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城美食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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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城美食录-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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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稚收回目光,低头拨弄油锅里的藕夹。
  耳边陆陆续续传来几个小娘子……还有几个郎君的惊艳惊呼:“孟少卿好俊啊!”
  “是啊,好像越来越俊了。不知以后哪位小娘子有如此福气,能成为少卿夫人。”
  “总归不会是你我……”
  林稚继续炸藕夹。
  忽然,人们的抽气声比原来大了数倍不止,旋即又纷纷安静下来,同时一双漆黑墨靴映入眼帘。
  孟琼舟下了马,走到他的面前。
  林稚瞬间感觉整个夜市的目光都对准了自己。
  他应该没犯什么事吧……对上那双沉静的深色眸子,他试探开口:“孟少卿可是来买夹儿?”
  孟琼舟道:“嗯。”
  不是来抓他的就行……林稚放下心来,心头忍不住小小窃喜:“看来我的厨艺不错嘛,连向来不爱吃饭的孟少卿都忍不住为之倾倒!”
  “只剩下素馅夹子了,不知少卿可吃得惯素馅的?”
  孟琼舟并未犹豫太久:“可以。”
  复炸过的藕夹口感更脆,林稚将剩下的六个全部包进油纸袋,递给孟琼舟,“少卿请拿好。”
  孟琼舟放下一块银子,却被林稚推了过来。
  “这个就送给少卿了。”——为了答谢那天的擦脸之恩。当然,后半句话林稚没说,孟琼舟聪明绝世,一定能懂得他的言外之意。
  却听孟琼舟道:“举手之劳而已。”
  那块银子又被推了回来。
  再推辞未免太过矫情,林稚笑了笑:“好吧。下次我再将那帕子亲自还给少卿,今天,忘记带了……”
  孟琼舟看了看他,温声道:“好。”
  待他走后,隔壁卖糖饼的王大娘扯了扯林稚的袖子:“小郎君,你可真是好福气啊!”
  上次听到福气这个词,还是在刚刚几个小娘子讨论“哪位小娘子有福气能成为少卿夫人”的时候,眼下这个词被安在自己身上,林稚多少有些不自在,问:“什么福气?”
  “这你都不知道?”王大娘竖起眉毛:“孟少卿从未在哪个摊位上买过嚼头,你这夹儿可是头一份!”
  这下林稚是真惊了。
  不是吧……他做的东西,真有那么好吃?
  转天,林稚带着一包小点心去了慈幼局。
  本朝有几样圆球状的小点心,很受小孩子喜爱,分别是豆团、麻团、欢喜团。
  豆团是用赤豆做的,把赤豆煮软,磨成豆沙,掺面粉团成圆球,用油一炸就行。麻团则是用糯米粉裹成的甜馅儿,搓圆以后滚上芝麻,油炸而成。
  欢喜团需要先把江米爆成米花,再熬半锅糖浆,泼到米花上,趁热搓成小球,再用鲜橘皮给这些小球点上颜色。①
  林稚到时,小蛮、阿福还有云儿正在看蚂蚁搬家。
  小蛮用手支着身体,目不转睛,看得津津有味。有一只蚂蚁脱离了大部队,被阿福用手拨了回去。
  云儿是三个孩子里唯一的女孩子,却也是胆子最大的,见状忙道:“你不要动它!”
  “阿稚哥哥说过,你救了它,会让巢中的蚂蚁得到错误信息,以为外面很安全。”
  阿福挠了挠头:“可是外面就是很安全啊。”
  看到这一幕,林稚哑然失笑:他当时明明说的是海龟,怎么变成蚂蚁了?
