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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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骨头-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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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帝王拽住我的手苦苦哀求道,冬冬,饶我一条小命吧,以后我愿听从你的差遣,成为你最忠心的奴才!    
    看着帝王惊鸟状,不禁为他惋惜,好好一个狗才在极度膨胀的欲望中毁灭了自我,难道所谓的成功对他真的这么重要?不惜放弃自尊,不惜泯灭良知,不惜杀狗放火,不惜将自己变成彻头彻尾的魔鬼。我凝望着他乞讨性命的眼睛,正准备说……忽然,他疾速的掐住我的喉咙,威胁众狗道,快闪开一条路,不然我让他小命呜呼!    
    我被帝王出乎意料的举动深深震惊!我原本是想说……唉呦!他掐得我更紧了,他完全丧失了理智,他狗急跳墙做最后殊死一搏。    
    大黄慌得手足无措,劝戒道,你别乱来,只要你放了我小弟,一切好商量!    
    帝王说,闪开道放我走!!!    
    大黄急忙令众狗闪开,让帝王逃命去。    
    帝王边挟持我边往后退,我能感觉到他的身体在微微颤抖。我说,帝王,别作茧自缚……你再说话,休怪我手下无情!他又使了一股力量,掐得我险些当场断气。    
    忽然,帝王在倒退的过程中踩到一根干树枝,干树枝“啪”的一声,吓得帝王一个走神。大黄乘机以摧枯拉朽之势将帝王打翻在地,把我拉向生的坦途。帝王从地上迅速爬起欲冲出包围,其惊狂之举无狗敢挡。大黄一个箭步冲过去,再次把他撩倒在地,随手摸起一块砖头就要砸向他的脑壳,毫秒之间被我及时制止。大黄问,怎么了?我叹气说,做狗不容易,做宠物狗更不容易!你们这些凡狗是无法理解的。    
    大黄诧异的说,难道你打算放了他?    
    我说,是的,饶他一条小命吧。    
    帝王扑腾着说,你不是戏谑我?    
    我说,先前我就是这样想的,放你一条生路。可是你冥顽不化,自讨苦吃。    
    帝王说,我不信,你这假仁假义的伪君子!    
    我对大黄说,放了他吧。    
    大黄说,我最后问你一遍,想好了?    
    我说,是的。    
    大黄无可奈何的松开手,帝王顺势仓皇逃去,生怕我食言似的。众狗对我这举动也大为不解,议论纷纭。我对众狗说,在这个江湖里,因欲望衍生的仇恨、撕杀、争夺……屡见不鲜,我厌烦了,厌烦了一个充满杀戮的江湖。我所希冀的江湖是狗狗平等、狗狗有饭吃、狗狗快乐生息的江湖,难道这样的江湖你们不向往吗?    
    四下一片沉寂,一双双眼睛木愣的盯着我。难道我说错了吗?难道我放走我的仇人是个错误的决定吗?难道江湖之所以是江湖就因为它血雨腥风吗?    
    蓦地,掌声轰鸣而起。为我?    
    大黄紧紧握住我的手说,小弟,你说得太好了,简直都说到我的心里去了。你看,大家都在为你的广阔胸襟和远大抱负欢呼呢!    
    我湿润着眼角,情不自禁地浑身哆嗦。    
    大黄又问,这些俘虏怎么办?    
    我说,让他们走吧。    
    俘虏们却齐声哀求道,我们不走,我们愿意跟着冬冬建立平等安逸的江湖,留下我们吧!    
    这又是出乎意料,我连忙摆手说,不,不……大黄才是我们的老大,你们要留下来,就求他吧!    
    大黄连忙接话说,大家静一静,静一静……刚才我的小弟说我是你们的老大,的确,我是丐帮老大,但是冬冬却是我们丐帮的领袖!我们一致推举冬冬做我们的领袖如何?     
    好!好!好!……冬冬是丐帮的领袖!是我们的领袖!    
    我附在大黄耳边说,大哥,我怎么能做领袖呢?这些都是你的手下,你又是我的救命恩狗,而且你是大哥我是小弟,我不能做领袖。小弟万死不从!    
    大黄说,小弟,你就别推脱了,我是什么狗难道你还不知道?大老粗一个,打打杀杀还可以。可要论到将丐帮兄弟带上正途有更大的发展,论声望,论身份,论水平,非你莫属!    
    我还是推脱道,不行,不行……绝对不行!    
    大黄忽地拜在地上,高呼道,倘若冬冬不答应做丐帮领袖,我们誓不起身!众狗见状,跟着拜下,高呼道,倘若冬冬不答应做丐帮领袖,我们誓不起身!    
    看这情形,我只好答应了(要的就是被“逼”上这个位置)。    
    我对大家激情说道,从今天开始,我们为建设一个新江湖、新秩序而努力奋斗!    
