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胸口正中剧烈烧灼。
我会连滚带爬地翻到地上,从柜子里找出刀片,割开皮肤,直到满目殷红。
等到理性归位,又会为自己做出这种恶心的事情感到羞耻。
小青一直在质问我:
为什么就不能像你哥哥一样优秀?
他们明明给你提供了最好的资源,
为什么你就不能用心学习?
为什么你就不能交些好朋友,
为什么你总要让他们担心你,
为什么你一事无成?
为什么你这样垃圾?
可惜了,这些萦绕在耳的声音,我一个也答不上来。
谁让我就是不优秀,就是个废物。
我活该受到惩罚。
我该死,
连死也无法宽恕我的罪。
小青依然会说:
那你为什么还不去死?
你去死啊。
去死啊。
生而为虫,我很抱歉。
第7章 第 7 章
当然,我的负面情绪并非日日如此激烈。
它们是流动的,时轻时重,时缓时急。
我最常见的状态就是如当下一般,无所事事。
我厌恶自己的无所事事,提笔想写日记,却觉得无处下笔。
每天都是同样的一天,都是相同的无病呻吟。
再者,我文笔甚差,写出来的东西都是鸡毛蒜皮,
最终只会暴露自己的矫情,鼠目寸光,无病呻吟。
我比任何时间都感到自己一无是处,比任何时候都感到自己将一事无成。
我的未来充满灰暗,迷茫,平庸,无趣。
写下的文字如我一般幼稚、可笑,
如我一般,不过是个废物罢了。
这种轻度状态,是我的日常。
它们包围着我,让我感到自己尚存世间。
门铃响起,厨师送来了可口的晚餐。
精致美丽的菜肴盛装在描金画银的瓷盘上,
它们热气腾腾,搭配考究。
唉,真可惜它们,将要送入我这不懂欣赏虫之口中,
哪管你色彩再艳丽,排列再齐整,都要进入我的口,被我的牙齿切断,与我的唾液混成一团稀烂,高昂的价格,作用却与和廉价果腹的饮食无甚区别。
可惜呀可惜!
我的父亲就是惯着我胡来,若他能早早看穿我这扶不起的阿斗,一团烂泥的真实面目,也许早在我还是蛋的时候,就把我闷死了。
也省得那么多钱养到这么大。
那么多钱啊,砸在水里还能听个响声。
砸在我身上,屁都放不出一个。
看来我高三那年割腕住院的事真是把他们吓坏了。
从此以后,便彻底放养我,任由我胡作非为。
每次回了住宅,各个小心翼翼看着我,生怕我一不小心又摔碎了。
我又不是珍贵的水晶,只能算是普普通通的玻璃,那么小心干嘛?
你看,我不是说了这么多次要死,还是没死吗?
我真对不起他们,对不起父亲对我的投资,对我的无条件关爱,对不起使他们如今年届四十一边要养我的三弟弟,一边还要操心我这个废物。
我经常这样想,如果我没出生,出生的是我在蛋里另一个兄弟,那么如今一切是不是会不同?
我的蛋,当年检测出是双黄蛋,结果却只出生了我一个。
据说,我是吸收了我的兄弟,才来到这世间的。
如果是我的兄弟,他可能智商像我一样没有那么优秀,但是却很受同学欢迎,能把父亲们哄得合不拢嘴,能让雄父一提起“我家的小二”就眼里都是光彩,能使哥哥心甘情愿地说:那个最可爱的,就是我弟弟。
哎呀,没有我该多好啊!
我给这个家里带去的尽是苦难与灰暗。
如果我走了,我的父亲们该有多开心?
就是连我爱的迪洛,也能恢复自由身。
我走了,他也一定会很开心吧。
我于这世界,始终轻于鸿毛。
一只羽毛消失,就如同枯了一颗草,死了一只蚂蚁,蒸发了一滴水,
不引人注意。
第8章 第 8 章
我之一生,平淡无奇。
纸上描下八个字,我却又落不下笔了。
比起名著书籍电影里富有波折的传奇人物,我更像是恰恰好好的平庸。
我怀疑自己有抑郁症,偷偷对着表格自测,勉强能凑合个中度或重度,只是对照真实抑郁症的自我描述,又退缩了。
他们无不是辗转反侧,痛苦不堪。
而我,连他们的万分之一都不及,说自己是抑郁,也太侮辱抑郁症了。
我这人唯一的好处,大约就是接受现实。
接受自己不如人的现实,接受自己是个废物的现实,接受自己一事无成的现实。
有时候,我从小长大的哥们,和我说:余轻你呀,就是一个人待着想得太多,多出去走走看看,放松一下就好了。
我于是出去走了。
看到穿梭的车辆,我脑海里想着自己在车轮下被碾压,鲜血肉块碎溅一地,我的小青飘在上空,冷冷地抱臂观看一切。
小青的眼睛是我的眼睛。
驾驶赛车冲出围栏翻下,我的第一念头是,终于可以结束了。
我从晶泰塔上蹦下,耳边大风漂流,我想,如果能这么结束也不错。
越走越远,越看越多,在我脑海里我已经死了千百次。
可惜,我依然存活于世。
夜间的失眠使我需要大量饮酒入睡,可惜喝出胃出血以后就再也无法承受酒精刺激。
我的好雌侍,好初恋,把我的酒管得严严的。
以前抽烟抽得凶,身上烟味环绕,抽到咳出血,他又接管了我的烟。
别看他现在跪得顺从,却奉了我雌父旨意,两样说什么都不肯让我近身。
连我特么去个会所,只能管林恩要一颗烟,一根没抽完,他那无声的责怪神色就浮现在我眼前,令我充满罪恶感。
他为什么就不能和我说说话呢?
