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他们的政府规定的律法。《约书亚记》、《士师记》、《路得
记》和《撒母耳记》则接到扫罗的时代,记述上帝的子民直
到摆脱上帝的统治、要求为他们像列国一样立王时为止的事
迹。旧约其余部分所载的历史将大卫的世系一直追溯到巴比
伦被掳时,从这一世系中,往后将要产生上帝王国的恢复者
——我们的救主本身,他的降临在先知书中已经预言;在这
些先知之后《福音书》作者们则描写他在人世的生活、行迹
以及他认天国为属于自己的权利。最后,使徒行传和使徒书
信则宣告上帝圣灵的降临,以及他留给使徒及其继承者们让
他们领导犹太人和召劝外邦人的权力。总起来说,《旧约》所
载的史实和预言以及《新约》所载的福音与使徒书信都是具
有同一见地,那便是使人皈依上帝,这就是Ⅰ.服从摩西和
诸祭司,Ⅱ.服从降生为人的基督,Ⅲ.服从使徒以及其后
教权的继任者。因为以上三者在不同的时期代表着上帝的人
格:——在《旧约》时期是摩西及其继任者大祭司与犹太人
的国王,基督身在地上时则为基督本身,从圣灵降临节(灵
降在使徒及其继任者身上的时候)以后一直到现在则是使徒
及其继任者。
《圣经》的权威来自何处乃是基督教各教派争论得很多的
问题。这一问题有时也用其他方式提出,比如:我们怎么能
知道《圣经》各篇是上帝的话;或我们为什么相信《圣经》是
上帝的话等等。解决这一问题的困难主要来自表达问题所用
的字眼不恰当。因为大家都相信,圣经的原始作者是上帝,所
以争论的问题便不是在这里。其次,还有一点也很清楚,虽
然所有真正的基督徒都相信,但除开由上帝亲自以超自然的
方式对其启示过《圣经》的人以外,谁也不知道《圣经》是
上帝的话。所以我们怎样能知道《圣经》的问题便提得不正
确。最后,如果问题是作为我们怎样能相信《圣经》的问题
提出的,那么由于某些人是由于某一种理由而相信的、另一
些人则是又由于另一种理由而相信的,所以对于他们不可能
提出一个总的答复。真正说来,问题应该是这样:圣经各篇
究竟是根据什么权威而成为律法的。
就其不异于自然法这一点而言,《圣经》各篇无疑是神律,
于是便也具有权威,一切能运用自然理性的人都可以理解它
们。但这种权威不过是所有其他符合于理性的道德原理的权
威,其指令是永恒的法律,而不是制定的法律。
如果他们是由上帝本身制定为律法的,那么它们就具有
成文法的性质。这种律法只对于一种人说来才是法律,那便
是得到上帝充分的晓谕的人、其中任何人都无法借口不知道
它们是上帝的法律而予以规避。
因之,一个人如果没有得到上帝的超自然启示,说明这
是他的律法,也没有以这种方式说明公布这种法律的人是他
差遣来的,那么除了根据其所发命令具有法律效力的那种人
的权威以外,他就没有义务服从。也就是说,除开根据国家
赋托给主权者(唯一具有立法权的人)身上的权威以外,根
据任何其他权威他都没有义务要服从。此外,如果不是国家
的立法当局使之具有法律的效力,就必然是来自上帝的某种
其他公众或私人的权威使之具有法律的效力。如果是私人的,
便只有上帝特别降宠、单独向其启示这种法律的人才受约束。
因为如果在一群由于骄傲和无知而把自己的梦境、狂妄的幻
想和疯狂状态当成圣灵的证明的人之中,或是在那些出自野
心而违背良知地假充具有这种神迹证明的人之中,每一个人
都要把个别的人借口得到了亲授的神感或天启而强加在他身
上的东西当成上帝的法律,那么任何神律便都不可能得到承
认了。如果这权威是公众的,那便是国家或者教会的权威。但
教会如果是一个统一的人格的话,那便和基督徒组成的国家
是同一回事;称它是一个国家,因为它是由结合在主权者一
个人身上的人们组成的,同时又由于它是由结合在一个信基
督的主权者身上的基督徒组成的,所以便也称为教会。但教
会如果不是一个统一的人格,它就不具有任何权威;它既不
能下命令、也不能有任何行为、对任何事物也不可能具有任
何权力或权利;它不会具有任何意志、理性和声音,因为所
有这些性质都是人的性质。如果全体基督徒不存在于一个国
家中,他们就不能成为一个统一的人格,而且也没有任何普
遍的教会具有任何权力统辖他们。因之,圣经便不是普遍教
会制定的法律。相反,如果教会是一个国家的话,那么所有
