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吃力地翻过一座座山头,又见到了乱葬坑里的一大堆白骨,他已竭尽了全力。他很困,想睡觉,可他明白,在下着大雪的山野中,一旦睡着了,就永远也不会醒来了。他不知从哪来的力量,想到了还有回家的可能,于是他又振作了精神跑了下去。
东方已经出现了一线白光,天空呈现出了一种美丽的紫红色,就快要日出了。他无暇欣赏这壮丽的日出,因为军营已在眼前了。庞大的军营里有好几万人,几千个银白色的帐篷星罗棋布蔚为大观,除了巡逻队外都仍然沉浸在梦乡。他成功了,现在回去时间正好,他们还没起来,没有人会知道他去过哪儿的。
小乙高兴地翻过了军营的栅栏。
一年以后。
翠翠打扮地非常漂亮,坐在家里唯一的一面小小的铜镜前,她已经二十一岁了。两岁的儿子安静地躺在床上睡着了,儿子是小乙走后第九个月生下来的,也许就是他临走前的那一夜的作品吧,可怜的小乙还不知道他自己已经有了儿子了。她今天就要结婚了,她要改嫁给村里的光棍阿牛。半年前,邻村的一个断了条胳膊的退伍老兵告诉她,小乙已经死了。阿牛早就对翠翠有意思了,但阿牛是个非常老实的人,虽然是个很能干的劳力,人却长得很难看,所以没人愿意嫁给他。阿牛知道小乙的死讯以后,跪着对翠翠说:“嫁给我吧,我会把你们母子俩照顾好的,我会把小乙的儿子当成我自己的儿子一样。”那年晚上天空挂着一轮新月,阿牛有力的大手紧紧握着翠翠的手,让她有一种安全感。
翠翠一开始没有同意,她天天以泪洗面地考虑了一个月,终于心里那道堤坝还是崩溃了,那时候二程先生和朱夫子还没出世,寡妇改嫁也不算稀罕。她同意了。
过一会儿阿牛就要带着财礼和花轿来接她了。她的脸上挂着泪珠,她忘不了小乙。
“罗王氏。谁是罗王氏。”门外传来了一阵吆喝声。
“罗王氏,从来没听说过有这个人。”翠翠对自己说。
门外又传来村里教书先生的的话:“罗王氏,不就是翠翠吗?不过,她明天就不叫罗王氏了。”
“翠翠,有你的信。”教书先生敲着翠翠的门。
翠翠非常奇怪,她还不懂什么叫信。门口站着一个骑着马,穿着政府制服的人:“你叫罗王氏?”
“不认识,我叫翠翠。”
“她的大名就叫罗王氏。”教书先生在一边说。
骑马的人把一封信塞在了翠翠的手里,然后扬鞭走了。翠翠茫然地拿着信,不知所措。
教书先生看着信封的落款叫了起来:“是小乙,是小乙给你寄来的信。”
“小乙?”翠翠仿佛见到了什么希望。
“快拆开来看。小心点,拆有火漆封口的地方。”
翠翠照着他的话拆开了信,取出了信纸,但她不识字,看不懂。她只认识小乙夹在信里的那缕头发,乌黑乌黑的,还残留着小乙身上的那股味道,这味道只有做妻子的才能闻出来,并且一辈子都不会忘记。这头发,这味道,翠翠在梦中已摸到过,闻到过许多回了。她把小乙的头发紧紧贴在自己的脸上,仿佛就是自己的生命。
“先生,能给我读信吗?”翠翠恳求着教书先生。
“好的。”他开始读了。
翠翠,你还好吗?
