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告诉人们,上帝按照自己的模样创造了人类。上帝的心目中,这肯定是一个理想的躯体,人类没有什么可抱怨的;另一个传说告诉人们,人类的始祖是女娲用黄泥捏出来的。女娲疲劳的时候,不再对自己的所有作品精益求精。这是不是多少损害了人类躯体的质量?进化论将人类躯体的始源追溯到猴子,甚至追溯到鱼,这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这是一种令人丧气的解释体系。
如果人类拥有自我设计的权利,他们想有所作为吗?这时可以惊讶地发现,人类的热情意外地强烈。他们一反马虎和慵懒的习气,提交了一张张别致的设计图,对于躯体的每一个局部和细节进行了反复的推敲和琢磨。于是,人们看到了一大批特殊的躯体在虚构的故事和传说之中实践种种别具一格的人生。
(2)……其人面上无目,高高举着一手,手上生出一只大眼:如朝上看,手掌朝天;如朝下看,手掌朝地;任凭左右前后,极其灵便。……
其人较别处略长二三尺不等。行动时,下面有云托足,随其转动,离地约有半尺;一经立住,云即不动。……“原来云之颜色虽有高下,至于或登彩云,或登黑云,其色全由心生,总在行为着恶,不在富贵贫贱。如果胸襟光明正大,足正自现彩云;倘或满腔奸私暗昧,足下自生黑云。云由足生,色随心变,丝毫不能勉强。……”
——李汝珍《镜花缘》
《镜花缘》多有奇闻。
深目国的人将眼睛长在巴掌之中,这的确是个好主意。这样,四处张望不过举手之劳,可以从任何角度射出视线。只要愿意,人们随时看得清自己的鼻孔、后脑勺、肌胳窝、背部或者屁股。
看是一种重要的防身手段。眼观四方以防不测。危险往往来自看不见的死角。所以,人类对于看的能力是一种奇异的渴求。
然而,再犀利的眼光又怎么能看清一个人的内心?多少人浩然长叹:世上最难看清的就是人心——知人知面不知心!谁又能够知道,哪一个胸腔里的哪一颗心正不怀好意地酝酿着某种阻谋诡计?
大人国将所有居民的心术呈现在足下的云彩颜色之上,这是一个妙不可言的设计。心动色变,种种奸诈之徒无处遁身。一些达官贵人不可一世,但足下云彩的颜色却难以贿赂。这样的颜色让他们深为尴尬。出门的时候,他们不得不用红绫遮住足下。当然,这是欲盖弥彰。云彩已经是躯体的一部分,抛也抛不掉;这如同胸腔里的心同样是躯体的一部分一样。
(3)……宙夜不寐,忽闻岸上有一人行声甚速,须臾至船。问之,乃倩娘徒行跣足而至。
……室中女闻喜而起,饰妆更衣,笑而不语,出与相迎。翕然合为一体,其衣裳皆重。……
——陈玄佑《离魂记》
原来人这样截成两半之后,这一半想念那一半,想再合拢在一起,常互相拥抱不肯放手……宙斯起了慈悲心,就想出一个新办法,把人的生殖器移到前面——从前都是在后面,生殖不是借男女交媾,而是把卵下到土里,像蝉一样——使男女可以借交媾来生殖。……就是像这样,从很古的时代,人与人彼此相爱的情欲就种植在人心里,它要恢复原始的整一状态,把两人合成一个,医好从前截开的伤痛。
所以我们每个人只是人的一半,一种合起来才见整体的符,每一半像一条鱼剖开的半边,两边还留下可以吻合的缝口。每个人都常在希求自己的另一半,那块可以和他吻合的符……
——柏拉图《柏拉图文艺对话录·会饮篇》
多少人时时慨叹:分身乏术。
这边邀请演讲,那边请求接见,会谈正在进行,约会时间已到——该往哪能里去?左右为难的时候,人们恨不得生出五六副躯体。一副躯体不够用,忠孝不可两全。
另一些时候,一个人的躯体拘禁在某一处,内心却渴望抵达另一处。如果能够分出另一副躯体就好了——这就是身与心的分裂。身在曹营心在汉,仅仅一副躯体多么让人苦恼。
分身是不可思议的;只有一件事情享有特权——爱情。为了财富或者为了功名累死累活,牢骚抱怨,这不会赢得多少同情;但是,为了爱情,偿付一切代价都是感人的。这里隐含了一种古老的观念:任何代价均是可以计量的,可是爱情无价——甚至于付出了生命。
这样,为了爱情而分裂躯体就不会引致多少异议。倩娘将躯体的僵死外壳扔在家里敷衍父亲,她的精魂却带着另一部分躯体追上了赴京赶考的恋人王宙,并且私自在路途之中结为夫妇。多年之后,王宙携妻儿衣锦还乡,随行的倩娘与病榻之中的倩娘两部分躯体方才合二而一。
这一则故事后来被元人郑光祖改编为《倩女离魂》一剧。事实上,文学史之中这一类故事不绝如缕。《聊斋志异》里面的《阿宝》更为曲折离奇,只不过男主人公与女主人公的角色功能恰恰是《离魂记》的颠倒。
奇怪的是,出现过另一种相反的传说。柏拉图的《会饮篇》曾经记载:人类最初是“圆形”的生物,四耳、四臂、四腿、两个面孔和两个生殖器。这些生物共有三种性别,即双雄性、双雌性和雌雄同体。他们之中没有性爱,也没有两性生殖,后来,这些生物得罪了天国,遭到了宙斯的惩罚。宙斯将他们从中间一劈两半,并且迫使他们两性生殖。从此,人类仅是一半自己;每一个人四处奔走地寻找异性不过是为了找回另一半自己。
这不啻于说,每一个男性或者女性已经分身两处;爱情只不过是结束这种潜在的躯体分离而已。
谁是兽王?
