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就是喷人吗?
来啊,互相伤害啊!
第七十九章 初修小楷(为雨夜流星雨未见护法加更)
清晨醒来,钟岳这个床位,是被太阳晒到的,热醒之后,他便探出身子,将床帘拉了起来,揉了揉惺忪的眼睛,从枕头边摸出手机来翻看着。
贴吧中的那个鸡排帖子,还是火爆异常,不过从他这一楼开始,话题的导向又变了。底下都是骂他的跟帖。
“你算什么东西?山沟?哪个山沟的?乡下人还敢在美院撒野?潮汐外星人,吧务干活了!”
“封他干什么?这种跳梁小丑,我看他还敢出来?喷死他!”
“懂点书法就敢到处嚣张了?这是哪个系的白痴啊!不会是书法系的吧?平心人,老赵,不会是你们书法系的人吧?”
有骂得太难听,以至于呈现出来都是和谐星号的,也有拐着弯骂他的,反正各式各样的回帖,将山沟书匠这个贴吧号推到了风口浪尖上。钟岳一笑而过,也不回帖,直接是退出了贴吧的网站。
很生气是吧,我就喜欢你们看不惯我,又干不掉我的样子。
意识清醒了不少,钟岳便进入了笔法系统,准备观摩文征明临摹小楷。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书家每隔百年,都会有一个领军人物。时至今日,王羲之无疑是天下第一行书,这是无可争议的。天下第一草书,也是花落唐人怀素,至于天下第一楷书,是欧阳询还是颜真卿,这是书法界一直争论不休的。
但是不管怎么说,除了东晋二王,几个天下第一,都落到了盛唐书家囊中,似乎唐以后,就再也没有能够超越前人的旷世之作了。
所以一般书法初学者,例如学楷书的,都会从颜体、欧体等四大楷体入手,因为唐代书家,法度森严,结构严谨,而愈往后发展,宋元明清等书法家,都是在前人的基础上,追求书法的美感,变得不容易把握了。
同样,学小楷也一样,流传着一句口头禅,小楷不学文征明。并不是说,文征明的小楷写得差,而恰恰相反,真是因为文征明的小楷过于精妙,不容易把握,所以才流传下来这么一句话罢了,真的把文征明小楷学精妙了,其实并不比赵孟的差。
钟岳进入文征明小楷系统后,发现场景有些变化了。这一点,钟岳还是觉得这个系统还是良心制作的,毕竟单一的画风,很容易让人厌倦。这回是一处古亭之中,钟岳遥望,便见到端坐在亭中的文衡山,过去行礼,“先生早上好。”
“不器,老夫问你,书法,最重要的是什么?”
钟岳想了想,“吾心即吾笔。”毕竟是在金寿门那里学到精髓的,这个问题,对于钟岳来说,不是什么新鲜的问题。
文征明捋须点头道:“倒也七八不离十了。没错,就是用心。何谓小楷,正是楷体小字。大字难于结密无间,小字难于宽绰有余。你要明白,小楷的宽绰有余,至少这个字中,要容得下你的心。”
钟岳心头一凛,又是一句玄妙的话啊。
容得下你的心?那是多宽绰?
按照物理学的角度,人的心脏大小差不多一个拳头,已经是超出小楷单个字的大小定义,绝对是容不下的。当然这仅仅是钟岳无厘头思绪中的调侃罢了。
文征明用镇尺抚过宣纸,笔毫沾了沾墨,“老夫看了你之前作文时的用笔,有很大的一个误区。小楷下笔时不必用逆锋,宜用尖锋,收笔时宜用顿笔或提笔。”
文征明手指灵动,落笔生花,纤细的笔毫在纸面跳动着,“你看,譬如要写这一横,起笔处或尖而收笔处则圆;写一竖,起笔或略顿,收笔则尖;撇笔则起笔或肥而收笔瘦;捺笔则起笔或瘦而收笔肥,同时也要向左向右略作弧形,笔画生动而有情致;点欲尖而圆,挑欲尖而锐,弯欲内方而外圆,钩半曲半直。这些都是最基本的小楷特点,你要记住。”
钟岳低头看去,纸面上仅仅只有一个永字。
书家俗语之中,确实有写好一个“永”字,就能练好书法的这种说法,但也并非全对。譬如最小的一个点画,有竖点、长点、左点、右点等等,各类的形式,至于横、竖、撇、捺,这些就更多门类了,柳叶撇,刀撇这些用上了拟物手法的名称,初学者掌握起来,更是一头雾水,刀撇?是菜刀、西瓜刀,还是金背大砍刀?