唉,怕还是厌恶我的话语,惧怕我的暴力。
若有可能,我真希望将对他不好的一切全部铲除。
包括这个垃圾的我。
他一直以来,只碍于身份,在我身边委曲求全。
回想高中,那时的迪洛,多么意气风发,多么骄傲闪亮。
这颗星折损在我的掌中,
是我亲手将他羽翼折断,
纵使他会恨我,我也不在意。
因为,这是我能留住他的唯一方式。
第9章 第 9 章
我想起小时候,我特别爱黏着雌父,与那些围绕雄父转的幼崽完全不同。
我喜欢拉着雌父大手的小尾指,听着他给我念童谣:
“一年级的小豆包,一打一蹦高;
二年级的小辣椒,辣死小豆包;
三年级的小菜刀,剁碎小辣椒;
四年级的大粘糕,粘住小菜刀;
五年级的大馋猫,吃掉大粘糕;
六年级的大雪糕,冰住大馋猫。”
他每次念到“猫”字,尾音像把小勾子,上翘着,然后一下子把我抱起来,牢牢抱在怀里。
我记得他的怀抱,宽厚而温暖。
之后,我长大了,家里生意忙了起来,我的玩具衣服越来越多,他回家的次数却越来越少,我们仅有的交集都转移到了学习成绩。
“今天在学校过的怎么样?”
“挺好。”
“挺好就行,有什么需要的你都跟管家说。”
“哦。”
雌父经常说,昨天还是个没我腿高的小崽,一转眼都这么大了。
前几天吃饭时,雌父也说,你小时候最爱黏着我的,怎么长大了反而疏远了呢?
是呀,我也想过很多次的为什么。
想来想去,无非就是觉得自己配不上他们无私给予的,便认清了自己斤两,收拾好叛逆胡闹,做不到让他们骄傲,至少不要让他们操心。
你这孩子,从小就爱一个人闷着,我每次叫你,你都不理我。
餐桌上,雄父喝了点酒,这样说道。
啊呀,这能怪我嘛!
谁不知道余家的雄虫最爱他的大儿子余慎,他的衣食住行,哪一样不是亲自对比,精心挑选,亲自动手。到他的二儿子,就为了图个公平,余慎有什么,就给余轻再买一份。
余慎,余轻,从名字就知道余家家主对他两个儿子的态度。
二十余年后反倒抱怨我不亲近他,我小时候那么多年余家家主是跑月球定居了吗?
我听邻居叔叔描述我小时候,可能三岁,也可能四岁,他们去超市不得已把我们都带在身边,他们抱着先天不足,体弱多病的哥哥。
我在后面跑,一边喊着父亲一边追他们,我跟不上成年人步伐,在路上摔倒了,膝盖磕出血,当没事一样站起来抹掉眼泪继续追,终于发现他们都没有影子了,坐在旁边一直掉眼泪。
最后还是邻居叔叔刚好认识我,把我领回家里。
邻居叔叔给我学雄父看到我的第一句话:“哎?我们居然把小轻留在家里了。”
那一年,我十六岁,笑到肚子疼,跟叔叔说:“我父亲当年居然这样不长心,我能平安长到现在真是个奇迹啊。”
那一夜,我开始失眠,只要一闭眼,那场景就浮现在我眼前,栩栩如生。
我生出来的意义,最早只是哥哥的替代品。
哥哥余慎,在蛋中距离成熟期还有三个月时,迫不及待来到这世上。
医生诊断,哥哥呼吸系统微弱,心脏天生有疾,怕是活不长久。
他们希望能让哥哥在世间活得更幸福一点,能有人陪伴他。
于是,我就来到这个世界。
不成想,造化弄人。
哥哥在十八岁时成功换了心脏,我在十八岁时却选择把自己送进病房。
对家人有恨吗?
若说没有,那肯定是假的。
但我依然爱他们,他们给了我生命,哥哥给了我关爱。
这份爱,要远远大于那一丁点的恨意。
我的童年充满了被无视,被忽略。
但这都不应该成为我如今颓废的理由。
许多人好手好脚,家庭破败,却比我活得更加积极向上。
我有什么资格在这里自怨自艾呢?
话说回来,我有过那么一点黑暗想法,
如果那些人感受到我所感受的痛苦,还会这样积极向上吗?
