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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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2006- 第5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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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老百姓看。

    但是陆恒清楚,网络宣传的能量越来越强,并不弱于传统电视台,甚至随着时间推移,还会超过。

    那么薛之的广告,就是主攻这一块儿的。

    外形俊朗,声音动听,更加容易让上网的年轻人们接受。

    要知道买二手车的并不只是那些持家有道的中老年人,经济不算富裕,驾驶经验不多的年轻人也是主力。

    很多囊中羞涩,又渴望高端汽车的年轻人,都会采取购买二手车,来满足他们的豪车梦。

    柚子科技的员工们路过贵宾室的时候,都会好奇的通过透明玻璃看一眼里面坐着的两个人。

    一个很帅,浑身上下充满着忧郁的气质。

    老板没那么帅,但那种大大方方、气度雍容的感觉,却又完胜另一人。

    “听说那人是专门请来拍公司代言广告的明星呢,看起来,还是不如老板啊!”

    有女员工花痴的对同伴说道,换来的也是同样的回复。

    “是啊,感觉以前追的帅哥明星跟我们老板比起来,都有点金玉其外败絮其中,遭啦,感觉以后嫁不出去了。”

    “怎么了?”

    “因为我的择偶标准,已经变成老板这种了。即使没那么有钱,也要是个类似老板的潜力股。可这种人,估计我是遇不到了。”

    不提那些花痴的女员工,陆恒认真审视着面前的拘谨男人。

    “不用那么拘谨的,其实我也算是你的粉丝呢,认真的雪很好听,每次下雪的时候,都会听你的歌呢。”

    陆恒露出笑容,用俏皮的话缓解着薛之的心理压力。

    薛之听了陆恒的话后,也确实轻松了一些。

    他笑道:“要早知道如此的话,当初我就该多唱一些雨、雾、风、霜一类的歌曲了。这样每到类似天气的时候,我就又可以火一把。”

    二人皆是乐呵呵的笑了起来,商谈的气氛变得愉快轻松起来。

    陆恒将合作的内容跟薛之细细的说了一遍,尤其是将广告投放于网络这一块着重告诉了薛之,怕他会有所不满。

    毕竟做了一个代言,却只投放于网络平台,是很多明星都不愿意的事情。

    这年头,明星们还是更乐意见到自己的代言广告,在千家万户的电视机上播放。

    出乎陆恒预料的是,薛之并没有什么不满,反而挺高兴的。

    “没什么问题,什么时候开始拍摄,我这段时间都很有空。”

    见到薛之如此迫不及待,陆恒诧异之余,还是说道:“一年代言费三十万,你能接受?”

    薛之耸耸肩,“有什么不能接受的,这已经是很不错的价格了,我倒是很感谢陆先生你的慷慨。正好我新专辑在筹备,挺缺钱的,有这笔钱入账,可以缓一缓我的压力。”

    陆恒能够看出来,薛之脸上的笑容发自真心,是真的很满意那三十万代言费。

    这让他心中感触,给黄勃八十万,其经纪人都要讨价还价,还有各种要求,但到薛之这边,三十万对方就感恩戴德了。

    不得不说,娱乐圈是个挺残酷的地方。

    这般想着,陆恒摇了摇头,自己想那么多干嘛,能以较低的价格签下代言,就是对自己最有利的事情了。

    “那行吧,可以让你的经纪人来一起拟合同了,等你我签过之后,马上就可以开始拍摄广告片子。”

    薛之搓搓手,有些局促的说道:“额,我来一起拟定合同吧!我经纪人有点忙,这次没跟过来,全部事情我自己做主就好。”

    陆恒愣了一下,然后站起来左右看了看,偌大空旷的贵宾室里,只有他和薛之两个人。

    中央空调的温度有点低,穿着短袖的陆恒竟隐隐感觉到冷。

    他回过头来,脱口而出。

    “你一个人来的?”

第九百五十一章 我男朋友送我的歌

    对于薛之,陆恒还是有所了解的。

    当年一首《认真的雪》红遍大江南北,即使在多年之后,这首歌也会时不时响起。

    可以说,歌是很红的,但人就不是那么红了。

    起码在《演员》这首歌出现前,陆恒从未听见任何与薛之的相关新闻,而两首歌的跨度,长达十年。

    对于一个明星来说,十年的默默无闻意味着什么,是个人都清楚。

    这是个曝光度、热点为王的时代,一个明星如果经常不出现在大众面前,他的身价会低廉到一个难以想象的地步。

    但是陆恒却仍然被薛之现在的境况所震惊。

    新专辑的筹备资金,需要自己出来挣。

    一个非常正式的代言合同,竟然没有经纪人陪同,也没有任何跟班,就孤身一人出来。

    难道说他的经纪公司就这么放心薛之的公关能力?不怕柚子科技在合同上做手脚?

