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怎么过来的?二号线人民广场换一号线?”我徒劳地寻着话头。
周泽楷点了点头,隔着口罩我都能想象出他的脸微微泛红了。
“你家还住在中山公园那里啊。”我笑了起来,真怀念。我记得以前为了能和他同走一段路,我每天都刻意走反路走到他的小区那里,目送他走进单元楼后,再穿过小区绕个远路到中山公园地铁站去乘地铁2号线。真是好笑又疯狂的小时候,“怎么想起来逛淮海路的?”
“她外公住院,来探望。”周泽楷回答道。
徐中心医院确实在这附近。我点点头,沉默。他甚至也不会虚伪地问一句“你呢”,而是任由话题走向了终结。
阔别多年的重逢,他没有问我这些年是否正如他所言“事事顺心,学习顺利”,他甚至都不像林卿一样客套地询问我现在身在何方,又即将身归何处。我对于他而言,始终是个不相关的闲人。
我又不是那个可以与他一起为了未来而奋斗的人。他的未来里从来都没有我。
他垂下头,似乎在自己的情绪中沉湎了一会儿。忽然,他抬起了头。
“你还看比赛?”
他突如其来的主动提问吓了我一跳。我这才想起来自己双肩包上挂着的丁零当啷作响的轮回队徽。一时间,我的情绪竟从悲愤委屈转变为了羞赧。
“看,而且我现在喜欢轮回了。”我朝他笑了,“你们每场我都看直播。”
其实我说谎了。我从来都不看直播,永远都等待结果出来后才在网上找视频回放。轮回输掉的比赛我是从来不看的,我只看他们赢。
我只想要他赢,我不愿他难过。这种话就算是写出来,也怪肉麻的。
他点点头,没有回答我。他应该有些害羞地垂下了眼睑,我知道他。
“感觉还挺奇妙的,”我垂下睫毛,朝他微笑起来,“以前的老同学变成了大明星,我啊,与有荣焉。”
与有荣焉,真是个亲热又疏离的词语。
“希望你们之后的比赛一切顺利呀,周队。”我笑着对他说道。周队,我第一次这么称呼他,还挺新奇的。
我记得我以前只叫过他全名,周泽楷,但我却在心里管他叫泽楷。我曾经希望,当事隔经年我与他重逢,我能壮着胆子学着日记里的我一般叫他一声“泽楷”,也不负这些年来的每一场沉默,每一场泪水。
然而,真正的重逢,却是几番梦醒,几番花落,连“周泽楷”都不复存在。对于我而言,他只是周队。
时光像是2号线地铁,在我们两个中间呼啸而过。
☆、喧哗与骚动
“人是不断消失在过去的日子里的。”
我在写我某篇小说的时候,对着空白的word文档熬了半天才炼出这句话,当时觉得自己真他×的有文采。事后才发现,这句话早在100年前就被川端康成老先生写过了。不情不愿,在刊登的时候我只能给这句句子打上了个引用的脚注。
但这句句子对我而言,却依旧疼痛得真实而切肤。
周泽楷在我的记忆中,原本只是一张虚无缥缈的纸片——充其量是比起别的人更加漂亮些的纸片。在与他共行的岁月中,他一点点变得饱满而立体,有血有肉。然而如今我们分离的岁月已经远远超过了同行的年岁,那段过去的日子愈发渺远——他的身影便又慢慢地变得单薄透明,如今简直是要消失不见了。
我总是试图写一篇关于我和他的故事。作为一个半吊子的青年作家,我总希望我们能有一个惊天动地或惊心动魄的开始——最好是天雨粟,鬼夜哭,思念漫太古。然而回忆对我很残酷,我只记得我们相逢的第一天,平淡得就仿佛一杯凉白开。
2013年9月1日,我在启中三楼六(6)班的教室里第一次看见他。那正是秋老虎的天气,热得人心惶惶,电风扇在我们头顶徒劳地旋转,我却依旧汗流浃背。薄薄的衬衫贴在背上,看得出文胸的形状。我抬眼,看见一个离我两排远的高个小男生,竟然一副泰然自若的神情,一点汗也没出,牛皮。
事实就是这样,我们的初相遇没有戏剧化的天崩地裂,只有晚夏的汗臭味和头顶风扇的吱呀声响。他也没惊艳到让我一见钟情以身相许的地步——我爷爷说,长得好看的男人都不可靠的。我看过我爷爷年轻时的照片,确信这是他的亲身体会,所以我一直对此坚信不疑。
开学未满一个月,周泽楷这个名字便在年级里传得风风雨雨;在迎来第一次期中考试之前,我们班级里已经有一半的女生暗恋过他了;六年级上学期的期末考试结束后,这个暗恋的范围扩展到了整个年级。那天我领完了成绩单,正要上教学楼顶层参加管乐队的训练,便听见两个八年级的学姐在楼道里讨论:“你知不知道六年级那个叫周泽楷的男生?”
