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珠玩着手指,沉默,现在诸侯之中,驱狼侯离长乐最远,若还纠缠石门城这点蝇头微利,只怕到时连一杯残羹也分不到了。如果说到这份上他还不能决断,那她就真是押错了宝,愿赌服输。
好在,良久,男人的表情终于慢慢缓和,笑道:“你,就是那生不出儿子的石门太守第六个女儿,他们说的‘鬼谋姬’?”
“第七个,”隐珠看着他,淡淡纠正……
“我项毅向来佩服带种的人,”项毅站起身,“今天冲美人儿你敢一个人来当说客,一席话又点醒了我,现在我送你回城,一丝头发也不少你的。”
“不,我想跟将军去长乐。”
隐珠一字一顿地吐出这几个字,看到项毅眼中闪过一丝疑惑与惊异,他想问为什么不回石门吧?但是终究,项毅什么也没问,而是大笑起来,洪亮的笑声似乎震得军营都嗡嗡作响:“我还不知我有这么招美人们待见,既然美人开口,当然恭敬不如从命。
“请将军叫我‘先生’,”隐珠带些怒意,说。
☆、第四章 北疆围猎
“快点,”项毅催马,扭头道。
秦隐珠点点头,抓住自己冰冷的马缰,她的马术只能说差强人意,不像战士那样善于飞驰,但她力图不表露出这一点。马走在营里的石路上,远处传来整齐的拼刺口号,显然士兵们正在训教场操练。
“等下你会见到我二弟,还有我的‘双璧’,”项毅大笑着说。
隐珠又点头。即使她不因为战事提前去做了解,北疆也大约没人会不知道这几个人,项家两个兄弟,项毅是老大,高大英武,不怒而威,老驱狼侯去后,自动承袭了这个爵位;第二个项杰,矮小壮实,武勇比大哥相去甚远,不过总是打扮得十分耀眼,有士兵背后叫他“公鸡将军”。
至于被称为驱狼侯帐下“双璧”的,则是一男一女:右将军夏无殇,左将军苏龙胆。
据隐珠所了解的,夏无殇是个孤儿,从小加入项毅的军队,因军功一步步从一个最低等的步卒,升至帐前右将军,以项毅的脾气,几乎也把他当自己第三个弟弟看待。其用兵扎实,富于实战,不乏智谋,对敌冷酷,曾有修罗之称。关于他的传闻在北地有不少,流传较广的一则是,早年他与人同行,遇到盗贼,情急诈称自己是老驱狼侯(项毅的爹)的侄子,盗贼心生畏惧,独放了他,却把其他人尽数活埋。
而苏龙胆更像一个传说中的人物,不仅因为她是个女人,更因为她曾经是个“无衣”——“无衣”是一支佣兵团,在北疆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三十年前,曾经有漠北的两万大军进犯边陲,边关诸侯久等援军不到,不得已雇佣了三千“无衣”,
几乎花去了半座城池的白银,许多人都说他疯了,那些为钱而来的佣兵怎么会为你卖命,但事后证明,多数人错了,三千无衣立起巨大的坚盾,抵挡漠北骑兵一次又一次的冲锋,血流成河,却没有一人逃走,在冲锋的间隙,他们大笑着互相竞争谁的头颅会被标价更高。最终,残余的漠北骑兵依次上前来,在盾牌前自行割下只有败战才会被剪掉的发辫,以示心悦诚服,而剩下的不到六百名“无衣”战士,挺立在血泊里沉默着,迎接他们的进献。自此以后,这支佣兵团在北地名声大噪,小儿争相纹上昙花的标记,总有□□夸言哪天接待了无衣的客人……
一声惨叫突然打断她的思绪,看过去,正在经过校场,声音便是场上一个胖子发出的。
