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错误」的见解,评论说: 巴特称说,由于圣经是人的见证,故必含有错误。若果真如此,则圣经中每一句话都必有错误,因为,神若能引导人写出一句真理,他也必能引导人写出第二、第三句真理,以至写出全卷真理。因此,克拉克称,巴特不能承认神能引导人甚至只写出一句真理,否则巴特的观点就无法立足了(「卡尔巴特神学方法」,第二○三页)。
圣经的原作者乃是神,但它也是经由人手写成的「这是一个奥秘,是我们有限的智慧,不能测度的「但是,神的能力高过人的能力; 他的权威高过人的权威。我们不能因强调人的缺陷,而低估了神的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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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圣经的默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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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默示与启示
默示与启示是有着密切的关系的,但是两者的意义不同,不应当混为一谈。浩祺在他所著的系统神学中说明默示和启示的不同之处。他说: 「启示的目的是传达知识,而默示的目的则是要保全教训之无误性。故此它们的效用也不相同。启示的效用是要使领受启示的人增进智慧,而默示的效用则是要保守他在教训之时免犯错失」(卷一 ,第一五的页)。
默示和启示并不是必须连在一起的。在上古之时,神往往对某一个人显明他某项旨意,但是并没有赐给他默示的恩赐。例如神对亚怕拉罕的启示; 这些启示是后来神感动他的仆人摩西,记载下来的。有时神的真理启示给某一个人,而等了一段时期之后,才指引他将这些启示书写出来,并且藉着圣灵的默示,使作书的人正确地回忆他在已往所领受的启示,以至他能无误地记录这些惯例。例如神在起初对摩西显明时的启示,后来由摩西记录成书。又如保罗在刚得救时得到神的启示,但是直到三年后,他才正式开始传扬这启示的真理(加一: 16,24)。
另一方面,并非每一卷书的作者,都曾得到特别的启示的,只是每一卷书的全部内容,都是根据特别的启示的。历史部分的书卷,大多只是作者根据当时已经存在的历史材料,搜集编写而成的。一个显著的新约实例乃是路加福音。作者路加不是一位使徒。他也承认,路加福音的内容是根据他本人对「传道的人从起初亲眼看见,又传给我们的」这些事「详细考察」而得的(路一: 1,3)。但是这种情形并不减削那些画卷或某些书卷部分的可靠性及权威性,因为教会承认,这些书卷的作者,是在圣灵默示之下写成的。
然而,领受启示的人,往往同时也得到默示的恩赐,以至他们能将所得到的启示,立刻无误地传布。如旧约的先知。在新约时代,因为使徒们的职位连带得到内在性及连绵性的启示,所以他们的讲传和著作,也是包含启示和默示两方面的。
二、圣经本身的默示观
要知道圣经的性质,我们必须要查考圣经本身的自我见证。反对派当然会批评这种步骤是主观而片面的。但是我们的目的;并非是要向不信者证明圣经的超自然性质,因为这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我们讲说这些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语,乃是用圣灵所指教的言语,将属灵的话,解释属灵的事。然而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反倒以为愚拙,并且不能知道,因为这些事惟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 (林前二: 13-14)。我们乃是要以信心来谦虚地接受圣经的见证。把信仰坚立在圣经的自我见证上。故此,「圣经是否是神的话?」这个问题的解答,必须要从圣经的本身找出。
A、先知使命的性质
旧约先知书指出,当先知受神的嘱咐,将他的启示传达给以色列人或外邦人的时候,他们是受到圣灵的默示的。这一点可以在「先知」的使命上得到证实。先知的职司乃是将神的话转达给百姓(出七: 1; 申十八: 18; 撒上三: 19,21); 并且先知本人也确知神的呼召,和他们的使命的性质(耶一: 4,9)。因此,当他们宣讲的时候,他们清楚知道是在传达神的话,而并非是讲传自己的话。他们往往在开始宣讲时说: 「耶和华如此说」(耶八: 4); 「你们要听耶和华的话」(结十三: 2-3; 来一: 1)。很明显的,先知们若要无误地传达神的话,不渗杂人的话,他们必定是有神特别的引领的,也就是说,他们是受圣灵的默示的。
