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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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骨头-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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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胖子刚进大门,楼上的窗户就霍地打开,情人冬冬熟练的跳下来。他临出院子的时候不忘夸我机智灵敏,甩甩头发。望着他渐渐远去的背影,我不禁长长的松了口气。    
    范胖子是来接女主人去参加一个Party的,自然也有我的份。我也越来越热衷参加各种名目繁多的Party,一是增加自己的暴光率二是秀秀新买的晚礼服,三是缔交更多的狗脉关系。今天的Party主题是“春季流行服饰发布会”,是某个世界顶尖服装品牌策划的。出席这种Party的意外收获就是可以拿到红包,谁叫咱是腕呢。    
    走进Party现场,今天来的名流贵媛还真不少,其实还是那些人,换汤不换药,多参加几次就都混熟了。但虚伪的客套还是照旧,见谁都像一百年没见似的,说各自的,听各自的,也不知说者说给谁听,听者在听谁的,嘻嘻哈哈一圈后便奔着自己的利益去了。当然这种利益是错综复杂的,刚出道的物色天下第一凯,三流歌星腻歪上唱片公司大老板,当红巨星除了坚守阵地外还要诱惑钻石王老五。男人们则简单多了,根据口袋殷实程度或折算出权力价值猎捕能掌控的美色。对于这些我已谙熟,金钱和美女堆积的社交圈。    
    人以群分后,我们狗也物以类聚。和我坐成一圈的还是那几只狗,帝王、小强、黑旋风、风中咆哮、珠穆拉玛、直立行走……不过此一时彼一时,我已然是绝对的NO•;1,成为话题的主导者、权威者。论名气我是天王巨星,论江湖地位我有整个丐帮做后盾,有谁敢跟我唱对台戏。帝王的地位则每况愈下,油滑和神气不再,惟有卑躬屈膝的奴才相,当然是我打压的结果。倘若他不把我谄媚得舒坦,我一脚能把他踢多远就多远。    
    帝王,倒杯酒!我不悦道。    
    珠穆拉玛跟着帮腔,你咋没眼色呢,冬哥的酒杯不能空!    
    风中咆哮急切的催促说,那后来呢?    
    我呷了一小口酒说,老子一个如来神掌打得巨龙帮老大满地找牙,以后再也不敢到徐家汇地盘撒野了。    
    黑旋风啧舌说,冬哥就是牛!前几天我溜街,被两只黑道上的狗劫去一块劳力士手表,冬哥能不能帮我出个头?    
    我说,没问题。你是在哪条街被抢的?    
    黑旋风说,植物园附近。    
    我说,难办,那里是一颗牙的地盘,不过你放心,他还是会给我这个薄面的,实在不行,我叫七八千个弟兄把他给灭喽!    
    黑旋风说,谢谢冬哥!    
    莎莎突然风情万种的走过来,一见到我就像口香糖似的黏上(自做多情),冬冬,我今天身体不舒服,本不想来的,可听说你在立马精神就好了。    
    直立行走说,你得的是相思病吧?    
    莎莎故做羞涩的说,去你的!然后就顺势把头搭在我肩上,搞得我闪也不是,不闪也不是。我没好声好气的说,咳,莎莎同志,注意精神文明建设!    
    莎莎一直厚脸皮的黏着我,害得我没法继续吹牛,于是借故去洗手间,其实信步来到花园呼吸新鲜空气。唉!长得帅就是没办法。花园里人很少,狗就更没有了,清净得很,正合我意。我坐到一块假山石头上,凝望着水中的鲤鱼。她们身姿绰约,通身红彤彤的,和菜市场上卖的翻眼白肚鲤鱼长得一点都不像。    
    我问她们,你们不向往大江大湖吗?    
    她们嬉笑道,真有意思的问题,大江大湖有什么好呀!    
    我说,自由啊!    
    她们说,难道被你做成晚餐的鱼会认为自己自由?    
    我说,这倒是。    
    她们说,可是我们的寿命却比生活在大江大湖里的同类的多九倍,九倍啊!九倍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生命被拉长,而生命才是最根本的自由。    
    我说,为什么你们会比大江大湖里的同类多九倍寿命了?


第四部分第十三章 似曾相识(2)

    她们说,不会被大鱼吃掉多一倍,不会被渔民捕获多一倍,不会被工业水毒死多一倍,不会被饿死多一倍,不会被冬天冻死多一倍,不会被夏天旱死多一倍,不会营养不良早衰多一倍,不会生病时没医生多一倍,不会因水缺氧窒息多一倍,加起来就多活九倍了。生命延长了,生活质量提高了,就连长得也越来越俊俏了。    
    我说,原来是这样啊。    
    她们说,羡慕吧,来生做一条池中鱼吧。    
    我说,倘若我是一条鱼,我情愿在大河里游上一天,也不愿在这豪华监狱里待上十年。    
    她们说,你别假高尚了,你不就是个狗奴才吗!    