  小学语文有一篇课文,讲的是一只海龟侦察兵遇到危险,向导把海龟放进大海,救了它一命。但他们违背了自然规律,从而导致更多海龟成为了食肉鸟的盘中餐。
  自他穿到这异世王朝以来,就一直和这群孩子一起生活,亲眼见证他们从婴孩长成蒙童的年岁时光。
  孩子们年纪小,一点都不介意林稚罪臣之子的身份,每天叽叽喳喳在他身边叫个不停。慈幼局的生活虽苦,但也热闹。
  闲来无事的时候,林稚就会给孩子们讲一些这样的故事,却没想到被他们记到了现在——虽然和事实有些差距。
  他拍了拍手,喊道:“孩子们!”
  听到声音,三个孩子纷纷抬起头来,看见林稚的身影,激动地瞪大了眼睛,连忙站起身跑过来,边跑边喊:“阿稚哥哥!”
  “阿稚哥哥你回来啦!”
  “阿稚哥哥我们想死你了!”
  “我也想你们。”林稚弯腰把小蛮抱了起来,调笑道:“我们小蛮是不是长身体了?阿稚哥哥都快抱不动你了。”
  云儿吐了吐舌头:“属他一天到晚吃得最多,长得最胖!”
  小蛮弱弱地揪着林稚的衣领反驳:“没有,没有很胖……”
  瞥见那兜油纸袋,阿福打开一看,惊喜道:“欢喜团子!”
  他爱吃欢喜团,云儿爱吃麻团和豆团,小蛮则三种都爱吃。
  听到阿福的声音,云儿连忙凑了过去,小蛮也从林稚的怀里跳下来,三个人捧着团子,吃得不亦乐乎。
  揉了揉发酸的肩膀,过了片刻,林稚问道:“怎么就你们三个在这里,其他人呢?”
  云儿握着豆团,嘴巴里含含糊糊地答道:“李局长说,今日、今日有贵客到访,我们几个年纪太小,他担心我们会捣乱,就我们先别出来。”
  闻言,林稚微微沉了脸色。
  李局长惯是个谨慎的人。慈幼局经常会有爱心人士来捐款捐物,当初李局长也是顾及着他的身份,让他以后不要出来外出见客,特别是贵客,免得污了慈幼局的名声。
  要是李局长为人十分嚣张跋扈,林稚断不会如他所愿,偏偏对方除了在这些事颇谨小慎微之外,倒也是个良善之人。
  叹了口气,他安慰几个孩子:“别怕,等你们长大了就好了。”
  几个小孩咬着甜团,使劲儿点了点头。
  远处,孟琼舟远远地注视着这一切,忽然微微侧头,问旁边的慈幼局李局长:“这个人,可曾在慈幼局?”
  “是,前些日子刚离开。”李局长无奈点头。
  半晌,孟琼舟的声音重新响起来:“他叫什么名字。”
  作者有话要说:
  ①《吃一场有趣的宋朝宴席》,有改动。
  ②海龟的那篇课文是《自然之道》


第9章 蜜煎樱桃
  和三个依依不舍的小朋友告别之后,林稚路过集市,正好看到有人在卖樱桃。
  见他走近,小贩吆喝起来:“新鲜采摘的樱桃,又大又甜!”