第10章 第 10 章
我的情绪低落,还是被身边几个同学发现的。
同学A说:我觉得你和我们想得不一样。你每天都想很多。
同学B说:不就是心情低落嘛,没什么大不了的。你开心一点,相信明天一定是新的一天。
同学C说:你想想那些比你差的人,是不是心情好多了?
同学D说:你不能这样,你得开心一点。
他们都是好心的,但是我却无法开心起来。
事实上,想到明天是新的一天,我只会有深深的惆怅。
我的爷爷辈的直系亲属都很长寿,年龄最大的九十三了依然健步如飞。
我今年才二十岁,这意味着距离我自然死去至少还有四十年。
忘了说了,别看我天天嚷着要死要死,我却没胆子去死。
怎么样,我垃圾吧?
所以呀,只要一想到重复千万个如同今日的明天,我依然无所事事,碌碌无为,无所成就。
想想都够可怕的。
开心是件很简单的事,爆笑电影,搞怪动漫,马戏团小丑表演,我随时随地都能开心起来。
可是开心以后呢,小青的声音又会悄悄席卷而来。
你看看你刚才,笑得多没形象啊?
我称呼那个响在我脑海里的声音为“小青”,不过就是因为他是我雄父所期望的完美优雅的亚雌‘余青’。
我不想承认小青是我,但是小青的确就是我。
是我心中对自己的不满,
是我永远达不到心中那个完美标准的愤怒。
当我注定了未来一事无成,那么我现在还要努力做什么,还要搞好人际关系做什么。
每当我站在阳光下,看着澄澈的天空,我都能无比清晰感受到,我这个垃圾、废物是有多么肮脏。
不过,有一点还是很可笑的。
我居然还会爱人。
爱上了一个优雅完美的雌虫,爱上了宛如我雌父心里强大的人。
而且,我还用卑鄙手段得到了他,磋磨着他。
他会乖巧,柔顺地伏在我脚下,跪在我身边。
我甚是痴迷他跪下的姿态,半裸的上身,优美脊骨,富有光泽的肌理,他跪在我眼前时,我仿佛是永远得到了他,他永永远远地属于我,满心满眼只忠于我。
他被我的肮脏私欲束缚了自由,也束缚了下半生。
我想,我对他是有愧疚的。
不过,这都比不了拥有他的快乐。
我爱他,疯狂爱他,
但这绝不能告诉他,免得恶心了他。
同时,也是保护他。
第11章 迪洛角度
我被虫陷害沦落到卖身境地,以往秉持的聪慧头脑,到如今,却只有这张脸能用上一用。
和我一同被害的其他几虫,都被秘密送进各种场所,成为雌奴或性X派对上的玩物。
幸好,第一次就遇到了现在的雄主,余轻。
他的模样比起中学时可是大变,那时的他瘦瘦小小,留长刘海,戴厚重眼镜,穿满身商标名牌。
中学里,向我告白的虫数不胜数,唯独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
愚虫节时,他举着一枝光秃秃的玫瑰,对我说:和我在一起吧,我以后保证只要你一个。
我只以为是恶作剧,才刚被同学捉弄过,便对他也无好脸色。
然后,他一下子丢掉花,哭着跑开。
事后,我听同学坦言,才知道那居然不是他们准备的恶作剧。
那个哭起来可怜兮兮的小矮子,让我一度感觉十分可爱。
后来,上了战场,偶尔在记忆里翻出来,都会笑一笑。
余轻真的很可爱,在会所包厢里,灯光乱闪,烟雾缭绕,都掩饰不住他的光彩。
他褪去所有青涩,仿佛终于打磨完毕的原石。在一圈虫里,众星拱月,懒洋洋地眯眼抽烟。
他的随手指了我,把我抱在怀里。
我受不住那又呛又辣的烟味,忍不住咳嗽几声,旁边玩疯的虫起哄:这新来的是看不起我们二少,经理在一边将腰弓得更深,赔笑得更灿烂。
他却把烟掐掉,笑骂一句:就一根烟,你们瞎起什么哄?
然后,搂紧我,和经理说:这虫我要了,一会送到我家里去。
我向来是个诚实接受自己处境的虫,既然已经低如泥土,就没必要揣着云端上的高高在上。
余轻的家是大面积的灰白颜色,房间摆设极少,显得十分空阔。
他要求我叫他“主虫”,但我在心里私底下仍然叫他余轻。
他和别虫玩乐时,嘴角总是一抹嘲讽的笑。
但家里只有我和他时,他却极少在笑,经常一个虫盯着角落发呆。
那一刻,他显得很孤独,仿佛没虫能走进他的世界。
过了有小半个月,他才要了我。
他亲得我身上满是吻痕,做到我脱力昏迷。
迷迷糊糊,我仿佛感觉到他在亲吻我的额头,脸上湿湿热热的。
于雌子而言,必然经历的充斥痛楚的初夜,我却一无所觉,只有舒服。
每个周六晚饭时间,他总会消失,厨师只端来我一虫份的晚餐。
我开始以为他是出去玩乐,他却总会在两个小时后赶回来,一言不发,紧紧抱住我,那是我们最亲密的时刻,比行欢更要亲密。
后来,我想,那时的他,就像被卷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