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三国之英雄与诸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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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三国之英雄与诸侯-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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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后
  皇帝之正妻称“后”或“皇后”(汉魏时分封诸侯之正妻亦称“后”或“王后”)。“皇后”名称自秦汉沿用至清末。
  皇帝
  史称古代三皇为“皇”,五帝为“帝”。夏、商、周三代之君称“王”,秦王赢政统一全国以后,王绾、李斯等根据三皇的名称,上尊号为秦皇。嬴政自认为“德兼三皇,功高五帝”,决定兼采帝号,称为皇帝。从此,历代封建君主都称皇帝。
  皇太子、太子
  皇位继承人的称谓。一般指皇帝的嫡长子。但也有例外,东汉时,皇朝称“皇太子”,诸侯王国称某国“太子”。以后“太子”专用于皇朝,亲王之继承人称“世子”。清代自康熙帝废去太子允礽以后,即不再立“太子”。
  

写作资料:古代官职解析(四)
更新时间2010…8…27 9:15:50  字数:18648

 度支使
  官名。“度支”原为度入为出之意。魏晋南北朝时设“度支尚书”,掌管国家财政收支。隋代改为“民部尚书”。唐初避李世民讳改为“户部尚书”,户部度支司专掌钱谷的出入。天宝以后,因军事供应浩繁,多以户部尚书、侍郎或他官兼领度支事务,称度支使或判度支、知度支事。其权极重,和“盐铁使”、“判户部”或“户部”尚书合称“三司”。至五代后唐时并为一署,号“三司使”。
  亭长
  官名。战国时在国之边境设亭,置亭长,以防御敌人。西汉时在乡村每十里设一亭,亭有亭长,掌治安警卫,兼管停留旅客,治理民事。多以服兵役已满期之人充任。此外设于城内或城厢的称“都亭”,设于城门的称“门亭”,均置亭长,其职掌与乡间亭长同。东汉后渐废。又唐代在尚书省各部之都事、主事(从九品)下设亭长,掌门户启闭之禁令诸事,为中央官署中最低级事务员。
  将军
  官名。春秋时晋国以卿为军将,始有将军之称。战国及秦,将军为武官之高级官号。汉代以后,在将军前加以称号,如“大将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前、后、左、右“将军”,“伏波将军”等。魏、晋、南北朝以后,将军之名号益繁。唐十六卫,羽林,龙武,神武,神策等军,均于大将军下设将军之官。宋、元、明均称殿廷武士为将军。清代的将军有四种:(一)对宗室之封爵,如“镇国将军”,“辅国将军”等;(二)驻防各地的八旗最高长官,专由满洲人充任,内地各省将军掌驻防军事及旗籍民事,在边疆地区,将军即为全区的最高军事和行政长官;(三)临时出征的统帅,如扬威将军,靖逆将军等;(四)正一品至从二品武官封赠之阶。
  将作大臣
  官名。秦置,称将作少府。西汉景帝中六年(前144年),改名将作大臣。属官有石库、东园、主章及左、右、前、后中校七令丞。职掌宫室、宗庙、陵寝及其他土木营建。东汉、魏、晋沿置。南朝梁时改称大匠卿,北齐时改称将作寺大匠。自隋至辽,多称将作大匠。元设将作院院使,掌金、玉、织造、刺绣等手工艺品的制作。明初曾设将作司卿,不久废,其职并入工部。
  首辅
  明代对首席大学士的习称。嘉靖、隆庆和万历初期,首辅、次辅界限严格,首辅职权最重,主持内阁大政,次辅不敢与较。清代领班军机大臣之权极重,亦称为首辅。
  首领官
  明清中央六部主事、司务及地方官署中,负责本署总务工作的事务官,通称为首领官。
  总长
  官名。北洋军阀统治时期设置,为中央政府各部的长官。
  总兵
  明代镇守边区的统兵官有总兵和副总兵,无定员。总兵官本为差遣的名称,无品级,遇有战事,总兵佩将印出战,事毕缴还,后渐成常驻武官。清代总兵为绿营兵正,官阶二品,受提督统辖,掌理本镇军务,又称“总镇”。其直接统辖的绿营兵称“镇标”。
  总宪
  明清都察院左都御史的别称,左副都御史则称为副宪。御史台古称宪台,故有是称。
  总督