  林稚盯着那个头小小的樱桃陷入了沉思。
  宋以前的唐朝,樱桃的吃法相当豪放,加糖又加酪,不像水果,倒和后世的奶酪制品十分相似。
  到了本朝,这种浓墨重彩的吃法逐渐没落,改为和现代差不多的吃法:当水果吃。
  本朝果农种植的樱桃主要分为四种:果皮深红色的朱樱,果皮淡黄色的蜡樱,果小而皮红的樱珠,紫色带黄斑的紫樱。其中味道最甜美的要属蜡樱。
  面前小贩卖的樱桃,应该是樱珠。樱珠味道酸甜,酸大于甜,作为水果来说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做成樱桃煎却很合适。
  本朝人对干果蜜煎的喜爱,到了一种离谱的地步。
  临安街头市面上有众多干果子出售,少说有几十种,如梨有梨条、梨干、梨圈;枣有胶枣、枣圈、肉芽枣;李子有嘉庆子、乌李、李子旋;山楂有查子、查条……此外还有温柑、金橘、龙眼、荔枝、芭蕉干等。①
  樱桃煎是其中最著名的一种,苏轼曾经写过的“烂樱珠之煎蜜”,指的就是蜜煎樱桃。
  蜜饯果子不出数,需得多买一些,林稚将所有樱桃打包带走,拎在手里掂了掂,估计得有五斤。
  虽说有五斤果子,真正做出来的成品也就一斤左右。
  回到小厨房,洗净樱桃,用筷子戳掉樱桃核,加糖搅匀,腌制半个时辰。上锅小火煮开,放蜂蜜慢煎,最后加一点点盐提味,收汁盛出。
  煎好的樱桃色泽深红,表皮微微皱起,颗颗分明,还带着汁水,酸甜气息浓郁。
  不晒的话可以直接拌杏仁豆腐或冰粉吃,樱桃汁也可以冲水喝;晒干的话就成了蜜煎樱桃。
  林稚捏起一颗樱桃干放进嘴里,酸酸甜甜,很有嚼劲,因为放了少许清盐,并不腻口,挺好吃。
  又用樱桃汁冲了杯饮子,放井水里镇一镇,冰凉可口。
  慢悠悠吃完这顿樱桃下午茶,他把剩下的樱桃铺在阳光底下暴晒。
  这几日天气晴朗,旭日高悬,才过去半天,樱桃煎便晒成了,正好赶上他出完早市的摊,晚上拿到夜市去卖。
  因着不用推炉车,林稚这一趟夜市之旅走得前所未有的轻松,第一个到达了摊位。
  把摊支起来,摆上樱桃干,诱人的红艳色泽很快便吸引来不少客人——当然,大部分还是女客。
  除了有林稚这个颜值担当坐镇,再加上樱桃煎味道甘美、酸甜适中,很得女孩子们的喜爱,两相相加,女客想少都难。
  “小郎君今日改卖樱桃煎啦?”有女郎笑问。
  林稚答道:“对,刚好看到有人卖樱桃,就买了一些。我第一次做,女郎且先免费尝尝味道?”
  “不用!我在你这里买过鸡蛋饼子和猪肉夹儿,味道都很不错,相信这次也不会让我失望的。”
  林稚笑着给她装了一袋。
  女郎付过银钱,笑吟吟伸手接过,突然不知瞟到了什么,敛好表情,忙不迭提着裙子走人了。
  “这小娘子看到什么了?脸色变得这样快。”
  看着对方行色匆匆的背影,林稚正疑惑着,一道娇蛮的声音传入耳中:“这么大的街市连个能入口的干果蜜煎都没有,程砚清,你行不行啊?”
  说话的是个绿衣少年,大约十五六岁,一双销金大袖随他的动作飘飘飞扬,光从那道金缕缝就能看出,对方必定是个富家小少爷——而且是个脾气不大好的富家少爷。
  敢情刚刚那买樱桃煎的女郎,就是躲这位千金少爷去了。
  千金少爷身后跟着一个青衫男子,二十出头,正执着一把乌木描金的扇子不停扇风,十分潇洒风流。他身上的青衫并非京朝官那种青绿袍子,而是同样重工织就的宽袍长裾。
  那男子——程砚清双手抱胸,皱着眉不耐烦道:“程令宜,转几条街了,你有完没完?”
  看见对方两人五分相似的长相,林稚总算明白过来,这二人便是那对程家兄弟。
  程家家大业大,别说整个夜市和早市,就连临安最大的酒楼春风楼都收归他家名下。凡是在临安城做生意的小商小贩,就没有不知道程家名号的。
  程家有三子,大姐程朝云端静稳重,主管府内大小事务,典型的事业型女强人;二哥程砚清虽然名字里既带砚又带清,干的事却是和名字半分不沾,整日流连于曲院瓦舍;小弟程令宜任性肆意,是个不折不扣的刁蛮少爷。
  临安城人人都说,程家三姐弟,实在不像是同一爹妈生的。
  林稚对此倒是没什么看法——这都不是他一个月薪三千文的人该管的事。
  “没完!”程令宜竖起眉毛,“这一条街都是我家的,我在我家里找吃的,有什么问题?”