“不要——不要打我——”他像杀猪一般嚎叫,“我只是个商铺伙计,是他们抓我进来的……”但他的声音很快被更大的哄笑和叫闹盖过了。“肥猪,起来啊?”“杀了他吧!”“别啊,看我用□□操他几次!”老兵们粗野地喊着,踢打那个胖子,用枪尖刺他肥厚的屁股。
秦隐珠皱了皱眉头,但旋即换上寻常的冷漠面孔,这样的事情在军营,想必每天都在发生。军队里不容忍废物,不,世界上不容忍废物,看那个胖子的样子,上了战场也活不下来,那么早死几天晚死几天有什么关系。
不知怎的,这让她突然想起小时的事情来了。七岁以前,她都没见过父亲——据说出生之时,父亲是来过的,但听说又是个女儿,他甚至没有抱起她来看一眼。而这也是母亲最后一次见到父亲,当时的情景在之后的荒凉岁月里,被她一次又一次地提起,直到寂寥地死去。
不过当然,之后父亲还是见过自己的,尤其在她显露出卓越的才识之后,她辩倒他帐下那些无能的腐儒,做出文学泰斗也赞叹的文章,令他对她的期许与日俱增,在项毅攻城之时,这种重视达到了顶峰:当她提出一个人去做说客,他痛哭流涕地抓住她的手,让她一定要尽快出发,说全城的性命都在你身上了。
然而,她咬住嘴唇,那求拜神佛一样的态度中,为什么看不出一点对女儿的担心呢?
她在马上回望了一下,石门,那个她生长的小城,已经远到成为地平线上的一个小点。
父亲应该想不到,她选择不回石门,而是去长乐吧。也好,他的生育之恩,我已然报尽,今后是死在刀枪之下,还是显耀翻天覆地之能,都与他无关。
秦隐珠这样想着,回过头,项毅的话音突然在耳边响起:“这就是了!”看去,面前已经出现大片的围场,远处传来踏踏蹄声,然后几个黑点从白雪上出现,渐渐变大。
“让开!”项毅喝了一声,隐珠才看清,跑在最前的是一只灰白色的大狼,被追得呲牙咧嘴,不过还未等她感到吃惊或害怕,一支粗翎羽箭已经自身后飞出,不偏不倚正中狼喉。
大狼晃了几下,追猎它的方向又来了一只箭,插在背部,它挣扎片刻,才终于倒下去,还热着的血流出来,染红雪地,冒起腾腾白气。
隐珠随着项毅奔过去,另一方向的骑手猎人们也都近了,先头的几个提着自己的猎物,还有一些猎物已经被剥皮,毛皮驮在空出的马背上。
“项杰,你何必补那一箭,白费了一张好皮子,”项毅下马,去了黑色手套,翻检狼皮,啧啧道。
被称为项杰的人一笑,他的打扮像传说中的花俏,绿锦袍,狮蛮带,头盔上还装饰着大颗红宝石:“大哥还在乎这一张?全天下的皮子都快要是大哥的了。”
项毅大笑:“看来你们都听说了?”然后他拍着隐珠的肩,按她希望的那样称呼,“这位就是一语点醒梦中人的……哦……秦先生。”
“无殇和龙胆呢?”他又扫视一圈,问。
“说谁谁到,”项杰笑道,果然,从围场的一边驰来一匹黑马。
等马近了,隐珠看清,上面是个二十多岁的青年,不难看,也谈不上帅气,不单薄,也谈不上魁梧,唯有气质倒还沉静……如果他就是双壁之一的话,这第一眼真是令人有些失望。
马上青年靠近了,证实了她的失望,他住了马,行礼道:“末将夏无殇参见将军。”
“苏哈呢?”项毅看了看他身后,问。
“龙胆有些事,今天没来,不过将军的打算,她已经都听说了。”
可惜见不到苏龙胆……隐珠在一边想。
“将军,末将想跟您求个人,”夏无殇又道。
“谁?”