  明初有战事时派中枢部院总督军务,事毕即罢。宪宗成化五年(公元1469年),始专设“两广总督”,后各地逐渐增置,遂成定制。清代始正式以总督为地方最高长官,辖一省或数省。总督综理军民要政,为正二品官,加尚书衔着为从一品(清代总督照例加兵部尚书或右都御史衔者称座衔)。此外清代还设有专管漕运者,为“漕运总督”;专管河道者为“河道总督”。
  总管
  官名。(一)地方高级军政长官。北周武成元年(公元559年)改“都督诸州军事”为“总管”。隋及唐初也在各州设总管。边镇或大州设“大总管”,后复称都督,惟统兵出征之将帅称总管。北宋之“马步军都总管”或兵马总管由各级地方长官兼任,掌管路、府或州的兵马。辽金各总管府的马步军总管,兵马都总管或总管都兼管军民。(二)为军事长官。隋及唐初有行军总管。行军大总管,是出征时的军队主帅。宋钦宗时曾设东、西、南、北道“都总管”,分统四方勤王兵,以抗击金兵。清代的盛京(今辽宁沈阳)、吉林等处的“驻防总管”,是地方驻防长官。(三)为管理专门事务的行政长官。元代中央和地方设各种名目的“都总管府”或“总管府”,如管理全国工匠的“诸色人匠都总管府”,负责守护行宫及皇帝游猎事务的“尚供总管府”,都设有“达鲁花赤”及“总管”等官。清代内务府设“总管大臣”,专掌宫廷事务。又宫内的宦官首领称“总管太监”,俗称“总管”。
  宦官
  古代宫廷内侍奉皇帝及其家族的特殊官员。也叫宦者、中官、内官、内臣、内侍、太监、内监等。均以被阉割后失去性能力者充之。秦、汉之宦官均属“少府”;隋、唐、宋设“内侍省”统管。唐代至元代又设有“宣徽院”,都用宦官主管。明代设十二监、四司、八局,总称“二十四衙门”,由太监提领。宦官为内廷官,本无权干预政事,但因皇帝与宦官最接近,宦官就逐渐取得了政治的特权。东汉及唐、明,都发生过宦官专权的事实。
  宣抚使
  官名。唐玄宗开元十六年(公元728年),以宇文融充河北道宣抚使,是宣抚使称号之始。后期派朝官巡视经过战争及受灾地区,称“宣慰安抚使”或“宣抚使”。宋代在用兵时以将相大臣充任“宣抚使”,负责指挥军事和安定边境,其职位高于“安抚使”。元代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设“宣抚使”管理军民,参用土官。明清沿置,为武职土官。
  宣政院
  官署名。元代管理宗教事务和西藏地区军事民政的中枢机构。至元初年设立,先名“总制院”。二十五年(公元1288年),因唐时在“宣政殿”接待吐蕃(今西藏)来使,故改名“宣政院”。设院使2人,以西藏上层喇嘛、国师充任,下设属官分职,僧俗并用。每遇有事,则临时在当地设立“分院”办理。元统二年(公元1334年),曾置管理宗教的“行院”于杭州。
  宣慰使
  官名。元代始置,掌军民事务。在行省之下,分道管理郡县,为行省和郡县间的连络机关,或称“宣慰司都元帅府”,“宣慰司兼管军万户府”,多设于少数民族地区,参用土官。明清沿置,为土官的最高职衔。
  祠部
  东晋始置,掌祭祀之事,后变为礼部。明清改为“祠祭司”,而以祠部为礼部官员的一般称呼。
  给谏
  宋代为给事中与谏议大夫的合称,均掌纠正及规谏,清代用作六科给事中的别称。
  给事中
  官名。秦置,汉魏相沿。为将军、列侯、九卿以至黄门郎、谒者等的加官。因给事殿中,备顾问应对,讨论政事,故名。晋始为正官。隋唐以后,成为门下省之属官,掌驳正政令之事。唐一度改称“东台舍人”,旋复旧称。元代废门下省,给事中又兼修起居注,明沿宋给事中分六房之制,定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每科设都给事1人,左、右给事中各1人,给事中若干人,抄发章疏,稽察违误,其权颇重。清代只设“六科掌印给事中”、“给事中”,隶属于都察院,与御史之职权无别。
  统制
  官名。北宋时,为加强中央集权,皇帝直接控制军队,将领不能专兵。凡遇战事,则在各将领中选拔一人给予“都统制”的名义,以节制兵马。南宋建炎六年(公元1127年),设置“御营司都统制”,始成为禁军将官之职衔。此后,边要地区亦设“都统制”,并加“御前”二字,以示属于朝廷直属军队。并非地方军事长官。清末军制,统辖一镇的长官也叫统制(即镇统)。
  统领
  官名。南宋武职有统领,位在统制之下。清制,八旗兵的前锋营、护军营分设前锋统领、护军统领,步军营设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咸丰以后,各省招募健勇,其统军之官亦称统领。清末新军制,一协的长官也称统领,约当于后之旅长。
  郡王