    这时,先前为我仗义执言的小柴狗醒来。我一个箭步奔过去,把他挽在怀里说,谢谢你,小兄弟!大黄在一旁说,他就是给我们送情报的狗。小柴狗耷拉着脑袋对我笑了笑又昏死过去。    
    我疾呼道,不论花多大的代价,都要救活他!他才是我们真正的英雄!    
    与帝王的决斗日就这样成了我的幸运日。    
    也许帝王一辈子都不会明白,我为什么会有这么好的运气。他更不会明白,首先征服了心才能征服肉体,才能坐拥江湖,反之则天下大乱。肉体是什么?不过是一堆没有思想,没有作为的杂碎罢了。征服那么多杂碎有什么用呢?管他们吃喝还讨不到好。夜色依旧是不解的茫茫,这就是大家为之搏杀的江湖。


第三部分第十二章 迷失(1)

    “我不得不承认,我再也找不到原来的我了,而此刻的我也并非是一个虚假的我,随着记忆的不断累积,我只会变得越来越真实,越来越具体。”    
    我伫立在镜子面前,仔细端倪着镜中的我。    
    我是惧怕照镜子的,我不敢正视自己,因为镜中的我已不是纯粹的我,而是一只向狗妥协的狼。如今,我不能再一味的逃避,我必须勇于掘起埋藏在心底的梦想,让梦想带着我回家,让梦想带着我找回真实的自我。    
    自从与帝王一战后,我在黑道中的影响力与日俱增,逐渐成为黑白两道通吃的赫赫狗物。大黄打着我的旗号终于使丐帮在城市中心站稳了脚跟,慕名投靠的流浪狗络绎不绝。他很知足,并不具备野心,惟一的嗜好就是在手下面前千篇一律的重复着与我患难与共的交情,而对丐帮的管理则依然是家长式的。当然,我并没有闲功夫去建立什么新江湖、新秩序,那不过是我给寄居在城市生活的流浪狗们一个永远也实现不了梦。他们不幸福,并不是城市给了他们太多的失望,而是他们缺少明晰的梦,仅此而已。我想用不了多久,狗们就会发现大黄无非是另一个黑帮老大的翻版,而我却是个可望不可及的精神领袖。大黄会遭之唾弃,我会永远被摆在神龛上受到景仰,光讲话、不做具体事情的好处就在这里。    
    一想起这些,我觉得该清醒了,这个虚伪的江湖并不适宜种植任何梦想,它不过是我积蓄力量重返草原世界的训练场。是的,我现在有了足够的力量。    
    我继续端倪着镜中的我,他的确成熟,有足够力量去做他想做的事情了,我和他等待这一天都足够久,所有苟且偷生的日子即将终结。不过,我还是要感谢这些苟且偷生的日子,它让我体验了另一种生活,它让我更加珍惜草原生活,它考验了我。好了,我再也不惧怕正视镜中的我了,他不再是陌生的我,他不再是裂变的我,他又和我融为一体,他和我都是真实的我。    
    好了,就这样决定,回家。    
    冬冬……女主人喊了许多遍,我才恋恋不舍的离开镜子。    
    女主人在化妆,她已习惯我作为一言不发的美容顾问偎依在脚下。这是我最后一天陪她,倘若她察觉出我的决定,一定会哭得干肠寸断,百般阻扰我决意的步伐。因此,她眼里的我和往日一样,是个听话和乖巧的冬冬。    
    女主人今天很兴奋,从她超烦琐的化妆程序上就能看出,但又不像要出去的意思。难道今夜情人冬冬会来?应该不是他,他最近筹备画展忙得分身无术,又岂能抽出时间偷欢呢。是纸巾王?他倒是有些日子没来了,不过女主人的精心扮颜不可能为他,而且从某种迹像上来看,他们之间将会爆发一场战争。那到底是谁呢?我想今夜不论造访的是谁,都是一个足以影响女主人命运的人。    
    门铃响了,进来的是情人冬冬。他不是来幽会的,而是来取钱的。他的画展费用超支,女主人自然是鼎力相助。女主人很快打发走情人冬冬,显然真正的客人就要到来。    
    门铃二次响了,进来的是纸巾王。他一进来就气呼呼的把一沓照片摔在茶几上,看来战争是不可避免了。    
    纸巾王问,真有其事?    
    女主人懒洋洋的回道,你不是看见了吗。    
    纸巾王说,你打算怎么办?    
    女主人随即也把一沓照片抛在茶几上,你看这怎么办?    
    我瞥了一眼女主人抛出的照片,是纸巾王同另外一个女人亲昵的情景。看来,女主人早有一手(连我都被蒙在鼓里),敌静我静,敌动我动。    
    纸巾王说,你想说什么就说吧。    
    女主人说,分吧!    
