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这一处相对整个清沙市来说,显得绝对僻静的近郊场所,后世会因为城市的扩张和规划成为清沙市第一经济开发区的一块绿色宝地。多少开发商摩拳擦掌想要拿下这块宝地,将上面的建筑物给拆了重建,然后建个百八十层,好大卖特卖,但无论是怎样自诩实力雄厚的开发商,无不铩羽而归。
信小区,还是那个信小区!
那一栋栋的十八层楼,照旧在那里屹立不倒,宛若它曾经的主人,纵然已经死去,但他的威名,依旧如一座大山,在那巍然耸立!
慢慢地,大家就知道这里是碰不得的!
慢慢地,就如叶绝离开而白鲨帮的干事逐渐从这里撤走一般,普通居民也慢慢从这里搬走,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个权贵人士。
不至于过高的楼层、绝对充分的容积率、令人赏心悦目的绿化环境,以及从始至终都过得硬的安保条件,但凡是个人,就能看出这小区的好。
最重要的是,比起后来为了攫取资金而疯狂盖楼不顾工程质量的楼盘,信小区里的楼房质量那绝对是堪称业界良心,而在最开始就引入了当时最先进的欧美设计理念的构造和装潢,也从未使这里的房子显得过时。
至于交通,那更是发达得不用说了。打个比方,闹中取静的信小区,不单单是第一经济开发区的一颗璀璨明珠,更是整个清沙市的明珠。这样的小区,后来想入住,也得是别人争得头破血流才有资格!
后世,作为权贵阶层养着的女人,她对这个地方并不陌生。因为叶绝手下头号军师于哲的关系,更是来过这个地方很多次。
只是那会儿来,纵使这里环境清幽,适合居住养生,也是有人员走动的,哪像此刻,竟是除了她,以及不远处的的保安,就再无一人!
清冷得让她都感觉到了一丝萧瑟!
以及浓浓地化不开的惆怅!
物是人非,重生之前的那一切,对于她来说,再次像是一场大梦!
但那绝对不是一场梦!
历史在重演,而她决不能轻易懈怠!
大前天是叶北保护她的最后一天,她并没有踩着点得非让叶北陪着她直至过了午夜,而是提前让他离开了。
那一日夜里回家碰见的赵媛秀的表情就很精彩,等到次日,叶北依旧没有陪着她,而叶绝这边她也因为联络不上而没有采取任何行动之后,赵媛秀几乎可以说是扬眉吐气了。
“哎呀,还没查出来什么吗?不说叶绝很厉害的吗,就这么点小事,需要用这么久吗?”
刻意的挑衅,大概就等着看她的笑话。
等到昨晚,她这边依旧没有动静之后,赵媛秀简直是趾高气昂。
“你不会想这么一直拖下去吧。我可告诉你,这么一直拖是不行的。你拿了首饰、得了钱,好名声都让你得了,可我和白凤,这是多拖一天,这名声就多坏一分。我们是拖不起的!所以,我顶多再给你五天的时间,五天后,你要是找不到指控的证据,那就把我和白凤的首饰还给我们,还得当着全家人的面向我和白凤郑重道歉!”
一副稳操胜券的样子,简直让她看了觉得恶心。
她未能请动叶绝,而叶绝又离开了本市,这可能给了赵媛秀自己已被叶绝抛弃的错觉。同时,自觉扫尾成功的赵媛秀,多加一个限期,自然算是她的再一层保险。
五天就五天,她懒得多费口舌和那种人计较。
但几次给叶绝打电话,都收到移动那边的回复——“对不起,你拨打的电话不在服务区,请稍后再拨……”,这实在是让人气馁。
这叶绝到底是跑到哪个鬼地方去了,竟然一直都没有信号!还有大移动的基建得赶紧加快步伐啊,她都多少年没听到那样的回复了!
本指望叶北会看在和她一起相处了五天的份上,向她透露叶绝的行踪,但果然叶绝调较有方,那叶北的嘴紧得就像是蚌壳,任凭她如何劝说,对方都不开口。
到后来,她都快要不自信了,也忍不住地重新开始审视自己,是否太过高估自己在叶绝心里的低位,其实这个传闻中的男人的确是冷情冷心,任何女人都无法真正地进入他的心里!
这样的想法,简直有够让人懊恼的!
虽说她是抱着利用叶绝的心,但这个男人在和她亲密接触之后,真能这么潇洒地不把她放在眼里,简直是对她魅力的极大否定啊。
“啊——”
她忍不住有些抓狂地抱头低叫了一声,站了起来。
算了,不想了,为了一个男人,去审视自己的床上功夫和女人魅力,简直有够失败和无聊的。那叶绝爱咋想就咋想,反正究其根本,她和他也是利益交换。她这身子若是吸引不了他,那总还有别的东西可以让他感兴趣。
重生而来,她这脑子里多的是东西,现在缺的就是人马!