“一个新兵,现在在黑虎营。”
“该不是那头肥猪吧,”项毅立起眼睛。
无殇笑笑,“他是个商铺的伙计,难得军里认识字的。反正现在在黑虎营,早晚他也被那些老兵打死,不如给了我。”
“好吧好吧,”项毅无奈地摆摆手,“这点小事,你不要烦我了。”
这时,军士已经架起火来,温暖得令人心头打颤,獐子的肥油滴下去,每一滴都让火舌奋力向上一舔,喷香的气味也弥散开来。
“来来,吃,”项毅上前,掰下一条还未熟透的鹿腿,大嚼起来。
“雪封山了,这该是今年最后一次在这里打围,”项杰说。
“说不定是这辈子最后一次呢,”项毅大笑着答道。
作者有话要说:修改又修改,目前以四字章节题目为最新版
☆、第五章 祸水东来
汹涌人潮,翘首以待,前几日还在传闻的的漠北国的公主,今天已经驾临大烨国的京城,要从青石大路进宫。
“真的不怪么,阿九?”
叶狄看了叶莺一眼,此时他借穿他的衣服,束着高冠,青衫折扇,但多年的仪态哪有那么容易更改,看上去颇娘气,不过他最终还是说个善意的谎言,“怎么会呢?”
人群突然起了大的涌动,吓得两人连忙互相抓紧,怕挤散了。
“车驾过来了,”叶狄拼命伸着脖子,道。
“最前面敲锣打鼓的是什么?狗?!”
“没错,是狗,因为那狗害思乡病,我爹派了三十个人到驿馆服侍它,”叶狄冷笑。
“喂,这样说你爹好吗?”
“当然不好,因为在街上说他坏话是会被抓起来的。”
叶莺笑着摇了摇头,然而那笑容只到一半就凝结了。
层层华盖之上,突然出现一条黑影,敏捷得像一只鹰隼,扑向车驾中最为华丽的一辆。只见寒光闪出一个圆月,半个轿顶瞬间飞了出去。
浮华喧嚣的气氛瞬间冻结,所有人都愣在当场,半秒后才有人惊叫,闭上眼睛等待鲜血从天空挥洒。
可是又并没有,满天飞舞的都是棉絮和稻草。
刺客在第一时间反应过来,在半空中骂出一句脏话,借着翻滚的劲力向后一纵,在抓住路边柳枝的瞬时,将手中的刀狠狠投向后面一节车厢,由于失去重心的原因,刀锋没有中人,却生生切过驾车白马的马耳。
人的尖叫和马的嘶鸣一同响起,响彻富丽堂皇的京城大街。
“阿九——”
叶莺只来得及喊一声,叶狄已经冲出去了。
惊马带着失控的车辆,整个砸向人群,千钧一发之际,只见一条白影嗖地过去,在激烈的奔跑中抓住马鬃,飞身上马,猛夹马腹,紧勒缰绳,扳着马脖子拼命往另一边拐。就在这一减速间,七八名卫士赶上来,用手中的长戈死命勾住马腿,强行让马停下。
然而,情急之下,必有疏失,白马一声长嘶,跪在地上,后面车辆却因惯性作用还在激烈向前,“当”地一声,车门大开,车中的人整个飞出来,向前扑去。
叶狄在马上捞了一把,只扫到衣带,大叫道:“莺子!”
