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农场在非洲》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我的农场在非洲- 第20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不过只要不被发现,那倒也没有什么。

    “嘿嘿,这你就不知道了吧?法国的黑人都是直接移民过来的,你们英国的控制的比较严,第一代的比较少,大部分都是第二代第三代,跟白人混血了之后,慢慢退化的,你看奥黑,你觉得他很黑吗?”

    丹尼丝摇了摇头,奥黑已经不能算是黑人了吧?至少不能算是纯正的黑人,他是混血儿,不过黑人的黑色皮肤基因是显性基因,比较强势,所以他才能称之为黑人,而黄种人和白人的基因都比较弱势,遇到黑人的基因之后,都会沦为隐性基因,不过因为黑人的基因只有一半。

    所以就算是出生之后是黑人,身上的颜色也会变淡不少,如果奥黑结婚的对象是白人的话,那么他的子女身上大概就只有四分之一的黑人基因了,那样的话颜色又会变淡不少,只是不知道最后会变成什么样?难道会变成棕色人种?

    美国的白人比例比欧洲的稍低,所以混血儿比较多,黑人普遍都不算是很黑,至少都看得清楚鼻子眼睛,而法国的黑人明显要更黑一点,至少林全看到的都是这样的。

    “那你说,我们两个的孩子,会变成什么样呢?”

    黄种人和白种人的基因都不强势,混血儿既有点像黄种人,又有些像白人。

    这些混血儿一般都长得非常好看,白人的白色皮肤和黄种人的细腻皮肤混合起来,构成的新人类简直是采百家之长,很多人都成为了明星,不过混血儿也有不少劣化了。

    “变成白色皮肤,黑色眼睛,黑色头发的小公举!”

    黄种人的皮肤虽然在黑人的面前不是很强势,但是颜色越深,基因越强势,这一点是改变不了的,所以白人跟黄种人的混血儿,从外观上来看,大部分的特征应该是更加接近于黄种人的。

    不过嘛,这也要分情况。

    这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父亲是白人,母亲是黄种人,这种情况的话,生出来的孩子在特征上肯定是更加靠近黄种人的。

    头发是黑色的肯定是没得跑了,因为遗传包括细胞核遗传和细胞质遗传,说起来基因各占一半,但是男性提供了23条染色体,女性也提供了这么多,但是女性还有大量的细胞质遗传物,因此很多孩子长得像母亲。

    不是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吗?

    你如果想要知道你老婆未来老了之后是什么样子的,有一个很简单的办法,那就是观察你的丈母娘现在的长相就好了,基本上是跑不了的。

    一个母亲的颜值,很大程度决定了女儿的颜值,当然了,整形和人工的不算,这些都改变不了基因,不能传给下一代(所以要问男生找女朋友的时候在不在乎她是不是整过容,如果你只考虑跟她过的话,倒也不用在乎,如果你要考虑下一代的话,那就要在乎了!)。

第四百四十六章 生个女儿吧!

    而另外一种就是林全跟丹尼丝的这一种了。

    父亲是黄种人,母亲是白人。

    因为细胞质遗传的特点,所以生出来的孩子更加接近于白人一点。

    可能头发不是纯黑色的,带有一点点的黄色,就像是轻微的染色一样,这让林全有些担心,他们上学的时候,学生染了头发,老师可是不准学生进教室的,要是将来他们的孩子头发是黄色的,甚至不需要是黄色的,只是浅黄色的,那会不会连教室门都进不了……

    除了头发之外,皮肤肯定也会接近ta的母亲。

    丹尼丝的颜值是挺高的,这一点林全比较放心,一个母亲比较高颜值的话,生下来的孩子不会太丑,甚至会更加的漂亮。

    这里有两个比较好玩的例子,一个是韩国女明星的孩子,一个是台湾的女孩。

    第一个的话,大家都懂得,上一代漂亮,下一代的孩子简直辣眼睛!

    而台湾的女孩子长的很漂亮的很高,美女的出产率很高,虽然总体上在数量上比不过大陆,但是考虑到对方的人口基数,能有这样的成绩可谓是相当的不容易。

    之所以出现这个原因,主要是因为当初kmt战败的时候,不少的将军和政府高层逃亡台湾,然后带走了自己的夫人、小妾、姨太太(搞不好还是好几房),而这些人平时高高在上,有权有势,那么他们找的女人肯定不是歪瓜裂枣,肯定都是水平很高的大美女。

    那个时候也没有整容和美容技术,所以颜值都是实打实的,就是基因好。

    然后这些人到了台湾之后,她们的下一代的水平自然不会差到哪里去,因此才会出现台湾的帅哥美女很多的情况。

    “黑色头发吗?”