先知既然是神的传言人,代表神的「口」,因此当他们传达启示时,甚至以「第一人称」的口气来代表神的话。例如弥迦书第一章的预言,虽然说话的乃是先知弥迦,但是所说的内容乃是神的话,所以在第六节中他可以正确地用第一人称的口气来代表神。「万民哪,你们都要听……主耶和华从他的圣殿要见证你们的不是。看哪,耶和华出了他的居所……所以我必使撒玛利亚变为田野的乱堆……(弥一: 2-6; 参赛十九: 1-2)。
新约时代的使徒,由于五旬节圣灵特别的降临,默示之恩赐的方式中不似先知时代的方式,而是连续性和内在性的,因此不易分辨神在他们身上一般性的恩赐,和他们传扬福音时默示的恩赐,然后使徒们一再声明,他们口传的信息,不是人的话,而是神的话。
「为此,我们也不住的感谢神,因你们听见我们所传神的道,就领受了,不以为是人的道(话),乃以为是神的道(话)。这道(话)实在是神的」(帖前二: 13; 参二: 4)。
「弟兄们,我告诉你们,我素来所传的福音,不是出于人的意思“因为我不是从人领受的,也不是人教导我的,乃是从耶稣基督启示来的」(加一: 11~12)。
「论到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们所听见、所看见,亲眼看过,亲手摸过的……我们将所看见,所听见的,传给你们……神就是光,在他毫无黑暗。这是我们从主所听,又报给你们的信息」(约壹一: 1,3,5)。
B、圣经明文直接的见证
1.旧约时代神的仆人(特别是先知),不时受命将神的启示记载成书,例如: 出十七: 14; 卅四: 27; 赛三十: 8; 耶廿五: 13; 但十二: 4等。假使神的灵引导他的仆人在讲传启示之时不至错失,那末当他吩咐他们将这些启示写成书卷之时,他也一定会默示他们,使他的旨意正确无误地流传后世。
2.某些经文明言,圣经的话是由神默示之下而写成的「保罗在致提摩太后书三: 16说: 「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彼得后书一: 20-21也说: 「经上所有的预言,没有可随私意解说的,因为预言从来没有出于人意的,乃是人被圣灵感动说出神的话来。」参彼前一: 12)
以上两处经文,当然是指旧约圣经,因为当时新约圣经尚未存在。但是神既然在预备性的旧约时代,曾默示先知记下他的启示,那末在应验性的新约时代,神也会用文字记载他的启示,乃是一种很合理的推论。然而不只限于推论,事实上他确是默示他的圣使徒,用文字写下他的旨意了。论到保罗的书信,彼得勉励基督徒说: 「亲爱的弟兄阿,你们……要以我主长久忍耐为得救的的因由,就如我们所亲爱的兄弟保罗,照着所赐给他的智慧,写了信给你们。他一切的信上,也都是讲论这事。信中有些难明白的,那无学问不坚固的人强解,如强解别的经书一样,就自取沉沦」(彼后三: 14-16)。彼得在这句话上,明显地将保罗的书信放在旧约圣经(「别的经书」)同等的地位上,并且提醒他们,保罗书信中所写的乃是真理; 强解保罗的书信等于是强解旧约圣经一般“保罗自己也告诉哥林多的教会,他的书信的内容乃是主耶稣的命令(林前十四: 37)。
C、圣经的权威性对圣经默示的证明
前面已经指出,先知所传达的,不是他们自己的话语,而是神的话语; 并且他们受命所记载的神的话,也确实是神自己的话,是在神的灵引导之下写成的。此处我们要根据主耶稣基督及他的门徒对圣经的看法,来证明圣经是神的话,藉此证明圣经是圣灵默示之下所写成的。因为圣经若是神的话,他必然在圣经的完成上,默示圣经的写作者,保守他们准确地写下他自己的话的。
①耶稣的见证。基督降生到世上来,是要遵行天父的旨意(约十二: 49; 五: 19,30,36),而他的工作已经在旧约圣经中预言过,所以基督屡屡对他的听众说,他们若相信摩西和先知所记载的话,也应当会相信他,因为经上所记的,正是论到他到世上来所要作的工(约五: 39,46; 可九: l2~13 ; 路廿四: 44,46; 约十三: 18-19)。经上指着基督的话必须应验,正是因为经上的话即是神的话。
当耶稣刚开始传道之前,他受到魔鬼的试探。在他和魔鬼的对话中,耶稣始终是引证圣经的话,因为这是具有最高权威,并能封住魔鬼之口的话(太四: 3,10)。
耶稣在登山宝训中,一再引证旧约的圣经,并且宣告说: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太五: 17-18)。
