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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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井- 第1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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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纵横交错的鱼肠之纹,化为一道道沟壑,将血槽里面的鲜血引动到自己的沟壑之内。

    楚云秋看着鱼肠剑的剑身,有一种错觉,就好像有一位临摹大师,拿着血红色的毛笔,沿着剑身之上的沟壑,不断描画一般。

    过了那么几秒钟后,整个鱼肠剑剑身的正反两面,凡是沟壑花纹之处,全部被鲜血充填。

    仔细看去,就好像用血红色的毛笔在剑身之上作画一般,异常的诡异、阴森。

    楚云秋不禁吞咽了一口口水,相比于“用鲜血”铭刻在剑身之上的“春秋战国”图案,楚云秋更加关注剑身之上的血液含量。

    从增加的重量上面估计,楚云秋感觉,剑身上面的血液总重差不多有两斤重。

    正常成年人的血液总量大约相当于体重的8%,也就说,一个50公斤体重的人,全身血液总量为4公斤,约4000毫升。

    而鱼肠剑几乎一瞬间,竟然收走了人体一公斤的重量,也就是说,直接掏空了人体内1/4的血量,约1000毫升。

    楚云秋心里不禁暗自感慨,这么一个匕首大小的短剑,竟然能够蕴藏1000毫升的血液,实在不可思议,如果是身材瘦小的人,还不瞬间就毙命了。

    不愧是绝杀之剑。

    楚云秋将鱼肠剑拿起,发现剑身上面的血液没有任何的流动,就好粘稠的固体一般,镶嵌在上面。

    楚云秋拿着鱼肠剑,直接在院落里面挥舞起来,周身血滴四射,如若飞雨,纷纷从剑身之上跳动下来。

    在楚云秋的挥舞之下,剑身上面的血液纷纷滑落,而且没有沾染一点血痕,就好像刚刚什么也没有发生一般。

    杀人不见血,凶器,绝对是凶器。

    怪不得著名相剑大师——薛烛都认为他是一件大杀器。

    鱼肠剑——“逆理不顺,不可服也,臣以杀君,子以杀父。”这把剑天生就是逆理悖序的,是用来弑君杀父。

    楚云秋感觉此剑杀气太重,如非必要,还是不要拿出示人为好,想到这,楚云秋将鱼肠剑收进锦囊乾坤袋中,打算后期给其配备一把剑鞘。

    楚云秋回到屋内,看着陆芷晴的身影,走上前,从后面轻轻环抱住陆芷晴的柳腰。

    “芷晴,别忙了,我们该休息了”,楚云秋趴在陆芷晴的耳边,轻声说道。

    陆芷晴的俏脸一红,不由轻轻问道:“表妹睡了吗?”

    “早就睡了”,楚云秋点了点头。

    “恩,我收拾完这点东西”,陆芷晴当然明白楚云秋的心思。

    夜色朦胧,黑云遮蔽了天空,整个夜晚显得十分的静谧,只能偶尔听到草丛中昆虫的鸣叫。

    ······

    第二天清早,在院子里面大公鸡的报晓下,楚云秋从床上走了下来,活动了一下腰。

    累啊。

    楚云秋转过头,看着床上一脸甜美笑容的陆芷晴,走出房间。也不知道陆芷晴给他涂抹的什么,伤口虽然还没有结巴,但是已经不再流血。

    楚云秋来到院子里面,开始雷打不动地锻炼身体。因为手指受伤的原因,楚云秋没有再练弹指神通,而是拿出刻刀,挑选了几个胡萝卜,练起了雕刻。

    楚云秋的刀法日益精湛,由原来的四不像变成了现在的有点像,至少依稀可以辨认出雕刻的什么,而不是像妞妞似的,闹出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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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3章 晨间琐事 清文来电(求自订)

    今天仍然是个大晴天,天气看起来十分地明媚,空气中带着一丝花香,呼吸起来不仅清新,而且醉人。

    楚云秋手里拿着一柄刻刀,不断在胡萝卜上面切割分离着,控制力道,掌握角度,楚云秋一边回忆着老大爷的手法,一边揣摩着雕刻的注意事项和技巧,眼睛一动不动,注意力十分地集中。