不过,那个死男人到底跑哪里去了!
她要和他进行利益交换,那也得那个死男人出现啊!
说跑就跑,连个招呼都不打,就留个手机号,管个屁用,简直气死人了!
她都真想狠狠地咬他!
正文 第94章 妈咪的大宝贝2
周水瑶越想越气,越气越是恼!
觉得一接到电话,话都没说几句,就听着对方的指令直接跑来这里等待的自己,简直宛如一个巴巴等待宠幸的妃子,傻透了!
我靠!
忍不住心里骂了一句娘之后,周水瑶干脆抬脚往外走!
算了,老娘暂时不伺候了!这么傻等,得等到猴年马月!就先让那死男人见鬼去吧!
不过这人呐,就是经不起念叨!
这头周水瑶的脚才刚迈出不大的等候厅,那边小区门口就开来了一辆车。
那车型、那车牌,一瞧还特熟悉!
周水瑶就挑了眉头,停了脚步。
而那车子,开进来后也没开几步,就又停了下来。车门一打开,赫然走下来一道熟悉的身影。
周水瑶十足愣了愣之后,这双眼就猛地一亮,顿时觉得花儿开了、鸟儿叫了,整个世界又变得美妙了。
没有丝毫犹豫,她直接跑了过去,欢快地大叫——
“闪电!”
虽然它看上去好小,瞧着不过篮球那么大,又以完全不会符合它性格的乖顺模样窝在那个男人的怀里,但那通体银白的毛发,以及那隐隐透着蓝紫光的毛尖,让人一看到,就知道是它。等跑得近了,更是可以看到它那只缺了一个口的小耳朵。
那是属于它的独一无二的象征!
更别提,它现在正在被男人给抱着!
从始至终,这男人可就只养过它这么一只宠物!
她欢喜得完全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本能地伸手就要去抱。
她没想到,小家伙这个时候就已经来到了男人的身边!
啊,今天真是个好日子,心想的事儿都能成!
闪电,她的闪电!
但是叶绝怀里的小狼狗却是半点都不领情,冲着那挂着大大的笑容向它跑过来,又作势要伸手抱它的周水瑶,猛地弓起小身板,背部的毛略微炸起,警告性地“呜——”了一声,本是竖立的耳朵尖也跟着平平地往前伸,两只冰蓝色的眼睛也微微瞪大,泛着要进入捕猎状态的冷光。
这是一只看上去很凶的狼狗!
似要将所有冒犯它的人都给拿下、撕碎!
但凡脑子不傻的,都该知道有所敬畏,哪怕这只是一只小狼狗!
但出乎所有人的预料,周水瑶一点都没有被这只叫做闪电的小狼狗给吓住,而是在猛地拍了一下自个儿的脑袋瓜,略微屈膝往下蹲了蹲,做到自己的视线比小狼狗的要略微低一点之后,直接伸手搭在了小狼狗的头上,然后熟练地开始摸。一边摸,一边笑。
“妈咪的大宝贝,你现在看上去可真小。原来你也有这么小的时候啊,嘻嘻,一点都不酷了哦,不过看上去好可爱啊,简直是可爱死了……”
这番话放出去,这套动作做下来,不说包括叶绝在内的其它同车人员懵逼,便连看着很是恶狠狠的小狼狗都懵逼得“嗷呜”了一声。声音小小的,让人难以分辨这里面透露出的是委屈,还是被顺毛的舒爽!
但能清楚看到的是,周水瑶就是这么上上下下的一通摸,就让这小狼狗收敛了凶相,到最后,甚至直接易了主。
周水瑶乐得嘴都合不拢地直接将小狼狗给抱在了自己的怀里,一边继续摸着,一边轻声哄。
“来,让妈咪好好抱抱你。嗯,现在不该叫你大宝贝了,应该叫你小宝贝……”
前世,闪电可是一只又帅又酷的大狼狗。
她碰到它的时候,正被一帮歹人给围在深夜的巷子里,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而就在她觉得自己这下真的要完了的时候,闪电就这么英勇地跳了出来,以凶狠利落的姿态,救下了她。
它是她的救命恩人,是她的英雄!
也是因为它,她才知道了叶绝这么一号人物。
也是为了接近它、讨好它,才努力地去了解它的主人——叶绝。
那会儿叶绝早就去世了,它被于哲给领养着,不过在它的心里,可就只有叶绝一个主人。
她刚开始接近它的时候,它可是根本就不搭理她。
后来她挖空心思地讨好它,喂它吃、喂它喝、陪它跑,给它顺了无数次的毛,为它做了无数的狗粮,甚至还一次次地趴在它旁边陪睡,为此惹得老男人半夜来逮人,激怒他好多次,才让它稍微接受了她,但就算如此,这大狼狗还是那么一副酷酷的样子对着她,吃她的、喝她的、用她的,但就是不给她抱!