一开始我对此颇为嗤之以鼻。那时我作为班级里的学委兼数学课代表,对异性的审美标准仍然停留在小学时代:一看成绩,二看干部职位。周泽楷除了计算机以外的科目成绩都中不溜秋,也没在学校班级里担任个一官半职。落在当时骄矜的我眼中,自然只是个看不太上眼的“普通同学”。
那时我也曾有过喜欢的人,是我们教室对面七(3)班的体育委员,还是他们班的数学课代表。他姓朱,我叫他朱学长。作为分享着同一位数学老师的两个班级,我们两个课代表自然有过一番你来我往。偶尔在走廊上遇见,倒也算个点头之交。我记得他笑起来很斯文儒雅,打篮球的模样却很帅。上课的时候总是会露出异常认真专注的神情,什么难题都难不倒他——当然,后面两句话是我想象出来的。
这段单方面的恋情来得快,去得也快。那年期末考他没考好,没拿到年级前十的奖学金。我还在路过他们班门口时听见他站在讲台上举着扫把,用开玩笑的语气大声对他的同学说:“×××,我×你妈!”
我在那一瞬间就对这个人死了心。后来再遇到这个人,心中除却了我为他添加的种种光环,我才看清,他也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初中男生,不过芸芸众生中平平无奇的一个罢了。是我自说自话在心里赋予了他一个太美好的人物形象,而他承载不起我的想象。这又能怪谁?
但我对周泽楷从没抱过期望,所以,竟也从未有过失望。
他进入初中后两次大考都和他平时一样考得中不溜秋。这无损于女孩们对他的偏爱,却让他的妈妈着了急。周泽楷自己虽然是个不声不响的文静男生,但他妈妈却是个直脾气的爽气女人。周泽楷的成绩排名不如她意,她便心急火燎地在第一次家长会上向班主任要求给他换一个“风水好点”的座位,找个好同学帮忙拉拉成绩。于是第二个学期一开初,周泽楷便坐到了我的身边。
我不是班级里成绩最好的,但却是成绩好的人里心思最不活络的——至少是对于周泽楷的心思最不活络的。成绩最好的两个女生对周泽楷的那点小小心思连我都看得出来,何况是老奸巨猾的班主任。
原本我们教室的六排座位是各自分开、各自独立的,但恰巧第二学期的第一天,九年级的一位语文高级教师借我们班录了节作文公开课,为了讨论方便我们便把座位两排两排地拼了起来,后来倒也再没想起恢复。周泽楷从那之后便成了我的同桌。后来三年半也没再变过。
他搬到我身边的第一天,我才第一次注意到他写的字。黑色的水笔墨水饱满,他的字是那种小学老师最喜欢的方正浑圆,“周泽楷”三个字,写得端端正正,比我还工整。这倒有些出乎我意料之外,我还以为他的字会和我爷爷一样,是“漂亮男人”一贯的飘逸潇洒。
我看他从包里掏出了一本厚书塞进台板里,那本书不是我们的教材。
那种来自语文年级第一的优等生的骄矜又让我忍不住开了口,我问他:“你这是本什么书?”
这是我能记起的、我对他说的第一句话。
他微微一愣,然后快速垂下了眼睑,脸微微红了。他从台板里重新抽出了那本厚书,递到了我的面前。黑色的封面上“喧哗与骚动”五个白色的宋体字尤为显眼,书脊上贴着社区图书馆的标签。
是本正经书。还是我没看过的正经书。
这个发现让我忍不住在心中警铃大作,我状若无意地翻开书本看了几页,密密麻麻的字晃得我头晕。我一本正经地还给他,问:“你也看这种书呀?”
周泽楷点点头,十分腼腆地回答:“别人借的。”
我点头,倒也没对这句话中的“别人”产生什么兴趣。只是语文成绩远不如我的周泽楷居然在看我都没碰过的正经书——这个发现始终像一个阴影,一整个上午都在我的心中萦绕不去。
幸好,这个阴影也没有维持太久。在下午的作文公开课上,我们同桌交换批改作文,题目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战战兢兢地拿到他的作文本,在打开的一瞬间,我松了口气。
——他写的那本书是《男生贾里》。
而我写的是路易莎·梅·奥尔科特的《小妇人》。
那天放学后,我也跑去了学校图书馆,寻寻觅觅了半天才找到了一本上世纪90年代的《喧哗与骚动》。纸张都已经微微泛黄,翻阅起来会发出清脆的声响。
我颇费了一些力气才看完了那本书,没看懂,但有一句话却长久地萦绕在我的脑海中,仿佛我们的故事从一开始便已被这句话注定了结局——“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喧哗与骚动,但其实并无任何意义。”
周泽楷台板里每过一段时间便会换一本书,每一本都贴着社区图书馆的标签。我在他的台板里看到过我喜欢的《简·爱》、《呼啸山庄》、《艾格尼丝·格雷》,却从来没出现过类似他喜欢的《男生贾里》一样的少儿读物。这又始终使我觉得是个威胁。于是我无意中也将周泽楷当成了一个学习上的假想敌,他看什么,我便跟着看。每每发下语文试卷,我总要先偷瞄一眼看看他是不是超过了我。
我当然知道周泽楷单论语文是考不过我的,所以我也不知道自己那段时间究竟在折腾着什么,我甚至不知道在那之后的十年我都在折腾着什么。可能我与周泽楷相关的一切,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只是我的自我折腾。
坐在我前座的男生是我们班的数学第一,然而他也只是数学好,其他课业跟周泽楷一样中不溜秋——甚至还不如他。但却总爱标榜自己对文史颇有见地,总是在课间转过头来,对我和周泽楷自我介绍:“洒家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姓郑名希声,小名象象,取自《道德经》‘大音希声,大象无形’之意,是不是超有文化的?”