    就在楚云秋全神贯注,将所有的集中力注意到手上的雕刻作品时,大汪小汪和大雪三个家伙屁颠屁颠地跑了过去。

    至于大白和小黑,早就飞到天上去玩耍去了。

    早起的鸟儿有虫吃,这似乎成了鸟类的一种习性,早上清醒地特别早。

    楚云秋感受到有什么东西在接近自己,手上的动作不由一顿,抬起头不由看向前方,只见大汪小汪和大雪三个家伙屁颠屁颠地跑了过来,张着嘴,耷拉着舌头,蹲在地上,就那么看着楚云秋。

    楚云秋看着三个乖巧地不得了地家伙,心里有些戚戚然,这些日子,他们三个可没少忙活,经常不在家,待在山上巡逻。

    楚云秋伸出手,抚摸着大雪身上毛绒绒的毛发,十分地柔顺温暖,没有任何的瑕疵,就好像每天都在梳洗整理一般,大雪是三个家伙里面,最爱干净的一位,经常把自己的毛发打理地干干净净地,而且有事情没事情都喜欢****自己身上的毛发。

    楚云秋看着三个家伙,他们从小就跟着自己的长大,感情不可谓不深。

    楚云秋从锦囊乾坤袋中拿出三根“肉刺尖驴”的骨头,直接扔给三个家伙。

    肉刺尖驴的骨头十分地坚硬,比起板砖的硬度高太多了,虽然还比不上钢铁的强度。但是却可以当做钢棍使用。

    敲在铁器上面,不断发出铛铛的声音,十分地清脆。

    大汪小汪和大雪三个小家伙看到楚云秋手里的骨头,瞬间从地上站起来,眼睛好像放光一般,就好像闻到了腥味一般。

    看到楚云秋将骨头抛向空中。大汪小汪和大雪直接一跃而起,大雪体型最大,也最为聪明,直奔最大那根骨头而去,大汪和小汪也一跃而起,将剩下的骨头咬在嘴中。

    “咚”,大雪落地的时候,发出一声沉闷的声音,烟尘直接从地上荡漾起来。可见其身体的沉重。

    大雪和大王小汪三个家伙得到了自己的食物,屁颠屁颠的离开了。

    凶兽的骨头硬,但是他们的牙齿更加的坚硬,而且长时间吃这东西,早就磨练出来了,这些坚硬的骨头在他们锋利的尖牙之下,根本没有任何的反抗之力。

    楚云秋摇了摇头,继续沉浸在自己的雕刻里面。

    ······

    吃过早饭的时候。还没等楚云秋出去,身上的电话响了起来。

    “文哥”。楚云秋看到手机上面的来电显示,竟然是沈清文。

    自从沈清文从这里离开之后,已经有几天没有消息了。

    “喂,文哥,什么事情?”楚云秋张开嘴问道。

    “云秋,你今天没有事情吧”。沈清文张嘴问道。

    “你有什么事情,先说”,楚云秋猜测,应该是因为沈父的事情,不过他今天还真有事情。他想去县城一趟,将学校旁边那几间无人出租的房子买下来,送给柳爱民夫妇。

    果然,楚云秋猜中了,沈清文确实是为了父亲的事情。

    “那什么,我爸今天要过去,他老人家身体不是很好,所以到时候要去你那里座座,还有,我姐和我妹可能也会过来,可能会给你添些麻烦”,沈清文说着,挺不好意思的。

    “不会,我欢迎还来不及呢,你也知道,我家的院子大,来者不拒”,毕竟是客人,楚云秋可说不出拒绝的话。

    “那行,那今天就麻烦你了”,沈清文那个高兴啊。

    “别慌”,楚云秋叫住沈清文,“文哥,你们什么时候过来啊”,楚云秋正好要去县城,到时候正好一起回来。

    “我们九点多从家里出发,九点四十差不多可以到你那里”,沈清文想了想,差不多就是这个点。

    楚云秋看了看墙上的钟表,现在刚刚八点,差不多,“文哥,这样,我正好到县城一趟,你把地址留给我,我到时候去找你”。

    “你要来县城?”沈清文心里一惊。

    “恩,有点事情”,楚云秋点了点头。

    “那好,等你忙完之后,你直接来金都花园,我等你”,沈清文也没问楚云秋做什么,如果楚云秋想说,早就说了。

    楚云秋挂断电话之后,去书房看了一会有关《古玩鉴赏》的书籍,除了梁乾志不时给他带回来两本,他还在网上买过一些经典著作,从里面学习揣摩。

    楚云秋欠缺的就是一位良师。

    ······

    院子的一角,翠鸟欢快的歌唱,似乎没有一点被牢笼束缚的感觉,黄鹂在鸟笼中上下跳跃,而野鸡只能选择了悲鸣。

    在孟清幽的卧室里面,那一对五彩金刚鹦鹉不断叫唤着孟清幽,但是孟清幽似乎不闻不觉,仍旧在那里香甜的睡着。

