没有勇气跟他联络,打到家,怕殷瑟瑟诸多讪笑,打到他公司去,说不定他女秘书比殷瑟瑟还要坏。
  我把感情埋葬在内心,不露口风。一方面马大与梅令侠打得火热,这个形容词虽然老土,是五十年代文言小说中的常用词,但是此刻我竟想不出更好的字句来形容他俩。
  他们几乎二十四小时在一起,马大每夜两三点钟回家,早上八时又由他接到学校去,仿佛不需要睡眠,不知如何支撑。
  家中什么都不理了,衣服鞋袜一天一地,老说没新衣服穿,把我自日本带回来的新货挑来挑去,嫌这嫌那,像一只快乐的小鸟,蹦来蹦去,不知哪里来的精力,我只会得看牢她笑。
  外表上她跟梅令侠是很相配的,一个英俊,一个美貌,两个人都那么讲究穿着,现在梅令侠又带着她到处玩,每一种新的玩意儿都学得混似烂熟,跳起舞来像两只花蝴蝶,据马大说,现在流行怀旧舞,以前不会的探戈狐步,现在都找专人来指导操练。
  梅令侠整个人是为吃喝玩乐而活着的,一个人的时间用在什么地方一目了然,梅的成绩斐然。
  妈妈开始担心。
  她同我说过几次,叫我劝马大。
  我讶异,“不是你说的,什么玩玩、散散心不要紧?”
  “哪有这样玩法的?”妈妈瞪我一眼,“日日夜夜都不见人,跟定他似的,名誉坏了,那将来怎么过?”
  我既好气又好笑,“不是说现在也不计较这些吗?”
  “你尽管跟妈妈斗嘴干什么?”她蹬足,“妈妈还不够烦吗?”
  我叹气,“我早就提出反对。”
  妈妈不出声。
  “后来看到马大这么快乐,真是难得的,就随她去。”我又感慨的说。
  我是因为自己没有那样的机会,所以间接纵容马大。
  “你劝她收敛一点。”妈妈说。
  “现在劝就比较难了。”我据实说。
  “你总得说说她。”
  “好。”
  “那个姓梅的有没有向马大求婚?”妈妈问。
  我沉默一会儿,“妈妈,现在男女关系很复杂,往往甲同乙走,等到婚讯传出,甲娶的却是丙,或是乙嫁的是丁,很令人难堪,不过当事人都处理得很好,情场如战场,有得打好过没得打。”我想到永亨,他连宣战都不肯,明哲保身。
  “你在说些什么,哈拿,我一句都听不懂。”
  我心中难过到极点,“我只想马大快乐。”
  “别乐极生悲就好。”
  我笑,“那也值得,是不是?”
  妈妈听到这句话,如遭雷殛,眼睁睁的看着我。
  “妈妈,妈妈。”我推她,“怎么了?”
  “艳红说过这句话!艳红这样说过,哈拿,没想到二十五年后,你又会这么说,我好害怕,有时候看到马大的眼色,跟当年的艳红一模一样,那种狂热、痴迷,一模一样,哈拿,你要劝她。”
  我把妈妈搂在怀内,我们一家子现在草木皆兵,好比惊弓之乌。杯弓蛇影、风声鹤唳,都足以使妈妈心惊肉跳。
  我安慰妈妈,“现在不比以前,妈妈,现代人看感情,不会那么严重,我同你说她几句,保管没事,不怕,不怕。”
  她略略停下神来。
  “妈妈,去搓牌好不好?快去,别为儿女的事操心,儿女自有儿女福,最近牌风如何?赢得多不多?”
  “输的多。”
  “嗳,别把我们也输出去。”我笑道。
  “哎呀,我忘了,张太太约好我,我要出去啦。”妈说。
  妈妈一走,我也不必强颜欢笑,一张面孔立刻挂下来。
  我躺在藤椅上,闲散散的晒太阳。
  老英姐替我在身上盖一张绒线被。这是小时候不知哪个伯母替我们织的,用断头绒丝,织成一小块一小块,再接在一块儿,似一块百结布,是我最心爱的。
  我叫:“亚斯匹灵,亚斯匹灵。”
  它走过来,我看着它,呆柱了。
  这个月来它长了怕有三十公分,已经不是可以手抱的小狗,我们四只眼睛对望半晌,非常尴尬,它喉咙呜呜响,蹲在我脚下。
  我喃喃说:“亚斯匹灵,有谁对我们不起,你要去咬死他。”它仍然呜呜声。
  在这个时候,马大一阵香风似的卷进来。
  “咦,你在家?”她扬一扬衣角。
  “过来,马大,有话同你说。”我坐起来。
  “什么事?”她问。
  我凝视她。真美,马大真美,明澄的双目,尖下巴,肿嘴唇,长发梳了一角辫子,鬓脚长长,皮肤胜雪,身上是最时髦的衣饰。
  我说:“你真美。”
  “啐!”她笑,“神经病,做姊妹二十多年,忽然说出这种话来。”
  “那么高的高跟鞋,穿着怎么走路?”我问。
  “也不用走很多路,令侠接我进进出出的。”她握着我的手,“喂,你的手为什么冰冷的?”
  “马大,你与梅令侠,很接近了吧?”
