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着初恋的面被别的女人亲,虽然心里没鬼,可秦歌还是有点不好意思,看了裴琪一眼,对苏酥道:“别闹。”
“哦。”苏酥很乖巧的松开秦歌的脖子,像是才看到冯洲和裴琪三人似的,问道:“这些是你的朋友?”
这会儿,不光冯洲傻了,裴琪的母亲傻了,就连裴琪都呆呆的看着苏酥,这个女人的美丽与气质对她来说就像是一座大山,压的她喘不过气来,虽然不甘心,但她的心里还是忍不住的想:只有这样的美人才配得上骄傲的秦歌吧!
“怎么,你不认识?”秦歌有些好奇的指指冯洲道,“你是不是又偷懒了?连自己公司的部门主管都不认识,怎么当人家董事长的?”
苏酥可爱的吐吐舌头,又仔细看了看冯洲,最终却满脸尴尬的挠挠头道:“不对啊!公司各部门的主管,人家明明都认识的呀!这位先生,不好意思,请问你是哪个部门的?”
冯洲本来苍白的脸瞬间胀成了猪肝色,有心不回答苏酥的问话,可身为凤凰男的他根本就没那种骨气,支支吾吾半天,才低声开口道:“回、回苏董的话,我是市场部开发设计办公室文案七组的组长。”
“你讨厌!”苏酥以为被秦歌耍了,就打了他一下,道:“集团里有好几百个小组,你让我怎么记住这么多人嘛!”
“呃……”秦歌摸摸鼻子,不知道该怎么接话了,心说我哪儿知道那家伙是在吹牛,以为真是个大部门的主管呢!
此时的裴琪已经恨不得钻到桌子底下去,未婚夫在自己老板的男人面前嚣张吹牛,关键这个男人还是她的初恋,这让她还怎么面对秦歌?
要是早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她宁愿不要与秦歌重逢后的喜悦,虽然心里已经决定了要跟冯洲分手。
至于她的母亲,脸色早就绿了。
闺女当年慧眼识珠抓到了一只大金龟,让她给生生破坏掉,多年之后重逢,又让她夹枪带棒的讽刺一番,还是帮着准女婿一起讽刺的……呸!什么准女婿?一点看人的眼光都没有,当个小组组长就拽的二五八万似的,什么东西!
而冯洲此时的脸色又恢复了惨白,额头甚至有汗珠流了下来。
初恋总是令人难忘,冯洲知道这个道理。所以从一开始,他就打定了主意要把秦歌踩在脚下,狠狠的打脸,从而让裴琪知道,认识他、嫁给他是多么的幸运。
手表的事情被他看做是秦歌一次无谓且愚蠢的反抗,他不相信一个穷屌丝可以打到自己的脸,便自我催眠说那只是一场拙劣滑稽的表演。
现在,自己连面都没怎么见过、更没说过一句话的老板,在秦歌面前竟然像个小姑娘一般乖巧……这一定是幻觉,一定是幻觉。
可惜,这次的自我催眠不管用了。他在心里每提醒自己一次这是幻觉,眼前的场景便会清晰一分,直到苏酥与秦歌的亲昵深深的烙印在心里,他才恍然猜到秦歌的身份。
苏酥悄无声息间就反收购了曹氏的事情,在集团内部早已成为了传奇,当时她在董事局会议上曾提及的那个一元钱把曹氏股份卖给她的秦先生更是传说中的传说。
如今再看苏酥与秦歌的亲密,要是还猜不出来他就是那个传说中的“秦先生”,就真蠢的连猪都不如了。
可笑自己还说人家的表是仿的,能把价值数十亿的曹氏股份以一块钱的价格卖掉的人,会戴一块假表?
巴掌扇的啪啪响,不过不是他打人家,而是人家打他,还是自己上赶着拿着人家的手帮人家打的。
很疼,火辣辣的疼。
秦歌才不在乎此时冯洲和裴琪母亲心里的想法,见裴琪眼眶红红的,似乎快要哭出来了,心中叹了口气,就起身道:“好了,我等的人来了,就不打扰你们用餐了,谢谢你们的招待,再见。”
说完,他就牵着苏酥的手离开。
裴琪霍然抬头,看着两人离去的背影,终于忍不住泪流满面。
不是因为羞愧,而是因为悲伤,因为秦歌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
他早已忘了她,可她虽然一直念着,却因为错过而把彼此隔绝在了两个毫无交集的世界。
苏酥在外人面前表现的乖巧,走路时偎在秦歌身上的样子也很是小鸟依人,但只有秦歌自己才知道,这女人的两根手指正狠狠的掐在他腰间的软肉上。
来到预订好的包厢,苏酥立马就开始发飙。
“说!那个女人是谁?”