    楚云秋手里拿着一个小碗碟,里面放着如同碎末一般的肉屑,堆积在一起。

    这些肉屑全部都是“肉刺尖驴”的肉屑,不仅蕴含着巨大的能量,还含有巨大的灵气。

    对人体和动物有着难以想象的好处。

    楚云秋来到翠鸟的鸟笼面前,看着里面的翠鸟,十分地漂亮,他感觉,一点也不比五彩金刚鹦鹉差。

    “芷晴,一会我要去县城一趟,家里有什么事情给我打电话”,楚云秋一边将小碗碟里面的肉屑放到翠鸟笼子里面的小碗内,一边对屋内的陆芷晴说着。

    小翠鸟似乎有一种天生的直觉,知道这些东西对自己十分有好处,所以两只翠鸟直接跳到碗碟前,不断啄食着。

    鸟类大多数都是杂食性动物,一方面,他们吃五谷杂粮,吃大米,吃稻谷,另一方面,他们又喜欢捕捉虫子,吃害虫,可以说,两者皆吃。

    “知道了,也不知道你怎么整天那么忙”,陆芷晴的精神头十分地好,容光焕发,这些都是楚云秋的功劳啊。

    “对了,咱家的穿山甲快要生了,一会多给他们喂点食物,让雌性穿山甲养好胎”,楚云秋给陆芷晴嘱咐到。

    说起雌性穿山甲,已经怀孕好一阵子了,但就是不分娩,让楚云秋和陆芷晴也有些着急。

    楚云秋不知道,雌性和雄性穿山甲经过《宝井》之水和凶兽之肉的滋养,身体远远超过了平常的穿山甲,甚至,在他们的内部发生了一些不可思议的变化。

    而他们的后代,无异于更加的优秀,甚至会发生一些基因上面的变化。

    楚云秋将翠鸟、黄鹂、野山鸡、五彩金刚鹦鹉喂养完之后,从房间里面取了车钥匙,向县城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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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4章 乡村美景 金都花园(求一切)

    行驶在乡间的路上,见到最多的风景就是道路两旁的稻田和种植在道路两旁的杨树。

    此时此刻,已经到了丰收的季节,金黄色的麦穗连成海洋,在风中形成麦浪。

    在麦田里面,几辆收割机在卖力地工作着,将麦田里面的金色麦穗收割下来。

    因为清晨凉爽的原因,所以很多人都喜欢在早上的时候收割。

    楚云秋小的时候,那个时候国家还很穷,收割机就是一种奢侈品,在一些大城市都不常见,更不用说这些没有名气的小乡村了。

    所以在楚云秋小的时候,农作物的收割基本上全靠人力为之。楚云秋仍然记得,楚父和楚母凌晨四点就到麦田里面干活,拿着镰刀收割麦穗。

    早上没有太阳,不用忍受酷暑,等到了中午的时候,毒辣的太阳照耀着大地,基本上热的没有办法干活,所以他们宁愿摸黑劳作,也不远在太阳底下收割。

    那个时候,楚云秋还不是很懂事,早上的时候,由姐姐楚雨荷照看着他和妹妹楚雨怜,等做完早饭之后,再给父母到地里送饭,十分地辛苦。

    等到了九点多的时候,太阳已经显露威力,父母这个时候便会会从麦田回来。

    楚云秋看着麦田里面忙碌的众人,虽然疲惫,但是脸上却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国家富强了,科技发达了,农民的腰包也鼓了起来,不用再没日没夜的起早贪黑了,这是农民最切实的幸福。

    看着一片盛景,楚云秋的嘴角轻轻弯起一个弧度。

    楚云秋这么努力,除了为了自己的未来,为了自己的子孙,也想让自己的父母可以安享晚年。毕竟,父母就自己一个儿子。

    车的速度不快,楚云秋一路看着两旁的风景,后院的青菜,果园的瓜果,麦田里面的庄稼,楚云秋都还没有做,等回去之后,应该安排安排了。

    在沿途,楚云秋还发现了一个事实。那就是,公交车往来的次数明显增多了,而且出租车和私家车的数量更是呈几何倍数增长,几乎隔一两分钟,就有一辆出租车从眼前路过,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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