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异世界当文豪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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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异世界当文豪的日子- 第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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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尘的眼中一片血色,他的心和头脑都似乎被冻成了豆腐脑,一片麻木浆糊。
  这个蜥蜴眼又变身金钢狼的东西,不是他的爱人,不是他那只装傻爱撒娇护食又小心眼的大尾巴狼。
  不是。
  “睚眦”或者说“仓颉大神”走到程尘面前,蹲了下来,他侧过头,竖瞳盯着程尘满是泥泞和血痕的脸,说:“你做得很好。”
  他伸出手,黑色的利爪已经缩回大半,微微颤抖。金色的竖瞳缩了缩,又放下了手。
  “我在沉睡中,牵引星图,打破平行宇宙的晶壁,选择了你这个灵魂,带着整个星球智慧生物千年累积的意念,来到这个宇宙。”他冷冷地陈述,语气中没有一点起伏波动。
  “虚荣,欲望,冷漠,怯懦又鲁莽,承载着一个星球近半主体文化几千年的传承,当没有既定的约束制约时,你就像一只从沼泽淤泥中幸运地探出头的蛤蟆,迫不及待地用埋在地底的宝藏换取……”
  程尘没理会他中二式的呻吟,直截了当地问:“你是什么?”
  “睚眦”抿紧唇,眼神更为冷漠,他沉默了片刻,手爪开合着,说:“吾名仓颉。是这个星球文明的引导者和人类的主神。”
  “是吗?”程尘挣扎着坐了起来,直视他金色的眼睛,“如果没有你的引导,这个世界的人类想必也会如同我们那个世界,一步步靠着自己,筚路蓝缕,刀耕火种,从荆棘中走向文明,稳步进化。
  你选择了人类来引导文明?就是搞出你的文字,在人类世界传播传承,将人类的魂与身分离,然后让人类用这个古怪的‘文字启灵’方式来繁衍传承?
  你为什么选择人类?难道不是因为这个种族,是这个宇宙这个星球上,最有潜质自然进化至星球顶端的智慧生物吗?你是人类的神?哈,没有你,人类只会进化得更适宜这个星球的环境,传承有序,优胜劣汰,用自己的智慧和文明点亮进化之路。
  你这个所谓的神,难道不是一个豢养着人类,妄图收集人类的灵魂来达到不可言目的阴谋者?啊!对了,在我们那个世界,我们把这样的东西叫作魔鬼。”
  金色的竖瞳眯成了一条线,他的脸色铁青,手爪在不住地颤动,他张翕着薄唇,咬牙切齿地吐出几个字:“异星的异端!你会得到神明的审判,让你肉身化为灰烬,魂魄成为我的滋养。”
  程尘平静地望着那双手,黑爪已经几乎完全隐没,又露出了那双有些粗糙,手指很长,手掌大大的,总爱在他身上流连,挨揍都不肯放的“咸狼手”。
  他笑了,抬起眼直视着所谓的“仓颉”大神,笑得没心没肺,嚣张轻蔑。
  “你为什么不杀了我,吃了我?而在这里像个更年期大妈似的絮絮叨叨个不停?反派总是死于话多,这种真理没道理你这只神灵都不懂啊?!”
  摇摇晃晃地站直身子,程尘一把拎起这个男人破烂染血的衣领,大声吼:“特么还不死出来?你男人都要让人一口吞了!”
  金色的竖瞳剧烈收缩颤动,偏偏这个能杀死凶兽、神灵附体、龙九子的最后胜利者,被只弱鸡拎着脖子,连根小手指都不敢动一丝。


第114章 初遇
  他浑身剧烈颤抖着; 终于跪倒在地,双手捧头; 痛苦地张大嘴,无声嘶吼。
  程朗的头发都被汗水湿透; 一缕缕粘在额际。他睁开眼; 金色的竖瞳慢慢消失,又变回了那双程尘再熟悉不过的,墨绿色的忧郁眼眸。
  他疲惫已极地露出一个微小的笑容,缓缓向他的光芒伸出手。
  程尘凝视着他,艰难地挪着腿上前; 也跪下来; 把疲累的男人拥在自己温暖的怀里; 紧紧的。
  “伤怎么样?”
  “没事; 刚才它出来时全部修复了。主要是神识上的疲累,战胜压制它有些费力。”
  “那个自称是神的家伙,究竟是什么玩意?你把它弄死了吗?不会再出来祸害人吧?!”
  “……它,就是我,也不是我; 这是个很长的故事,我慢慢说给你听,好不好?现在你得回去好好检查休养,你的腿不能再冻了!”
  “程朗……我发现你胆子大得不像你了,你是真的程朗?还是那个‘仓颉’假冒的?!”
  “乖,听话。”
  “等等; 等等!那两个人,还有石子!”
