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古代中期生活习俗史》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世界古代中期生活习俗史- 第1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印度民族成分极为复杂,有关文献也极少,这给研究印度历史带来了相 

当大的难度。据现有资料,印度是世界文明的发源地之一。自成一格的印度 

文化,是由印度土著居民创造的。印度自古以来就有居民居住,而至新石器 


… Page 65…

时代就已经能够从事农业、驯养牲畜、制作陶器,甚至于造船下海。大概在 

公元前4000—前3000年前后,印度人已经进入到铜、石并用时代。最初是 

使用黄铜,而后是使用青铜。印度居民在温底亚山脉附近开辟了较大的冶炼 

中心,以采取铜矿。公元前3000—前2000年之间,印度居民创造了哈拉帕 

文化,这个文化是以旁遮普省一个市镇而得名。这个文化的居民已经能够制 

作金属工具,加工金银器,知道铅,农业中使用木犁,种植小麦、大麦、稻 

子和胡麻、棉花、枣椰子,以及饲养绵羊、猪、水牛、山羊和驯象。通过一 

些文物并不产于当地、而是来自海外的情况,可以断定,他们还和周沿地区 

有着较为密切的经济文化交流。 

     自公元前1500年开始,印度的古老文明受到了外来文化的冲击,雅利安 

人来到了印度。在这个时期,是雅利安人由入侵者变为土著的历史时期,也 

是雅利安人文化被当地人民接受的历史时期,更是印度历史和文化重要的发 

展时期。这个时期,根据一些文献资料,我们知道,北方共有16个大些的国 

家,其中最重要的是恒河下游的盎伽、毗提呵(现今比哈尔省的摩揭陀), 

溯恒河而上的加湿弥罗、乔萨罗、瓦特萨,恒河上游的般遮罗,吉牟那河上 

游的鸠留,中印度摩腊婆高原上的阿般提等等。我们仅用一点篇幅,试图复 

原这个时期居民的生活习俗。 

     社会组织 在诸国的古代史当中,只有印度的社会组织情况需要特别叙 

述一下,因为其特点是非常特殊的。在这个时期,印度已经进入到奴隶社会。 

然而,农村公社的社会组织还大量保留在居民的日常生活之中。产生这种情 

状的原因是非常简单的:在这个时期,由于印度的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由 

于低级的技术发展水平,居民在生产的过程中,不但不能进行独立地生产, 

而且要求密切地合作。比如,在开荒造田的过程中,一个农民不可能将大规 

模的土地开辟出来;又如在水利方面,耕作者一个人不可能兴修大规模的农 

业水利工程,再如在收获的过程之中,农民不可能一个人在大面积的土地上 

单独完成收获任务,如此等等。这就要求大量的集体劳动。大量的集体劳动 

使得农民只有生活在农村公社的社会组织形态之中。 

     国内各地区的农业公社,其形式是不一样的。在那些受奴隶制影响最小、 

也是最落后的地区,公社仍是氏族的形式。在这种农村公社里,生产资料是 

集体所有,产品是平均分配。在较为发达的地区,土地、灌溉、水源还是归 

公社所有,但是集体耕地已经不复存在了,在许多情况下,可耕地定期在全 

体公社社员的家庭之间加以分配,而牧场、牧地、荒地等仍然是公用的。 

     除了土地的集体占有之外,农业和手工业的直接结合使得公社变成自给 

自足的经济整体,这是印度农村公社的另一个特征。在印度的农村公社里, 

公社不仅生产农产品,而且生产手工业产品。他们生产手工业产品,主要不 

是为了销售,而是为了满足自己公社生产和生活的需要。这就决定了:在这 

个时期,印度的社会基本上是一个闭塞的社会。 

     印度的农村公社,不仅在经济上是一个个自给足的经济单位,而且在很 

大程度上还是政治自主的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几乎不干涉农村公社内部的事 

务,而只是督促农村公社交纳赋税而已。国家机关征缴赋税,并不落实到每 

家每户,而是将其布置给公社的管理人员,让他们统一交纳。印度的农村公 

社自己推选村社管理人员。有的村社管理人员是群众选举出来的,有的则是 

世袭的。 

     农村公社内部存在奴隶,但不是某个人的奴隶,而是农村公社的奴隶。 


… Page 66…

