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过去,期间莫恩庭几次将人搂到自己这边,可是人家也几次推开,重新蹭到墙壁旁。
洛瑾醒来,头很疼很晕,她用手拍了拍脑门,想要清醒一些。一只手制止了她。
“喂,想把自己拍傻?”莫恩庭支着腿,在一旁笑道,手里的手腕太细,仿佛自己一用力,就会折断。
“二哥?”洛瑾迷蒙的眼睛有些迟钝,她晃了晃脑袋,低头看着身上搭着的被子,愣在那里。“这……”
“这什么?”莫恩庭歪头看着洛瑾,唇角一勾,“你什么都忘了?你忘了昨晚你对我做了什么?”
“我?”洛瑾睁大眼睛,转着木木的脑袋,她怎么跑来莫恩庭的炕上了?而且两人还盖了一床被子,怎么会这样?
“你看事情怎么解决?”莫恩庭的手指勾上洛瑾的头发,“所以,你毁我清誉,洛瑾只能嫁给我了。”
洛瑾低下头去,半晌不说话,两只手之间捏着,“我怎么回来的?”她记起了昨日果园里的事,最后只知道自己落在薛予章手里。
“被我抢回来的。”莫恩庭掀开被子,拽了拽身上皱巴巴的衣裳,“救命之恩,洛瑾当以身相许。”
“我不知道她给我吃了什么,他捂住我的嘴,我吐不出来。”洛瑾抓住被角,她就是这么弱小,“我很没用。”
“谁说的?”莫恩庭将人揽住,抱进怀里,手掌下是顺滑的头发,“我就说洛瑾很好,不管别人怎样,我喜欢。”
洛瑾的耳朵有些热,两只手不知往哪里放,最后颤抖的环上了莫恩庭的腰,虽然是很轻的碰触。
此时内心的欢喜是无法言语的,莫恩庭翘了嘴角,等了这么久,这丫头总算回应他了。不管是她心里的歉意也好,报答也罢,都无所谓,他不要做什么正人君子,只知道喜欢的女子愿意跟着他,他才不会推开。
“你的手在干什么?”莫恩庭恶意的问了一句,果然见那张小脸红的像四月的樱桃,让人忍不住想啄上一口。
洛瑾收回手,撑着炕想移开,“哎。”
将人制在身下,那种蚀骨勾魂的软柔,让人想狠狠地碾碎;无辜的眼神有些无措,又带着几分羞涩,当真是撕毁理智的毒药。
“以后,东西不能乱吃。”莫恩庭趴在洛瑾的耳边,“二哥给的才行。”
洛瑾伸手推着,“我知道了。”她看出莫恩庭的眼神变得不一样,不像以往那般明亮,深深地,让人看不清。
“洛瑾真听话。”抱着的人有着致命的吸引力,那丝又凉又甜的气息拼命往鼻子里钻。莫恩庭喉结滚动,“真是个妖精。”
“我知道了,我知道了。”洛瑾不管莫恩庭说什么,只这样说着,希望他放开自己。
“那你说,知道什么?”莫恩庭笑着拿鼻尖蹭蹭她的。
“只吃二哥给的。”洛瑾忙道,伸手抓住腰间的那只手,阻止他的为非作歹。
“还有呢?”他吻着她的眼睫,轻声问着。
还有?洛瑾躲避着脖颈间的痒感,那实在太难受,像被羽毛刮过一样,忍不住想蜷起身子。她现在哪里记得起?
“洛瑾会跟着我吗?”莫恩庭盯着洛瑾的眼睛,“这一辈子。”
“我……”洛瑾哪里说得出,一双眼睛看得出慌了神,“啊,是是是!”她用力按住腰上掐她的那只手。
莫恩庭收回手,“洛瑾这么怕痒?”他刮着她的鼻子,看着她因为痒,眼角出了泪珠。轻轻地吃去,“你刚才答应了。”
他动了买来的媳妇儿 第55节
哪有这样的?洛瑾揉了揉自己的腰,“二哥,你放开我。”
“不放。”他就这样赖皮,她能拿他怎么样?“我还没有亲亲洛瑾。”
“可……”
“二哥,你起了没有?”莫三郎在外面吆喝了一声。
“没有!”莫恩庭对着外面吼了一声,“大清早的。”
洛瑾则赶忙趁机爬了出来,逃也似的去了外间。拾起木梳,开始打理自己的头发。
“哎!”莫恩庭抡着拳头在炕上的被子锤了捶,心里被喜悦塞满,她总算回应他了。
早饭有些晚,张婆子只道昨日洛瑾伤了脚,也没多说什么。吃饭的时候又道:“老屋后面就长了一种草,可以泡脚消肿,你去挖些回来煮水就行。”
洛瑾嗯了声,猜到昨日之事应该是莫恩庭压了下来。
“地瓜苗我看长得差不多了,今儿天好,就去种上吧。”张婆子对着莫三郎道,“早些种上,也好给你的炕腾地方。”
“娘啊,您终于记起我了?”莫三郎扮作一脸委屈,“你说人家炕头上有媳妇儿,再不就养上一只猫趴着,你看看我,抱着一炕地瓜苗睡了一春。”
饭桌上的几个人憋住笑,莫恩庭偷偷对洛瑾挑了挑眉。洛瑾连忙低头,耳根发红。
张婆子拍了莫三郎手臂一巴掌,“越来越管不住嘴了,给你找媳妇儿,你又不去看,现在问我要?没有,自己想辙。”
“哎!”莫三郎的筷子戳戳碗底,“老娘不管了,我看只能收拾收拾,给人家去当个入赘女婿咯!”