我想你。我在这里过得很好,我们打了许多大胜仗,打死了许多贼党,我们自己的伤亡是微乎其微的。贼党就快要被我们消灭光了,战争很快就会结束的。我所属的部队离敌人很远,很安全,我也活得好好地,我还长了好几斤肉。我们这的伙食和城里人吃得一样好,营房又干净又暖和,棉衣很厚,我还从没受过伤,生过病呢。你一定要放心,我不会有事的,我福气大,就算我们部队全都死光了,我也会活着回来的。翠翠,你寂寞吗?我每晚都梦见你,等我回来的时候,我希望你和以前一样漂亮。没有人欺负你吧,如果有,我回来一定要他的命。今年的收成怎么样?我们家的老母鸡杀了吗?不用省,想吃就吃吧,只是别在下蛋以前杀。我们家的两头猪呢?下过仔吗?有的话,把小猪养好。现在天气冷,睡觉的时候多盖点被子,你一个人有困难,请村里的乡亲们多帮帮忙,别不好意思。翠翠,告诉你,我立了军功,救了将军的命,将军答应等战争一结束,就封我做官,到时候,我会坐着轿子回来的,你就会过上好日子了。等着我,一定要等我,翠翠,保重。
小乙
“没有写落款的时间。”教书先生说,“一定是小乙请人代写的,翠翠,你真有福气。”
翠翠却在哭。她夺过信纸,还看到了信背面小乙画的他们两个人的图形。她哭得更厉害了,她躲到了屋里,把头埋在儿子的身边哭着,儿子惊醒了,不解地看着年轻的母亲。翠翠对儿子说:“孩子,这是你爹来的信,你将来一定要识字,要能自己看懂你爹的信。”翠翠紧紧抱住了儿子。
门外,阿牛迎亲的队伍却来了,刺耳的喇叭声传遍了全村。阿牛今天特别高兴,一副新郎的打扮。“翠翠。”他跨进了门。
翠翠面带泪痕地站在阿牛面前,轻轻地说:“阿牛,对不起,我不能嫁给你,小乙给我来信了,他还活着,活得很好,他很快就会回来的。对不起,阿牛。”
阿牛沉默了,他的嘴唇动了几下,却始终没说话,他一动不动地站了许久,终于一把扯碎了新郎的衣服,然后狂奔了出去。
第二天,人们发现了阿牛上吊自杀的尸体。
小乙那天把这封信叫给驿站以后的第二天,驿马就把信放在公文中一起带到了州府。那里的驿站一看这封信的收件人是个村妇就知道是封家书,但那年月都要讲点职业道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算了。只等下一班到南方去的邮驿,可是那时候的公文绝大部分都上京城,所以一等就是三个月,等来了一班去四川的公文,其实这所谓的公文也不过是某个将军写给老婆的家书罢了,虽然四川离小乙家乡相距很远,但总之也算是南方,就一起带了出去。邮差骑着马过了黄河,到了京城,又翻过了秦岭,走上了难于上青天的蜀道,历尽无数险山恶水,足足走了三个月,换了十多匹马才到了成都。成都驿站在一个月后又把这封信转到了渝州,也就是现在的重庆,在那儿上了一班邮船,走长江的水路。到了白帝城,有个被贬又被皇帝召回的诗人上了邮船,诗人气宇轩昂地站在船头,两岸的猿猴不停地叫着,只用一天工夫就穿过三峡到了江陵,于是他写下了一首脍炙人口的诗。诗人离开了船后,船速又放慢了,又花了三个月时间过武昌的黄鹤楼,湖口的石钟山,当涂的采石矶,润州的金山焦山,从那里入大运河,过了姑苏城外的寒山寺,直到杭州的钱塘江边。杭州驿站收下了信,可由于富春江发大水冲坏了驿路,只能走海路,于是上了一班去广州的邮船,在海上飘了两月才中途下船,直奔小乙的家乡了。总共花了一年时间,这在当时已经算是快的了。如此算来,一百八十两银子也不算贵。
又过了十八年,小乙和翠翠的儿子二十岁了,简直又是一个小乙的翻版。翠翠还给儿子张罗着讨了新媳妇,如今翠翠也做婆婆了。翠翠早就卖掉了猪和鸡,每天没日没夜地织布,然后到城里卖钱,就是为了供儿子从小在教书先生的私塾里念书,儿子很聪明,十岁的时候就会把小乙的信全文一字不差的念给翠翠听了。尔后几乎每天晚上翠翠都要儿子念一遍那封信,她百听不厌,儿子一天不念信,她就好象生活中少了点什么。儿子长大了,翠翠却因超负荷地工作未老先衰了,她只有四十岁,却象五十岁的人,满头白发和皱纹,她的年轻美貌也只能成为记忆了。
她从没有改嫁,她在等小乙,一等就是一辈子。
“翠翠,你看谁回来了?”教书先生对她说。一队人正敲锣打鼓地向她家走来,“是小乙。”
翠翠叫了起来,“是小乙当了大官回来了。”
她兴奋地迎了上去。却不是,尽管这骑在马背上的这张脸是那么与小乙相象,是儿子。
儿子进京赶考中了状元,衣锦还乡了。
但翠翠却似乎不认识儿子了,她一把抱住他,叫着小乙的名字,她从怀里取出了多年来一直深藏着的信:“小乙,你终于回来了,这么多年了,我好想你,看,这是你写给我的信,我们有个儿子,还有了儿媳,很快就会有孙子的。我们的儿子很有出息,他进京赶考了,他会中状元的。”
“娘,是我啊,我中状元了。”儿子说。
“你是小乙,你做大官了。”
翠翠疯了。