  经历过怪兽大战、神明附身等等震撼的事,又在生死之间晃晃悠悠转了一圈,程尘的脑神经已经煅烧得无比强大。当年杀鸡都不会的宅男,对着尸首面不改色。
  最后,程朗捡起了两颗蕴含魂力的石子,一颗青灰色,是饕餮的;一颗淡金色,是朱朝风的。两具尸体被丢进平台下深不见底的裂隙中,朱朝风和李求知这两个曾在华国呼风唤雨的人物,从此永远“失踪”。
  继承了所有龙子神血含在基因中的记忆,背着安大师下山的途中,大狼向大师讲述了一个悲催旅行者的故事。
  宇宙的文明起起伏伏,有诞生有湮灭,更有往复无尽而悲哀的循环。
  仓颉是某个类人星际种族最后几位传承者之一。
  它们的种族发展进化轨迹,与地球人类类似,在科技的道路上走得更远更远。在进化的过程中,科技发展的极致让它们最后选择了抛弃肉体,全力发展精神体的路途。
  作为精神体,个体之所以能区别于其他的个体,就在于灵魂的核心,类同肉体时代的DNA——神血就是这种精神体内核的载体。
  在它们种族全体迈入精神体世代的那一刻起,原有的肉体世代社会关系渐渐崩塌,脱离了肉体,核心的精神体也消失了绝大部份依附于肉体的欲望。这造成了进化方向畸形的最后悲剧——没有欲望,种族也没有了繁衍的需求,甚至渐渐的,连生存的欲求都越来越少。
  在以精神体的形式迈入“长生”的世界后,漫长的岁月里,仓颉的种族中不断有个体自我湮灭,甚至想毁灭整个种族。
  程尘若有所思地评价:“这是集体抑郁变态了。食色性也,什么都没了,只剩思维体,跟鬼似的,永生又如何?”
  程朗一边在林间纵跃,背着程尘快速下山,一边点点头。
  “是啊,所以等它们亡羊补牢,想找出肉体与灵魂结合的最佳方式——在保持灵魂不灭且独立的状态下,可以不断更换肉体时。它们发现自己星球上,原来的智慧种族都已经消失殆尽,而它们所剩无几的族人,也不足以支撑其它试验……”
  绝望之余,这个智慧种族的最后族人,分散开来,带着最新的研究和传承,向宇宙星空出发,寻找合适的、类同的智慧生物,借用其他种族的生物基因寄生,以实现它们“完美”的长生之梦,挽救纯精神体必然消亡的命运。
  仓颉是其中之一。
  漫长而孤单的旅行中,通过它们之间特殊的精神联系,仓颉最后发现,除了它,其他的族人都慢慢消失了。有的失踪在黑洞里;有的无法忍受无边的孤寂,自我湮灭;有的飞船受损,精神体核心被宇宙射线所伤,成了宇宙中无意识的能量体;还有的虽然成功降落在某个星系,却被极度恶劣的自然环境给消灭了……
  在最绝望的时刻,仓颉驾驶的飞船迫降到了银河系唯一有智慧生物的美丽水蓝星。
  这是一个极适合类人生存,却又处于蛮荒的星球。
  在这个星球上有无数种类的动植物和其他生物,最令仓颉惊喜的,就是硅基智能机发现的土著智人。它们虽然还没有发展出属于自己的文明,却已经与一般的动物不同,会使用工具,聚群而居,还有了极为简单的语言——这是文明起始的萌芽。
  残酷的选择和试验,让仓颉最终圈定了几种原始智人,将本种族的文明传播给这些土著,它也被它们当作了“神明”。
  仓颉用飞船上携带的硅基智能机,将最终选择出的的土著肉身基因库——类人猿进化而来的原始人类们,一一分离了魂与身,肉身用以研究如何与本族的神魂相结合,灵魂用以滋补自身神魂。
  但是仓颉很快发现,与它强如太阳的神魂相比,这些原始土著人类的魂灵简直黯淡得像是萤火虫,而且数量少得可怜,就算它一口吞了这成千上万点的灵,也只不过勉强能弥补它在宇宙航行中损失的万分之一。
  吃完这些,想要在它神魂大损的状态下,再找到一个合适的星球,合适的类人种族,几率无限等于零。
  那么,只剩下最后一个选择:豢养。
  把这些土著人类的文明程度尽可能加速推进,让它们的肉体不断进化,魂灵强健,繁衍生息。等到它们有足够大的基数和魂灵质量时,就是它这个“神明”收割自己的庄稼,以这些人类肉体为基,进化基因,结合神魂,实现“完美”永生之日。
  无数美好的肉体随时可以替换,无数灵性散逸于天地随时可以滋补自身,多么美妙的未来!
