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小丫头是谁呀,敢阻拦姑奶奶的好事,嫌命长了是不?给我滚开!”林二奶奶将胭脂一把推倒在地,用手捏住孟子路的下巴,嘴里发出色迷迷地啧啧声:“啧啧……你看这精致的小脸,我见犹怜的样子,看得姑奶奶我心里痒痒的!小心肝,别害怕,跟着姐姐,包你吃香的喝辣的的。”
林二奶奶欺男霸女在欢青城是出了名的,孟子路也是听说过的,他知道自己落入林二奶奶之手,必然不能善了。他也是个硬性儿的,强忍住心中的恐惧,看了眼被林二奶奶的爪牙打得遍体鳞伤的胭脂,他握紧了手中的簪子,鼓足勇气道:“林二奶奶,您府上环肥燕瘦,什么姿色的没有,我一个乡下粗野小子,哪里入得您的法眼,请您高抬贵手,放过小的吧!”
“嘿嘿……”林二奶奶小的各位猥琐,痴肥的脸上那淫邪的表情让人作呕,“小心肝,我府上还就缺你这样的。跟我回去吧”说着就伸出她肥硕的大手,去拉孟子路。
“住手!”孟子路知道凡她看上的,从来没有 一个能逃出她的手掌心的,便用胭脂送的那个镀银的簪子,对准自己的脖子,打算来个鱼死网破:“你要再靠近一步,我就血溅当场,让全欢青的百姓都看看,只手遮天的林二奶奶是怎样逼死一条人命的!”
其实林二奶奶也是一时新鲜,家中比孟子路美貌的夫郎多了去了,不过一时被孟子路的清秀俊雅吸引住,临时起意想占为己有而已。见他这样闹,便有些恼了:“别给脸不要脸,姑奶奶看上你,是你的福气!仗着自己有几分美貌,就想蹬鼻子上脸?我告诉你,今天姑奶奶还非要把你领回家不可,林文、林武,给我把他抓回去!”
孟子路攥着簪子的手颤抖着,他是宁可死也不愿跟这个恶霸回去,可是,他要是死了,家中的小妹和病瘫在床的二爹爹怎么办,他把牙一咬:“林二奶奶,你看上的不过是我的皮相而已,如果我没有您欣赏的这一点,您会不会放过我?”
倒在地上被打得吐血的胭脂一听,知道他想干什么,不由得发出一声凄厉地声音:“子路,不要啊”气急攻心的她又吐了一口血。
孟子路瞥了一眼胭脂的惨状,眼中的泪花洒落,手中的簪子划上了自己那张白皙细嫩的脸。随着远远围观百姓的一声惊呼,他那嫩白细致的脸上,出现了一道深深的伤痕,登时血流满面,伴着他凄厉的眼神和满脸的泪水,显得狰狞无比。
林二奶奶看到他形如鬼魅的模样,打了个寒噤,接着又震怒了,还没有谁敢这样反抗她的权威呢!!
林二奶奶将手中的鸟笼子往地上一贯,可怜的红嘴莺歌就这样香消玉殒了:“既然你敬酒不吃,非要吃罚酒。好!我就看你什么时候来求我!!林文林武,记住,他要再在菜市场卖菜,见一次给我砸一次,谁要是敢买他的菜,雇用他,便是跟我林二过不去,后果自负!!哼!我们走!!”
