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深宠,萌妻赖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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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深宠,萌妻赖上门!- 第17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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绾姝的愧疚尽数都弥补在了江雅珑身上。

    “怎么了这是?”

    江雅珑咬着唇轻轻瞥了一眼雷夫人,吸了吸鼻子,“没事舅舅。”

    可她的小动作哪能逃过在场的几人,在雷老爷子发怒之前,忠叔站了出来,微笑道:“老爷,不好意思,小姐大概是刚来庄园,还不太习惯庄园的生活与习惯,既然小姐要求,我自然会为她冲一杯咖啡。”

    雷老爷子眸子一眯,再次看向江雅珑,却在看见她眸中的泪水之后,心软了,叹口气,“小雅,端茶倒水是佣人应该做的事情。”

正文 第二百七十八章 凌昊煜的悲惨童年

    “可是……”江雅珑嘟了嘟嘴,快步走了上去拉住雷老爷子胳膊摇晃,“舅舅……”

    雷老爷子虽然心疼江雅珑,可这并不代表他就会因此寒了跟随了这么多年的忠叔的心,他只是皱眉,“行了,阿忠你去忙吧,秦嫂去帮小姐冲杯咖啡。”

    吩咐完一切,雷老爷子想了想还是对江雅珑道:“小雅,舅舅知道你现在委屈,可是阿忠是跟随了我多年的手下,他对雷家忠心耿耿,就是你表嫂也要恭恭敬敬的喊声‘忠叔’。”他不想让江雅珑因此成为众矢之的。

    忠叔在雷家的声望一点不比雷夫人差,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就像雷老爷子说的一样,就算是雷夫人也要恭恭敬敬的喊声“忠叔”,这不仅是因为忠叔跟随了雷老爷子这么多年,更重要的是他足够衷心。

    “哦。”江雅珑知道哪怕是她再撒娇也无济于事,于是不清不愿的哦了一声,垂下眼睑遮住眼中的愤懑,她从来没有受过这么的屈辱,哪怕是身为江家小姐的时候,佣人就该有佣人的样子,让一个佣人骑到主人的脖子上简直蠢透了。

    不过她也知道现在她没有办法改变任何人的想法,而且她也能想得到,如果她继续揪着不放,很可能让雷老爷子不满,说到底,她之所以能够住在雷氏庄园,能够衣食无忧,继续享受大小姐的待遇,都是因着雷老爷子的关心爱护与怜惜。

    为了一个佣人得罪自己的衣食父母,那绝对不是她江雅珑会干出来的事情。

    “我知道了舅舅,是我不对。”江雅珑充分发挥小女孩该有的天真烂漫,轻轻吐了吐舌头,“我一会儿给忠叔道歉。”

    “这就对了。”雷老爷子摸摸她的头,无比欣慰,小姝唯一的血脉,就该有小姝的活泼善良劲,若是雷老爷子知道江雅珑就是只芝麻汤圆,也不知道会怎样。

    雷夫人一直冷眼旁观,雷老爷子因为愧疚迷了眼,恨不得将江雅珑想成一朵纯洁无瑕的白莲花,然而她这个旁观者却看的清楚,江雅珑妥妥的就是一朵黑莲花。

    这一刻,雷夫人无比的庆幸,幸亏雷劲琛没有跟江雅珑在一起,辛亏雷劲琛跟乐小汐在一起了。

    雷家人口简单,雷老爷子只有两个儿子,大儿子雷俊郁,小儿子也就是雷劲琛已经去世的爸爸,而雷俊郁到现在还没有孩子,老二家也就雷劲琛这一个孩子,这样简单的人口,在豪门算是一个例外。