的基督徒国王与统治者便都成了平民,可以由全基督教世界
的普遍主权者加以审判、废黜和惩罚。所以圣经的权威问题
便成了这样一个问题:基督徒国王和基督教国家的主权议会
在自己的领土内究竟是直接处于上帝之下的绝对的主权者,
还是要服从于一个属于普遍教会之上的教皇,并可由这教皇
在自己认为有好处或公共利益有必要时,予以审判、定罪、废
黜或处死。
这一问题不更详细地讨论一下上帝国是无法解决的,同
时关于解释圣经的权限问题我们也要根据上帝国来评断。因
为任何人要是对任何文字具有合法的权力,将它制定为法律,
那么他便也有权力批准或否定这种法律的解释。
第三十四章 论《圣经》各章中
圣灵、使者和神感的意义
由于一切正确的推理其基础都在于语词的恒常意义,同
时这种意义在下述的说法中又不像在自然科学中一样取决于
作者的意志,也不像在普通谈话中一样取决于通俗的用法,而
是取决于它们在《圣经》中所具有的意义,因此,当我没有
作进一步的讨论以前,就有必要把某些语词的意义根据《圣
经》加以确定。这些语词由于其意义含糊,可能使我在下面
以之为根据而作出的推论发生模糊意义和争论。我将从物体
与灵(精气灵)这两个字开始,它们在经院哲学的用语中被
称为实质实体和非实质实体。
物体一词在其最普遍的意义下,指的是充满或占据某个
空间或假想地方的东西;它不取决于构想,而是我们所谓的
宇宙中真实的一部分。因为宇宙是所有物体的集合,所以其
中任何真实的部分都不可能不同时是物体,而任何正式的物
体也不可能不是宇宙(全部物体的集合)的一部分。由于物
体易生变化,也就是对于生物的感官说来可能具有不同的表
象,所以,物体便也称为实体。所谓易生变化,就是说,它
可以有不同的偶性,例如有时运动、有时静止;对我们的感
官说来有时热、有时冷;气色、嗅、味、声等有时是一个样,
有时又是另一个样等等。这种不同的表象是由于物体对我们
的感觉器官所发生的不同作用而产生的,我们归之于发生作
用的物体的变化,称之为这些物体的偶性。根据这种意义说
来,实体一词和物体一词所指的就是同一种东西;因此,非
实质实体两词放在一起时就会互相矛盾,正像我们说非实质
物体一样。
但在一般人的意识中,并非宇宙的全部都称为物体;而
只有能用触觉感觉到对他们的力发生抗阻的东西,或是可以
用视觉感觉到障碍他们看到更远的前景的东西,才称为物体。
所以在人们的一般用语中,空气和气性实体通常都不被当作
物体,而是在人们感到它们的效果时被称为风或者平息;或
者是由于它们在拉丁文中被称为 spiritus,所以便称为精气灵,比如人们把那种在任何动物身体中使之获得生命和运动
的气性实体称为生气灵或元气灵就是这样。至于那些在物体
不存在的地方(比如在镜中、梦中)或在醒着的人骚扰不宁
的大脑中表现为物体的大脑象,则正象使徒们对于所有偶像
的一般说法一样——他们什么也不是。我的意思是说,在它
们看来是存在的地方完全没有东西,在大脑本身之中则不过
是从对象的作用或者从我们的感觉器官紊乱的激动而产生的
一种扰动。从事于其他工作而没有探讨它们的成因的人,本
身都不知道怎样称呼法;因之人们便容易相信自己所崇拜的
富有学识的人的话,有些把它们称为物体,认为它们是由超
自然力量用空气紧结在一起做成的,原因是视觉把它们当成
了实质的东西,另一些人则把它们称为精气灵,因为触觉在
它们出现的地方辩别不出有任何东西对他们的手指发生抗
阻。因此,精气灵一词的本义在一般语言中指的或者是一种
稀薄的、不可见的流动物体,或者是一种鬼魂,要不然就是
构想中的其他象或幻象。至于比喻的意义就多了,因为有时
它被当成心理的性情或倾向,比如老爱干涉人家的说话的性
情被称为对立的脾气、不清洁的性情被称为不清洁的脾气、闹
别扭的性情称为刚愎自用的脾气、忧郁的性情被称为默默寡
言的脾气、敬神和伺奉神的倾向则被称为虔诚的精神。有时
任何出众的能力,或特殊的情绪、或是心理的病态也用精气
灵这个字来表示。比如大智慧就称为智慧之灵、疯人则称为
精灵附体。
关于精气灵的其他意义,我在任何其他地方都没有见过。
圣经中这个字的意义当以上各种说法都无法满足时,那就不
属于人类的理解范围了。在这儿,我们的信仰便不在于我们
的看法而在于我们的服从。例如在上帝被说成是灵、或是上