所以当问题太过复杂的时候,对于问题的简化,用比较简单的解法,去逼近真实的答案,这就是练好一个永字的说法。
文征明笔头不停,继续写下去。这么小小的一个方块字,如何能做到宽绰有余,容得下自己的心?其实不过是在追求一种和谐的美,这种境界,纤得中,轻重协衡,刚柔相济,奇正相错。
看似笔笔皆相似,然而细细看去,每一笔又各不相同。一列小楷写下来,错落有致,却又在一条中线之上,是谓行气贯串。
“不器,切记一点,运笔定要灵活多变,莫要自我设限。”
钟岳看得入神,那细小的笔毫,在纸间翻转跳动,就像是优雅的舞者,在摆弄着各式的舞姿,连贯不显呆滞,优雅不失灵动。
一个小时的观摩时间,转瞬即逝,钟岳还有些意犹未尽,就被弹出了系统,他看了眼熟练度,着实吃了一惊,以前观摩金农漆书,最初的几天,多少能涨得十几甚是二十几的,这次看了一个小时,居然就增加了百分之一?
钟岳有些不解,就去请教金农了。
“冬心先生,为何这个小楷,熟练度这么难增长?”
金农微笑道:“漆书的突破精进,是跳出笔法之外的意境上,,然而小楷精修,则是日积月累,滴水穿石。慢,是自然的。”
听了金农的解释,钟岳也释然了。
水到渠成,一直在说水到渠成,他又着急了。
能在两个月内圆满了漆书的笔法,其实已经是件极其不可思议的事情了。至于这回的文征明小楷,就像是细水涓流,慢工出细活了。
第八十章 脊梁没了(为Alston–king护法加更1/5)
退出笔法系统后,钟岳洗漱了一下,将昨夜换下的衣服浸泡在桶中,撒了点洗衣粉,准备中午再回来洗。背起了书包,便往书法教室赶去。
公共教学楼的教室,一般夜里都是锁门的。钟岳虽然不是书法社的成员,不过之前和罗素立打过招呼,所以直接从楼下的管理办公室领了钥匙,上楼开了门,又跑下来还钥匙。
“这么早?”罗素立提了个破旧的公文包,一些卷起的宣纸半截露在外头,一半的衬衫领子也没翻好,看上去真是有些邋遢。
钟岳打了个招呼,“是啊,罗老师您也这么早,不去办公室吗?”
罗素立冷哼一声,“我罗某人在办公室,怕是要被某些小人暗算,倒不如窝在这清净的地儿练练字来得自在。你呢?大一新生,不应该是最忙的吗?怎么整天都看到你无所事事的样子?”
“我准备降级转专业了,所以一些课程就不必修了,没事过来练练书法。”
罗素立满意地点了点头,“你是工科生里的奇葩啊。若换成别人这么窝在书法教室,我都怀疑是不是那帮无耻之徒的门下走狗了。至于你嘛,你是被专业耽误的才人。”
面对有被害妄想症的罗素立,钟岳也是不知道该怎么接话了,只能是笑笑,“罗老师过奖了。”
罗素立脸色立马板了起来,“别在我面前露出这套虚伪的脸来,把我罗某人的赏识当成是你炫耀的资本。”
“……”
什么人啊,客气客气有错了?
钟岳心说,罗老师又犯病了……
到了教室,两人就各顾各的了,钟岳也懒得鸟这个疯子,虽然昨日帮他润色文章,帮了个大忙,但是他硬生生地把谢谢二字咽到了肚子里,因为罗素立不需要谢。
钟岳拿起那支自制的小毫笔,想了想,还是放回了笔帘之中,毕竟是自己的处女座,写坏了就没了,好吧,其实是写起来不顺手……
笔的好坏,从外观上看,外行人基本上看不出什么差异,无非就是看看毫毛齐不齐,润墨后毫尖收不收得拢,笔肚圆不圆,但是内行人,诸如张来福,一摸一看就知道这支笔的好坏了。
钟岳拿起从德宣斋买来的一支宣笔兼毫。现在这个时代,毛笔的销量少了,笔厂要维持下去,那么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笔的价格上涨了。
就拿钟岳手上这样的一支精品小楷兼毫来说,由于跟庞立做了好几笔生意,拿的都是友情价,即便是如此,都要四十多一支。想想四十多一支的笔,用个五六天就废了,这四十多块,拿来买一打水笔,五六天,估计把手写到抽筋都未必能写得完吧。
写小楷,用墨就不能像漆书那样了,一寸不到的小字,只能是用毫尖来撰写,墨多了,一下子渗透开来,整个字就成了一团墨迹。
笔法系统的好处就在于,只要熟练度上涨了,那就不可能出现无从下手的尴尬处境。有些资质愚钝的书法初学者,跟着老师一笔一划学的时候有板有眼的,真让他独自临摹的时候,瞬间傻眼,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漆书的字帖,版本较少,不过类似文征明小楷的字帖,钟岳之前在书法社还是看到过好几本的,随手就捞了一本,凭自己那微弱的百分之一的熟练书,实在不忍下笔,还是规规矩矩地临帖吧。