    纸巾王说,我知道我的能力只能把你捧成一个半红不紫的三流歌星,分,迟早的事情。    
    女主人说,我知道你不可能给我一生幸福,也不甘在一棵树上吊死,你只是需要鲜嫩的肉体。分,我说总比你说好。    
    一场关于捉奸的战争就这样平息,倒像是恳谈会,我惊异不已!随后,两个人友好磋商分手细节,无非是财产问题。讨价还价后达成一致,女主人不再向纸巾王索要青春补偿费,纸巾王将别墅及法拉力跑车的产权改为女主人的名字。最后,两个人开了一瓶香槟,斟了两杯,碰了一下,呷了小口,不知是庆祝还是懊恼。纸巾王临走时主动和我打招呼,这是他对我最友善的一次,我摇摇尾巴,也是我对他最友善的一次。    
    女主人送走纸巾王,坐到沙发上,不停的瞥望着墙上的挂钟,不停的照着手中的小镜子,不停的问我妆化得如何。    
    门铃三次响了,该来的终于来了,不该来的再也不会来了。女主人亲自开门,我一看,原来是唱片公司老板范胖子。看来,女主人和他的桃色诽闻是真的,不是嫉妒者的捏造。不要奇怪我不知晓真相,是他们保密工作做得太好。谜底终于解开,我并不感到诧异,因为这个谜底本身并不荒诞。    
    他抱着她进了卧室。    
    她说,我要在人民大会堂开演唱会。    
    他说,没有人比你更出色。    
    她说,万里香呢?    
    他说,她没有一只比冬冬优秀的狗。    
    她说,你是利用我们还是真心爱我?    
    他说,当然是真心爱你。    
    她说,证据?    
    他说,你现在所拥有的一切不都是证据吗。    
    她说,我也没少给你赚钱啊。    
    他说,那我们就共同经营这份爱吧。    
    他关了灯,蓦地又打开,让女主人赶我出去。女主人不假思索的便听取了他的意见(这极为少见)。    
    我本想多陪女主人一会儿,看来只能作罢,只有在心中跟她说声再见了。我仔仔细细的走遍每一个房间,多少有些留恋,脑海里总是浮现出臭美的影子,倘若他能坚持生活对他的不公,这一切是他的还是他的。我在厨房里装了一口袋食物,当然这一切不够我吃到草原,所以我随身带了银行卡,里面全是我的私房钱,多得足可以让我环游地球一圈。我没有带上狗证,因为在这个城市里无人不识我这张脸,脸才是我最安全的通行证。    
    至于如何返回草原,我的方案是徒步行走。什么坐飞机、坐火车、坐轮船根本就不实际。不论我是一只多么出名的狗,若无主人在一旁,我都将失去自由行动的权利。幸运的是我的名气不至于再次被投入监狱,而是被人客气的送回来,对我的女主人献殷勤道,是我发现了你走散的狗,以后可要当心。能不能给我签个名?对了,这狗也得给我踩一个脚印。现实就是这样,女主人就是我的全部生活,是她给了我存在的价值,给了我挥霍的荣耀,给了我无限的风光,离开她,我就是一只狗,仅仅是一只狗。而今,我要做回一只狼,自己主宰自己的一切。


第三部分第十二章 迷失(2)

    徒步行走的路线我再三推敲过,出了家门是衡山路,沿着衡山路走到中山西路上南北高架,一直往北走,到交通路下高架,然后顺着京沪铁路线一直往北走,途径南京、蚌埠、徐州、济南……最后到北京。接着往西走京包铁路线,一直到呼和浩特,到此离草原也就不远了。最后的路程便是找到猎人的小村庄,穿过漫漫黄沙,回到广袤自由的内蒙古大草原。    
    为什么选择走铁路线呢?主要基于以下三点考虑:    
    一、铁路线简单,不易迷途。    
    二、铁路线上没有闲杂人等,安全。    
    三、运气好的话,可以扒车。    
    整个徒步路程共计2500多公里,耗时4个月,每天至少要走20多公里,这是何等艰巨的旅程!但我有信心,信心便是来源于我对自由与梦想的无限渴望。    
    一切准备好后,我在客厅里静坐了一会儿,滴泪少许。然后,又检查一遍随身行李,以及再次在脑海里模拟验证一遍徒步返回草原的方案,没有一丝纰漏后,闭上眼睛,睁开,起身,朝大门走去。随着身后的大门紧紧关闭,我知晓,我已经走在了一条不归路上。    
    路过衡山电影院时,我趴在大铁门上凝望着空旷的院子,这里曾经是我的城市沙场,其惨烈、其惊心动魄的程度,不亚于任何一场冲破猎人的围剿。幸运的是我赢了,倘若我输了呢?我不敢想像将会是怎样的结局。    
    我继续往前走。不知怎么的,这一路上我特别留意黑夜里的城市。我试图拿它与草原的夜做比较,可是它们之间相差太远,丝毫没有可比之处。就说草原的夜吧,只有在皓月当空的时候,才透露出一丝迷幻色彩(这还不排除阴雨绵绵的天气),其余的日子里则如鬼魅般狰狞。我至今都能清晰的记忆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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