这些奴隶,一部分人从事比较肮脏的工作,有的从事灌溉工程的修缮和清除 

工作,有的从事手工业劳动。只有在城市里,个人拥有奴隶才具有意义。印 

度的奴隶大都来自于本国,这是印度奴隶制的特点之一。印度的奴隶还带着 

自己原有的种姓,这也是印度奴隶制度的特点之一。当一个奴隶主将要使用 

一个奴隶时,他必须首先考虑到这个奴隶的种姓,不然他就要给自己惹下天 

大的麻烦。 

     司法制度 司法虽然属于上层建筑,但因为印度的基层社会组织是农村 

公社,其对居民的生活习俗有一定的影响,故我们在这里进行简单的介绍。 

在这个时期,印度的司法制度还是很不健全的。民事案件是由地区的行政长 

官来审理的,重要大案则移交给国王亲自审理。判决往往是立刻执行,而不 

给留一点缓冲时间。在解决民事纠纷的法律问题上,通常采取的是仲裁,而 

不是审判。最普通的刑罚是折磨人体的体罚,对那些触犯了别人私有财产和 

伤害到他人身体的人,通常采用这种刑法。然而,通过一些法律经典,也发 

现,在这个时期,已经出现了用罚款代替体罚的措施。 

     种姓制度 在这个时期,虽然印度社会还没有将种姓制度完善化,但种姓 

制度本身已经存在了。这种比较残忍的制度最早渊源于雅利安人的瓦尔那制 

度,而于此时,种姓意识得到了强化,从而形成了种姓制度。种姓最初是氏 

族、部落、出身的含义,而后演化成了一种社会制度,成为区别人的社会地 

位的重要尺度。种姓制度的最大特点是将从事不同职业的人进行彼此隔离。 

根据印度当时的法律,印度居民大致可以划为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 

罗、不可接触者等几个绝不相同的种姓。婆罗门和刹帝利中,种姓没有得到 

发展,前者仍是从事与宗教有关的职业,后者还是从事与政治、军事有关的 

职业。吠舍居民主要是经济上独立、具有高度技巧的劳动者,如农民、牧民 

 (养牛者)、商人、富裕的手工业者(奢侈品生产者)等等。首陀罗是以较 

低级的手工业者 (铁匠、陶工、织工等)和为农民服务的人(木工、牧人、 

看守人)所组成。贱民的社会职业比较复杂,在农村是那些失去了土地、并 

被逐往不宜耕种土地上的人;在城市里则是那些从事低下职业,如短工、清 

道夫、垃圾收集工、墓地工人、刽子手等;还有那些从事渔业、猎狩业、采 

伐业的人。他们彼此之间既有社会分工上的不同,也有社会地位的不同,在 

一些人看来,还存在着血缘上的不同。各种姓流行内部通婚制,不同种姓成 

员之间是不能通婚的。不同种姓的居民原则上不能改变其祖传下来的职业, 

他们只能从事其独特和固定的职业。种姓成员之间有相互帮助的义务,选举 

自己种姓的管理人员,举行共有的宗教仪式,遵守一定生产过程中的规则以 

及与其他种姓成员来往的的规则等。 

     饮食 在这个时期,生产力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用铁来制作生产工具 

已经是很平常的事情了,这大大加强了居民的生产效率,因而,居民的生活 

相较于前期而言,有了很大的改观。 

     农业已经达到了高度水平,而且耕作业已经明显地占到了主导地位,畜 

牧业反而成为一种副业。这时除了大田耕作的农业作物——稻子、小麦、大 

麦,以及黍、豆类、甘蔗、胡麻、芝麻之外,果园业和菜园业也具有重大意 

义。通过考古发掘,我们知道,在这个时期,居民是以农产品为主食的,畜 

产品是副食,蔬菜品种已经很多了。通过考古资料,我们知道,在这个时期, 

印度人已经能够利用甘蔗来熬糖。印度人不仅能生产白糖,而且能生产红糖。 

     居民的主食,有地域方面的差别。南方地区居民的主食是以稻米为主的, 


… Page 67…

主要是籼稻,而后又有了粳稻。印度地区天热,居民以喝稀的为主。通常, 

南方居民将大米掺上豆类,煮粥。比如释迦牟尼于菩提树下悟道时,一位少 

女奉献的就是掺以豆类的大米粥。在南方地区,除了大米粥之外,还可以蒸 

做米饭,这是一种耐饥的干饭。印度人蒸做干饭和中原人不同,不像中原人 

那样是先煮后蒸,而是直接上锅蒸。北方居民主食以面食为主,因为这里主 

要生产小麦和大麦,另外还有一些豆类作物。他们制作面食的工艺我们不是 

十分清楚,但饼则是有的。 

     印度居民的肉食主要来自于羊和猪。在一些地区,特别是信仰印度教的 

地区,牛被认为是神物,是不允许随便屠杀的。除了羊肉和猪肉之外,印度 