孟子路忍着脸上的疼痛,收拾起散落在地上的扁担和菜篓,看了看躺在地上的胭脂,想去扶她,却又停住了。他知道自己如果扶起她,她回去遭得罪就更大。他倔强的嘴巴抿得紧紧的,这两年的生活,已经将他锻炼成一个意志坚强的男儿,他扫了眼周围畏畏缩缩生怕被他沾上惹了祸端的百姓们,挑起了担子迈开大步向前走去。他的心中,一股信念支撑着他:天无绝人之路,即便是全家一起饿死,也绝不向恶势力低头。
胭脂在地上挣扎着想要站起来,却未能如愿,她看着背影挺得笔直的倔强身影,心中充满了疼惜,却又无能为力,自己都自身难保了,如何去保护别人。
那次,是胭脂最后一次见孟子路。回到林府的胭脂被打了三十大板,卖了出去。还好行刑人是她以前的邻居,虽然看着用力,却没伤及内腑。养好伤的胭脂没辗转卖了几次,后来进了九王府做了洒扫粗使丫头,直到被分进邵家,成了晓雪的贴身丫鬟。
晓雪听了胭脂的叙述,皱着眉头看了她一眼,道:“你是不是还惦记着人家,想回去看看呀?”
胭脂偷偷看了看小姐的脸色,小心翼翼地道:“五年过去了,不知道子路……他现在怎么样了,林二奶奶有没有再为难他。有机会回去看看最好了,如果实在不行的话,也就不给小姐添麻烦了……”
晓雪看着自己这个伶俐的贴身丫头不住看自己脸色的鬼祟作态,不由得乐了:“想去就去呗,你也很多年没回家了吧,咱们就转道欢青,你回家探亲,小姐我也去欢青考察考察形势,看能不能开个分店什么的,邵记的宗旨是:让邵记快餐,遍及天下!”
胭脂一听,小脸充满了神采,很积极地道:“这里向西两百多里,就到欢青了,那里虽然说比不上万马郡,可也算得上繁华的城市了,客源没的说,不过嘛,有林二奶奶这个恶霸在,想安安稳稳地做生意,还真不太容易呢!”
“这个丧门钉,哪天非得拔掉不行,多行不义必自毙!我估计她也快蹦到头了。”晓雪刚刚亲眼看到林二奶奶的一个小侍的妹妹都那么嚣张,一副有恃无恐的样子,心中对这个林二奶奶充满了厌恶和鄙视,得好好教训下她不可。
胭脂高高兴兴地去找客栈了,得到小老板许可的她,对明天充满了向往,走路都轻快了不少,办事效率也提高了。
当晚,晓雪她们就在小镇上最大的客栈里住下了。进了客栈的第一件事,就是吩咐小二烧洗澡水抬进来。初春时节山上的气温还是比较低的,这十来天,只能烧点水擦擦身子,晓雪觉得自己都快臭得跟咸鱼一样了,得好好地清洗一番。
晚餐时分,各自清洗完毕的大家伙儿都集中在楼下的餐厅里,却独独不见了晓雪。房间里没有,餐厅里没有,难不成上街去了?大家议论纷纷之际,最了解晓雪的谷化风,笑了笑,招手让店小二过来了:“小二哥,请问你们的厨房怎么走?”
店小二十分奇怪,今天是怎么了?一个两个都问厨房干什么呀?虽然他满心的疑惑,还是给这个温柔俊雅的男子指了方向:“从这儿直走,然后左拐,就到了。”
“哥,你问厨房做什么呀?难道你想露一手?不过人家不一定愿意借厨房给你。”谷化雨看见哥哥要往厨房方向去,便出声道。
“我知道了!”小世子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风哥哥的意思是,晓雪现在很有可能在厨房哦,找到厨房就找到她了!哈哈,今天有大餐吃了,大饱口福,大饱口福”
“你还吃!都胖了一圈了,不怕吃成小肥猪!”黎昕很鄙视地看着他。这一路来,人家赶路辛苦都瘦了几斤,他倒好,晓雪顿顿给他加餐,又整日躺在马车里,这样光吃不动,反倒是胖了几斤呢!
“哼!要你管,你一定是嫉妒晓雪对我好,眼红我天天有好东西吃,才这样说的。我哪里胖了,晓雪说我的脸圆一点才可爱!”小世子现在一点也不怕这个面冷心热的武林盟主了,经常跟他斗嘴打发时间。
“你们坐会儿,我去厨房看看。”谷化风见他们俩又杠上了,不由得又好气又好笑地摇了摇头。
“上哪儿?看什么?”晓雪端着一盘“蒜泥白肉”过来了,腰上还勒着围裙呢。
小世子一见,登时就冲了过来:“好香啊,蒜泥白肉,我的最爱!”