  程砚清冷笑一声:“没问题,随便你找。不过我的时间可是很宝贵的,你最好快一点,不要耽误我的正事。”
  程令宜哼了一声:“正事?我看你是忙着去曲院街看小娘子吧。”
  “怎么说话呢?没大没小。” 程砚清拿扇子轻轻敲了敲他的头,“那是你未来阿嫂。”
  “……”
  程令宜默然了。类似的话他听了不下二十遍,已经懒得反驳了,索性专心致志找干果。
  忽然,一片红澄澄的樱桃煎闯他的眼帘。那蜜煎樱桃个头饱满均匀,个个透着蜜色的光泽,看着就好吃。
  程令宜觉得这多半就是他的梦中情果,舔舔嘴唇,迈步跑了过去。
  见卖干果的小郎君面容姣好,程令宜越发对樱桃煎的味道满怀希望,问:“你这樱桃煎好吃吗?”
  他并不像大多食客一样,上来就问价钱。哪有卖家说自己东西不好的,林稚道:“小郎君不妨先尝一尝。”
  程令宜也不跟他客气,抓起一把就吃。
  果脯软糯弹滑,富有较劲却并不沾牙,酸和甜都很适中,让人吃了一颗还想吃第二颗。程令宜眼睛都亮了:“就是我想吃的那个味道!”
  他大方地冲林稚一挥手:“你卖的这些,我都要了。”一副土豪的口气,一摸钱袋却扑了个空——忘记带了。
  “阿兄你快过来,我忘记带钱袋了!”他扭头冲程砚清喊道。
  程砚清不急不徐走过来:“有事求人才喊兄长,什么态度。”话虽然这么说,还是付了樱桃煎的银钱,递给林稚:“麻烦小郎君替我弟弟包好。”
  林稚笑道:“好。”将装好的樱桃煎递了过去,“小郎君拿好。”
  “多谢!”程令宜眉开眼笑地接过,拉过站在一旁的程砚清,“快走啦,回家吃樱桃煎了!”
  因着樱桃煎被程令宜全部买下,这一晚的夜市生意做得很是顺利,林稚收了摊位,准备回家。
  然而还没高兴太久,一道声音突然响起。
  “他卖的嚼头里有米壳,有毒的!”
  作者有话要说:
  说一下设定,受180,攻187。
  ①《东京梦华录》


第10章 收个小弟
  说话的是个身材清瘦的少年,肤色偏黑,衣服上面打满补丁,一看就知道家境不太好。
  林稚摸了摸鼻子,有些搞不清现在的状况。
  米壳是什么,大米的壳?这东西有毒吗?
  但无论是鸡蛋灌饼还是藕夹果脯,里面都没放大米啊!而且,这少年也从来没有在他这里买过吃食。
  此言一出,周围人顿时议论纷纷,不约而同露出了惊恐神色。刚才那来买樱桃煎的小娘子,甚至吓得把樱桃煎都丢到了地上。
  看着掉在地上的樱桃,林稚有些心疼。就在这时,他突然反应过来,那少年说的米壳,根本就不是大米的壳。
  而是罂粟壳!
  这东西百害而无一利,被明令禁止使用,他就算是想要赚钱,也绝不会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
  眼见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其中有不少都是他的熟客,显然正在等他的解释。
  身正不怕影子斜,理清思路之后,林稚稍稍平复一下心情,冷静地冲那少年道:“你既然说我的吃食里有米壳,可有什么证据?”
  少年昂着头道:“我当然有证据!我能分辨得出米壳的味道,因为我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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