? 徐晓鹤
灯下随笔
小时候,老爱琢磨些稀奇古怪的问题。比方,狮子和老虎,哪个打得赢?
很多人都说,狮子打得赢,狮子是“百兽之王”。也有很少的人说,老虎打得赢,老虎是“百兽之长”,额头上大咧咧地印着一个“王”字商标,谁都拿它没辙。邻居小孩翻出一盒动物棋,棋子是这么排的:大象吃狮子,狮子吃老虎,老虎吃豹子,豹子吃狼,狼吃狐狸,狐狸吃猫,猫吃老鼠,老鼠吃大象,等等。但老鼠如何吃掉大象?据说是从长鼻子哧溜钻进大象的肚子里,慢慢吃。听就知道违反科学,不足为凭。
惦记着谁比谁厉害,每次到动物园,我第一便要跑去看狮子老虎,一看老半天。不是看打架,——人从不把它们关同一个笼子,为的就是怕打架;——是比较谁的个头大,总以为大个比小个占优势。结果是,有时候觉得,狮子比老虎个大,有时又觉得,老虎比狮子个大。后来渐渐明白,它们的体型不一样。狮子的头脸夸张,身段反显得单薄;老虎的体魄雄浑,头面却稍嫌精巧。至于二者的脾气,则大抵差不多,各一副怀才不遇的神情,呆呆地看人,偶尔发出一两声狮吼虎啸,平时大都懒洋洋地趴地上打盹,要不是胸腹一起一伏地呼吸,还以为早已经死了。
我们一般定义的“狮子”,喜欢看说得多的,是公狮子。母狮外观接近老虎,又不及虎的毛皮华丽,难以引起人的兴趣与注目。一个动物园,只有母狮而没有一头大脑袋的公狮,感觉就好像没见到“真正的”狮子一样。其实自然界,母狮远比公狮要多。母狮除了孕育,还要肩负猎食的任务。这些,公狮子都不爱管。它成天东游西逛的,一个大脑袋,除了招摇过市炫耀威严,并无实际的意义。即是说,打起架来,身大头小的母狮和老虎体型,较之头大身小的公狮体型,更合乎实战需要。
不知哪儿产生的印象,像狮子老虎这一类肉食动物,是逮着什么吃什么的,只要身上有肉。然而仔细研究它们的习性,才知道也不一定。遇到对手太强,或啃起来太费劲,或看上去怪怪的,它就会考虑放弃,乃至躲避。人类看上去怪怪的,没尾巴,擅长玩各种招数,所以通常它都躲避,只有年老体衰捕不到食饿急了才放胆一搏,竟发现人不但肉吃起来细嫩可口,其本领也不如想象的那么高强,远不及大象犀牛的力大皮厚那么难对付。遇着别的一类肉食猛兽,即使实力明显高出一筹,也不至轻易以武力相犯。因为对方亦有尖牙利爪,弄不好自个儿身上也得挂彩,大家脸上都不好看。
如此一说,真要让狮子跟老虎窄路相逢,恐怕并不会出现我们既担心又很希望看到的厮杀场面,恨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了你,斗个你死我活,血肉横飞。不但不斗,倒可能发生一些爱情的故事。先是虎视眈眈怒目以向,看能不能一口吃掉对方;然后小心翼翼相互试探,摸清对方到底有几分诚意,是否处于饥饿状态;继而卿卿我我耳鬓厮磨,碰擦出爱的火花。雄狮爱上母虎,生出的是狮虎;公虎爱上雌狮,生出的是虎狮。个头比双亲都大,就像驴子爱上了马,生出更为高大健壮的骡子一样。区别是,虎狮偶能生育,而骡子完全不能繁衍后代。可见狮子老虎种属之近,简直亲如手足。既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无论相爱还是相斗,都是人一手造成的。大自然中,有狮子的地方就没老虎,有老虎的地方就没狮子,古今皆然。而人偏偏要把它们从不同的地方捉来关在同一个地方,以至产生这许多的麻烦,是非,矛盾和纠葛。
中国不产狮子。中国的狮子,最早是东汉从西域传进来的。《尔雅·注》:“汉顺帝时,疏勒王来献封牛及师子。”(注:“封”字下面还要加一“牛”字)疏勒国大约在今天的新疆喀什噶尔一带,气候干燥,地貌广阔,乍一看颇似非洲平原,是狮子过日子的好地方。来到中原,住进皇宫禁苑,吃喝不愁,本该对丰富中国的物种有所贡献,不料未能如愿。而且不知为什么,中亚一带的狮子后来也渐渐绝迹了。亚洲狮如今只有南亚的印度还剩下几百头,被圈在古吉拉特邦的吉尔森林国家保护区里,实行严密的保护。明代郑和下西洋,从非洲运回来几头。清康熙年间,西洋某国来朝,送了一头,教人拴在后苑悉心喂养,谁知很快就挣脱锁链逃走了,至今无有消息。