  “唔。”她眯起眼睛笑。
  “马大,妈妈的意思是,不要那么死心眼,也跟旁的男孩子约会一下。”
  “我都觉得别人闷。”她一副上瘾的样子。
  “妈妈不大喜欢殷家的人。”
  “他又不姓殷。”
  我词穷。
  干涉别人感情生活是最落后最老土的举止,我觉得应该到此为止。
  “怎么,”马大说,“我晓得你是一直反对他的。”
  “不,不是这个意思。”我分辩,“妈妈……”
  “别鸡毛当令箭,哈拿,你知道妈妈最无所谓,”她杏眼圆睁,“是你自己的意思吧?为什么?是否妒忌?因为你与殷永亨进行得不顺利?人家自新加坡回来也并没有向你报到,所以你眼红我同令侠?”
  我被马大一轮诉说,如同哑子吃黄连,张大嘴,答不出话。
  “哈拿,你应该为我欢喜才是,”她说,“我同令侠过几天就会宣布订婚。”
  我连叫她三思的勇气都没有,心中苦涩万分,只看着她。
  “我有事要出去。”
  她进房去换衣裳,转头也没再跟我打招呼,一径离开。
  我知道我哭了。
  眼泪挂在眼角,也没拭干。
  永亨回来了?他来他去,都与我无关。我与他这一笔竟消失得这么无声无息,始料不及。
  下午我到店里去巡了一巡。
  我的伙计马丽说:“今天有位先生来找你。”
  “来这里?”我问。
  “是。”
  “谁?”
  “没留姓名。”马丽说,“很畏羞的样子,听到你仍是店主,就一派放心。”
  我也猜到是谁。也真是,已经混得那么熟,还旁敲侧击的做甚,大概是怕与我再亲热下去,我会自作多情。我黯然,不会的,他要维持距离,我会尊重他的意思。
  我问:“可是中等身材,黑黑实实?”
  “是。”
  真鬼祟。
  什么意思呢?整个下午更百般无聊了。
  我把毛衣一件件的折叠着,难得有个顾客上门。真淡出鸟子,都说要存现款,不必要的东西不要买。
  坐到三点半,我觉得头晕身热,便离开店铺。
  到家我就垮下来,连脖子都滚烫。老英姐吓得什么似的,我虚弱的说:“亚斯匹灵。”
  她说:“不知跑哪儿去了。”她团团转。
  “是吃的亚斯匹灵。”我说。
  “我替你叫医生!”她忽然福至心灵。
  我补一句:“别惊动妈妈,她难得搓一次牌。”
  当夜我大大的出丑,热度高至一百○三,只好转送医院,谁知立刻又并发肺炎症,吊这个吊那个,瓶子罐子一大堆,迷迷糊糊只觉床头一大群人在那里叽叽喳喳,哭哭啼啼,每天我都祷告上帝:主啊,叫他们全体滚回家去,我有医生看护在这里就够了,别让他们在此地叫我不得安宁,又发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以后都不会无端去探病。
  好像过了很多天,渐渐清醒过来,会得打量四周围环境,心中一片宁静:原来还没有资格息劳归主。
  看护跟我微笑,“昏迷两天整,滋味如何呢?”
  我很失望:“才两天?”感觉上起码有一星期。
  看护很了解,“还不够浪漫是吗?最好昏迷一百年,等白马王子来吻醒你。”她替我折好被子。
  我脸红。
  “两天已经足够,你妈妈哭得泪人儿似的,还有你男朋友,赶都不走。”
  “我哪儿有男朋友。”我嗫嚅说。
  “那个皮肤黑黑的还不是?”看护取笑我,“别否认啦,外型不要紧,最主要是一颗心。”
  我的心倒是一跳。
  “噢,说到曹操,曹操就到。”
  我看过去,站在病房门口可不就是殷永亨。
  那看护小姐知情识趣的走出去,掩上门。
  永亨过来坐在我身边,我默默的不出声。
  过半晌我自言自语:“他们都说发完高烧病人。会掉头发,别变成秃子才好。”
  永亨忍不住笑出来。“哈拿。”
  气氛就缓和了。
  我轻轻叹口气,轻得只有自己听见。
  “吓坏人。”他说。
  “不怕的。”
  “马大与今侠下星期订婚。”永亨说。
  “啊?”我意外,“妈妈赞成?”
  “裘伯母希望一切正正式式。”
  “哦。”我又问,“梅姑姑那边呢?”
  “令侠一向是匹脱缰的马。”
  我不响。
  永亨说:“没想到他们会成为一对。”
  我问:“殷瑟瑟呢?”
  “她同外国人在一起,另外住开,最近也不大回家。”
  我老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却又说不上来,蹊跷之处只好放在心底。
  “仍然不喜欢令侠?”
  我不响。
  “他这个人虽然不务正业,本性倒也不坏。”
  “他生活那么阔绰,花费打哪儿来?只出没进的。”
  “他母亲会替他付帐。”
  “长久以往,不是办法吧。”我说。
  永亨维持缄默,我知道他脾气,他不愿意背后说梅令侠。
  “等你出院,便可宣读遗嘱。”他说。
  我并不十分关心这件事,应了一声,随即心一动。“令侠很焦急吧?”
  永亨说:“嗳,就他一个人紧张。”
  我说:“他本来一直在追殷瑟瑟。她一向不给他好脸色。然后他见到我,一般有资格承受遗产,但是我对他那么冷淡。他又见到马大,这次他终于成功了,永亨,是否殷家的遗嘱他没份,而照他生活作风,没一个有钱的太太很难过得下去,所以他才急选择一个表妹?”
  永亨呆半晌,他虽与令侠不对,还是要维持风度。
  “为什么没有人警告马大一声?”我问。
  永亨说:“哈拿,你的病才好,别太多心,令侠对马大那么好,谁也不存疑心。况且朋友尚有通财之义,夫妻之间,谁照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