帝的灵就指上帝本身的所有地方就是这样。因为上帝的性质
是不可思议的。也就是说,我们对于上帝是什么完全不能理
解,而只知道上帝存在。因此,我们对上帝所用的属性形容
词便不是用来相互告诉上帝是什么,也不是表示我们对他的
性质的看法,而只是表示我们希望用自己认为在我们之中最
高贵的名称来尊敬他。
《创世记》第i章、第2节中说:“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
这儿神的灵指的如果就是神本身,那便是赋与神以运动的属
性,因之也就赋与了空间的属性。空间只有属于物体的空间
才是可理解的,属于非实质实体的空间则是不可理解的。那
种认为运动的东西不改变位置或不具有广延是超乎我们理解
范围之上的空间观,因为凡有广延的东西都是物体。但这些
话的意义在类似的地方可以看得最清楚(《创世记》第viii章
第1节),那儿说当大地像起初那样淹着水时,神要使水退落,
使干地露出来,用了类似的字:“神(spirit)叫风吹地、水势
渐落。”在这儿,spirit出的意义是风,也就是运动的空气或
精气灵。这也可以和前面一样被称之为上帝的灵,因为它是
神的业迹。
据《创世记》第xli章、第38节记载,法老把约瑟夫的
智慧称为神的灵。因为当约瑟夫劝法老拣选一个有聪明有智
慧的人、派他治理埃及地之后,他说:“象这样的人、有神的
灵在他里头、我们岂能找得着呢。”在《出埃及记》第xxviii
章3节中,上帝说:“又要吩咐一切心中有智慧的、就是有我
用智慧的灵所充满的、给亚伦作衣服、使他分别为圣。”具有
特殊的智慧,虽然只是做衣服的智慧、由于是上帝的赐与,所
以便被称为上帝的灵。同样的话在《出埃及记》第xxxi章、第
3、4、5、6节和xxxv章第31节也可以看到。在《以赛亚
书》第xi章第2、3两节中先知谈到救主时说:“耶和华的灵
必住在他身上、就是使他有智慧和聪明的灵、谋略和能力的
灵、知识和敬畏耶和华的灵。”这儿所指的显然不是那样多幽
灵,而是上帝将给他那样多优越的恩宠。
在《士师记》中,保卫上帝子民的杰出热忱和勇敢,也
被称为上帝的灵。如激起俄陀聂、基甸、耶户他和参孙把他
们从奴役中拯救出来的上帝的灵便是这样(见《士师记》第
iii章、10节,vi章、34节,xi章、29节,xiii章、25节,xiv章、6、19节)。关于扫罗听到亚扪人对亚比基列人的凌辱后
的情形,《撒母耳记》上第xi章第6节中说:“扫罗被神的灵
大大感动、甚至发怒(拉丁文中作“义愤填膺”)。这儿所指
的不可能是幽灵、而是惩罚亚扪人残酷行为的杰出热情。同
样的情形,《撒母耳记》上第xix章第20节说:当扫罗站在一
班以歌唱和音乐赞美上帝的先知中时,上帝的灵降在扫罗身
上;这不能理解为幽灵,而只能理解为他不平而然地突然发
生要加入他们敬神的热情。
假先知西底家对米该亚说:“耶和华的灵从那里离开我与
你说话呢。”(见《列王记》上第xxii章24节)这也不可能是
指一种幽灵;因为米该亚已经在以色列和犹太国王之前把战
事的结局作为从异象中看到的,而不是从在他身上说话的灵
中得到的情形宣布了。
同样的情形,从先知书中也可以看得很清楚,他们虽然
是因上帝的灵说话,也就是根据特别的作预言的神恩说话,然
而他们对于未来所知道的事实却不是由于在他们里面的幽灵
得来的,而是由于某种超自然的梦或异象得来的。
《创世记》第ii章第7节中说:“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
生气吹在鼻孔(通生命之品的孔)里、他就成了有灵的活
人”、这儿上帝吹入的生气所指的不是别的,而只是上帝给与
他生命。《约伯记》第xxvii章第3节中说:“神所赐呼吸之气仍在我的鼻孔内”这等于是说:“当我还活着的时候。”《以西
结书》第i章第20节说:“活物的灵在轮中”相当于“轮在活
着”。《以西结书》第ii章第2节中说:“灵就进入我里面、使
我站起来”,这也就是说:“我恢复了我的活力”;而不是说有
任何幽灵或非实质实体进入并附在他身上。
在《民数记》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