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不过如此_林语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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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不过如此_林语堂-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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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则剩下来还有什么呢?还有很多,旧的宗教的外形是变迁至模糊了,然宗教本身还在,即将来亦还是永远存在的。此处所谓宗教,是指基于情感的信仰,基本的对于生命之虔诚心,人对于正义纯洁的确信之总和。也许有人以为分析虹霓,我们对于主宰的信心就要消失,而我们的世界将要沦为无信仰的世界。然而不,霓虹之美,固犹昔也。虹霓或溪边微风并未因此而失去其美丽与神秘之一丝一毫。

    我们还有一个信仰较为简单的世界。我爱此种信仰,因为它比较简单,颇为自然。我所说的得救的“工具”已没有了;其实对于我“得救”的目的也已没有了。那严父一样的上帝,对于我们的琐事也要查问的上帝,也没有了。在理论上互有关联的人本善说、堕落、定罪、叫人代理受罚、善性的回复,这些也被击破了。地狱没有了,天堂跟着也消逝了。在这样的人生哲学中,天堂这东西是没有地位的。这样也许要使心目中向有天堂的人不知所措了。其实是不必的。我们还是拥有一个奇妙的天地,表面上是物质的,然其动作则几乎是有灵智的,似有神力推动者然。

    人的灵性亦并未受到影响。道德的境界乃非物理定律的势力所能及的。对霓虹的了解是物理学,然见霓虹而欣喜则属于道德的范围了。了解是不会、不应、并且也是不能毁灭心头的欣喜的。这便是信仰简单的世界,既不需用神学,亦不乞助于无据的赏罚,只要人的心尚能见美而喜,尚能为公道正义慈爱所感动,这样也就够了,规规矩矩地做人,做事以最高贵最纯洁的本性为准绳,原是应该的。其实这样也就是合乎教义了。我们既有秉自祖先的兽性——就是所谓人类进化过程中的罪恶——则以常识论,我们有一个较高贵的我与一个较低级的我。我们有高尚的本能,同时有卑劣的本能。吾人虽不信我们的罪恶是由撒旦作崇,然此非谓我们行事须依顺兽性也。

    孟子说得好:“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敬畏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人心,人皆有之。”孟子又说:“养其大者为大人,养其小者为小人。”

    以论理言,唯物主义非必随旧的宗教观念之消灭与俱来,然在事实上唯物主义却接踵而至。因人本非逻辑的动物,人事本有奇特可笑处,在大体上,近代社会日趋唯物,而离宗教日远。宗教向为一组经神批准的一贯的信仰,它是不期然而然的情感冲动,并非理智的产物。冷酷的合理的信仰是不能替代宗教的。复次,宗教一事,由来已久,根深蒂固,有传统的力量,这部传统的规范倘或失去,并非佳事;然事实上竟已失去。这个时代又非为产生新教教主的时代。我们太爱批评故也。而个人私信对于合理的行为的信念,其力量以之与伟大的宗教相较,直有大巫小巫之差。这种私人的信念,以语上也者之君子则有余,对于下也者之小人则不足应付也。

    我们已处于对于行为的规范均与以宗教的意味,徇智慧的办法也。但在现代社会中我们既不能产生一个摩西或一个孔子,我们惟有走广义的神秘主义的一途,例如老子所倡导的那种。以广义言之,神秘主义乃为尊重天地之间自然的秩序,一切听其自然,而个人融化于这大自然的秩序中是也。

    道教中的“道”即是此意。它含义之广是以包括近代与将来最前进的宇宙论。它既神秘而且切合实际。道家对于唯物论采宽纵的态度。以道家的说法看来,唯物主义并不邪恶,只是有点呆气而已。而对于仇恨与妒忌则以狂笑冲散之。对于恣意豪华之辈道教教之双简朴;对于度都市生活者则导之以大自然的优美;对于竞争与奋斗则倡虚无之说刚克柔之理以救济之;对于长生不老之妄想,则以物质不灭宇宙长存之理以开导之。对于过甚者则教之以无为宁静。对于创造事业则以生活的艺术调和之。对于刚则以柔克之。对于近代的武力崇拜,如近代的法西斯国家,道教则谓汝并非世间惟一聪明的家伙,汝往前直冲必一无所得,而愚者千虑必有一得,物极则必反,拗违此原则者终必得恶果。至于道教努力和平乃自培养和气着手。

    在其他方面宗教的改革,我想结果是不会十分圆满的。我对宗教下的定义,方才已说了,是对于生命的崇敬心。凡是信仰总是随时变迁的。信仰便是宗教的内容,故宗教的内容必随时而异。