晓雪捏着他的鼻子,笑道:“只要是好吃的,没一个不是你最爱的,好了,做好,准备开饭!”
饭菜一一被端上来,小世子惊呼连连“‘糖醋桂花藕’!‘柠香梅子焖鸡腿’!!‘粉蒸栗子小排’!!‘香椿锅榻豆腐’……都是我爱吃的!!晓雪真好!”说着,无影飞筷开始舞动起来。
第一次正式吃晓雪做的饭菜的谷化雨和孙虚淼,差点没把舌头吞进去,连呼好吃,筷子动得跟小世子有的一拼。黎昕吃到久违的美味,眼泪差点就下来了,幸福的味道呀,晓雪的手艺貌似又进了一个台阶哦。就连晓雪自己和谷化风,经过十天的山林野人生活(野人哪有你们那么幸福,成天跟野炊踏青似的。),也觉得这些平常的食物,格外的好吃。
至于客栈的老板和厨子,更是乐得有牙没眼的,第二天客栈便挂上了“本店厨子曾被邵记小老板亲自指导”的牌子。从此以后,生意更加的火爆……(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一百四十四章 凄凄惨惨戚戚
次日,当晨曦中一声清脆的鸟鸣划破黎明的静寂时,晓雪从睡梦中醒来,恍惚中,仿佛又回到了七年前初到铭岩,被狄爹爹收养的那个早晨。空气里酝酿着山脚小镇独有的淳朴气质,让她不知今夕何夕。
咚咚咚,传来轻轻地敲门声,伴随着胭脂特有的磁性嗓音:“小姐,起来了没有?早餐已经准备好了。”
晓雪张开 眼睛,看见的是雪白的帐顶,身下是客栈不太柔软的床榻。她终于彻底清醒过来,现在虽然也是巴彦克拉山山脚的小镇,却不是铭岩,她现在也不是在铭岩那个不大的院子里和风哥哥共有的房间,而是在客栈呢。晓雪躺在床上,回顾来到这世界的七年,恍如一梦:庄生晓梦迷蝴蝶,到底是朱晓雪做了个异世女尊的梦呢,还是祝雪迎从小厨子朱晓雪这个梦中醒来?或许,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梦,梦中的一切走向并不是自己能左右的。
“小姐,小姐?”胭脂停了一会,见房中还是没有动静,便又开始敲起门来。
“醒来了,你进来吧!”看来那个孟子路对胭脂来说,真的很重要,看她如此迫不及待的样子。平时都是小松过来叫起和伺候的,现在倒好,她自己亲自过来了。
胭脂笑靥如花,端着洗漱的用具就进来了,小苍松捧着洗脸盆跟在后面。“小姐,奴婢来帮您吧!”胭脂见小姐整理好亵衣,拿起罗裙,便献好地走上前来。
“得,得……你的水平还不如我呢,还是让小松来吧。”晓雪见她粗手粗脚的模样,知道她对这项活计并不擅长,便唤过小苍松,让他来帮自己更衣,毕竟人家是专业的。
胭脂也没有坚持,眼睛转了 一圈,忙往小姐的牙杯里倒上冷热事宜的温开水,并 用牙刷沾好牙粉,在一旁等着。见晓雪穿好衣物,便很有眼色地递过来。
晓雪见状,又好气又好笑,她从来不知道自己的贴身丫鬟,居然也干起小厮的活来。晓雪扫了眼站在自己身后,有些不知所措的苍松,吩咐一声:“小松,你去看风哥哥他们起了没。这里就叫胭脂伺候着就行了。”小苍松瘪了瘪嘴,很不高兴自己的活儿被别人抢去了,嘟着嘴巴出去了。
晓雪接过牙刷,用散发着花香的牙粉仔细地刷着牙,边刷边调侃胭脂道:“知道你归心似箭,也不用表现这么明显吧。放心,该你的一定是你的,这孟小公子跑不了。”
