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神》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喷神- 第8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妹子们似懂非懂,但仍然觉得刚才的例子不太对:“汽车、衣服跟辣酱差得很远,哪怕都叫‘l干妈’,也确实不可能让人误会‘此l干妈就是彼l干妈’,但是辣椒酱和腌渍食品差距很近啊,明明是差不多的东西……”

    冯见雄哂然一笑,耸耸肩:“这就没办法了是不是同类,是不是相近,不是让你们用生活常识去判断的,法律是要讲条文的,是否是同一大类,唯一的标准就是《尼斯商品分类表》说了算。

    《尼斯商品分类表》上前者是第30类,后者是第29类,而目前黔贵省那个‘l干妈’还没驰名,综合考虑上述几点,那就是不算侵权邓长春这个法律空子,钻得合情合理当然,前提是他没遇见我。”

    听完这番解释,冯义姬和周天音算是彻底搞明白了。

    “最后一个问题”出声的正是史妮可。或许是因为她跟冯见雄做事的经验多些,额外想到了些操作层面的细节,“对于商标不能跨类保护的原因,我们都听懂了。可是既然黔贵省那家l干妈当初也知道这个情况,他们为什么不把29类、30类乃至其他类都注册上呢?”

    “不是他们不想,估计是当时做不到。”冯见雄先简明扼要地把核心原因提了出来,

    “首先,刚才说了商标局觉得这个‘不显著’,所以肯定是‘能少批一类就少批一类’。

    其次,哪怕有人为了霸道地保护自己的品牌,对自己的商标进行防御性的‘联合注册’也就是像你刚才说的,在自己还没经营的其他类型上也注册但只要真有别的公司在那些他没有实际经营的品类里实际经营经营使用了该商标,而注册在先的公司没法证明自己有实际使用。那么实际使用者也有权向国家商标局申请,要求将注册在先的人的商标无效化。”

    史妮可想了半晌,可怜兮兮地说:“雄哥……你这个‘其次’好深奥啊……能不能用人话翻译一下?”

    冯见雄无奈地叹了口气:“就用刚才的案子来举例吧:假设当时正牌l干妈同时注册了第30类的‘调味品’和29类的‘腌渍食品’,但注册之后正牌l干妈公司实际上没有卖过‘腌渍食品’,而邓长春的公司却卖了。

    这种情况下,邓长春是可以找国家商标局申请,宣告正牌l干妈在地29类注册的商标无效的,案由就是‘恶意注册,实际没有使用已达2年。’”

    “原来还有这种规定……”史妮可消化了一下刚才的话,“那一般公司怎么证明自己有使用这些商标呢?”

    冯见雄很专业地说:“很简单啊,比如假设正牌l干妈公司也有卖‘l干妈’牌腌渍海鲜。找他们2年内平时销售时候的财务开票,应该可以找到‘品名’一行写着‘l干妈牌腌渍海鲜’的发票啊。又或者是可以在报纸、电视上找到‘l干妈牌腌渍海鲜’的广告啊。如果这些证据都没留,被竞争对手告你‘恶意注册,注册后实际上没用’,那就没招了。”

    史妮可和周天音已经如听天书,对冯见雄的见识佩服得五体投地。

    本专业就是学财务会计的冯义姬听了,更是心有戚戚焉地出神了一会儿,感慨道:“平时看大多数公司卖货开发票,都不会精确到产品品牌的吧,随手写个类型就算好了。听你这么一说,连日常开发票这点事儿里,竟然都隐藏了这么多商标保护方面暗留证据的隐招,真是没想到。

    照你这个说法,如果正牌l干妈硬要‘假装’自己在很多产品品类上使用过这个商标,其实也不是不能做到。估计哪怕平时实际卖的不是‘腌渍食品’而是‘辣酱’,只要营业执照上有‘腌渍食品’这个经营范围,开票的时候虚假开成这一类不就行了?

    这种伎俩我在会计事务所见多了,比如在国内卖节能灯有政府的节能补贴,但是卖非节能类的没有补贴。飞利浦这种大牌为了退税,明明卖的不是补贴名录上的节能型产品,开发票的时候都有可能虚开成节能产品,雷士这种国内牌子就更没节操了也怪那个正牌l干妈没早点请你做法律和品牌战略顾问,否则刚才这些阴招你肯定早就想到了吧。”

    面对亲姐姐的“不惮以最阴险的恶意揣测”,冯见雄笑笑不语,一副“你懂的”的表情,俨然是早就想到了。

    一众妹子感慨了一会儿,对基础扫盲已经没什么分歧,这才想到问连最终的核心问题都还没问呢。

    “那你这次准备怎么对付那个邓长春呢?就是帮正牌的l干妈公司打假吗?然后收点商标维权的诉讼费?”妹子们异口同声地问。

    “哪有这么简单!这种事情也太没技术含量了!”冯见雄不屑地说,“我说过要‘自导自演’,当然是要想办法问l干妈要重金,帮他们突破现有的商标评审行政法规,硬生生运作成‘全国驰名’这个头衔,很多重视品牌建设的公司,可是重金难求呢。到时候,区区邓长春这种打擦边球蹭热度的,还不是灰飞烟灭?”