我和周泽楷当然都知道他姓啥叫啥,所以每次我们都不理他。但他依旧乐此不疲。
比起和我聊语文历史,他更喜欢在言语上调戏周泽楷。在他们的交谈(或者也可以理解成郑希声单方面的自言自语)中,我知道他们自小学时便是同班同学。郑希声有时会聊起一个他们小学时代共同的好友,郑希声尊称她为“林大队长”。
一天,郑希声转过头来,忽然问周泽楷:“你还和林大队长有联系啊?”
周泽楷微微一愣,犹豫地点点头:“嗯。”
郑希声忽然笑得有些微妙,他转过脸,对我说:“学委,你管管他。”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件事需要一个混不相干的初中学委涉足管理,我压根就不知道那位大队长姓甚名谁。但我只记得,在提到那个名字的时候,周泽楷他虽然仍然是半垂着眼睑,但嘴角却微微地扬了起来,笑了。
我也是那一天才发现,他笑起来的样子是那么好看,甚至好看到足以让我忘记爷爷的劝告,足以让我一见钟情深陷其中,足以在我心里掀起一番喧哗与骚动。
当郑希声转过头去后,我看见,周泽楷他伸出手,从台板里摸出了那一本借来的名著,他的手指轻轻地抚过那本书封上翻起的边角,笑得更深了一些。
他是从那一天开始在我心中变得饱满起来的。
作者有话要说:注:S市的小学是五年制,初中是四年制,因此初中的第一年是六年级。
☆、鸡蛋与高墙
我是以管乐特长生的身份考进启中的。在我小学时,我爸正痴迷于爵士乐,便自作主张给我在琴行报了个萨克斯班。没想到我居然也吊儿郎当地把这个兴趣班坚持了下来,在进入启中的时候,手持萨克斯八级证书的我已经可以直接进入校队作为正选参与表演了。
每周一早晨,我都要将重约四公斤的萨克斯箱包吭哧吭哧地拎上六楼管乐房放好,每天中午和放学都要去参与训练,周五放学后再将萨克斯拎回家练习。
四公斤并不算很重,但也足够体重只有它十一倍的我为之龇牙咧嘴、视之为生命不可承受之重。我最害怕的是周一的早晨,我总是要在众目睽睽之下歪斜着身子满头大汗地将萨克斯扛上六楼。运气好的话还会遇到熟识的男生帮我一手,但更多的时候我却还是得自己完成这趟艰辛的路程。
遇到周泽楷的那天,无疑是幸运的一天。
周泽楷因为家离学校近,反而每天都会压着上课铃走进教室。那天也不知怎的,一大早就在门口遇见了他。我猜想这是他第一次见我拎着这么个庞然大物,忍不住讶异地扬了扬眉毛。
“哟,你今天来得真早啊。”我不管不顾地将萨克斯箱包往地上一放,朝他问了个早。
是时还没到开校门的时间,成批的学生都被堵在校门外,成群结队地聊着天。周泽楷大概跟我一样是刚到,才不至于被小姑娘里一圈外一圈地围起来。
“嗯……”面对我的问候,周泽楷还是有些害羞地垂了垂睫毛,“这是你的?”
“对,我的萨克斯。”我朝他咧嘴一笑。
他点点头,没再说话,只是低头看着我的萨克斯,若有所思的模样。
校内铃声大作,保安适时打开了校门,学生们纷纷涌入了教学楼。我正想要弯腰拎起我的箱包,却被周泽楷抢了先。
“我来吧。”周泽楷拎起箱包,站直身子,轻声对我说。
“呃,谢谢。”我是真的没想到一向寡言内向的周泽楷会主动对我伸出援手,一时间,竟进退维谷得有些尴尬。我朝他肩膀上的黑色双肩包伸出了手:“你的包也挺重的吧,我来帮你拿?”
“不用。”说话时,他已经顺着人流往前慢慢迈动脚步了。但我却还是看见了,他扬了扬嘴角,像是微微地笑了一下。
笑容不像那天提起“大队长”时那样明显,但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