胭脂的脸明显地红了下,她递过痰盂,让晓雪将漱口水吐进去,说话也因害羞也 有些磕巴了:“不是……我……五年了,子路或许早就嫁为人夫了,小姐您别乱说,坏了人家的名声。”
“别乱说,坏了人家的名声……”晓雪捏着嗓子,学胭脂说话,“这‘人家’是谁呀?啊”
“小姐……您就别逗奴婢了。”胭脂知道自己笨嘴笨舌的,不是伶牙俐齿的小姐的对手,便递过毛巾,借此来缓解自己的困境。
“好了,不逗你了。女儿家家的,喜欢就是喜欢,大方一点,有什么好害羞的。如果这孟小哥儿,还未许人的话,小姐我向你保证,一定让你抱得美人归。”晓雪才不管什么恶霸不恶霸呢,你恶霸,我比你更恶霸。俗话说的好:恶人自有恶人磨嘛!
胭脂一听,顾不得害羞,忙一跪到底:“谢谢小姐,谢谢小姐!”
“好了,好了,快快起来,你知道小姐我是不喜欢别人跪来跪去的,以后当差用心点就成了,搞这么些虚礼干什么。”晓雪擦了擦脸,拍了点自制的丝瓜水,满意地看着镜中吹弹可破的脸蛋儿,十分自恋地摆了个“我是大美女”的造型。
出了房间的门,正巧遇见穷书生孙虚淼,晓雪跟她打了个很现代地招呼:“嗨!虚淼姐姐早呀!”右手还使劲地挥了挥。
“晓雪妹妹早!”孙虚淼记忆中很久没睡过这么柔软温暖的床铺了,一夜到天亮,精神焕发。
“虚淼姐姐,我们绕道欢青,耽误一两天没问题吧?”晓雪怕耽误了孙虚淼的正事,便很和气地询问她的意思。
“如果没有遇到晓雪妹妹,小生估计还在大山里长途跋涉呢。离明年春闱还早,据说欢青的文韬书院的闵先生文墨闻名天下,小生正想去请教一二。”孙虚淼一脸仰慕的模样,很有些滑稽。
“晓雪!吃早餐了,风哥哥亲自下厨,做的包子和蒸糕,还熬了香喷喷的粟米粥呢!”小世子咋咋呼呼地从楼下跑上来,手里拿着咬了两口的肉包。
“走,用完餐去欢青会会那个什么林二奶奶!”晓雪振臂一呼,豪情万丈。我左盟主,右暗卫,九王府令牌在腰间,人挡杀人佛挡杀佛,怕什么!
到欢青的时候,胭脂迫不及待地根据记忆里孟子路曾告诉她的:五里屯村尾,门前一棵老槐树。当晓雪她们浩浩荡荡一群人进入五里屯这个仅有二十户人家的小村子时,引来了所有村民们的注目,几个大胆一点的孩子,跟着马车后面,好奇地张望着。
根据胭脂的叙述,她们来到一个不大的院子前,大门已经很破旧了,挂在门框上摇摇欲坠。四周的围墙倒塌了大半,用一些荆棘的枯枝随意地搭成一个院子的形状,院子里一个十来岁的衣衫褴褛的小女孩,在小菜园中浇着菜。她端着破陶盆的胳膊瘦骨嶙峋,袖子破了一只,露出里面有些看不出颜色的丝麻棉。
“小凡!是小凡吗?”胭脂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眼前这个蓬头垢面,骨瘦如柴的小女孩,是孟子路带到菜场的那个圆圆脸蛋儿,一笑一对可爱小酒窝的孟盈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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