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失的爱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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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失的爱神-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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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不着它,那么好运和幸福也就与我无缘了。自己把心情弄得灰灰的。    
    她们回来了,个个兴高采烈,争着向我炫耀他们的“幸福”——五瓣丁香。有白色的,紫色的,小小花朵很是美丽,花瓣儿更是精致、娇巧、细柔。她们有人要分给我一朵,而我也十二分地想拥有它,可我还听人说:别人送的五瓣丁香不具有神奇的魔力,于是我谢绝了她们的好意。看着她们都如同真寻得幸福一般的喜悦,我的心羡慕得有点微微发疼。    
    晚上,我草草地蒙上被子,除了想找一朵五瓣丁香,好像别的一切都不重要了。人,有时就会有一些非常非常小的希望,由于太希冀、太向往,我甚至做了一个丁香梦:我的腿好了,来到一个好大的丁香园里找五瓣丁香,可到处都是四瓣的,无论如何努力,也没有找出一朵神秘的五瓣丁香。    
    感觉天亮了,懒懒地不肯睁开眼睛,心中仍存着没有五瓣丁香的遗憾。做晨检的护士来了,问我:“别的人都去哪儿了?”我这才发现她们一个都不在。大概都是因为太兴奋睡不着而早早地跑出去疯闹了吧,疾病竟使我变得有点妒忌她们了。    
    门被轻轻地推开了。只见她们个个手里拿着一大束丁香花,原来她们一大早去替我折花了。她们把花递给我:“快找你的五瓣丁香吧!”我一时语塞,为她们的热情、真诚所感动,懊悔刚才对她们的妒嫉……顿时,我感到自己整个儿沐浴在友爱结成的温馨之中。    
    我细心地从她们采摘来的一束束丁香花中,找到了一朵白色的五瓣丁香,而我更在她们中间找到了真正意义上的五瓣丁香——好运、温暖和幸福。


第三部分:唤起那一份柔情唤起那一份柔情

    一种朦胧的柔情,一种强烈的渴盼与周围人亲密无间的热望在我心头悄然萌生了。    
    那是一个很普通的傍晚。    
    在宿舍里,玲玲的收音机开得很响,正在收听每日的“歌曲点播”节目。我们六个女孩围在公用桌旁吃晚饭,除了偶尔某两个人之间有几句简单的对话外,就只有轻轻的咀嚼和勺子碰击饭盒的声音了。    
    上高中两年来,我们一直是这样相处的:虽然,我们也曾为一丁点儿小事互相爆发过嘴巴大战,至于背后的闲言碎语更是在所难免。但在大多数时候,我们互不干扰,相处得还算平静。大家早晚见面时,总是很客气。那种客气劲儿,令人难说上半句知心话,难开口请对方帮助自己做点什么事儿。那是一种近乎冷漠的客气。    
    这种冷冰冰的气氛,周而复始,真令人打不起精神来。    
    突然,所有人都停住了正在进行的动作。    
    “××一中2号宿舍楼302室的玲玲同学,请你收听你们宿舍全体同学为你点播的乐曲《美好岁月》,祝你十七岁生日快乐。”    
    女播音员的声音清晰甜美。我们面面相觑。    
    “哎呀!”玲玲快乐地跳起来,顺手搂住了身旁的宿舍长:“肯定是你提议的,真好!我最喜欢听这支曲子!谢谢你们……我随口说了我的生日,你们真记住了,还给我点播音乐……”    
    她显得太激动了。她又说:    
    “快,亲爱的朋友们,分享我的生日蛋糕!”    
    老天做证!宿舍长压根儿没向我们提议过给电台写信为玲玲的生日点播音乐!无疑,是我们当中的一位以全宿舍同学名义做的……谁呢?    
    宿舍长没有否认,但她笑得不自然。    
    也肯定不是我。那么是小丽?卫华?还是静文?    
    以我们素日的为人,我看都不像。    
    当钢琴奏出的优雅纯洁的《美好岁月》乐曲响起来的时候,当玲玲满含感激的笑意把切好的蛋糕分到我们手中的时候,当飘曳的烛光映出一张张年轻的、沉思的脸的时候……    
    一种朦胧的柔情,一种强烈的渴盼与周围人亲密无间的热望在我心头悄然萌生了。    
    我们宿舍同学之间的关系奇迹般地好起来。首先,我原谅了我认为过去伤害过我的静文,也不再有意对小丽、卫华敬而远之。不久的星期六,玲玲和静文应邀到宿舍长家作客。而有一天晚上静文钻进我的被子里:    
    “那回是我……对不起。”    
    我们越来越懂得相互关心、相互扶助了。学习时我们常在一起讨论,考完试我们一起到郊外游玩。从内心而言,我也相信每个人都是热情、真诚的,因为我们从严冬走过。    
    然而我们要毕业了。最后一次,我们宿舍全体共进晚餐。    
    “有一件事……”宿舍长突然说。“玲玲的生日,那时我没有给她点播过音乐,谁……”    
    “不是我。”“不是我。”“是你吗?”“嗯,不是……”    
    玲玲微笑着,她显得美丽、幸福、心满意足。我们都明白了。    
    这是永恒的生活一课,玲玲给我的教益我会终身不忘。那就是:在人生的道路上,做一个能唤起每个人对同志、对生活柔情与热爱的人。