    雷俊郁并没有随了雷老爷子,空有一张还算耐看的脸,却没有什么才能,让他拿着分红浪荡还行,若是将偌大的雷氏交到他的手中,不过几年就被嚯嚯光了。

    所以,雷家这盘棋雷老爷子很明确的表示将来要交到雷劲琛的手中。

    可以想象,将来的雷少夫人将是怎样的一种荣耀。

    也因此,雷家对将来的少夫人家世要求并不严格,只要她身家清白、品行良好就ok,这也是乐小汐为什么能迅速入住雷家的原因。

    江雅珑到底有没有去给忠叔道歉,雷夫人已经不感兴趣,她只是打定主意,以后一定要让雷劲琛离江雅珑远点。

    没有对比就没有优胜,将江雅珑跟乐小汐一对比,雷夫人就发现乐小汐有多好,那个孩子善良,耐心有爱心,给孤儿院的小女孩捐赠衣物就看的出来,而且她对雷劲琛衷心却没有什么坏心,当然,最后一点很重要,并且她有一种凝聚人、化解恩怨的力量,就比如说江家跟乐安苏的关系,就比如说她跟庄蓉蓉的关系,虽说现在庄蓉蓉依旧风言风语,但总算是不给他们使绊子了。

    越想雷夫人越觉得乐小汐这个儿媳妇一定要尽快拿下,于是她连忙给雷雷劲琛发了条短讯,无非是告诉他尽快跟乐小汐完婚之类之类的。

    自然,江雅珑不知道她是如何想的。

    虽然觉得向一个下人道歉很掉面子,但为了给雷老爷子留下一个乖巧的形象,她不得不憋着口气去给忠叔道歉。

    不论什么人、不论什么事,忠叔仿佛永远都是同一个表情,江雅珑看的恨不得冲上去将他虚伪的面具撕碎。

    回到雷老爷子给她安排的房间,江雅珑一阵气急,她重重的将自己甩在床上,伸出遮住脸上的狠厉与阴毒。

    乐小汐,你以为这就结束了吗?不,我一定会让你付出代价!想要跟雷劲琛在一起,你去死吧!

    她早已经不是之前那个婉约的女人,做什么事情都要顾及面子、顾及自己的身份,她也早就不是那个心心念念想要跟雷劲琛在一起的女人,她的身份早就注定了她永远跟雷劲琛没有了可能,可是,她不如意,那对狗男狗女也别想活的潇洒。

    江雅珑从床上一个打挺坐了起来,单手撑着下巴抵在床头柜上,一双杏眼莹润勾魂,她随手摆弄着自己的衣摆,眼睛盯着窗外的花园,眸底闪烁着点点寒光。

    ……

    另一边,被雷劲琛囧暗恋治愈了的凌昊煜终于放下了手中的酒瓶,乐小汐眼睛一亮,从她找到凌昊煜开始,他的手中就没有离开过酒,难道他想开了吗?

    确实,凌昊煜想开了,或许是因为有一个同道中人陪伴着他的缘故吧。

    那双漂亮的桃花眼微微上挑,看着一脸担忧的看着自己的乐小汐说:“不知道你记不记得,我第一次遇到你就是在这个墙角。”