第三百一十三章 丫鬟卖小姐
跟初恋或者前女友接触,不管你心里有没有什么想法,对于现任来说都是极其不该和恶劣的错误,所以尽管苏酥并不是秦歌的现任女友,可还是逼着他陪自己逛了半天街、买了几双鞋和一个超级昂贵的包包才放他离开。
开车回到学校的时候,放学铃声正好刚刚响过,秦歌把车掉过头停在门口没多久,就见童鱼、小雨跟白鸟走了出来。
只是……白鸟泽衣为什么会跟她们走在一起?还跟小雨有说有笑的。
眼睁睁看着白鸟泽衣跟在小雨后面上了车,秦歌就不得不开口问了。
“你上来干嘛?”
白鸟泽衣翻个白眼:“关你屁事?”
嘿!这小妮子皮痒痒了吧!
在童鱼和小雨面前不好施暴,秦歌咬咬牙,问副驾驶上的白鸟:“你让她上来的?”
白鸟一语不发的摇摇头。
不是小白,那会是谁?
秦歌扭头去看童鱼和小雨,终于发现这俩丫头的脸色似乎都不怎么好看,刚要开口问,就听小雨生硬道:“是我邀请泽衣姐姐去家里玩的。”
“为什么?”
“不为什么。”
“你们今天才刚认识的吧?!这就带回家是不是不太好?”
小雨撅着嘴把脸扭到一边,说:“家是鱼姐姐的,你管不着。”
秦歌差点被这句话给噎死,目光看向童鱼还没吭声,就见她眉头一皱,喝道:“哪儿这么多废话?赶紧开车,我饿了。”
出事儿了,一定出事儿了。
秦歌一边开车,一边小心翼翼的打量后座上一直都黑着脸的两个女孩儿。
要知道,自从俩人不小心抱着睡了一晚上之后,童鱼对秦歌的态度就好了许多,尽管依然没说过什么好听话,但那是她傲娇的性子使然,秦歌是知道女孩儿已经接受了自己的。
而小雨更是自始至终都很乖,就算使小性子也是撒娇带卖萌,秦歌今天还是第一次见到她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样子。
到底怎么了?是我做了什么惹这俩小姑奶奶不开心了么?
秦歌百思不得其解,眼角撇撇身边的白鸟,决定待会儿找机会要好好问问才行。
回到家,小雨似乎打定主意要让秦歌郁闷,一手一个拉着小白和白鸟泽衣就回房间了,根本就不给秦歌开口的机会。
不得不说,童家的佣人都是很有职业素养的,绝对做到了以大小姐为核心,想大小姐所想,爱大小姐所爱,凡是大小姐喜欢的,就是他们拥护的;凡是大小姐讨厌的,就是他们要唾弃的,一个个狗腿子的厉害。
所以,当童鱼下令晚饭少做一个人的量时,佣人们就知道某人又犯错误了。
于是,某人在童家再次成为了透明人。
在厨房偷根黄瓜都遭到了厨子的眼神鄙视,这让秦歌很受伤。
男人受了委屈,唯一能疗伤的地方就是温柔女人的怀抱,于是他出了厨房直接就去了丁曼和杨娇娇所住的院子。
院子里只有丁曼一个人,她正在葡萄架下安静的看书,一身素雅的家居服让这个熟透了的女人充满了慵懒和知性的味道。
偷偷摸摸走到她的身后想要吓她一下,眼角瞥见书的封面,秦歌就十分蛋疼的僵住了。
知性美女安静看古典文学的画面当然美的冒泡,可《莺莺传》这种书是丁曼能看的吗?
要知道,《莺莺传》虽然是《西厢记》的原始版本,故事人物也一样,但人物性格和故事发展却截然不同。
《西厢记》讲的是有情人终成眷属,而《莺莺传》说的却是负心郎的始乱终弃。
更何况,里面最让人不齿的地方就是:明明是张生抛弃了崔莺莺,还要在外面大肆宣扬“匹夫无罪,怀璧其罪”那一套,说人家是尤物和妖孽,就像褒姒、妲己那样,自己无福消受,这才忍痛割爱。
就这,元稹还在书里表达了对张生行为的赞扬,可见这个写出“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的家伙也不是一般的无耻。
丁曼作为一个跟秦香莲差不多遭遇的女人,不去看大团圆结局的《西厢记》,偏偏拿着一本《莺莺传》看的津津有味,这不是闲的蛋疼找虐嘛!
“如果你没打算无聊的恶作剧,就不要躲在别人的后面,不知道喘气的声音很影响别人的心情吗?”丁曼忽然开口说话,目光却没离开手里的书本,说话的时候还有功夫掀了一页。
秦歌干咳一声,半尴不尬的绕到她前面,装作无意的把书抢过来,一边扇风一边幽怨道:“曼姐,什么时候你说话也这么毒舌了?这可不像你的风格啊!”
丁曼嘴角微翘:“女人从来都没有固定的风格,你连这个都不知道吗?”
秦歌撇撇嘴:“我还是喜欢那个温柔贤淑的曼姐姐……”
丁曼挑眉抢白道:“好让你在别的女人那里受气之后再跑我这儿来求安慰?你当我什么?出气筒么?”
