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会写成的,事隔多年,现在回忆起来,颇有意思。有一年,智姐回国,我们谈家中旧事,她讲起她从前一个保姆,人长得很俏,喜欢带白耳环,后来出去跟她一个干弟弟同居。我没有见过那位保姆,可是那对白耳环,在我脑子里却变成了一种盅惑,我想带白耳环的那样一个女人,爱起人来,一定死去活来的那便是玉卿嫂。在宪兵学校,有一天我带上地图阅读,我从来没有方向观,不辩东南西北,听了白听,握便把一张地图盖在稿纸上,写起《寂寞的十七岁》来。我有一个亲戚,学校功课不好,家庭没有地位,非常孤独,自己跟自己打假电话,我想那个男孩子一定寂寞得发了昏,才会那样自言自语。有一次我看见一位画家画的一张裸体少年油画,背景是半抽象的,上面是白得熔化了的太阳,下面是亮得燃烧的沙滩,少年跃跃欲飞,充满了生命力,那幅画我觉得简直是“青春”的象征,于是我想人的青春不能永保,大概只有化成艺术才能长存。
民国五十一年,出国前后,是我一生也是我写作生涯的分水岭,那年冬天,家中巨变,母亲逝世了。母亲出身官宦,是外祖父的掌上明珠,自小锦衣玉食,然而胆识过人,不让须眉。十六年北伐,母亲刚跟父亲结婚,随军北上。父亲在龙潭与孙传芳激战,母亲在上海误闻父亲阵亡,连夜冲封锁线,爬战壕,冒枪林弹雨,奔到前方,与父亲会合,那时她才二十。抗日期间,湘桂大撤退,母亲一人率领白马两家八十余口,祖母九十,小弟月余,千山万水,备尝艰辛,终于安抵重庆。我们手足十人,母亲一生操劳,晚年在台,患高血压症常常就医。然而母亲胸怀豁达,热爱生命,环境无论如何艰险,她仍乐观,勇于求存,因为她个性坚强,从不服输。但是最后她卧病在床,与死神交战,却节节退败,无法抗拒。她在医院里住了六个月,有一天,我们一位亲戚嫁女,母亲很喜爱那个女孩,那天她精神较好,便挣扎起来,特意打扮一番,坚持跟我们一同去赴喜筵。她自己照镜,很得意,跟父亲笑道:“‘换珠衫依然是富贵模样。’”虽然她在席间只坐了片刻,然而她却是笑得最开心的一个。人世间的一切,她热烈拥抱,死亡,她是极不甘愿,并且十分不屑的。然而那次不久,她终于病故。母亲下葬后,按回教仪式我走了四十天的坟,第四十一天,便出国飞美了。父亲送别机场,步步相依,竟破例送到飞机梯下。父亲曾领百万雄师,出生入死,又因秉性刚毅,喜怒轻易不形于色。可是暮年丧偶,儿子远行,那天在寒风中,竟也老泪纵横起来,那是我们父子最后一次相聚,等我学成归来,父亲先已归真。月余间,生离死别,一时尝尽,人生忧患,自此开始。
别人出国留学,大概不免满怀兴奋,我却没有,我只感到心慌意乱,四顾茫然。头一年在美国,心境是苍凉的,因为母亲的死亡,使我心灵受到巨大无比的震撼。象母亲那样一个曾经散发过如许光热的生命,转瞬间,竟也烟消云散,至于寂灭,因为母亲一向为白马两家支柱,遽然长逝,两家人同感天崩地裂,栋毁梁摧。出殡那天,入土一刻,我觉得埋葬的不仅是母亲的遗体,也是我自己生命的一部分,那是我第一次真正接触到死亡,而深深感到其无可抗拒的威力。由此,我遂逐渐领悟到人生之大限,天命之不可强求。丧母的哀痛,随着时间与了悟,毕竟也慢慢冲淡了。因为国外没有旧历,有时母亲的忌日,也会忽略过去。但有时候,不提防,却突然在梦中见到母亲,而看到的,总是她那一付临终前忧愁无告的面容,与她平日欢颜大不相类。我知道下意识里,我对母亲的死亡,深感内疚,因为我没能从死神手里,将她抢救过来。在死神面前,我竟是那般无能为力。
初来美国,完全不能写作,因为环境遽变,方寸大乱,无从下笔,年度耶诞节,学校宿舍关门,我到芝加哥去过耶诞,一个人住在密西根湖边一家小旅馆里。有一天黄昏,我走到湖边,天上飘着雪,上下苍茫,湖上一片浩瀚,沿岸摩天大楼万家灯火,四周响着耶诞福音,倒处都是残年急景。我立在堤岸上,心里突然起了一阵奇异的感动,那种感觉,似悲似喜,是一种天地悠悠之念,顷刻间,混沌的心景,竟澄明清澈起来,蓦然回首,二十五岁的那个自己,变成了一团模糊,逐渐消隐。我感到脱胎换骨,骤然间,心里增添了许多岁月。黄庭坚的词:“去国十年,老尽少年心。”不必十年,一年已足,尤其是在芝加哥那种地方。回到爱我华,我又开始写作了,第一篇就是《芝加哥之死》。