    凌昊煜是个孤儿,嗯,确实是个孤儿,虽然他有父亲母亲。

    凌昊煜时常想,他的母亲非常漂亮,怎么会嫁给那个一文不名还酗酒暴躁的的父亲。

    凌昊煜对母亲的记忆并不多,只是记得他的母亲并不喜欢他,甚至将他当成近乎污点的存在,时常虐待他。

    大冷天的,他穿着单衣,脚上也没有鞋,脸颊冻的红彤彤的,渴望地看着小朋友穿着的新衣服,每当那个时候,他母亲都会疯狂的打他,说他是个孽种,还不如死了算了。

    那个时候,凌昊煜恨、怨,他恨不得像母亲时常咒骂的那样,死了算了。

    他从小就不被人喜欢,更不讨自己的父母喜欢。

    终于,那个总是邋遢浑身酒气暴躁无常的父亲因为酒精中毒死了,而那个时常挨父亲打、又时常打他的母亲则毫不犹豫的离开了那个破败的家。

    一夕之间,他没了父亲、跑了母亲,要是别的小孩肯定会哭天抢地、肯定会痛苦不堪,可他没有,他只觉得解脱。

    以后再也不会有人喝醉酒就打他,再也不会有人揪着他的耳朵骂他是倒霉种、是扫把星,骂他还不如死了算了。

    看着被村里人抬回来父亲的尸体,看着破败的家,凌昊煜却笑的疯狂,真好,他想,再也不会有人打我骂我了,我想怎么活就怎么活,甚至,他还狠狠的踹了一脚已经冰冷的尸体。

    他没有鞋子穿,于是扒了尸体的鞋,他没有衣服穿,于是扒了尸体的衣服,只挖了一个坑将那个早就该死的男人赤裸着扔了进去,反正你死了,衣服啦鞋子啦给我,咱们互不相欠了。

    从此以后,凌昊煜开始流浪,那是他还只是一个七八岁的孩子,而且因为长期吃不上什么东西,瘦瘦弱弱的像只小猫咪,浑身上下都没几两肉。

    这么一个小东西却成了乞丐,他像一只流浪猫似得,翻垃圾桶、偷别人家晒在院子里的红薯干、白菜邦,跟野狗抢食、跟乞丐抢食,总之,没有他没有干过的事情。

    不过虽然饱一顿饿一顿,甚至有时候还会被野狗咬、被乞丐打,可他却觉得无比的幸福,因为他终于自由了。

    然而小小的他,即便做个乞丐也是被欺负的那个。

    那一次,他流浪到一个相对富裕的村子,穿着一双大的有些夸张的鞋挨门挨户的乞讨,但他并没有得到多少东西,还被某一家的熊孩子放狗咬,他抱着讨到的半个馊满头,揉着被狗咬了屁股快速的找了一个角落准备吃饭。

    就在这时,三个乞丐出现在他面前。

    他们要他的馒头。

    饿了一天的凌昊煜哪里会给,死命的护着馒头,于是他被打了,三个乞丐你一拳我一脚,下手没有轻重,这些打,凌昊煜挨了,他的满头,也没了。

    他身上的伤足足过了一个多月才好了点。

    还有一次,他在垃圾桶里扒拉出一截红薯,正准备吃,就把突然出现在眼前的一双垂涎的绿眼睛吓得差点丢了魂。

    那是一条流浪狗,虽然跟他一样瘦的皮包骨头,但却比他足足大了两圈,它流着涎水,眼睛死死盯着他护在怀里的红薯,龇着牙对他狂吠。

    小凌昊煜警惕的将红薯护在怀里,皱眉,“这是我的!”

    回答他的是野狗的狂吠声。

    “这是我的!你不许抢!不给你!”

    他窜起来就跑,野狗风一样追在他的后面。

    他又渴又饿,而且他的两条腿怎么能跑的过野狗的四条腿,很快,他就被追上了,野狗一个猛扑将他扑倒在地,迅速的叼着因为摔倒被他扔出去的红薯,迅速消失在了街头。

    小凌昊煜红着眼睛盯着野狗离开的方向,最终蹲在地上狠狠的哭了一鼻子,然后一抹眼泪,又踏上了流浪之路。

    这就是他的童年,一个悲惨的让他从来不去触碰的童年。

正文 第二百七十九章 多年以前

    凌昊煜是最优秀的演员,他扮演的每一个角色都有他自己的灵魂,所以有人都羡慕凌昊煜星途坦荡,几乎没有任何波折就登上了有些演员一辈子都登不上的顶峰,可没有人知道,他是经历了怎样的苦楚艰辛才成就了如今的成就。

    凌昊煜的第一部电视剧里,他饰演的是一个风姿卓越的上仙,面冷心冷、白衣飘飘,他可以冷眼看着追求了他几千年的女仙魂断诛仙台,也可以眼睛不眨的诛杀身世凄苦、爱情凄美的情侣,天上地下,无人不知灵月上仙冷酷无情,无人不晓灵月上仙心冷似铁。