  爵位名。始置于西晋。唐宋以后,郡王爵号低于亲王一等,多为诸王长子的封号。此外,臣下亦可封郡王。清代宗室封爵第三级称为“多罗郡王”(“多罗”即满语“理”之意),简称“郡王”。
  郡守
  官名,始置于战国。初为武职,用于防守边郡,后逐渐成为地方长官。秦统一全国后,以郡为最高的地方行政区域,每郡置“守”掌管。汉景帝中二年(前148年),更名太守。
  郡尉
  官名,秦始置。郡守的佐官,掌全郡军事。汉景帝中二年(前148年),改称都尉。当时有的郡不置太守而仅置都尉,故其权位颇重。东汉以后废。
  郡丞
  官名。汉朝制度,郡守下设丞及长史。都丞为太守的佐官,秩六百石。都尉下亦设丞,历代设置。唐代改郡守为“州刺史”,下设“别驾”、“长史”等官,不设“丞”。宋亦不设丞,明清相沿。清代仅在顺天府尹之下设“丞”1人,为正四品,掌管学校政令,乡试时充提调官。清代文人往往以“丞”为“同知”的代称(即比附汉代郡丞的官名)。
  十画
  起部
  官署名。《隋书。百官志》载梁代制度;尚书省置吏部、祠部、度支、左户、都官、五兵等六尚书,又置吏部、三公、比部、祠部、度支、左户、起部等郎23人。又有“起部尚书”,在营建宫室、宗庙时临时设置,事毕撤销。分属都官、民部两尚书管辖。
  起居注
  官名。魏晋及南北朝多以著作郎兼修《起居注》,北魏始置“起居令史”,另有“修起居注”,“监起居注”等官,掌侍从皇帝、记录皇帝言行。隋代于内史省(即中书省)设“起居舍人”。唐宋又于门下省设“起居郎”,和“起居舍人”分掌其事。元代以给事中兼修《起居注》。明初曾专设起居注。清代以翰林、詹事等日讲官(被送入宫中讲解经史者)兼充,称“日讲起居注官”。
  校人
  官名。在《周礼》为夏官司马的属官。春秋时鲁国设置,掌马政。晋、宋等国称为“校正”。又为主管池沼的小吏。
  校事(校官)
  古代掌侦察刺探的官。俞正燮《癸巳存稿。校事》:“魏吴有校事官,似北魏之侯官,明之厂卫……或谓之典校,或谓之校曹,或谓之校郎,或谓之校官”。
  校尉
  古代军职之称。西汉时代“校尉”地位甚高,仅次于将军,随其任务之不同而冠以名号,如“中垒校尉”,“戊巳校尉”,“城门校尉”等。武帝时以中垒、屯骑、步兵、越骑、长水、胡骑、射声、虎贲合称“八校尉”,以保卫京师。东汉制略同西汉,而“司隶校尉”权更重,已非一般军官之任。灵帝时设“西园八校尉”,而以宦官掌大权。汉以后,掌少数民族地区之长官亦称“校尉”。唐折冲府以三百人为团,团有校尉。以后则用为低级武散官的称号。明、清则八、九品武职散阶,亦称校尉。又泛称卫士为“校尉”。
  校书郎
  官名。东汉时于东观置校书郎中。后魏置校书郎,属秘书省。掌校勘书籍,订正讹误。除两晋、南朝外,历代均沿置。元代校书郎掌监定书画。明清废。
  盐官
  官名。西汉武帝时,为了专卖盐铁,在河东安邑县(今山西夏县),勃海章武县(今河北黄骅西南),蜀郡临邛县(今四川邛崃),南海番禺县(今属广东)等三十八处设置盐官,隶属大司农,以收盐税。东汉时在有关郡县设盐官。
  盐运使
  官名。始置于元代,设于产盐各省区。明清相沿,其全称为“都转盐运使司盐运使”,简称“运司”。其下设有运同、运副、运判、提举等官,有的地方则设“盐法道”,其长官为道员。这些官员往往兼都察院的盐课御史衔,故又称“巡盐御史”。他们不仅管理盐务,有的还兼为宫廷采办贵重物品,侦察社会情况,是当时能够大量搜刮民脂民膏的一个机构。
  盐铁使
  官名。唐中朝以后特置,以管理食盐专卖为主,兼掌银、铜、铁、锡的采冶,多特派大臣充任或由淮南节度使兼领,常驻扬州。诸道盐铁使常兼诸道转运使,通称盐铁转运使,为当时握有财权的重要职官。宋以后废除。
  夏官
  《周礼》六官,称司马为夏官,掌军政和军赋。唐武则天时曾一度改兵部为夏官,旋复旧称。唐宋至明清间设夏官正等,为主管天文历法之官。
  夏卿
  《周礼》以夏官司马掌兵,后世因称兵部长官为夏卿。又梁武帝时,以太府、少府、太仆三卿为夏卿。
  都头
  军职名。唐中朝藩镇和禁军中的领兵官称“都将”,或称“都头”。宋代于禁军中设都头、副都头,其职位低于指挥使。
  都司
  官名。唐宋的尚书省亦称尚书都省,其左右司为尚书省各司的总汇,因称都司。明代都指挥使司为一省掌兵的最高机构,简称都司。又清代绿营军官职位次于游击,称为都司,是正四品武官,分领营兵。
  都护
  官名。西汉宣帝时设“西域都护”,为驻守西城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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