十八年前,小乙在驿站里寄完了信,赶在天亮前回到了军营。当他翻过栅栏,以为万事大吉的时候,却发现部队正整装待发,准备在天亮前偷袭敌军。监军在点名,正好点到小乙的名字,小乙高喊了一声:“到!”他匆匆忙忙地跑向队列。
“站住,你迟到了。”监军严厉的说,“根据军法第六条第三款:出发前点名有迟到者一律就地正法!来人,把他绑了。”
小乙被五花大绑起来,他想叫,他想说自己只不过是去给媳妇寄了一封信,但他的嘴被破布塞住了。他被押到了阅兵台上,他看着下面白色的雪地上站着黑压压地好几万人,都鸦雀无声。
这时太阳升起了,从东方,在山巅之间,那轮火红的东西象是个出生的婴儿一样升上天空,小乙想:我要是有个儿子就好了。太阳越升越高,照亮了他的脸,忽然他飞了起来,高高地飞了起来,他离地面越来越远,他见到地下躺着个没有脑袋的死人,那就是他自己。鲜红的血溅满了雪白的地面,象一朵冬天的梅花,特别美。拿大刀的刽子手把他的人头高高地举起。
小乙飞得离太阳越来越近了,他突然想到了驿站,大约现在,邮差大哥已经带着他写给翠翠的信出发了吧。
一路平安,我的一封家书。
爱人的头颅
现在是午时三刻,验明了正身,监斩官一声令下,不管你们相不相信,我的人头已经落地了,不是我趴到了地上,而是我的身体与头颅分家了,也就是说,我被砍了脑袋。
但奇怪的是,我无法确定我是否死了,我能肯定的是我的灵魂至少目前还没有出窍,它实在太留恋我的肉体了,以至于赖在我的头颅中不肯走了。还好,它没有留在我的胸口,否则我得用肺来思维了。
刽子手的大刀刚刚沾到我的脖子的时候,我的确是在害怕地发抖,你们可千万不要笑我。
从锋利的刀口接触我到离开我,这中间不足半秒,可我的生命已经从量变到质变了。接下来,我发现自己处于一种自由落体的感觉,我开始在空中旋转,在旋转中,我见到了我的身体,这身体我是多么熟悉啊,而现在,它已经不再属于我了。而我的脖子的横剖面,则是我生平第一次见到,那里正在不断地喷着血,溅了那忠厚老实的刽子手兄弟一身。而我的四肢则在手舞足蹈,仿佛在跳舞,也象是在打拳。突然,我的嘴巴啃到了一块泥土,这真让人难过,我的人头落地了,但以这种方式实在有失体面。我在地上弹了几下,直到我的位置正了为止,还好,现在我净剩下的这么一小截脖子正端端正正地接在地面上,避免了我所深为担忧的上下颠倒或是滚来滚去被人当球踢的可怕局面。
再见了,我的身体,现在你正被他们拖走,运气好的话也许是去埋葬,运气不好的话只能是去喂狗了。身体离开了我的视野,剩下的只有我的一大滩血,在不知疲倦地流淌着,最后它们将渗入泥土,滋润那些可爱的小草。
正当我在地上思绪万千的时候,不知哪位揪着我的头发把我拎了起来。然后我不断地晃晃悠悠,仿佛是在天上飞,我只能看到那家伙的腰带,我想出口骂他,可我的声带一半留在了这,一半留在了我的身体上,我输送气流的肺与气管也与我永别了,所以,我只能向他干瞪眼。
我被挂在了城门上,一根细细的绳子一端系着城剁,一端系着我的头发。在我的下巴下面几尺就是城门了。京城还算是繁华,南来北往的人总是要从我的下面穿过,他们每个人都要注视我一番,当然,我也要注视他们一番。这些男男女女有的对我投来不屑一顾的目光;也有的要大吃一惊,然后摸摸自己的脖子,这种人多数是我的同类;还有的则摇头叹息,以我为反面教材教育后世千秋万代;也有一二文人墨客借机诗性大发,吟咏一番人生短暂;更有甚者,见到我就朝我吐口唾沫,幸亏我被挂在高处,否则早就被唾沫淹没了。
太阳把我照得晕头转向的,成群结队的苍蝇已经开始向我进攻了,它们嗡嗡地扇着翅膀,可能是把我当成了一堆屎。更可怕的是有几只恶心的蛆虫钻进了我的头颅,疯狂地啃噬着我的口腔和脑子,真不知道它们是从哪儿钻出来的,也许这就是彻底腐烂的前兆。一想到我的脑袋即将变成一具臭气熏天的骷髅头,中间还住着一个不散的阴魂,我就为城市的环境卫生而担忧。
漫长的一天即将过去了,夕阳如血,也如同我的头颅。我发觉夕阳的确与现在的我类似,都是一个没有身体的圆球,只不过它挂在天上,我挂在城门上。
入夜以后,许多鬼魂在我的周围出没了,他们似乎非常同情我,对我的悲惨遭遇表示同情。但我不想理会他们,我只有一个愿望,让我的灵魂快一些出窍吧。
我赶走了那些孤魂野鬼,只想一个人静一静。我还是有感觉的,晚风吹过我的面颊,让一种彻骨的寒冷贯穿于我的头颅深处。我不痛苦,真的,不痛苦。
但是我突然又彻骨地痛苦了起来。
我想到了———她。
不知什么时候,一轮如勾的新月挂上了中天,高高的宫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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