第三部分:唤起那一份柔情难忘的新年舞会

    后来我知道他同时约了好几个女孩为他写稿,这只是他的工作,并不像小说里将会有其他发展的故事。    
    阿帆帮我把文章变成铅字    
    大二那年,我一直盼着元旦前的新年舞会。那是为了一个名叫阿帆的人。    
    阿帆是中文系的风云人物(我一直没弄清阿帆姓什么,只是听别人一直喊他阿帆)。当其他爱写诗写散文的同学在校报和校内各种文学社各显其能的时候,阿帆已经开始在一些晚报和杂志上发表文章了。阿帆不是那种戴着眼镜跟人咬文嚼字的酸文人。第一次记住他是在系里欢迎新生的晚会上,他穿一身白休闲装,和女主持人合唱了一首“请跟我来”,两人边唱边优雅地相拥起舞。台下高年级的女孩子们夸张地鼓掌尖叫着,我还以为他是艺术系或音乐系的高材生。    
    我后来知道阿帆读大三,是系里有名的风流才子,也是无数女孩注目的焦点,可这没能阻止我记着他关注他。我常常一边痛恨自己不争气,一边细细地品味他发表在报纸上的文字,幻想有一天能写出一部惊世之作,让他对我刮目相看。    
    有阵子我以为我已经接近成功了——有次阿帆找到我,听别人说我爱写小说,而他正为一家报社做特约编辑,问我可不可以把自己的作品给他看。我诚惶诚恐地把几个写满了各种随感和小小说的笔记本交给他。后来就有两篇短文变成了铅字出现在报纸副刊上,我在激动和感激的同时,也隐隐地期待着以后的故事——在一些爱情小说里这是顺理成章的情节。可那些情节始终没有出现。阿帆好像把我忘记了。后来我知道他同时约了好几个女孩为他写稿,这只是他的工作,并不像小说里将会有其他发展的故事。    
    我在这样的焦虑和期待中度过了一年多的时间。我知道我并不漂亮,更不是才华横溢如张爱玲那样的奇女子,可这样的清醒只能使我的绝望和痛苦加深,却无法强迫自己收回对他的注意。同时因为无望,连最知己的朋友也不知道我的心事。我只能自己承担自己,用近乎自虐式的拼命看书拼命写稿来摆脱烦恼。那时,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渐渐摆到了眼前:阿帆上大四,很快就要毕业了,我不知道该怎样面对以后没有他的日子。    
    舞会上学长竟认不出我    
    对我来说,那一年的新年舞会是我的最后一次机会。我打算鼓足勇气,做一件惊世骇俗的事——在众人的瞩目下主动请阿帆跳一曲舞。我要在跳舞的过程中告诉他,我知道自己现在离他很远,可有一天我一定要为了他而出色,或许他会真的愿意等我,等到我变得出色。    
    新年舞会前的那段日子,我觉得自己就像童话里的灰姑娘,为了一场皇宫舞会心心系念,夜不成寐。我一改平素的俭朴无华,一口气咬牙花掉了两个月的生活费,订做了一件非常漂亮的火红色薄呢裙式长大衣,还特意买了唇膏和眉笔,回来跟时髦的女孩学化妆。又到美容厅把自己的长发修剪得整整齐齐。童话里的灰姑娘有神通广大的仙姑来打点一切,而我只能靠自己。好在那场新年舞会对所有的女孩子来说都是充分展现自己的机会,没有人对我的一反常态产生怀疑。只有本宿舍的女孩纷纷惊呼,说没想到我打扮起来这么漂亮,让我以后再也别穿那些灰不溜秋的衣服了。这样的恭维真是让我欢喜让我忧,我不知道这所有的苦心积虑,是否能换回我梦想中的一切。    
    在晚会上,我没有请阿帆跳舞,而是他主动请我,这一晚,我几乎成了他的固定舞伴,竟陪他跳了八支曲子。我又酸楚又幸福又凄凉地发现,我是真的变成童话里的灰姑娘了,因为他根本就没有认出我是谁。他在舞曲进行中问我:“你是刚进校的新生吗?”那瞬间连我自己都忘了自己到底是谁。我摇摇头,什么都说不出来,阿帆也不再问什么,我们就在沉默中相拥起舞。他的舞姿娴熟潇洒,行云流水一般,我不由自主地追随着他,渐渐感到一种如梦似幻的感觉。我想,就让他这样记住我也好,就让他永远不知道我是谁也好——虽然这并不是我的初衷。    
    平凡的女孩从幼稚中长大    
    舞会过后,我不顾朋友们的惊诧,又换上了自己那些灰灰素素的衣服,恢复了素面朝天的本色,并把那件参加舞会的红大衣压在了箱底。那时我心里有了一个新的愿望——我知道阿帆将来一定会成为一个出色的作家或编辑,我要不断地写稿,不断地优秀起来。或许有一天我成功了,他会为了我的文笔和才气而注意到我,然后我们就有机会再见面。等到那一天,我要重新穿上那件在舞会上大出风头的红衣服出现在他面前,让他想起我曾是那一夜陪他跳舞的漂亮女孩。那一定是个很浪漫的结局。    
    我后来再也没见过阿帆。我只是常常看到他发表在各种杂志上的精彩文字。有时我想,尽管那场舞会不过是个误会,可我还是要真心真意地谢谢阿帆。是那一场与爱情无关的舞会,支撑着一个平凡的女孩从幼稚中慢慢地长大,不再自作多情,正视自我,去追寻自己的梦想。 在我心里,阿帆就像压在我衣箱中的再未穿过的那件漂亮红舞衣一样,铭记着青春时代最灿烂最难忘的一夜。    
    