    宗教的信条亦是无时不变的。“遵守神圣的安息日”此教条往昔视为重大非凡,不得或违,在今人看来则殊觉无关紧要。时处今日,来一条“遵守神圣的国际条约”的信条,这倒于世有益不浅。“别垂涎邻居的东西”这条教条,本含义至广,然另立一条“别垂涎邻国的领土”而以宗教的热诚信奉之,则较妥善多多,并更为有力量矣。“勿得杀人”的下面再加“并不得杀邻国的人”这几个字,则更为进步了。这些信条,本该遵守,然事实上则并不。于现代世界中创造一个包含这些信条的宗教殊非易事。我们是生存在国际的社会中,然而没有一个国际的宗教。

    我们乃是活在一个冷酷的时代中。今人对于自己及人类,比一百五十年前法国的百科字典家还悲观无信念。与昔相较,我们愈不信奉自由平等博爱了。我们真愧对狄德罗及达。郎贝耳诸人。国际道德从没如今这样坏过。“把这世界交给一九三○——一九三九年的人们真是倒霉!”将来的历史学家必是这么写的。只以人杀人一端而论,我们真是处于野蛮时代。野蛮行为加以机械化就不是野蛮行为了么?处于这个冷酷的时代惟有道家超然的愤世嫉俗主义是不冷酷的。然而这个世界终有一天自然而然地会变好的。目光放远点,你就不伤心了。



正文 第二章…1

    女人

    我最喜欢同女人讲话,她们真有意思,常使我想起拜伦的名句:

    “男人是奇怪的东西,而更奇怪的是女人。”

    “whatastrangethingisman!andwhatisstrangeriswoman!”

    请不要误会我是女性憎恶者,如尼采与叔本华。我也不同意莎士比亚绅士式的对于女人的至高的概念说:“脆弱,你的名字就是女人。”

    我喜欢女人,就如她们平常的模样,用不着神魂颠倒,也用不着满腹辛酸。她们能看一切的矛盾、浅薄、浮华,我很信赖她们的直觉和生存的本能——她们的重情感轻理智的表面之下,她们能攫住现实,而且比男人更接近人生,我很尊重这个,她们懂得人生,而男人却只知理论。她们了解男人,而男人却永不了解女人。男人一生抽烟、田猎、发明、编曲,女子却能养育儿女,这不是一种可以轻蔑的事。

    我不相信假定世上单有父亲,也可以看管他的儿女,假定世上没有母亲,一切的婴孩必于三岁以下一起发疹死尽,即使不死,也必未满十岁而成为扒手。小学生上学也必迟到,大人们办公也未必会照时侯。手帕必积几月而不洗,洋伞必时时遗失,公共汽车也不能按时开行。没有婚丧喜庆,尤其一定没有理发店。是的,人生之大事,生老病死,处处都是靠女人去应付安排,而不是男人。种族之延绵,风俗之造成,民族之团结,都是端赖女人。没有女子的社会,必定没有礼俗、宗教,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世上没有天性守礼的男子,也没有天性不守礼的女子。假定没有女人,男人不会居住在漂亮的千篇一律的公寓、弄堂,而必住于三角门窗而有独出心裁的设计之房屋。会在卧室吃饭,在饭厅安眠的,而且最好的外交官也不会知道区别白领带与黑领带之重要。

    以上一大篇话,无非用以证明女子之直觉远胜于男人之理论。这一点既明,我们可以进而讨论女子谈话之所以有意思。其实女子之理论谈话,就是她们之一部。在所谓闲谈里,找不到淡然无味的抽象名词,而是真实的人物,都是会爬会蠕动会娶嫁的东西。比方女子在社会中介绍某大学的有机化学教授,必不介绍他为有机化学教授,而为利哈生上校的舅爷。而且上校死时,她正在纽约病院割盲肠炎,从这一点出发,她可向日本外交家的所谓应注意的“现实”方面发挥——或者哈利生上校曾经跟她一起在根辛顿花园散步,或是由盲肠炎而使她记起“亲爱的老勃郎医生,跟他的长胡子”。

    无论谈到什么题目,女子是攫住现实的。她知道何者为充满人生意味的事实,何者为无用的空谈。所以任何一个真的女子会喜欢《碧眼儿日记》(gentlemenpreferblondes)中的女子,当她游巴黎,走到placevendome的历史上有名的古碑时,必要背着那块古碑,而仰观历史有名的名字,如Coty与Castier(香水店的老招牌),凭她的直觉,以Vendome与Coty相比,自会明白Coty是充满人生意义的,而有机化学则不是。人生是由有机化学与无机化学而造成的。自然,世上也有madamecurieemmagoldmans与beatricewebbs之一类学者,但是我是讲普通的一般女人。让我来举个例:

    “X是大诗人”,我有一回在火车上与一个女客对谈。“他很能欣赏音乐,他的文字极其优美自然。”我说。

    “你是不是说W?他的太太是抽鸦片烟的。”

    “是的,他自己也不时抽。但是我是在讲他的文字。”

    “她带他抽上的。我想她害了他一生。”

    “假使你的厨子有了外遇,你便觉得他的点心失了味道吗?”