人还吃鱼,特别是靠近河流两岸的居民,在吃鱼方面,比其他民族毫不逊色。 

印度人吃鱼,主要是将其晒干,吃鱼干。 

     服饰这个时期印度居民的服饰资料,我们掌握得不多。希罗多德仅记载 

了一些参加波斯军队的士兵的服饰情况。据他介绍,印度士兵穿着木棉织就 

的服装,带着藤弓和安着铁头的藤箭。从考古工作所得到的资料,我们知道, 

印度从很早时间起就已经开始种植棉花了。因而,印度居民的服装通常是用 

棉布制作的。需要指出的是,在这个时期,就像希罗多德所指出的那样,这 

里的棉花是木棉,而不是植物棉,木棉和植物棉花是不一样的。印度天气炎 

热,居民服饰大多提倡宽大,布料趋薄。男性居民的服装比较简单,是一种 

长袍。这种长袍是对襟的,它的领子是竖领,而衣角是圆角,也有贯头衫, 

但数量较少。妇女身穿丽纱,这是一种很古的时候就流行的服装。它是用比 

较轻柔的棉花织出来的布,平面呈长条形,妇女将其一层一层地裹在身上。 

     宗教 印度虽处在不太发达的奴隶制社会,但其宗教非常发达。在这个时 

期,旧的、尊崇部落的、支离破碎的、关门主义的、反映早期奴隶制社会内 

容的宗教——婆罗门教已经不再占统治地位,因为它已经不能作为大奴隶 

主、大的专制国家的令人满意的思想工具。在这个时期,印度出现了代表新 

生社会力量的宗教体系——佛教。根据佛教文献,这种宗教是一位名叫释迦 

牟尼的人创立的。释迦牟尼出生于答摩王族,二十九岁时离开了父亲的家庭, 

出门远行,去寻求解脱自己和人类痛苦的道路。经过了大约七年的遁世生活, 

他终于找到了一条解脱痛苦的道路,从此被誉为佛陀。在以后的四十多年里, 

他云游四海,到处布教,其教义传播到了恒河流域中部地区。佛教继承了自 

然界的一切生物都有灵魂而且必须轮回的思想,认为这个世俗的世界是受 

苦,为了摆脱痛苦,必须力求死后不再转生,也即达到涅槃境界,而要想达 

到涅槃,就必须在这个人世间努力地消除一切欲望,断绝一切尘念。由于佛 

教提倡所有自由人在灵魂上人人平等,而且其简便易行,很快被广大人民群 

众所接受。以后,又因其符合统治阶级的利益,被统治阶级所提倡,佛教有 

了很大的发展。佛教后来传播到了世界各地,对许多国家的宗教思想文化, 

甚至政治产生了极大影响。 

     就在同一个时期,大约也是因为同一个原因,印度形成了另一个宗教组 

织形式——耆那教。耆那教的创始人是大雄,其生平与释迦牟尼有些相似: 

早年出家,中年悟道,老年布道,生前已有许多信徒。据耆那教教义,大雄 

经过十二年苦行,终于在第十三年战胜了耆那,从而确立了自己的学术体系。 

和佛教一样,耆那教承认,每个人通过自己的修行,都有权力使得自己达到 

灵魂解脱的地步。但其解脱与佛教不同,它所提倡的并不是人的灵魂的消灭, 

而是灵魂达到永恒的极乐境地。耆那教反对佛教生活中的一切都是痛苦和罪 


… Page 68…

恶的思想,而认为只有那些邪恶的生活才是罪恶。 

     因为传统因素的作用,在这个时期,那些不占主导地位的古老宗教,有 

一些还在发挥着作用。天界或婆楼那被当作天神,阿 耆那被当作火神,苏利 

耶、萨毗多罗、补阐、密多、毗湿孥被当作太阳神,因陀罗或卢陀罗被当作 

雷神,帕者尼那被当作雨神,婆瑜被当作风神,乌沙斯被当作黎明之神,萨 

罗首底被当作智慧女神,地界被当作地神。以上诸神后来都被吸收到了婆罗 

门教当中去了,从而形成了区别于佛教、耆那教的另外一个宗教——婆罗门 

教。 

     婆罗门教,严格他说起来并不是一种宗教派别,而只是许多哲学思想的 

汇合,其比较集中地反映了公元前1000年中期早期奴隶制的要求。后来将其 

系统化,从而形成了一种宗教。婆罗门教是将社会不平等的现象神圣化的宗 

教。它认为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都是虚幻的、不真实的,只有梵的存在才是 

唯一真实的东西。从人类死后有灵魂、自然万物有灵性这一点出发,婆罗门 

教的祭司们创立了关于“业”的学说,即罪恶报应学说。由于社会的原因, 

一些神的地位明显地被突出出来了,如出现了最高神湿婆和毗湿孥,前者是 

自然界最有权威的破坏力量的体现者,后者是一切存在的保护神。 

     商业在这个时期,印度尽管还是以农村公社为其社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