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这样的纠纷发生过,一个店铺放鞭炮结果左右店铺都遭了殃,不但造成损失,大家还认为那地方不吉利,店铺租金被狠狠地压下来,这也算是前车之鉴。
这楼房这么高,下面人如果不知道上面在放鞭炮,结果被掉下来的鞭炮炸伤,那也不是开玩笑的。
这千子炮打完,林秋这些个纷乱的想法也就随着鞭炮声在空中飘散了。
“林秋,你知道吗?大早上的就有人好奇地打量着店铺里边的模特,这样子弄起来还真是不错啊!”夏依颖发出一声感慨,自己这店铺弄起来还真有几分稀奇的。
“那你就等着数钱数到手抽筋吧。”
“你又打趣我。”夏依颖嘟着嘴。
正式营业以后进服装店来的人还真不少,或许是被店里边的塑胶模特吸引住,还有可能是被店里边独特的优惠方式给深深吸引住。
林秋和夏依颖两个人齐上阵招待顾客,一个早上连喝口水的时间都没有,忙得团团转。不过就算有喝水的功夫也没有那条件,新开的店热水瓶杯子都没有备齐,就算备齐了也没有水。
不过好在结果是喜人的,这衣服挺好卖的,一个早上的功夫,从林秋手里边卖出去的衣服就有十几件,这衣服卖得出去,关键在于服装漂亮有特色。
直到大中午的时候,服装店里边才没有顾客上门,林秋感觉自己口干舌燥,腰酸背痛,卖衣服还真是不容易,一来你得能说会道让顾客买下自己的衣服,二来忙起来得一直站着,精神饱满,如果你佝偻着背,看起来软绵绵的模样,如果自己是一名顾客在第一时间对这个店铺的印象分就会不高。
林秋和夏依颖还有两个销售员搬来椅子坐下来休息,感到疲惫但心里边却十分高兴,开店第一天生意火爆。
林秋瞧见项明磊正大包小包的拎东西回来。
“我去买了饭菜,咱们中午就在店里边吃饭。”项明磊把饭菜放在地上,把椅子拼凑在一起,又从外面拿进来好几个碗。
大家终于在饥肠辘辘以后吃到饭,这个时候饭菜吃起来是最香的。
林秋瞧见项明磊拿了两双筷子,其中一双专门给夏依颖挑鱼刺,看起来鱼刺挑得既干净又熟练,这个家伙还蛮体贴细致的嘛。夏依颖吃起项明磊夹过来的鱼也是一副习以为常的模样。
林秋和夏依颖两个人单独吃过饭,夏依颖不会挑鱼刺,但爱吃鱼。前两天两人一块吃饭,林秋点了一盘鱼,结果夏依颖眼巴巴地看着鱼,但没有伸筷子,后来还是林秋给挑的鱼刺,只不过林秋业务不熟悉,鱼刺挑得不怎么样。
吃完饭,几个人坐在椅子上不想动,这善后工作还是项明磊自己一个人包圆的。
下午的时候服装店热度不减,来买衣裳的人络绎不绝,这回倒是能够喝上水,项明磊从外边带回来几个颜色各异的杯子在上边贴了名字标签和两个热水瓶,把水倒上,放在一边凉一下,瞅着空隙喝上一口水,这嗓子才没有那么难受干涩。
项明磊原来是从卖开水的小贩那里买的水,一瓶热水两角钱,那小贩就在百货不远处,平时去买也比较方便。
最后林秋夏依颖和项明磊留下来算总账的时候,夏依颖眼里迸出喜悦的光彩,林秋也止不住的乐呵,今天一天营业额达到八千多块,刨去衣服的成本和赠送的化妆品的成本,净赚三千来块钱,但这是在不算电费,不算员工工资的,不算店铺租金的情况下,这些个花出去的钱扣出去估摸着这一天还是挣了两千多块钱。
不过现在这个时候林秋还得倒贴钱,当初讲好化妆品按进货价自己得出一部分钱,这衣服卖得这么快,自己这钱会不会不够。
当然这只是玩笑话,今天迎来一个开门红,真好。
第六十八章 七夕重逢(补更)
农历七月初七,一年一度的七夕节已至,和宋墨重逢的日子就在今天,这不林秋接到过宋墨的电话,宋墨说抗震救灾任务已经圆满完成,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今天大部队就能够回来。
七夕节,或许是两人的团圆日。
林秋一边哼着歌一边在家做巧果,“巧果”又名“乞巧果子”“巧饼”,是用油、面、糖等做成的各种形状的小面点,香甜可口,是七夕节这天必做、必吃的一种传统节日面食。
巧果的传统做法是撒扑粉油炸,也有讨巧的法子,放进烤箱里烤熟后拿出,晾凉后即可食用,既然有了烤箱那自然是选择后者,方便的多,做出来以后只需在烤箱里弄一遍就可以。巧果没必要做太多,这东西家家户户都做,也没什么地可以送人,做一点多点节日的氛围。
不过这个烤箱还真的挺占位子的,放在厨房里边,厨房本就不大的地方变得狭窄,自己还得小心它不进水,感觉安全隐患蛮大的。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没有模具,这巧果如果用模具做出来,那花样可就海了去了,鱼、花、鸟、福等等那才叫一个精致。巧果做好以后自然晾干,完全凉透了密封保存。如果只是为了观赏看,可以涂上颜色,串成一串的,挂起来自然风干,那才叫一个好看,而且做出来以后可以放一年都不会变质。
林秋瞧瞧自己做的巧果,表面呈金黄色,入口松脆,具有芝麻香味,呈金黄色看起来就让人有食欲,只可惜不是特别美观,普普通通的大饼形状,没什么新意。
不过这也给自己一个启发,这以后自己开西饼屋也不拘于西式点心,端午的粽子,七夕的巧果,中秋的月饼,在节日即将到来之际都可以做,想必买的人会挺多的。
林秋等啊等,夜色渐深,月牙儿高高挂起,群星璀璨,宋墨还没有回来,林秋熬不住先回房间睡觉去了,这回林秋留了个心眼,把灯开着,自己的胆子还真没那么大,宋墨上回还真把自己吓得不轻。
不过这么晚了,宋墨今天能够回得来吗?