叶莺本来还在那瞠目结舌,听到这一声,才猛地反应过来,一个鹞子钻天纵起身,在空中满满接住来人,连折几个筋斗才卸掉猛烈的冲力,背撞在围观的人群上。
落地的一刹他往后扫视一眼,还有些心有余悸的感觉,围观的都是些老弱妇孺,若他不出手,人飞的方向正是一颗大树,非得撞得脑浆迸裂不可。
而当他转过脸,突然感到一阵晕眩:
他的怀中,是一个女孩子,一般称赞一个女子漂亮,多半是用什么“柳眉杏眼”,可这个女孩子,无法也无需用语言去描述她的美丽,只觉得她的美是一把利刃,可以直接插到人的心底,身周看清她的人都保持了大约一秒的寂静,这是出于美丽天然的震慑
女孩显然吓坏了,芙蓉花瓣般的脸庞上带着泪珠,紧紧抓着叶莺,伏在他并不算太宽阔的胸膛上,不停抽泣。
叶莺看着她,觉得头晕晕的,也不知道怎么办,站在那里不动,可是突然间,他瞟见自己指甲上的蔻丹,一阵火痛突然掠过心胸,赶忙将拳头握起来了。
“你没事吧?”叶狄跑过来,他本来是向叶莺说话的,但把女孩从叶莺身上拉起来的一刹,他也愣住了。
这时,各种随扈也都赶到了,拥上前来。
“哟,居然是九殿下和郡主,”一名骑马的胖壮男子看见他们,发了话。叶莺认得,他是当今太子叶环的舅舅王满堂,市井小贩的出身,但自从妹妹得宠,便成了满朝最炙手可热的外戚,唯一能跟内务总管刘福喜抗衡的势力。此时他骑着毛色雪白四蹄却艳红的一匹高大俊马,这马叫踏火,从火罗国一共只进贡了两匹。
“多谢九殿下帮我们环儿保护了公主,”王满堂在马上微微欠身,满面笑容地向叶狄道,语气却掩不住的傲慢。早有几个随从内监上前,将公主从叶莺和叶狄身边拉开,重新扶上轿子。
叶莺看见,公主频频回望,他分不清楚是在看他还是看叶狄。而叶狄,自始至终不发一语,低下了头。
“怎么样,你赌输了吧?”两人往回走着,看叶狄半天不说话,叶莺开口去逗他。
没想到,叶狄却突然把头抬起来,看着车马绝尘的方向,道,“如果我当了皇帝,就没人能把女人从我怀里拉走了。”
“阿九!”叶莺吓得叫了一声,连忙去捂他的嘴,“说什么呢!”
叶狄转回来,看着他,许久眼睛里的红炽的光芒才慢慢消退下去,而终于挤出一个笑容,“没什么,说说而已的。”
“那你说话也得小心点,城里到处不是王家的人就是刘太监的人。”
“我已经小心得够久了,我想要一个不用一辈子小心的地方。”
叶莺站住了,正色道,“阿九,你是说真的?你从来没说过这种话,是因为……你真的很喜欢那位公主么?”
“像你说的,漠北第一的美人,男人不都该喜欢一下么?”叶狄突然一转,狡黠笑起,“怎么,难道你不?”
“我……”叶莺被猛地反将一军,一愣然后脸上大红,顺着话的意思,好像说不喜欢就等于承认自己不是男人,但说喜欢似乎也不太合适。
叶狄大笑起来,“你要也喜欢她,我就让给你。”
“说什么呢!你也就会捉弄我,”叶莺在身后捶他一拳。
“不提这个,你觉得这刺客是哪来的?”
“我不知道,但太监一定会说是皇后的人,皇后一定会说是太监干的。”
“哈,我同意。”
“算了,让他们闹腾去吧,横竖跟我们没关系——太子成婚之前,我打算抽空要去天宁关看我爹,”叶莺转了话题。
“这一走又得少说半月吧?”
“是啊。”
“那我们今晚去摘星楼,一醉方休!”
……………
………
永安宫,一地的玉石玛瑙碎片。
“这群太监,好大的胆!想不到他们还真敢动手!”叶环在宫里走来走去,手臂不停挥舞,说到气处,又从桌上狠狠掼下一个白玉双耳花瓶。周围宫女侍儿跪了一地,都大气也不敢出。
“妹子!只要你开口,我马上带上几百人,去把那刘太监抓出来!”王满堂在旁,口气满满地道。
“三姑!你说话啊!我也跟去,杀他们个屁滚尿流!”连他十二岁的小儿子都跟着附和。
“胡闹!”
王皇后本来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