    “这都可以?你要怎么做?”

第31章 无形立法者

    具体怎么样才可以“自导自演、左右互搏”把一个商标搞成符合“全国驰名”的审查标准,这里面自然有很多法务细节上的猫腻。

    冯见雄不可能花上太多时间,把这些操作层面的事情都跟姐姐或者周天音说清楚。

    以他的脾气,最多也就是对史妮可这个直接执行层的廉价劳动力,走一步指点一步。

    所以,那天晚上,面对小姐姐们“你具体要怎么做”这个疑问,冯见雄只是简明扼要地说了几句:

    “我的办法说穿了其实就是:目前国家的商标驰名认定体系,实际上有两套,一套是走行政审批途径,那就只有靠国家工商总局批,需要好多年、满足很多复杂的指标才能满足。

    另一条是根据【法释(2002)32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乃至后续05年颁的一个补充规定,走‘司法认定’途径这样的话,只要找一些法院就行了,比找国家工商总局容易得多。

    而且‘司法认定’的指标性要求比‘行政认定’要少很多硬杠子,大致上可以通过‘假装在全国几乎所有省份都有人在假冒你的产品,然后告对方侵权、并打赢官司’的思路,就最终把事情办下来,细节我就不多说了。”

    冯见雄说的这个套路,其实目前国内已经偶然有人在用了。

    以06年的行情,目前全国范围内每年都有四五十个商标,是因为被人假冒得多、打假也打得多,最后在侵权案判决中司法认定为驰名的,所以这招并不能算是绝对的原创。

    但是,从02年到05年,那些司法认定成功的驰名商标,绝大多数都是“真的在被无数人假冒”的名牌几乎还没人想到跟冯见雄一样去“有假冒要上,没人假冒制造假冒也要上”。

    究其原因,并不是冯见雄真比全国所有知识产权律师都聪明,而是因为02年最初那个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给主审法院留下的“自由裁量权”尺度比较松,所以很多律师摸不准“造假造到何种程度,才能被司法认定驰名成功”,也就很难给人打包票收费,更不敢风险代理因为造假成本不定。

    02年那个司法解释出来之后,用了三年,最高院渐渐有了实践经验,然后在05年的补充规定里加了很多明细的尺度。比如“规定具体要在全国多少个省份被人仿冒、在多少个外国被人仿冒才能认定驰名”这种细节都有了,然后各大敏锐的顶级律所才开始抠着数字算造假成本,好给客户报价。

    眼下06年,这门生意正是需求旺盛、而摸清门路的人寥寥无几的时候。

    在原本的历史上,这种把戏要到07、08年才渐渐渐多起来,并发展到连并非最顶尖的律师都掌握了这门生财之道,然后吃相难看、鱼龙混杂。

    到了08年,国家认定的驰名商标数量,也从当初只有国家工商总局一家可以独门行政认定时代的“每年数十件”,飞速增加到了“行政、司法双轨有权认定”时代的“每年两百余件”。

    也就是说,每年新增的驰名,比过去多了五倍,这玩意儿渐渐有贬值的风险。

    最后,在国家工商总局系统的强烈抗议干涉下,经过工商行政和司法机关之间的博弈,到2009年,最高院终于顶不住压力妥协,出了个【法释(2009)3号】文件也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这个司法解释一出,算是覆盖了此前从02年到05年渐渐扩权的几个在先解释,把“司法认定驰名”的法律效力,限缩回了“只有个案效力,不得追溯、将来也不得援引”的程度。

    从此之后,国内的知识产权代理类事务所、律所,才断了“自导自演帮客户运作驰名”这条财路,而“驰名商标”在09年以后含金量也渐渐恢复。

    如今,冯见雄显然是准备好好喝一顿头口水。

    同时,如果因为他的蝴蝶效应,导致“司法驰名”这个模式提前烂大街,那么说不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有可能被提前颁布到时候,其前面的字号就不是【法释(2009)3号】了。

    有可能是【法释(2008)xx号】,甚至是【法释(2007)xx号】。

    就跟不久前冯见雄因为“现有技术伪装成专利进行碰瓷”模式的曝光,逼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前修订《专利审查指南》,一个道理。

    从这个角度来说,冯见雄提前钻这个空子搂钱,侧面也是在鞭笞国家立法体系加速完善,真乃功德无量。

    ……

    后面这些弯弯绕,冯见雄没说出来,小姐姐们暂时也不知道。

    周天音和冯义姬以各自的社会阅历绞尽脑汁,也只get到冯见雄的其中一点精髓:“听你的思路,似乎主打的核心竞争力,就是把一件‘原本要找某个很高级的行政部门才能批下来’的事情,变成‘只要找某个相对级别低很多的衙门也能批下来’是这样么?”