    我一下子被激怒,随手捡起一块石头砸到水里,鱼儿疯散。忽然听见,哪家的狗撒野没社会公德!我寻声望去,见花园管理员手持着剪刀朝我走来。我一个转身,开溜喽。这心态真怪,明知晓自己不过是人的奴才,却硬是佯作很高尚的样子,今天被这群锦鲤戳破了皇帝的新衣,面子还真有点挂不住。    
    心里气呼呼的,也没看着路,走着走着就撞到一只狗,摔得我四脚朝天。这心里的火气就更大了,爬起来就骂道,狗眼长到屁股上了……骂声嘎然止住,我惊呆了!被撞倒的狗在抬头的刹那,我看见一张出淤泥而不染的纯美脸庞,那致纯的气质只有天上有,我惊呆了!    
    对不起,小姐!我连忙道歉并扶起她。    
    她一甩胳膊说,不要碰我!    
    我怔怔的站在一旁,不知如何是好。她起身后拂袖离去,我才醒过神来,紧跟上去连连解释道,小姐,不是骂你,是我狗眼长到屁股上了。    
    她忽地止步,蔑视道,我接受你道歉了,别像流氓似的跟着我好不好?    
    我说,不是跟着你,我也走这条路。    
    她听我说完转身往回走。我依然在后面默默的跟着她,看着她。她是一只英格兰牧羊犬,身材极为秀美,步履似飘似飞,好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姿态。看着看着,我竟有一种和她似曾相识的感觉,这种感觉像清冽的泉水从心灵深处源源不断的溢出来。顿时,我的烦恼、忧愁、哀怨随着泉水的蔓延遁入虚无,整个身体如同在云端漫步。看着看着,我更加执着的坚信,我和她定是在一个被遗忘的时空里相识,斗转星移至今日,冥冥之中,上苍又刻意的安排了我们再次邂逅,虽然,我已记不起她的名字,虽然,我已记不起到底和她发生过怎样的故事。幸运的是,她那张纯美的脸在我沉睡的记忆里苏醒,仅仅是一张脸,但我觉得足够了,足够证明我们曾经的确相识。看着看着,我愈发认为,我和她绝不仅仅是相识这么简单。    
    她忽地又止步,回头说,你这还不算跟着我!    
    我说,我只想认识你。    
    她说,对不起,我们之间没有什么好认识的。    
    我说,不可能。    
    她说,什么意思?    
    我说,你难道一点都记不起我了吗?我们曾经相识。    
    她说,在哪里?    
    我说,我也不能确定。    
    她说,你也不能确定的相识?    
    我连忙辩解说,不,只是记忆的问题。    
    她说,好了,先生,我已原谅了你,我们各走各的吧。    
    我唐突的拦住她的去路说,告诉我你的名字,我或许能记忆起什么。    
    她嘴巴一撅说,你再纠缠我,我就报警啦!    
    我无奈的闪开,望着她渐远的背影,蓦地喊道,我们以后还能见面吗?    
    她回眸一笑说,缘吧。    
    她这回眸一笑,把我的心都醉了,这还不足以说明我们曾经相识?我想,或许上苍在考验我们,把我们丢在今生陌世,并抹去彼此间的所有记忆,只给了一次邂逅的机会,是再续前缘,还是命中注定有始无终,全凭灵犀相通。我不能错过。    
    我失魂落魄的走回Party现场,莎莎迎面关切的问道,怎么了?像是被谁勾去了魂。    
    我说,对不起,我要上洗手间。    
    她说,你不是刚去过吗?    
    我说,肾亏。    
    我在光鲜的Party中孤独的穿梭,就是希冀着即将来临的下一刻里再次遇见那张纯美的脸庞,我侥幸着上苍给我两次机会。随处是欢笑,但我却嗅到那被欢笑重重包裹的冷漠,这才是这里的每一个人真实的面目。狗亦同,狗在迎合人类的过程中变得越来越像人类,俨然是地球的第二主宰。我回避着欢笑,我不相信这其中会藏有什么纯美,我朝安静的地方寻觅。安静的地方只有安静,什么也没有。    
    她在哪里?难道先前的邂逅只是一场无法重温的梦境。    
    她在哪里?或许她此刻也记忆起了什么,也在这光鲜的Party中寻找着我。那她会记起我的什么,来作为她开启对我所有记忆的钥匙。    
    冬冬!……女主人在叫我,我不得不放弃。    
    时装秀开始了,主办方临时妙想让狗与主人同台走秀,以体现本品牌的人性化、生活化。我除了和女主人走台外,还有和一只母狗走一次台,这难道也是体现人性化、生活化?不过是一场烘托商业氛围的小丑表演而已。莎莎已经穿好衣服站在我旁边,看她卖弄风骚的造作样,我条件反射的想呕,这也是她第一次留给我的影象。    
    音乐响起,我闭着眼睛问,莎莎,先迈左脚还是右脚?    