  在此之前,它所要做的就是播下种族文明的种子,设定硅基智能机在特定的条件下看护这些羔羊种群,让它们不至于因为主人的暂时沉睡而莫名灭绝。而它自己,则需要很长很长时间的沉睡,修补神魂,直至可以醒来的那一天。
  为便于监控,也更方便日后的吸收,它将本种族在肉体与精神体过渡之间的阶段技术——“神魂分离”当作枷锁,套在这些原始人类的肉体之上。
  所有传授的文字,就相当于“灵”的启动程序。
  人的神魂与达到某种程度感应的文字相交,就相当于按下了灵魂与肉体相合的开关。这个密布于大气层的,庞大而无形的精神能程序,会筛选出合适的“灵”投入合适的肉体,赋予它们生物能灵赋,让它们的“灵”健壮发育,直至达到仓颉需求的那一天。
  千万年过去,人类的繁衍发展一如仓颉当初的设计,虽然曲折,但仍是达到了这个星球食物链的顶端,人类的数量和神魂都有了质的发展。
  这么漫长的岁月中,仓颉偶尔也会醒来,观察人类的发展,或是做一些另辟蹊径的试验,比如那只基因杂合的怪物——“饕餮”。当然,那东西失败了,肉体虽然足够强健,但完全无法承受它原种族的强大神魂,反而是土著类人,越来越进化得像是仓颉当初的种族。
  仓颉保留了“饕餮”,因为它也代表了肉体的某种进化可能,而它的身体中还包含着它九分之一的神魂核心——神血。而它自己则躲藏在大部分的“神魂核心”之中,等待重启新生的那一天。
  几千年过去,人类的数量和灵都已经近乎足够,当仓颉最后一次醒来试图“收割”时,却懊恼地发现,经过测算,这些灵魂的数量虽然足够,却无法突破质的变异。
  还需要一味“药引”。
  几百光年之内都没有更合适的智慧文明,它的力量也不足以再支撑悠长的星际旅行。
  仓颉把目光投向平行的宇宙,用最后的能量仪——“星图”,穿破宇宙晶壁,残余的微末力量选择了一个相对适合的灵魂,让它以“星图”之力携带着整个星球附在文字之上的意念,穿越了时空与宇宙晶壁。
  与此同时,仓颉将意念投影到了水蓝星某个执着于“长生”的,人类魂灵的梦中,让这个人类去为它传承“神血”,培养它将来用以复活、承载神魂的肉身。但是,第一个实验失败了,这个奇怪的信仰道教的人类,似乎信自己的“道”,更甚于神灵。
  于是仓颉放弃了这个叫还真的人类道士,将意念投影到另一个人类的梦中,这个人类在人类社会中地位较高,对于文字的理解以及本身的魂灵,都更为强大。他在梦中说,他叫李求知,他求神赐他永生,为此,他愿意付出一切代价。
  这一次事情非常顺利,这个叫李求知的人类得到了其余7份神血,并且完全彻底地按着它的要求,将神血融入了人类灵赋强大的世家血脉之中,有的成功,有的失败,以待来日。
  而仓颉悄悄地将意识深埋在某一份神血之中,等待神血血脉最后的争斗,它只要最强的那个肉身。
  再后来,平行时空的那个特殊灵魂,终于在水蓝星的某个肉果体中醒来。
  他被取名为“程尘”,如尘埃一般渺小,却隐藏着巨大能量的宇宙导航图——“星图”,以及那缕穿越时空宇宙的神魂。
  他将地球的人类意念,通过文字在水蓝星传播,他的神魂如预想的一般,美好而强大得不可思议。
  仓颉在沉睡中都忍不住笑出声,只等着九种血脉战出最强大的那一个,就是它接受最强的肉身,收割灵性,重新复活的时刻。
  它要小心点,只收割一半的灵,要是人类全部消亡,它如此寂寞地长生又有什么意思呢?!
  但是没有想到,它潜伏的那一份“神血”融合人类基因后,竟然不按套路走,在被消磨掉意识本体后,肉身神奇地又诞生出了自我的灵魂。
  在本能的牵引下,这个稚弱几近虚无的新生之魂,找到了那个穿越时空的强大灵魂。
  那一刻,初到贵地刚刚偷摸着私下启灵的程尘,在词里街角遇到了一只住在垃圾堆里的大野狼。
  “我说,别跟着我!”
  “……给,包子。别吃垃圾。”
  “算你赢!话都不会说,只会卖萌算什么英雄好汉!”
  “从今天起,哥罩着你!”


第115章 吞噬
  “简而言之; 这就是个外星鬼作死作掉了自己的身体,用成千上万年; 在水蓝星上圈养人类当肉猪兼灵魂补品,把我从地球拉过来当珍贵‘药引’; 又把自己弄成九份窝里斗; 结果最后却不小心搞死自己的搞笑故事?!”程尘揪揪大狼的耳朵,给了个精辟的总结陈词。
  程朗怕痒,缩起了脖子,脚下不停,闷声应道:“差不多。”
  “那个仓颉去哪儿了?死了吗?还是还潜伏在你身体里?”程尘有些紧张; 能把这么大个星球当饲养场; 还能等上千上万年慢慢搞阴谋的外星鬼; 不把它彻底摁死; 一不小心又得冒出来作妖。
  程朗的脚步顿了顿,没有回头,说:“……我不知道,怎么形容。它的状态不能用死或活来区别,在九子之血融合; 也就是它的精神体核心重聚的那一刻,我的意识也成为了它的一部分。
  他杀死那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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