    冯见雄一愣,觉得作为俩外行人,能这么概括也算不错,便欣然地肯定:“差不多就是这个样子。”

    周天音叹了口气:“没想到,仅仅是降低一下行政审批级别,都能攥出真么多利益来。”

    冯见雄笑了:“这不就是本事么!怎么能小看这种运作。一个真正靠谱的大律师,就是不但要把事情办成,还要知道怎么花最少的资源把事情办成。

    哪怕两个律师同样能把事情办成,一个要求部长的人情,一个只求司长的人情。那求司长就能成事儿的律师,逼格和行业地位自然就高了。

    远的不说,还说当初世纪之交,给‘互联网前三巨头’运作纳斯达克上市和外资风投的刘大律师嗯,去年的百度纳斯达克上市,其实也是委托的他。

    当初他第一次名声是怎么刷出来的?不就是摩根士丹利想投平安保险,委托了他;而高盛也想投平安保险,委托了他的竞争对手。

    而他通过帮摩根士丹利做局、资金过桥,降低了行政审批级别,只要深市市政府批了就允许投资。他的竞争对手却傻愣愣地根据国法条文,让高盛去找了商务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审批,结果迁延日月、最后黄了

    同一件事情,原本要国家两部委批过的事儿,批一层皮之后,当地的市政府就可以批,难度自然是骤降。做一两次这种事情,就能在法务界刷出足够让新浪搜虎黄易百度都在引入外资风投问题上聘请他。

    可见,这种‘创造一种新的法务模式,让原本法律条款明文规定要高级衙门批准的事情,变成低级衙门也能批’的事情,对于律师的名望帮助有多大而我,今天要做的事情,也是这种性质的!

    我就是要教全中国的企业家做人,让他们知道以后只要找我冯某人,做驰名商标不用再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只要通过各省的地方法院!”

    外抗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本来冯见雄如果不解说最后这段奇闻笑谈作为对比,姐姐和周天音还觉不出冯见雄即将要做的事情有多么伟大。

    但被这么条分缕析一类比,周天音顿时觉得冯见雄的高大上程度又拔高了好几层。

    原来这么一桩小创新,性质上是可以和“那些运作新浪搜虎黄易百度的纳斯达克ipo业务的顶级大律师”相提并论的!

    至于冯见雄是不是习惯性往自己脸上贴金,甚至只是说谎不打草稿,她们压根没去多想。

    毕竟他天生有这种把死的说活的口才,适当吹吹牛,简直毫无ps痕迹。

    这种口才用来骗取女生的崇拜,简直大材小用,容易得不要不要的。

    ……

    周天音当天秉灯夜聊到很晚,在冯家住了一夜反正是暑假,熬夜也没关系。

    第二天冯义姬去会计事务所上班了,周天音不好意思当电灯泡,才回了自己家。

    前一天她出门,本来是要去办按揭贷款手续的,回家之后周母慕容萍自然要关心一下女儿,问问事情办得怎么样。

    然而,知女莫若母。

    慕容萍赫然发现周天音有种莫名的魂不守舍感,就跟小时候无知少女追星时的盲目崇拜傻乐有些相若仿佛当然,随着年纪的增长,实际表现形式上肯定要更加内敛一些。

    “怎么了?贷款都办好了么?没什么麻烦吧?”

    “没有,都办好了。”周天音腼腆一笑,回答了母亲的疑问。

    随后也不知怎么回事,鬼使神差口嫌体直地补充了一句感慨:“唉,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一直都是义姬羡慕我,如今却轮到我羡慕她了。”

    慕容萍素知女儿从来都是眼高于顶的,因此暗暗纳罕:“怎么?就因为冯家突然也有钱了、能买得起和咱家一样的房子了?”

    “妈!我是那种小气的人么?”周天音也没遮掩,随口就说了出来,“没想到义姬有这么出息的弟弟,真是……简直了……你不懂的,不光是钱的问题,人家的追求太大了,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