② 使徒的见证。使徒们在讲道中和书信上,不时的引证旧约圣经,坚认它是神的话。使徒行传中记载着的证道,几乎每篇都包括引证的旧约经文。若是使徒们的讲词全部都记载下来,旧约经文被引证的数量将更为可观。他们引证旧约经文的目的乃是要证实,神在起初所决定的救恩计划,已经在耶稣基督身上得到应验。由此可以证明,使徒们将圣经的话看作神的话,是有着最高之权威的(徒二: 14,42等; 林前十五: 3~4等)。
论到犹太人在旧约时代与外邦人不同之点,保罗说: 「这样说来,犹太人有甚么长处,割礼有甚么益处呢?凡事大有好处,第一是神的圣言交托他们」(罗三: 1-2)。论到传道人的生活问题,保罗在提摩太前书五: 18同时引证两处经文,其中一处是出自新约的福音书(申廿五: 4; 路十: 7)。这是又一个证据,证明信徒们承认新约圣经是与旧约圣经具有同等的权威性的。参约壹四: 6。此外,耶稣和使徒们很自然地将圣经的话引证为是神的话,又将神的话引证为是圣经的话。前者的例子是马太十九: 4,6。论到夫妻的结合,耶稣回答法利赛人的试探说: 「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并且说: 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句话原载创世记二: 24,显然是作者(摩西)所说的,而耶稣却认为它就是神的话。希伯来书三: 7,11称大卫在诗篇九十五: 8,11所说的话为圣灵的话。后者的例子是罗马书九: 17: 「因为经上有话向法老说: 我将你兴起来,特要在你身上彰显我的权能,并要使我的名传遍天下。」而在出埃及记九: 13,16中明明地记载着,这句话是耶和华神所说的。另一个例子是论到信徒将普及全世界的预言。保罗在加拉太书三: 8中说: 「圣经既然预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称义,就早已传福音给亚伯拉罕说: 万国都必因你得福。」然而创世记十二: 3却记载这句话是神对亚伯拉罕所说的。
三、圣经默示用性质及范围
A、默示的性质
基督教正统派的信仰,是追随十六世纪宗教改革家的信仰,相信圣经是神的话,藉着圣灵的默示,经由先知和使徒之手所为成的。圣经的原著者乃是神,因此它具有神的道之威。这项信仰能追溯到初期的大公教会,而旧约部分甚至可以推究到犹太教会的时代。
圣经的著作,是经过一段漫长的时期才完成的,其目的是要陈述神在耶稣基督里的救赎之计划。要了解圣经默示的性质,必须要注意三点事实:
① 圣经的原著者是神。圣经不只是一本宗教书籍,由一些对宗教有研究或热衷于属灵之事的人所写成的。「默示」并非仅指灵感,如同一个作者得着灵感,写出一本有价值而精彩的书,或如一个音乐家得着灵感,写出一首伟大而悦耳的乐谱。默示是指神的灵覆盖了写作之人的思想意念,引导他们写出神所要他们写的,以至写成的文字,虽是人的言语,各著者所用的辞汇和格式虽有不同,但实在是神的话。
② 圣经的主题是耶稣基督的救恩。论到圣经默示的性质,必须认清写录圣经的内容和目的。使徒约翰简洁地指出: 「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 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约二十: 31)。换言之,圣经的内容是陈述神在稣基督里所作成救恩的信息,为要叫世人因信他而得救(提后三: 15)。如果忽略了这一点,而只是呆板地坚持,圣经的每字每句是神所默示的,好似圣经内每一个「字」的本身具有幻术,由神点石成金,变成权威性的字句,那就失去神默示圣经作者的真意了。
旧约时代的犹太人承认并相信,旧约圣经中每字每句都是神的话,具有至高的权威,但是他们却因只顾字眼,不顾字意,曲解了圣经启示的本意,非但不信耶稣,反倒当他作仇敌看待(参林后三: 6)。
这并不是说,神的默示只限于轮到耶稣基督的救赎部分,因为圣经内的历史部分也是要引出神救赎的计划之启示,直接与救恩有关系。而且耶稣也会对犹太人说过,律法和先知是论到他(约五: 39)。
③ 圣经是神的选仆所写成的。承认圣经是神的话,并不抹杀它是由人所写成的事实。神对写作者启示的方式,作者生存的年代及历史背景,文化和环境对他的熏陶,作者的个性、学识、专长、采用的字汇、文体等等,都在文字上流露出来。神在圣经中的启示,是有历史背景的。举例而言,以色列脱离埃及后,「摩西的律法」的原始对象乃是当时的以色列民(出廿四: 12; 申十一: l8,21),其中大部分已不再适用于今日的教会「又初期教会对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