关于狮子,中国史书上的记载实在不多。仅能找到的几则,几乎都要牵扯上宫廷,不免沾染许多皇家的贵气与霸气。加上狮子外貌威严,殊有异相,头发披纷,吼一声檐上瓦片儿纷纷往下掉。赶紧尊为“兽王”,把原本老虎头上的王冠掳下来给它戴。为巩固革命成果,更不惜编排出“狮子吃老虎”的神话,让孩子们睡觉都不安宁。
老虎的吼不叫吼,叫“啸”,所谓“虎啸山林”,很有些在野的意思了。吼是怒于形而恶于声;啸是漫吐长音抒发胸臆,可以听出壮志豪情与悲怆愤懑交织的底韵——噫!想俺老虎,生就铜头铁臂火眼金睛,拖一条钢鞭也似的尾巴,文武百兽无不望风披靡,自在中原大地快活溜溜地做山大王,与西域国来的那厮(狮)并不曾打过照面,更不曾比试武艺,孰料世人一双势利眼着实可恶,竟以为外来的和尚会念经,无端将俺那万世的功名白白送与了它,怎不教老夫(虎)心里,好生恼恨也~~!
老虎喜山,狮子爱川,性相近而习相远。这使它俩过不到一块儿去,也没法互争王位。人们说“孤独的狮子”,实际上狮子很合群,一点都不懂得孤独。倒是老虎惯于独往独来,“一山容不得二虎”。狮子善于大兵团作战,对猎物实行战略包围,以数狮从一侧佯攻,将之赶入预定的埋伏圈,予以聚歼。老虎人手不够,只好打游击战,狙击和偷袭,悄悄逼近随机发现的目标,突然跃出,予敌以致命一击。
地理环境的差异,决定了狮子老虎不同的战斗风格和作战策略。广袤的平原上,适合发挥群体的力量,锁定目标,以逸待劳。丛林中,猎物容易闪避、躲藏和逃逸,对个体的搏击技能要求更高。这样说一点不过分:狮子是战略家,老虎是战术家。战略家吃饱了就睡,养精蓄锐,世称“睡狮”;战术家则刻苦练功,会游泳和各式摸爬滚打的技巧,有不耻下问向猫学艺的传说。硬逼着狮子老虎决一死战,那么打群架老虎肯定斗不过狮子,个对个狮子休想赢得了老虎。在亚洲的崇山峻岭,善于利用地形造势的老虎居上风;换了非洲的一马平川,擅长组织围攻的狮子占优势。俗话说:“虎落平川被犬欺。”何况见了狮子?
照道理,随外交使团来到中国的狮子近官,土生土长出没山野的老虎亲民。事实恰恰相反。官府衙门,多借虎势以彰显官威,“虎威将军”、“虎贲中郎将”什么的。“老爷堂上一面鼓,鼓上画老虎,今年做知县,明年做知府”。老爷的堂上到处都画得有虎,岂止是一面鼓。皂役们手持“肃静”、“回避”的牌牌(皆画有虎头),狐假虎威,拖着长音吆喝:“带某某,上——堂——!”上堂便上堂,拖那么长的音干嘛?因为要模仿虎啸,充分吓唬咱老百姓,让小民畏官如虎,甚至比怕老虎还要怕官。孔子说:“苛政猛于虎。”老实说到了这步田地,日子真没法过了。
为了制衡老虎的官文化,民间只好求助一个想象中更厉害、可以“吃老虎”的动物,那就是狮子。从前大户人家的门口,必定守着两个冰冷的石狮子。一来以狮子的巨脸烘托“门面”之大,二来足以对付官府的虎威。固然,大户人家也有做官的,但回到家里,就得遵守族规和家法,不敢造次。贾政在朝里做官,办公室挂的都是老虎画像,耀武扬威;回荣国府一见门口那两个石狮子,气焰便收敛了一半,说话行事都要看贾母的脸色,连自己一个儿子也不能随随便便往死里打。宋人陈造使酒好剑,经常与苏轼谈兵,论古今成败,自谓一世豪士,却只怕老婆柳氏。陈家宴客,请来歌舞班子助兴,其中有面目姣好的女子。柳氏见老公目不转睛看得入骨三分,顿时怒打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一声断喝,顺手操一根拐杖“啪”地就掷了过去。客人见状四散。事后苏轼作诗戏谑:“龙丘居子亦可怜,谈空说有夜不眠。忽闻河东狮子吼,拄杖落手心茫然。”陈造是官宦子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