    他的一生短暂而寡淡无味,就像他魂飞魄散之时说的:“我这一生,从不知爱为何物,也不知情为何物,可我,不悔。”他不悔,永远不后悔。

    三界只看到灵月上仙的高高在上,却没人看到他成仙前的凄苦悲戚,他是家中长子,却也是最不受宠的那一个,为了家族利益,为了他所谓的弟弟,灵月被打包送给鼎鼎有名的幽魔老祖,那个以玩弄男孩为乐、以残害生命为趣的魔修,灵月被囚在幽魔老祖身边十年,最后被扔到乱葬岗的时候,他断了手脚、废了灵根,好在上天垂帘,他无意中唤醒了沉睡在体内的远古血脉,但一切并没有结束。

    好不容易修出了躯体,好不容易杀了幽魔老祖,却被潜伏在体内的所谓圣人夺了舍,他拼劲全力留下一丝魂魄,附身在一个小乞丐身上,因为缺失了一部分魂魄,他变得痴痴傻傻,然而,他却被人发现拥有定好的炉鼎体质,成为了众人争相抢夺的财务,他就像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孩怀抱着价值连城的宝贝,怎能不会让人觊觎。

    待他好不容易聚齐了三魂七魄,他却再次重蹈了上辈子的覆辙,他成为了一个所谓正道修者的私有物,那个伪君子的折磨比幽魔老祖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委曲求全、他谄媚献上,他好不容易逃了出去,得到奇遇,认识了所谓的爱人兄弟,却在他即将成为那时间最强大的存在之时被爱人兄弟背叛,魂断强者之路。

    背叛、背叛、背叛,在他的生命里,最多的就是背叛与侮辱,凭着满腔恨意,他终于成就了无上荣光的上仙,可没有人知道,在他飞升之前,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毁了那个世界,那个肮脏的、粗鄙不堪、恶心的世界。

    他将灵月上仙从骨子里渗出来的阴狠与怨毒演绎的淋漓尽致,他将那个遭受背叛最终怨恨全世界的上仙表现的活灵活现,凭着灵月上仙,他一举成为国内最具盛名的小鲜肉。

    所有人都说凌昊煜演技好,可那不是演技,那只是在重复他的人生,凌昊煜这一辈子所受的苦,若是放在某些人身上,肯定会让那人崩溃,可他都坚持下来了。

    凌昊煜有一个悲惨的童年,小小的他就在那样恶劣的环境里挣扎求生,也在那样的环境里变得“郎心似铁”。

    然而,就跟灵月上仙一样,他的厄运并没有结束。

    他好不容易挣扎着长到了十岁,却在那个阴沉的天气里在那个阴暗的角落遇到了那个让他恨不得扒他皮、吃他肉、喝他血的男人。

    稍微长大的凌昊煜开始注重卫生,虽然他依旧是个乞丐,虽然他仍然吃不饱穿不暖,可他总是把脸洗的干干净净,大人爱干净的孩子,那些施舍者也是,看到干净的他总会多一份怜爱。

    已经十岁的凌昊煜出落的妖孽美腻,他随了妈妈的长相,皮肤白皙、身形纤细,一双水波莹莹的桃花眼勾魂夺魄。

    母性泛滥的女人总会捏他的脸蛋,然后作为补偿给他一顿可口的饭菜。

    然而,就是因为他这副长相,他遭受了人生中挥之不去的噩梦。

    那一天,凌昊煜流浪到了城南的城中村。

    那个时候,城南这个村子的人生活的还算可以,算然比不上丰城的人,可也算中等。

    凌昊煜在村子里游荡了好几天,因为他长相可爱,得到了不少食物,甚至还有一些人家小孩不穿的衣服通通都给了他。

    既能吃饱又能穿暖,凌昊煜简直想要永远呆在那里再也不去流浪了,可这样的念头刚产生,立马就被一个人掐灭了。

    一天下午,凌昊煜高高兴兴的抱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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