    要知道,对于这些一心唱歌、演戏的艺人来说,善于谋算的商业公司,要想在合同上做点手脚,坑一坑他们,是非常轻松的一件事情。

    还是说,对方已经彻底放弃薛之了?

    觉得他没有任何价值,以至于也不害怕被人坑?

    陆恒思绪万千,看着兴高采烈和柚子科技签订合同的薛之,竟然隐隐感到一丝悲哀。

    对于一个一心追求音乐道路的歌手来说,无疑,现在薛之的处境是十分凄凉的。

    “行,两天后就开始拍片子吧,我就待在这边,尽力配合你们。”

    薛之看着已经签订好的合同,露出了久违的笑容,身上阴郁的气质也短暂的消失不见。

    陆恒将一旁等候的周民叫了过来。

    “你去帮薛先生订酒店,然后广告拍摄期间,就由你来负责他的出入行程。”

    周民点了点头,应了下来。

    一旁的薛之有点发愣,随即连忙说道:“不用的,陆董。我公司那边提供得有活动资金,这些事情我自己就能处理。”

    陆恒摇摇头,笑道:“小事而已,不用挂在心上。何况这是我们应尽的义务不是,北京堵车厉害,总不能让你打车赶往拍片现场吧!有人接送,也方便我们工作。”

    陆恒这么说,薛之就拒绝不了了,只好接受陆恒的好意。

    这让他心中挺感动的,已经有多久,没人会这么重视自己了。

    “咦,快下班了,一起吃个晚饭吧!”

    陆恒邀请薛之共赴晚餐,对方欣然同意。

    出了公司大门,陆恒开上林素那辆跑车,薛之随着周民上了柚子科技的办公商务车。

    行车途中,陆恒突然想起了自己早上对林素说过,要去接她下班,现在又要和薛之一起吃晚饭,一时间让他两难起来。

    拿出手机,陆恒先给薛之打了个电话。

    “薛先生,不好意思啊,我想说晚餐的时候,加一个人可以吗?”

    “是贵公司的吗?”

    “不是,是我女朋友,因为之前说好要接她下班的。这不要跟你吃晚饭吗,干脆就想一起吧!她也很喜欢听你的歌,算是你的粉丝呢。”

    “呵呵,那好,我不介意的。”

    争取到薛之同意后,陆恒方向一打,就朝着林素公司那边开去。

    三林地产,陆恒在前台小姐的好奇目光中,等了一会儿。

    林素欢快的从公司跑出来,“下班啦,我还以为你要等一会儿才能来接我呢!”

    陆恒笑着从林素手上接过包,旁若无人的牵上她的手,往外面走。

    “走,晚上去吃饭,顺便让你见个明星!”

    “咦,谁啊?”林素好奇的问道。

    陆恒将包放进车里,为林素拉开车门,“薛之,知道吧,就在后面车里!”

    “知道啊,知道啊,我很喜欢听他的歌呢。”林素高兴的说道,目光往后面看了一下,神采奕奕。

    上了车,陆恒一边启动车辆,一边解释。

    “他和我们公司刚签了一个代言合同,我想尽个地主之谊,干脆就请他吃顿晚饭。这不要来接你下班吗,干脆就让你一起,待会你可以找他要签名哟!”

    就餐地点是一家陆恒和林素常去的私房菜,在去年一整年中,陆恒发现了这边,隔三差五就会带林素过来吃。

    跟年长的老板打了个招呼,陆恒就在一个包间坐了下来。

    林素睁着大眼睛,好奇的看着对面的男子。

    “这是我女朋友,林素。”陆恒为双方介绍道。

    薛之礼貌的点点头,“林小姐你好,今天打扰二位了。”

    林素大约是第一次见到自己经常听的歌的原唱歌手坐在自己对面,小脸微红,颇有点激动。

    拿出陆恒最早送给她的mp3,林素兴奋的说道:“我真的很喜欢你的歌呢,你看我mp3里,除了杰伦,jj,阿桑的歌之外,就只有你的歌了。对了,你什么时候出新歌啊,我很期待喔!”

    看着激动的林素,薛之心中感慨,没想到自己还能在这里碰到一个粉丝。

    他摇头一笑,“谢谢林小姐的喜爱了,新歌正在筹备中,估计得等一段时间。咦,你这个mp3有些年头了吧,现在的人大多都用手机听歌了。”

    见薛之将注意力放在有些老旧的银黑色mp3上,林素幸福的说道:“嗯,这mp3是他送给我的,很耐用的,这都三年了。”

    对林素看过来的幸福目光,陆恒微微一笑,是啊,这都快三年了呢。

    “咦,这首歌是哪个歌手的?我似乎从没有见到过呢?”