从头到尾,哪怕至死,一次都没有!
嗯,和它传说中的主人一样,就是这样一副雷打不动的酷酷的样子!
按照于哲的说法,它只认可叶绝,也只会心甘情愿地给叶绝抱。就算是他,从它小时候起就陪着它长大,也只能在它小的时候强硬去抱它,而等它稍微长大,有绝对的力气可以反抗他之后就再也没让他抱过!
好吧,她只能安慰自己,这是一只有原则、够有品位的狗!
不走寻常路!
谁让这是叶绝的狗呢!
不是一般人,不养一般狗!
它越是如此,她就越稀罕它,养着养着,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妈咪、大宝贝”地叫上了。
大概,是因为她太寂寞了;又大概,可以让她交心的人,真的太少了。
外国那么多养狗的,把狗当作自己的家里人,甚至死前还专门写下遗嘱让狗来继承遗产,把狗狗当作自己的儿女来养,她觉得很能理解!
她永远都不可能有自己的孩子了,所以闪电就成了她的大宝贝了!
哪怕闪电总是对她一副爱答不理、有她没她都一个样的样子让她有时候想着有些伤心,甚至有时候她颓丧地想要个安慰可这家伙却还是一副冷酷地仿佛冰山、一副永远都不会为她融化的鬼样子能让她气得好几天都不想再来找它,但最后,她还是会忍不住去找它,不顾它的挣扎,强硬去抱它。
最后虽然没法将它给抱在怀里,但看它气喘吁吁、一副认命的样子将脑袋搭在她的腿上由着她来顺毛,她就又高兴了!
拿着枪去参加那场令人作呕的婚礼之前,她是和它道过别的。
她若是在婚礼上杀了那个渣男,必然要坐牢的,甚至可能殒命的。
那时,她真的无路可走了!
正文 第95章 妈咪的大宝贝3
都说聪慧的动物具有灵性,道别的时候,她再次向他讨要抱抱,但它依旧那么冷酷地躲开了。
她想着祸害遗千年,估计她还是死不了,否则按照电影上演的,这个时候,闪电就该让人跌破眼镜地由着她抱了。
所以,她还是心存希望和侥幸的。
却没料,一颗子弹,没送掉那渣男的命,却反倒是送掉了自己!
不过,她重生了!
哈哈,其实电影的桥段是对的!
闪电也绝对是天上地下绝无仅有的一只灵性满满的大狼狗!
瞧,她没死!
瞧,又见面了!
“妈咪的小宝贝呦,你是对的,瞧,又见面了,高不高兴,高不高兴……”
周水瑶是笑得嘎嘎乐,心满意足得像个大孩子!
至于围观的人,一部分持续懵逼,一部分则开始疑惑,其中一人,则无奈地暗道——果然如此!
闪电于叶绝来说,是秘密,也不算是秘密,至少,他的几个亲近的兄弟和手下都知道这么一号小狼狗的存在。
但无论是他的兄弟还是他的手下,都不会是多嘴的人,不会在闪电还没被带到众人面前之前,多嘴地向外人告知它的存在。
那么,周水瑶是怎么知道它的存在的?!
那么自然亲昵的态度,从何而来?
女子当中是有不少不怕狗的,但那得看是什么狗!
初遇闪电的时候,小小的它虽然耳朵上被咬下一块肉,腿也瘸了一条,大半个身子都是血,但见了人,却依旧是一副凶相毕露的样子,甚至在他接近的时候,还有力气冲他扑过来咬他。哪怕入手的时候,他能感觉到它的体温是那么高,小身子其实也在发着抖。
就是这么一副纵然虚弱到低谷,但却只要有一口气在,就绝不放弃血性的样子,吸引了他,让他决定要养它。
这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小狼狗野性未驯,让它最后可以控制住这股野性、不随意咬人,乃至听从他,都需要狠下一番功夫。
好在他救了它,陪它渡过了最为紧要的危险期,让它不至于那么难地去接受他,而它又还小,越小越容易调较。所以尽管这边可以请专业人士对它进行训练,但他依旧需要时不时地去陪它、和它一起参与训练。
这次去山区耽误的时间稍微有点长,是因为他要带它回来。
在此之前,它需要经过很多考核,以确保它是可控的。
他既然决定要养它,就要对它的生命负责,哪怕它只是只狼狗,哪怕万一它咬伤了人,他也可以摆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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