迷迷糊糊间林秋听到房间里有人走动的声音,闻到一股泥土混着汗的味道,林秋赶忙睁开眼睛,宋墨已经回到家中。宋墨此时正在找衣服,灰头土脸的,衣服上沾着不少泥巴和草屑,整个人看起来极为狼狈。
“回来了。”林秋揉揉眼睛,看看手上的手表现在已经十点钟了,“怎么这么晚?吃过没?”
看着宋墨狼狈的模样,林秋心疼得紧。
“任务刚刚结束,桌上巧果吃了几个。”宋墨找衣服的手停了下来,“你继续睡。衣服放哪?”
“看你这风尘仆仆的样子,去坐着,衣服我给你找,我把衣服重新整理过一遍,你找不着的。”这衣服找不着是正常的,男女衣服混着随便放不合适,宋墨的军装更得讲究,随便乱放回头穿着梅干菜一样的衣服可不得被人笑话,看着也不精神。人靠衣装马靠鞍,这句话还是有道理的。
宋墨这回在外面待了半个多月,人瘦了、黑了,眉宇之间是浓浓的倦意,吃不好睡不好,每天投入高强度的营救任务,人没有铁打的身子,这样下来虚弱在所难免。
林秋从床上爬起来,从衣柜的另一侧翻出来一套新买的衣服,宋墨不在,这套衣服是照着宋墨军装的码买的,应该会合适,能穿。
林秋出来的时候宋墨正咕噜咕噜地喝着冷水,一副渴极了的模样,林秋刚刚想说喝生水不好,宋墨已经放下手中的水勺。
“热水瓶里都是热水,你拿去浴室洗澡,我给你新买的衣服你看看合不合身。”林秋听说今天宋墨可能会回来少了好几瓶热水,给宋墨洗澡用这下算是派上用场了。
林秋把桌上收拾一下,发现碗里边的四五个巧果已经被宋墨吃了个精光,这得多饿啊,宋墨该不会刚刚还是干吃的吧,不然怎么猛喝生水,林秋把热水往水勺里倒一些,放在桌上凉一下。
宋墨胃口好,看着精瘦精瘦的人实际上是一个大胃王,能吃得很,那几个巧果平日里都不够填饱他的肚子,这个时候肯定还是饿着的。
好在林秋早有准备。
进厨房给宋墨下一大碗面,两个鸭蛋放葱花、盐做蛋散,再把桌上专门留下来的菜和肉倒进去,一碗省事的面就已经大功告成,宋墨从浴室里边出来的时候,面已经凉得差不多了,宋墨狼吞虎咽地吃着面。等林秋把宋墨换下来的衣服浸泡在桶里边,出来的时候发现宋墨连面汤都喝得干干净净,水勺里的凉白开也进了宋墨的肚子。
“还饿吗?”这么多吃进去会不会吃撑了,“有没有感觉肚子涨涨的,会不会难受。”
“没。”宋墨的上下眼皮子在抗议,“我已经两天没合眼,一天多没吃东西。”
宋墨抬起头,眼睛里布满血丝,疲惫得很。
“这么累,怎么不休息一会儿再回来。”林秋感到心疼,宋墨这家伙怎么也不知道爱惜自己的身体,都这样了,还赶着回来。
“我和你说过今天回来的,你会担心。”宋墨打了个大大的哈切,还有更多的是因为思念,想早点瞧见林秋,不过现在自己真的好困啊!