他手上这本,是文征明小楷《情妇》,不对,是《琴赋》的放大版本。古人的作品,一般都是巨大的尺幅,真要出版成书,都是需要经过重新排版整合过的,这样也方便了临摹,这也算是时代的进步,想想以前的古人,没有出版印刷的字帖,只能靠着一些模糊的石刻拓片以及言传身教来传承。
比起那些时代,现在的条件简直太好了。
然而条件好了,人却变了。
钟岳开始临摹,毫尖行笔,对于写惯了大开大合漆书的他来说,一开始还是有些不适应的,频频用藏锋起笔,这样的结果就导致,写出来的小楷有点小儿麻痹症的感觉,总是束手束脚的。
慢慢的,等到写过两列后,钟岳渐渐熟手了。观看过文征明亲笔书写,对于用笔的习惯,钟岳记得很深刻,然而小楷的笔法太过复杂,尤其是文征明的小楷,笔法追求灵动飘逸,对于法度远远没有唐代书家那么法度森严,所以才难学。
手有些发酸了,钟岳放下笔,就听到身后传来批评的声音。
“初学小楷,就挑文衡山的,你真是胆子大啊。”
钟岳笑了笑,“没什么,练着玩。罗老师,献丑……额,就是练着玩。”跟罗素立客气和谦虚,那是对自己的残忍。
罗素立挑了挑眉,“好吧。”他拿着大瓷杯,喝了一口苦茶,盖上了瓷杯。
“昨天你那篇文章,是干什么用了?”
“写着玩。”
罗素立眉头一皱,就不问下去了。他反感虚伪的客套,然而钟岳这敷衍的态度,同样令他面子挂不住,又不好意思再问,于是就不说话了。
“今天怎么人这么少?”
以往钟岳过来,这间教室里,尽管没几个人,但多多少少有五六个,当然,他们不是专业的书法学生,而是兴趣爱好过来,然而今天都快十点了,整个书法社一两百人,不会都这么巧,全部都在上课吧?
“哼!”
老罗那副藐视天地的脸色立马又上来了,“来了个神棍,都被忽悠过去听讲座了。”
“这么巧,都过去了?”
“哼,这就是我罗某人所说藏污纳垢的学生会干的好事了!谄媚之徒,为了学分德育分,什么事情都上纲上线,学生会,成了某些人的门下走狗!我泱泱中华,大学学堂,养出了没有脊梁的谄媚之徒!”
钟岳脑壳一疼,又来了……
“罗老师,你这话就以偏概全了。”
罗素立眼珠子一瞪,簌得站了起来,“我的话有错吗?如果有朝一日,外敌打到了徽大校门之前,我罗某人敢说,就算我罗某人大喝诸生与我一道抵御外辱,跑得最快的,就是那帮子谄媚之徒了,整个徽大,没有一个敢跟我罗某人站出来的!
现在面对这些无聊的宣讲会,都要委曲求全,脊梁都没了,谈何保家卫国?”
罗某人讲话,事态上升三个调。
第八十一章 愈演愈烈(为云心出岫舵主加更)
好在罗疯子三四节有课,在空荡荡的书法教室高谈阔论十几分钟后,下课铃一响,还是端着茶杯去上课了。
钟岳摇了摇头,继续临摹《琴赋》。
一旁的手机振动起来,钟岳将笔搁在一旁,接起了电话。
“诶,妈,你怎么进来都不敲门啊……”钟岳掐着嗓子,阴阳怪气地说道。
电话那头先是愣了几秒,然后才反应过来,“古代人,你死定了!”
钟岳哈哈大笑。
“你完了,我要举报你!我要在美院贴吧举报你,那个山沟书匠就是你吧!”
钟岳马上就笑不出声了,“不是,你怎么知道……啊?什么山沟书匠?不知道啊,你在说什么?”
“哼,别和我装了,你现在已经成为整个美院的公敌了,拐着弯的把整个美院的学生都骂遍了!”
“……”
顾秦咯咯直笑,“没话说了吧。”
“不是,我就随手这么一打,至于嘛?”
“那我就不知道了,怎么样?我曝光你,或者答应我一件事,你选一个。”
钟岳抽了一张宣纸,擦了擦额头的汗,这坑爹的,“你先说事。”
“请我吃饭。”
钟岳松了一口气,还好魔女提得不是什么过分的要求,“我选请你吃饭。”
“好的,弗雷广场,中午十一点见。”
钟岳打着哈欠,起来伸了个懒腰,“弗雷广场这么大,说个具体点的位置啊。”
“大叔鸡排店。”
“我……”
……
……
骄阳似火,弗雷广场上,都是打着太阳伞,带着帽子的学生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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