“呃……”秦歌张口结舌,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好半天才揉揉头发,泄气的坐下说:“这世上的笨女人都哪儿去了?老子怎么一个都碰不到啊!”
丁曼笑的花枝乱颤,笑完朝他伸出手道:“好了,想找笨女人出去找,把书还给我,正看到精彩的地方呢!”
没让人家忘记书的事儿,看来转移话题失败了。
秦歌眼珠子骨碌碌一转,就摆出一副不屑的表情说:“这书有什么好看的?讲的不就是个春心荡漾的小丫鬟看上了一个汉子,为了把自己成功嫁出去就卖了自家小姐的故事么?曼姐你也太恶趣味了,居然会喜欢这种故事。”
丁曼听的目瞪口呆,这还是她第一次听人把张生与崔莺莺的爱情故事给解读成这样的。
“你……你说什么?丫鬟为了男人卖掉自家小姐?你到底知不知道这本书讲的是什么啊?”
秦歌一脸无辜:“知道啊!不就是张生和崔莺莺的故事嘛!那个小丫鬟就是红娘。”
丁曼满头黑线,叹息一声说:“不懂就不要瞎说,首先,你手里拿的是《莺莺传》,丫鬟红娘在里面并没有什么存在感,真正让红娘出名的是《西厢记》;其次,两个版本里的张生和崔莺莺起初都是两情相悦,红娘在里面只是牵线搭桥而已,怎么成卖小姐了?”
“曼姐姐你说的没错,但还是忽略了一件事。”秦歌言之凿凿。
丁曼问:“什么事?”
秦歌嘿嘿淫笑一声,说:“在封建社会,丫鬟就是主人的私有财产,主人出嫁,丫鬟是要当嫁妆陪嫁过去的,也就是说,在那个年代,娶个有丫鬟的小姐,就等于一下子至少娶了两个女人,红娘那么热心上赶着把崔莺莺往张生床上忽悠,还在外面把风,心里未必没有打什么小九九吧?!”
“你……你……”
丁曼被秦歌一番阴暗的猜测给弄的哭笑不得,葱段似的手指点了他脑门半天才憋出一句话:“你自己心里脏就把别人想的那么龌龊,真是无耻!”
说完,也不管秦歌要书了,扭头就朝自己的房间走去。
虽然被骂无耻,但至少成功避免了丁曼的伤心,秦歌还是蛮有成就感的,走向院门的时候,他已经在心里狠狠夸了自己好几遍舍己为人和高风亮节了。
“秦歌。”
走到小院门口的时候,身后忽然传来丁曼的呼唤,秦歌转回头,就见女人斜依在房门口,面带娴静温馨的笑,夕阳下仿佛已经融入这座古色古香的小院,美的就像一幅画。
“谢谢你!”她说。
第三百一十四章 36D和34E
什么叫好男人?
为了让女人开心,不惜背负骂名,默默在一旁守护的就是标准好男人。
嗯!就是老子这样的。
秦歌越想就越觉得自己伟大的不行,嘴角都快咧到耳朵根了,抬头望天一派高人风范,路都不看,像个二傻子似的摇摇晃晃往前院走。
“你这是吃喜鹊屎了?怎么笑的这么淫荡!”
身前传来杨娇娇的声音,回过神来的秦歌吓了一跳,只见杨娇娇满头大汗,拎了一大堆东西,两条胳膊都没闲着,跟在她身后的小奴也是大包小包的样子,手里还拎着一个小笼子,里面是一只圆滚滚的仓鼠。
“你们去打劫商场了?”
杨娇娇白了他一眼,说:“这算什么?因为担心我们两个拿不动,有好多东西我都没买呢!”
秦歌有些好笑的摇摇头,女人爱逛街这是众所周知的,只是他没想到一向热血的杨娇娇居然会是个购物狂。
伸出手去,他说:“看你们一身汗的样子,拿来我帮你们拎吧!真是的,家里那么多佣人都不知道叫一个来帮忙,我都懒得骂你蠢了。”
杨娇娇看样子是真的累坏了,被骂愚蠢也不回嘴,可爱的吐吐舌头就要把手里的东西交给他,忽然想起什么又把手缩了回去,俏脸也变得红扑扑的。
秦歌莫名其妙:“干嘛?拿来呀!”
“不、不用,话说……你还没有回答为什么笑的那么淫荡呢!”
杨娇娇顾左右而言他,东西里面不少内衣,可不能让眼前这个色狼看见。正说着,忽然想起这是自己和曼姐所住小院到前院的必经之路,顿时惊叫一声:“啊!你、你、你不会是把曼姐姐给……”
“想什么呢?”秦歌卷起手里的书就给了杨娇娇脑门一下,没好气道:“像小爷这种纯洁、高洁、保洁的男人,怎么会干那种事?女孩子家家的胡思乱想不学好,小爷这种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还是离你远一点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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