在爱我华作家工作室,我学到了不少东西:我了解到小说叙事观点的重要性。PercyLubbock那本经典之作《小说技巧》对我启发是大的,他提出了小说两种基本写作技巧:叙述法与戏剧法。他讨论了几位大小说家,有的擅长前者,如萨克莱Thackeray,有的擅长后者,如狄更斯。他觉得:何时叙述,何时戏剧化,这就是写小说的要诀。所谓戏剧化,就是制造场景,运用对话。我自己也发觉,一篇小说中,叙述与对话的比例安排是十分重要的,小说技巧不是“雕虫小技”,而是表现伟大思想主题的基本工具。在那段时间,对我写作更重要的影响,便是自我的发现与追踪。像许多留学生一样,一出国外,受到外来文化的冲击,产生了所谓认同危机。对本身的价值观与信仰都得重新估计。虽然在课堂里念的是西洋文学,可是从图书馆借的,却是一大叠一大叠有关中国历史、政治、哲学、艺术的书,还有许多五四时代的小说。我患了文化饥饿症,捧起这些中国历史文学,便狼吞虎咽起来。看了许多中国近代史的书,看到抗日台儿庄之役,还打算回国的时候,去问父亲请教,问他当时战争实际的情形。
暑假,有一天在纽约,我在LittleCarnegieHall看到一个外国人摄辑的中国历史片,从慈禧驾崩、辛亥革命、北伐、抗日、到戡乱,大半个世纪的中国,一时呈现眼前。南京屠杀、重庆轰炸,不再是历史名词,而是一具具中国人被蹂躏、被凌辱、被分割、被焚烧的肉体,横陈在那片给苦难的血泪灌溉得发了黑的中国土地上。我坐在电影院内黑暗的一角,一阵阵毛骨悚然的激动不能自已。走出外面,时报广场仍然车水马龙,红尘万丈,霓虹灯刺得人眼睛只发疼,我蹭蹬纽约街头,一时不知身在何方。那是我到美国后,第一次深深感到国破家亡的彷徨。
去国日久,对自己国家的文化乡愁日深,于是便开始了《纽约客》,以及稍后的《台北人》。
(小米输入并校对。一九九九岁八月十八日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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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晚的月光
台大物理系毕业考最后一科是理论物理。题目繁而难,延长两小时还没有考完。天暗了,教室里开上了灯,李飞云最后一个交卷。克洛教授在他面前踱来踱去,李飞云觉得头有点发晕,他抬起眼,发觉克洛教授正在看他,克洛教授的眼镜反射出金光来,他感到一阵眼花,慌忙站起来,把卷子递给克洛教授。最后一大题,他一个字也没写,那一题占三十分。
李飞云回到位子上,脑子里空空的,两只手伸到抽屉里盲目的摸索一阵。
“别尽发傻了,我们走吧。”陈锡麟从后面拍拍李飞云的肩膀说道。
李飞云站起来,跟着陈锡麟一同走出教室,门外闹哄哄的,大家正在讨论考试题目。李飞云和陈锡麟避开人群往楼下走去。
“怎么样?”陈锡麟问道。
“不行得很。”李飞云摇摇头,瘦脸上现出一丝苦笑来。
“总有六十分吧?”陈锡麟侧过头望着李飞云道。
“大概要补考了,最后那题我一点也不会。我只看到第六章,最后两章,根本没看。昨晚上教完家教回去,太累了,倒在桌子上睡了过去。”
“总会及格吧?”
李飞云的脸牵动了几下,停了半晌,忽然转头对陈锡麟说道:
“别老谈考试了,陈锡麟,我在想我们已经算毕业了呢。”
“嗯,毕业了——”陈锡麟漫声应道,两个人默默的走出了理学院。
校园里一片金黄色,像浸在一大池水溶溶的金液里似的。润绿的朝鲜草坪上,映得金碧辉煌。风是热的,又温又湿,柔柔的拂过来。李飞云用力吸一口气,一股醇香,冲进他脑门里。校园里的栀子花刚刚绽开。
“陈锡麟,我想在草坪上躺一会儿。”李飞云对陈锡麟说道。陈锡麟点了点头,两个人走到文学院门口一块草坪上,陈锡麟靠在一棵椰子树脚下,李飞云俯卧在陈锡麟旁边,椰子树的阔叶吹得沙啦沙啦的。李飞云将脸紧贴在毛茸茸的草丝上,一流泥土的浓香在他周围浮动起来,他看见山那边反映着一束束晶红的夕阳光柱。李飞云的面腮在草须上轻轻的滑动着,六月的草丝丰盛而韧软,触着人,有股柔滑的感觉。不知怎的,李飞云一摸到校园里这些浓密的朝鲜草就不禁想起余燕翼颈背上的绒毛来。