第三部分:唤起那一份柔情哥们——依儿

    其实,人世间,爱情也许使人怦然心动,但惟有友谊,真切而又执著,让你生活有多长,回忆就有多久。    
    依儿是个柔情似水的女孩,这是班里多数男生一致公认的。    
    我认识依儿是因为班里一次调整座位,我坐在依儿的前排,她让我给她写毛笔字,就这样认识了她。    
    依儿最爱听我说话,因为依儿说我是个天真的男孩,说出来的话既逗人发笑又单纯幼稚。依儿每每听我说话时,时而甩瀑布似的长发,时而莞尔一笑,好似一只蝴蝶在随风飞扬。一次,依儿给正听课的我递上张纸条,上面写着:做个朋友,怎样?我轻松一句“OK”。于是,我和依儿成了最要好的朋友,不分彼此,令那些想入非非的男生刮目相看。    
    日子久了,班上同学以为我和依儿在恋爱,一时间,诽言不断,我和依儿仍旧我行我素。    
    依儿笑着对我说:“我们不要被‘糖衣炮弹’击败哟!”    
    我一脸真诚地回答道:“不会的,我们永远是朋友。”    
    依儿待我非常的好,我家里穷得很,我也饿得面黄肌瘦,依儿却时不时变戏法似的从课桌里拿出零食,给我那些贫穷的日子一点甜蜜与充实。渐渐地,依儿成了每晚我的梦。依儿在梦外温柔地待我,我在梦里温柔地对依儿。    
    周末与老乡重逢,不免多喝了几杯,一回寝室,已醉得东摇西晃,酒精的麻醉使我不能控制自己,嘴里一遍又一遍地喊着:“依儿,依儿……”就稀里糊涂地睡着了。第二天醒来,室友们笑道:“你昨晚念着依儿的名字一直到深夜,你是不是……”恍然间,我知道再不能骗自己了,必须对依儿说清楚。    
    找到依儿时,依儿正拿着一件衣服。我刚想开口,依儿用拳头轻轻击了我一下,并嗔怪似地说:“哥们,昨晚听说你喝醉了,酒不是好东西,别多喝。看你的衣服,快破了,正好我弄了件,给你凑合凑合。”刹时,我想说的话已忘得干干净净。依儿始终把我当成她的“哥们”,可我却对她有非份之想,我还是人吗?我低下了头,不敢看依儿的眼睛。依儿忙问我:“怎么了,是否这个月粮票不够用,放心,有我在,饿不着。”    
    依儿说完这话时,我心里坚定了起来:依儿只是我最好的朋友。    
    就这样,一直到毕业。    
    最是伤感别离时,依儿走那天,我去站台送依儿时,依儿已经哭成了一个泪人。我安慰她说:“人生何处不相逢。依儿,记住我们是朋友。”    
    听完我的话,依儿更是泣不成声,一字一句地说:“其实,我知道你喜欢我,那一次我知道了你喝酒的真正原因。但我很感激你从未捅破你我之间的关系,让我们天真地相处着。虽然你不再是个天真的男孩,可我会永远记得我们是铁哥们。”说完,依儿紧紧握住了我颤抖的双手,竟那样温馨。我的眼湿润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是不停地点头。    
    依儿上了车,我拼命地向她挥手。车急驶而去,而站台上的我,竟已泪流满面。    
    我没想到自己和依儿的友情竟那么深,更没想到自己的放弃换了一个美丽的结局。    
    其实,人世间,爱情也许使人怦然心动,但惟有友谊,真切而又执著,让你生活有多长,回忆就有多久。    
    


第三部分:唤起那一份柔情四眼胖子的自述

    常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得好好地保护。可我从初一起就养成了晚上趴在床上看书的习惯。    
    别人都说我最大的特点就是“胖”。其实我觉得比起电视上那些特号大胖子来我还是够“苗条”的了。比如说我的体重不足150斤,身高却有1米6;虽说上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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