    丹尼丝看了看自己的金发,实际上白皙皮肤、金色头发、碧绿眼睛这种洋人的形象,只是在亚洲人自己认为是洋人的白人的形象而已,而且还认为这种形象很高贵。

    甚至以此为标准,拼命的保养美白然后用各种颜色的美瞳……

    但是这三种标准的人,在欧洲,其实并不是主流社会能够接受的。

    白皮肤金头发碧绿眼睛这是北欧人的特点,实际上南部欧洲的人的外貌其实跟棕色皮肤的人差不多,比如说欧洲或者说是欧美的骄傲,古代的罗马帝国,因为位置比较靠近南边,他们的人种就是棕色人,不是白人,那个时候的白人还在北欧茹毛饮血。

    只是因为后来北欧人比较能打,代表的就是灭掉了西罗马的日耳曼人,金发碧眼不就是日耳曼人的典型外貌特征吗?

    他们打败了罗马人,然后跟罗马人混血,杂交,然后经过民族大融合,这才最终造就了这种局面,欧洲的棕色人种被改造了。

    不过因为深色基因比较强大,所以即便是现在,金发碧眼在欧洲也不是到处都是,还是只是很少的一部分,而欧洲人都以古代罗马的历史自豪,这是他们自己的第一个大帝国和王朝,而且跟现在的意大利人完全没有任何的关系,所以自然就成为了整个欧洲人民的共同历史。

    于是他们便渐渐的不太喜欢金发碧眼的女人了,很多人甚至是非常歧视这种样貌的人。

    丹尼丝小时候就遭遇过这样的事情,有些坏男孩就因为她的长相而攻击她,这些事情虽然是很小的时候发生的,长大了之后发生的比较少了,但是这种事情还是在她的心里面留下了一些感触。

    她自己虽然对自己的长相并不以为意,但是如果自己的孩子能够变化一种面容,不受到大家的责难的话,那自然是更好的,而且好像在中国那边,跟白人的混血儿似乎是很受欢迎的,从小孩到家长,大家都会觉得混血儿比较好看,比较萌,不不会歧视他们。

    当然了,前提是你不要长成歪瓜裂枣。

    “如果真的是那样的话,也挺好的,但是如果是个男孩呢?男孩的话怎么办?”

    丹尼丝的问题倒还真的把林全给问到了,如果是个男孩的话……

    一想到自己的儿子长着一张妖孽似的小白脸,然后走到哪儿都有一群女生在后面大喊“帅哥”他都觉得那画面太美不敢看。

    不过他自己却不太喜欢儿子是这样的形状,小白脸毕竟不是什么好的形象,因为是混血的关系,他的容貌比正常的黄种人要白,这是改变不了的,那么就只有让他在行为上更加的男子汉一些,至少要有男子汉的性格和气质,这样的话,才不会真的沦为一个小白脸吧!

    “男孩的话,也不错,不过还是生个女孩比较好吧,人家都说女儿是爸爸的贴心小棉袄,我们老家那边很冷,我急需一件小棉袄!”

    林全的手钻过了沙地,凑到了丹尼丝的胸前,变得不老实了起来。

    “去去去,一边去,都是沙子,揉进去了磕死人!”

    丹尼丝有些恼怒的把他的手拍走了,这个家伙,也不分个场合和地点,而且也不看看什么情况,比基尼也是带有胸衣的好不好,这么一揉,沙子都进了胸衣的罩罩里面去了,然后她稍稍的动一下就要被磕一下,那感觉非常的难受。

    丹尼丝已经决定了,待会要去海里面泡一泡,把这里面的沙子都倒出来。

    “你这么想要一个女儿吗?那样的话你就要不了儿子了哦!”

    丹尼丝对于林全这边的计划生育政策多少是了解一点的,非独生子女家庭的话,只能生一个小孩,而林全这一代有一个妹妹,所以他显然是不符合条件的,丹尼丝是外国人,所以不知道适不适合中国的这个政策,而且她并没有要拿中国国籍的打算,好像就算是想要拿的话,都至少需要五年的时间才能获得,不是想要就能得到的,中国的户籍是很难拿到的。

    “谁说的啊?不在国内生的话不就好了吗?到时候女儿就跟我拿中国国际好了,男孩的话就跟你在英国拿英国国籍好了,哦对了,英国承认双重国籍吗?”

    丹尼丝摇了摇头,然后点了点头:“不能算是承认吧,只能算是默认,当然了,主要的都是夫妻婚姻关系的特例!”

第四百五十七章 乌海鲤鱼

    “老板回国了?”

    林肯从法国回来的时候,带回来了一个消息,这让农场的人都感到有些惊讶。

    “不是说好了他们三月份就会回来农场的吗?怎么又回国了?”