    “呵,那个不同。”

    “不是正一样吗?”

    “我觉得不同。”

    感觉是女人的最高法院,当女人将是非诉于她的“感觉”之前时,明理人就当见机而退。

    一位美国女人曾出了一个“美妙的主意”,认为男人把世界统治得一塌糊涂,所以此后应把统治世界之权交与女人。

    现在,以一个男人的资格来讲,我是完全赞成这个意见的。我懒于再去统治世界,如果还有人盲目的乐于去做这件事情,我是甚愿退让,我要去休假。我是完全失败了,我不要再去统治世界了。我想所有脑筋清楚的男人,一定都有同感。如果塔斯马尼亚岛(在澳洲之南)的土人喜欢来统治世界,我是甘愿把这件事情让给他们,不过我想他们是不喜欢的。

    我觉得头戴王冠的人,都是寝不安席的。我认为男人们都有这种感觉。据说我们男人是自己命运的主宰,也是世界命运的主宰,还有我们男人是自己灵魂的执掌者,也是世界灵魂的执掌者,比如政治家、政客、市长、审判官、戏院经理、糖果店主人,以及其他的职位,全为男人所据有。实则我们没有一个人喜欢去作这种事。情形比这还要简单,如哥伦比亚大学心理教授言,男女之间真正的分工合怍,是男人只去赚钱,女人只去用钱。我真愿意看见女人勤劳工作于船厂,公事房中,会议席上,同时我们男人却穿着下午的轻俏绿衣,出去作纸牌之戏,等着我们的亲爱的公毕回家,带我们去看电影。这就是我所谓美妙的主意。

    但是除去这种自私的理由外,我们实在应当自以为耻。要是女人统治世界,结果也不会比男人弄得更糟。所以如果女人说,“也应当让我们女人去试一试”的时候,我们为什么不出之以诚,承认自己的失败,让她们来统治世界呢?女人一向是在养育子女,我们男人却去掀动战事,使最优秀的青年们去送死。这真是骇人听闻的事。但是这是无法挽救的。我们男人生来就是如此。我们总要打仗,而女人则只是互相撕扯一番,最厉害的也不过是皮破血流而已。如果不流血中毒,这算不了什么伤害。女人只用转动的针即满足,而我们则要用机关枪。有人说只要男人喜欢去听鼓乐队奏乐,我们就不能停止作战。我们是不能抵拒鼓乐队的,假如我们能在家静坐少出,感到下午茶会的乐趣,你想我们还去打仗吗?如果女人统治世界,我们可以向她们说:“你们在统治着世界,如果你们要打仗,请你们自己出去打吧。”那时世界上就不会有机关枪,天下最后也变得太平了。

    论性的吸引力

    女人的权利和社会特权虽然已经增加了,可是我始终认为甚至在现代的美国,女人还没有享受到公平的待遇。我希望我的印象是错误的,我希望在女人的权利增加了的时候,尊重闺秀之侠义并没有减少。因为一方面有尊重闺秀之侠义,或对女人有真正的尊敬;另一方面任女人去用钱,随意到什么地方去,担任行政的工作,并且享有选举权——这两样东西不一定是相辅而行的。据我(一个抱着旧世界的观念的旧世界公民)看来,有些东西是重要的,有些东西是不重要的;美国女人在一切不重要的东西那方面,是比旧世界的女人更前进的,可是在一切重要的东西这方面,所占的地位是差不多一样的。无论如何,我们看不见什么现象可以证明美国人尊重闺秀之侠义比欧洲人更大。美国女人所拥有的真权力还是在她的传统的旧皇座——家庭的炉边——上产生出来的;她在这个皇座上是一位以服役为任务的快乐天使。我曾经看见过这种天使,可是只在私人家庭的神圣处所看见,在那里,一个女人在厨房中或客厅中走动着,成为一个奉献于家庭之爱的家庭中的真主妇。不知怎样,她是充满着光辉的,这种光辉在办公室里是找不到的,是不相称的。

    这只是因为女人穿起薄纱的衣服比穿起办公外套妩媚可爱吗?抑只是我的幻想?女人在家如鱼得水,问题的要点便在这个事实上。如果我们让女人穿起办公外套来,男人便会当她们做同事,有批评她们的权利;可是如果我们让她们在每天七小时的办公时间中,有一小时可以穿起乔治绉纱或薄纱的衣服,飘飘然走动着,那么,男人一定会打消和她们竞争的念头,只坐在椅上目瞪口呆地看着她们。女人做起刻板的公务时,是很容易循规蹈矩的,是比男人更优良的日常工作人员,可是一旦办公室的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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