“我跟你说,李飞云,我喜欢你。”余燕翼那晚在李飞云耳根下,轻轻的,轻得差不多听不见声音的说道。就在那一刻,李飞云第一次发觉余燕翼可爱,大概那夜月光特别清亮,大概余燕翼那袭敞领的蓝绸裙子格外迷人,李飞云看到余燕翼浑圆的项背,露在月光下,泛着一层青白的光辉。他搂住余燕翼的腰,将脸偎到她项背上去。
“李飞云,我让给你那份家教,你还预不预备去?”陈锡麟问李飞云道。
“只好去试试再说,”李飞云答道,他将脸抵紧草地,“我已教了三家,时间实在分不开,可是我还需要兼一两家。”
“燕翼快生了吧?”陈锡麟问道,余燕翼和陈锡麟妹妹是铭传女校的同学,李飞云第一次遇见她是在陈锡麟妹妹的生日舞会里。
“李飞云,你怎么可以这样做?”余燕翼搬去和李飞云住在一起的那天,陈锡麟对他这样说道,“你真糊涂,你这样做一定会后悔的。”陈锡麟扣住李飞云的膀子盯着他说。李飞云没有说话,愣楞的瞪着陈锡麟,脸上毫无表情。
“哦,李飞云——”陈锡麟歇了半晌,若有所悟的放开李飞云的手,转身离去。
“陈锡麟,你预备什么时候出国?”李飞云翻过身来,问陈锡麟道。他看见天空里散着一大片紫色的绮霞,椰子树的阔叶在阳光里摇曳里金辉闪烁。
“还没准得很,那要看我能不能申请得奖学金,我已经写了信给M·I·T和加州大学,还没有回音。”
“我真希望你能进M·I·T,你的分数够他们的申请条件,你是我们系的第一名,他们会要你。”李飞云突然变得亢奋起来,拍着陈锡麟的膝盖说道,“你一定得设法出去,我对你极有信心,你会成功的,陈锡麟。”
“我也想出去,可是问题多着呢,如果去不成,我就想考清华研究院然后回台大教书。”
“不,不,你一定得想办法出国,学物理的在这儿没有希望。”李飞云说道,他漫然望着校园的尽头,一堆青山正在转成暗紫色。
理学院走出一群学生,交头接耳的争论着,其中有一个看见李飞云和陈锡麟坐在文学院草坪上,即刻挥着手跑过来喊着:
“原来你们两个坐在这里享受,害得我好苦!”
“嗨,小弟。”陈锡麟招呼道。
“盛世杰。”李飞云接着招呼。
李飞云,陈锡麟和盛世杰在中学同学六年,一同保送台大,进入物理系。三个人的环境悬殊很大,但却莫名其妙的结成了好朋友。盛世杰从来不愁钱的来源,陈锡麟的零用钱都是当家教得来的,李飞云赚钱却是为了生活,他一向靠姐姐给学费。现在余燕翼快生产了,他又要多加几家家教。盛世杰是永远长不大的小弟,陈锡麟是善体人意的老大哥,李飞云是班上出了名的圣人,三年的大学生活没有谈过一句女人,经常他和女同学在一块儿竟会窘得说不出话来,然而那天晚上李飞云却将脸偎到余燕翼的颈背上去,余燕翼是第一个轻柔的对他说“我喜欢你”的女孩子,那晚的月色太清亮了,像一片荫蓝的湖水。
“我猜得不错吧?”盛世杰兴高采烈的叫道:“我就晓得克洛这个老头子会考第八章的习题,最后那题我连答案都记得了,我叫你们多注意那章,你们听了我的话没有?”
“小弟,你怎么老爱谈考试?”李飞云说。
“小弟,你到了考试就爱三天六夜说个没了的,你觉不觉得我们现在已经算毕业了?”陈锡麟说道。
“毕业?我觉得明天好像还要来上课似的,”盛世杰怔一下,笑了起来说道,“那么今天我们三个人聚聚,我请你们去吃一顿。走,走,我们且乐一乐。”盛世杰抓着李飞云和陈锡麟就走。
“不,小弟,我今天得回去吃饭。”李飞云挣开盛世杰的手呐呐的说道。
“不行!”盛世杰坚持道,在李飞云和陈锡麟面前他常常任性得像一个小孩。“怎么说你今天也得陪我们两个老朋友,难道你连一刻都离不开你那一位?”
盛世杰爱开李飞云的玩笑,因为李飞云容易脸红,盛世杰觉得好玩。李飞云窘得干笑了几声,含糊的分辨着。盛世杰笑得很开心,拉着他们快步走出学校,李飞云也想跟着盛世杰开心的笑一下,可是他笑不出来。他看见天色渐渐压下来,心里竟有一股说不出的惶惑。
三个人进台大的那一天,也是盛世杰请客,在台大旁边“好味道”的小阁楼上,那天三个人足足喝完了一瓶清酒。盛世杰兴奋的举手在空中划了一个圈子说他一定要做个核子物理学家,那时瑞典刚发表李政道和杨振宁获得诺贝尔物理奖金。李飞云一向不惯夸口,可是那天他却告诉盛世杰和陈锡麟他想毕业以后到美国M·I·T读理论物理做个物理科学家,那是他心中惟一的志向。
这天盛世杰又选定了“好味道”,他还是像以前那样兴高采烈。叫了一样菜又叫一样,陈锡麟和李飞云一直说吃不了那么多。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