    怎么是你!惊诧的声音。    
    我睁眼一看,差点兴奋得晕过去,站在身边的竟是我苦苦寻觅的她。怎么是你!我同样惊诧的问。但立刻意识到口气不对,温柔说道,这不是梦,我敢说。    
    她说,你就是大名鼎鼎的冬冬?    
    我说,你终于记起了我是谁。    
    她说,我的主人是本次服装秀的设计师,她告诉我今天第一个走台的狗是冬冬。原本我是后面出场的,不知怎么的她叫我和你一起出场。她瞥了一眼莎莎说,是不是你女朋友啊,哭的很伤心,我可不是故意要破坏你们噢!    
    我连忙辩解道,不是,不是你想的那样……    
    她说,她的主人也许比她更希望她能和你一起走台,这样,她主人的地位仿佛也提高了似的。我的主人也是这么想的。所以,她一定恨死我了,她主人一定恨死我主人了。    
    我说,那你是怎么想的?    
    她说,先迈左脚。    
    我一愣,迈了右脚,不过很快跟上她的步调。我一边在T型台上秀着,一边借机和她说话,反正音乐声很大,没谁听得见。


第四部分第十三章 似曾相识(3)

    我说,这下你可以告诉我名字了吧?    
    她说,我叫茜茜,刚从法国回来。    
    我说,现在还生我气吗?    
    她说,我哪敢啊!你是大明星,又有黑社会背景,我可得罪不起。    
    我说,你怎么知道这些的?    
    她说,虽然我刚来到这个城市不过几天,但你的大名早已如雷贯耳,江湖上有谁不识。    
    我心窃喜,想不到名震江湖的声望还有助泡妞。当然,这是我第一次对异性有着似曾相识的感觉。我还不能完全确定这种感觉的真正含义,只觉得朦胧中有一种美,一种在我体内生长及压抑很久的美。我必须把它释放出来,不然它会在我体内分泌出孤独的液体,把我隔绝在一个真空的世界里,直至把我窒息而亡。    
    我说,我很孤独(天啊!我怎么说出来了)。    
    茜茜愕然,不过很快嫣然一笑,粉饰了我的尴尬。她说,城市很大,人很冷漠。    
    我说,你难道不喜欢城市生活?    
    她说,说不上喜欢,更淡不上憎恶。    
    我说,我还是第一次听见宠物狗这样评价城市生活。    
    她说,也许我只是想体验一种从未有过的生活。    
    我说,一种什么样的生活?    
    她说,我并不能准确的描述它。    
    我说,当你能准确描述它的时候,请一定告诉我。    
    她说,为什么?    
    我说,我带着你去实现。    
    她的脸蓦地羞红,迅速低下,试图逃避我。逃避我什么呢?我很想问她,但我始终没有开口,因为我并不能确定她是在逃避我,或许就像她不能准确描述她想体验的一种从未有过的生活。此后,我们在走秀的过程中再也没有说过一句话,我也试图逃避着什么。    
    我们在一片哄笑的掌声中走到台下,此刻,我极其讨厌人类的这副嘴脸。我依然默默的跟在她的身后,她没有拒绝我也没有表现出喜悦,只是一种默契,我跟着她来到一个安静的角落里。她转过身,靠在墙上,望着我,我也望着她,没有说话。不是没有话说,而是不知说什么而已。好在此景并不尴尬,犹如在一场静谧时光中美丽的对峙,我觉得这样比说话更好。就在我们尽情享受这一美妙光景的时刻,莎莎不知从哪里冒出来,顿时伺机隐伏的尴尬涌了出来。    
    莎莎大呼小叫道,冬冬,你躲在这里啊!我找你找的好辛苦呦!她完全忽略了茜茜的存在,对我百般娇媚。    
    我介绍道,这是茜茜,这是莎莎。    
    茜茜伸出手说,你好。    
    莎莎回敬说,我不好,不像你有福气可以和冬冬一起走秀。    
    茜茜说,这不是我所能安排的。    
    莎莎说,倘若你能安排这一切,你认为我们俩谁更适合和冬冬一起走秀?    
    茜茜和我面面相觑,然后她朝莎莎说,对不起,我要上洗手间,你们聊吧。    
    我连忙拉着茜茜的手说,别走啊!    
    她害羞的挣脱手,我知我冒失了。    
    她很快走出我的视线。    
    莎莎说,瞧她清高的样子,不就是和明星走个秀吗。我摇摇头,转身欲离去。她一把拽住我说,为什么总躲着我?我哪一点不好?你到底希望我怎样做才不讨厌我?    
    我安慰她说,不是你的问题,是我的问题。    
    她狐疑地说,你的问题?    
    我说,是的。我不适合你。    
    她嚷道,这是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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