    薛之疑惑的看着mp3上正在滚动播放的一首歌,歌名是《一次就好》,但后面却没有任何歌手信息。

    林素这才发现,她刚刚打开mp3的时候,出现的是陆恒送给她的那首歌,也是她最常听的《一次就好》。

    见薛之问起,林素既骄傲,又如小孩炫宝一般炫耀的回答道:“这首歌是陆恒三年前写来送给我的,嗯,应该算是定情信物吧!对吧,你说是不是?”

    看着林素娇憨的模样,陆恒摇着头轻笑。

    “对对对,是我送你的定情信物。”

    “嘻嘻!”

    薛之好奇心上来了,他没想到自己这个代言网站的老板,不仅年少有成,居然还会写歌。

    想起之前,陆恒见到他的时候,说喜欢听自己的歌,还以为只是场面话,如今看来却不太像。

    他迟疑的指了指那个陈旧的mp3,问道:“我可以听一听吗?是这样的,对于情歌,我都比较关注,而且我的创作路线,也是这方面的,所以冒昧的想要听一听,陆先生创作的歌曲。”

    林素有些为难,看着陆恒,让他做主。

    陆恒摆摆手,“自然可以,听一次,无伤大雅的。”

    热气腾腾的私房菜在老板娘的手上一个个端上来,陆恒招呼着林素开吃。

    薛之却是拿起mp3,戴上耳机,按下了播放键。

    时隔三年,加上长期的使用,音质说实话,已经不算好了。

    然而只是听到清脆的钢琴前奏响起,薛之就愣住了。

    是有多久没有听到这么温情脉脉的曲调了,仅仅只是前奏,似乎就能温暖人的心灵。

    他深深的瞥了一眼对面吃菜的陆恒,然后沉入心神,继续听歌,他可还记得,陆恒刚才虽然大方,但是听的次数却是局限在一次。

第九百五十二章 善人

    同样一首歌,在不同人听来,都会有不同的感受。

    作为一个专业的音乐人,薛之一开始是由曲调歌词、乐器搭配,演唱技巧上去听的。

    然而随着副歌结束,第一遍的**到来,他就忽略掉了乐器的单调、陆恒非音乐人的不成熟腔调,反而深深沉入到歌曲本身饱含的感情之中。

    一次就好我带你去看天荒地老

    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开怀大笑

    在自由自在的空气里吵吵闹闹

    你可知道我唯一的想要

    世界还小我陪你去到天涯海角

    在没有烦恼的角落里停止寻找

    在无忧无虑的时光里慢慢变老

    。。。。。。。。

    没有遮遮掩掩的委婉歌词,就是那么简单,直白到了可以瞬间击中人内心的柔软。

    薛之沉醉在歌曲之中,直到一曲作罢,他才睁开了眼。

    他想说能否再听一遍,然而看着正笑闹吃饭的陆恒二人,却压下了这句话。

    这是人家的定情歌曲,能听一次就是万幸了,奢求太多,就不尊重别人了。

    将mp3珍而重之的还给林素,薛之长吁一口气。

    迎着林素眨巴眨巴的大眼睛,薛之微微一笑,真切的说道:“十分好听!虽然有许多瑕疵,譬如单调的乐器搭配,陆先生三年前不成熟的声腔,以及未加修饰的演唱技巧。但是在我看来,这些缺点反而成了优点。清脆空灵的钢琴突显出歌词的清晰,单纯不做作的素人演唱更能体现演唱者内心饱含的深情。。。。。。。”

    一直以来,林素都觉得陆恒在她十八岁的时候送她的这首歌,非常好听,甚至不亚于她后来收录在mp3里其他明星歌手的歌曲。

    但她觉得那只是自己的感觉,是一种情人眼里出西施的爱屋及乌。

    直到听到专业的薛之给出如此高的评价时,她才明白这首歌,即使别人来听,也会觉得好听。

    “看得出来,陆先生很爱林小姐啊!”

    薛之感叹道,恍惚中仿佛又回忆起了自己的往事。

    那首让自己瞬间红遍大江南北的《认真的雪》,其实也是他亲自写给一个女人的,只是很可惜,最终对方还是没有和自己走到一起。

    此刻遇上同道中人,一时之间,竟有点和陆恒引为知己的感觉。

    林素瞥了一眼淡定的陆恒,俏脸微红。

    “吃吧,再不吃就冷了。”

    陆恒笑着说道,时隔多年,有人这么夸自己的歌曲,他也很开心。

    薛之点头,拿起筷子,开始吃菜。

    一边吃,还一边说道:“看得出来,陆先生在音乐方面也很有天赋啊,学过这方面的知识吗?”

    陆恒耸耸肩,认真算起来,这首歌虽然极度贴合他对林素的感情,但并不能算自己写的,毕竟是剽窃上一辈子别人的作品。

    “没有学过音乐方面的知识,只是有了点想法,当初又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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