    赵成有些不解的问了一句,他这话不知道是对谁问的,林肯只是个带话的,他之前向林全请了假,在法国呆了一个星期,然后林全让他去看了看吉拉尔酒庄,这里之前都没有顾得上,在阿扎克来到巴黎之后,他负责的事情也不是酒庄的事情,所以林全便让林肯来看一看,毕竟相对于其他人,他是比较专业的。

    于是他在法国的时间又变长了一个星期,在他准备离开的时候,在巴黎见到了林全夫妇,对方临时决定先不回农场了,准备回国。

    “难道是要补办婚礼?或者说他们准备提前开发乌海的农场了?”

    也只有这两个选择了,毕竟之前林全就已经说过,他们接下来的工作重心可能需要转移。

    “应该是这样不错了!”

    其他人都点了点头,也只有这一个解释了。

    不过算起来,林全离开农场的时间已经很长了,以前他们夫妇在的时候,大家还感受不出来,等到他们走了之后,大家才发现农场的运营和维持真的是非常的繁杂,尤其是接替了林全重担的张川,整个人忙的不行。

    各种问题都让他感到有些手忙脚乱,本来打算等到林全他们回来了之后,自己好好的放松一下了,结果等来了这个消息,看来这样忙碌的日子自己接下来还要过很长的一段时间了。

    ……

    一个月之后,乌海湖的外面,在一片金黄色的沙滩上,有一顶遮阳伞撑开了,一个人拿着一根鱼竿,很随意的把鱼竿放在了支架上,从折叠椅上站起来,生了一个懒腰。

    在他身后,一群群工人正在紧张的忙碌着,他们在沙漠上挖出了一个个不是很深的坑出来,然后直接将一些种植撒了进去。

    不少工人对此还抱有很大的疑问。

    “你们说,我们这样做真的能行吗?这些种子种下去连水都没有,只怕是连外面的壳都撑不开吧?直接这样种树的话,实在是太乱来了吧!”

    “是啊,新来的老板好像是一个外行啊!他什么事情都想当然的按照自己的想法来弄,一点都没有学习我们沙民的先进经验,这样下去的话,钱肯定是不少花,但是事情肯定是做不成的,唉,真的是浪费啊!”

    “算了,别抱怨了,老板让我们怎么做,我们照做就好了吧!反正花的也不是我们的钱,我们还可以有工资拿,好好干吧,大不了待会从乌海里面引点水过来浇灌一下就好了!”

    “也只有这样了!大家都尽力的多提点水,这样也算是对得起我们拿的工资吧!”

    河套地区的沙民都比较的淳朴,很多人都是跟防沙治沙打了一辈子的交道,沙漠对于他们而言,真的是又爱又恨,沙漠带给了他们相当大的问题和麻烦,但是他们却也因为沙漠的得到了一份养家糊口的工作。

    所以沙漠对于他们而言,是很复杂的存在。

    沙民之所以称之为沙民,不只是因为他们住在沙漠边上,更是因为他们一直在跟沙漠打交道!

    “怎么样?有收获吗?”

    丹尼丝小心翼翼的走了过来,沙地上的有些地方是比较滑的,一不小心就容易摔倒。

    尤其是靠近湖边上的这里,因为湖水的侵蚀,下面的沙子很容易滑塌。

    “嗯,有一点点收获,钓了一条鲤鱼,晚上可以熬一个鲤鱼汤!”

    林全得意的把渔网提起来让丹尼丝看了一眼。

    “这种鲤鱼好小哦!”

    丹尼丝撇了撇嘴,对林全的收获不屑一顾,这种鲤鱼他们那边也很多的,当初是作为消灭水中的浮游生物引进的,但是后来这东西泛滥成灾了,不只是在美国,鲤鱼泛滥成灾,在加拿大和欧洲,差不多也都是这种情况。

    说起来他们还没有把黑鱼引进过去,要是这东西引进过去了,那才更加的糟糕。

    “当然比不上你们那边了,但是你们那边又不吃这种鱼,长得再大也没用啊,还不是浪费!”

    林全调侃道:“听说美国人把这种鱼排干净氧气,然后憋死,再捞上来当做是肥料埋在地里面,整个工程消耗了不知道多少钱,要我说,他们在当地开放一片地方给中国人过去试吃,保证不用花钱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说不定还能有得赚!”

    鲤鱼在中国是越来越少见了,因为水资源的污染和枯竭,现在全国很多河流都出现了断流,尤其是小河流,所以里面的渔业资源受到了很大的破坏和影响,野生的鱼基本上很少见了,而像鲤鱼这种需要一点时间成长的淡水鱼,还没等它们成长到性成熟,然后有机会繁衍后代,就被急不可耐的人用阵眼大小的绝户网给捞了上来,一顿油煎蒸煮,36般手艺,把它们烹饪成餐桌上的美食,然后它们的数量就变得越来越稀少了,价格也像是坐上了火箭一样一飞冲天了!

    黄河鲤鱼的价钱现在真的是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