“赶紧的,睡觉去,都累成这样了。”宋墨到现在才回来,担心是难免的。
宋墨呆呆地点点头,坐在位子上没有动弹,林秋拉他一把,自然是拉不动的,宋墨坐在那里稳如泰山。
宋墨反应过来自己该去睡觉。
起身以后宋墨给了林秋一个大大的熊抱,林秋感觉有些腿软,肯定是羞得,不,不是,宋墨把自己身体一部分的重量压在林秋身上,真心重,林秋伸出手指头戳戳宋墨的肩膀,“赶紧的起来,我快被你压扁了。”
宋墨进房间倒头就睡,林秋把灯的开关一关,房间陷入一片昏暗,两人同盖一床被子进入梦乡。
第六十九章 喜剧鬼片
第二天林秋醒来的时候,宋墨还窝在被窝里,林秋起床的动静也没有惊醒他,此时他睡得正香甜,这还是破天荒的第一回。宋墨平日里睡眠时间短,睡得很浅,一开始的自己一有动静,他就会从睡梦中醒来,也是适应了许久以后,他才不会因为自己的一个翻身而醒转。
每天公鸡还没打鸣,天微微亮的时候,宋墨就会起床,这个样子只有一个解释,累的慌。
林秋蹑手蹑脚出了房间,让自己的动静尽量变得小一些,让宋墨在房间里边好好休息。这抗震救灾任务才刚刚结束,一天的休息时间总该会有的,况且宋墨还是昨晚上十点多才回来的。
早晨起来熬粥,喝暖粥暖胃,这些天在外没吃好,回来得好好养养胃,不然等年纪大了以后胃会出毛病,那时候才遭罪。
宋墨洗漱完以后,两个人静静地喝粥,享受着难得的清闲。
“今天你还得去训练吗?”林秋慢慢地喝粥,动作优雅讲究。
“今天休息一天。”宋墨拿起碗呼噜呼噜一碗粥下了肚,“这粥熬得真好。”宋墨起身又盛了一碗粥,“回味甜的。”
那是自然煮粥容易,但要煮好一锅粥可就没有那么容易,讲究的东西多了去了。
“那你一会儿把烤箱搬一下,厨房里挤得厉害。”这烤箱放在厨房里真不怎么靠谱,也不知道自己一开始是怎么想的最后选了厨房这个地。
自己人小力气小,这么一个烤箱五个自己也搬不动,要搬的话只有找人帮忙,但自己一个人在家,一帮男的进来也不合适,会招人说闲话,唾沫星子淹死人,该避嫌的还得避嫌。
特别是在有人想法设法找自己不痛快的情况下。
这搬东西找人还得宋墨出面,这烤箱上回是三个人抬上楼的,但宋墨他们力气应该大一点,再找一个凑成两个人搬这个大烤箱应该是绰绰有余的。
在宋墨的提议下,两人打算看一场电影,宋墨想要看抗日电影或者动作片,林秋想要看喜剧鬼片,恐怖片和喜剧片是两个截然不同的电影类型。两者融合在一起就有了喜剧类型的恐怖片。在恐怖之余不乏喜剧色彩。约会的时候看热血电影总感觉有点怪怪的。
最后两人选择了一部喜剧鬼片。
看电影得配点小零食,电影院不远处一个老头扛着一口葫芦一样的黑锅,将米变成白白的爆米花,嘭的一声总是很吓人!
香喷喷的烤红薯三角钱一斤,买了两个,只花了五角钱。
建国之前彩色电影就已经在国内已经出现,到现在这个时候彩色电影变得比较普及,电影的质量比不上后来的,但却也别有一番韵味。带着喜剧色彩的恐怖片令人忍不住捧腹大笑,心情舒畅。
生前是唱旦角的戏剧演员的男人,死后变成一只男鬼,有些小道行,算准一名将要临盆的孕妇会于某家医院生产,准备投胎重新做人,却不想,该孕妇被一个女高中生送错医院,因而错过投胎时机。
为泄心头之恨,开始想方设法捉弄女高中生,他附身到女高中生暗恋的学长身上,干出一系列啼笑皆非的事情,总之偷鸡不成蚀把米,最后被女高中生的善良感动,几年以后投胎成为女高中生的儿子。
这样的电影国内才刚刚出现没多久,宋墨还没看过这样的电影,看到搞笑的地方,他的脸上露出一个有些别别扭扭的笑容,林秋倒喜欢这样的电影,全程笑声不断。
这爆米花和烤红薯最终全进了林秋的肚子,爆米花闻起来非常香,但首先你得有一口好牙,因为爆米花吃起来有点硬,吃完以后林秋觉得腮帮子有点疼,烤红薯热乎乎的,香味扑鼻,食之甜软。
看电影的人没有后世那么含蓄,尖叫声笑声连成一片,人们的心情随着情节的发展跌宕起伏,这是一种非常特别的感觉。
讲句真话,这部电影看起来真实感不强,但林秋不是个喜欢找茬的人,例如女高中生在睡觉,然后一张照片慢慢的爬上了她的床,林秋看到是一根白线在牵着那张照片。
这烤红薯味道好,但后遗症比较令人难以接受,坐在林秋旁边的那位大姐和她的儿子,两人全程在吃烤红薯,电影结束的时候,毒气从他们那里放出来,吓得林秋拉着宋墨两个人落荒而逃,这味道着实醉人,等到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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