“你敢!”张婆子眯着小眼看向小儿子,“入赘?我打断你的腿,看你怎么入?”
饭后,莫恩庭进了城。薛予章的事应该不会算完,坐以待毙不是他的作风。本来只想要谢家一个身份的证明,现在看来一个有力的身份对他更有帮助。
家里这边,莫三郎把地瓜苗仔细的装进篓子里,担去了昨日刨好的地,地瓜岭子也已经打好。
种地瓜的地一般都是排水比较好的沙窝地,多在山坡上。村里不少人也在这几天栽种地瓜。莫三郎不管和谁都能聊上几句。
洛瑾扎了一块头巾,将头包裹住,坐在地边,将地瓜苗分开。大峪在一旁的杏树上爬着。
莫三郎在别人地头和人说了几句话,便回了自己地里。他听说了昨天的事情,回来也不知道怎么对洛瑾开口。
“二嫂,二哥的胳膊没事儿吧?”莫三郎问道,昨天晚上到今儿早上,他都没看出莫恩庭的手臂有什么问题,这就是刚和人说话才知道的。
“什么?”洛瑾抬头,“二哥的胳膊怎么了?”
莫三郎暗骂一声真笨,这个二嫂当时回来是晕的,怎么能知道二哥的事儿?“说是左臂被狗咬伤了。”
洛瑾手里一抖,瓜苗掉在地上。莫恩庭定是被薛予章的狗咬到的,早上怎么就没看出来?
这下好,莫三郎本来还打算问问的,这下还得跟二嫂解释昨日的事情。
作者有话要说: 一直在作话感谢营养液,就给你们讲一个营养液的小故事:
那天,碧水的一位大大说,收到了她的读者送的营养液,然后,
读者留言:作者,我给你来送白白的液体。
(如果不好笑,请无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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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65章 十年
宁娘来地里送水,洛瑾抽空问了昨日的事。
“我也从来没见过他那样。”宁娘想起莫恩庭当时的样子,那是一种想要致人死地的杀气,“他打死了两条狗,伤了那下人,把那后山的伤的不轻,带走时还是晕的。”
洛瑾越听越心惊,明明早上什么也看不出,莫恩庭就像以前一样会戏弄她几句。薛予章的狗那么凶,发起狠来,咬死人也是可能的。
晌午后,莫恩庭从城里回来。早上走之前,他去王伯家里看了看手臂,王伯用灸火去掉他手臂上的恶血,又给他记了几种草药的名字。
把留在锅里的饭端上矮桌,洛瑾看着莫恩庭的左臂,“二哥,你的胳膊好些了?”
“就是小伤,没事呀!”莫恩庭忍疼甩了甩手臂,就算扯了伤口,也没有皱眉,“如果现在抱起洛瑾也不在话下。”
“我能做什么?”洛瑾问道,心里觉得欠莫恩庭的实在太多,多得好像不只是三十两银子能解决了。
“那以后换药的事就交给你了。”莫恩庭也不是个有便宜往外推的,“还有,我没办法做的事,就会叫你。”
“你打了那人,他会不会回来对付你?”洛瑾担心薛予章会回来报复,到时候莫家拿什么抗衡?
“打他,谁让他欺负你?”他说过不会让人欺负到她,他会做到,“他就算想报复,也不敢明着来,不怕。”
“为什么?”洛瑾不解,那薛予章看上去就不是个好惹的,身边一堆仆从,怎么受得下这气?
“你不用管,只要记着没事别出门。”莫恩庭将王伯给的药单子放在矮桌上,“他不敢来村里闹事的。”
饭后,莫恩庭像以前一样开始温书,州试的日子临近,他耽搁了不少,是需要抓紧时间赶一赶了。
莫三郎去了山上挖草药,本来洛瑾想跟着去,被莫恩庭拦住,只有留在家里绣花,绣活儿也需要赶。
正如莫恩庭所说,后山那边并没有什么动静。按理说薛予章受了这么大的屈辱,肯定不会罢休,可是就是没有动静。
又过了两日,家里来了一位客人,四十多岁,衣着简单低调,面貌堂堂,身上独有一种儒雅的气度。他旁边是莫振邦,身后跟着谢显。
莫恩庭和洛瑾被叫到正屋,一进去就看见方桌两旁坐着男人和莫振邦。
“二郎,你看看,是否记得这位先生?”莫振邦示意坐在对面的男人。
男人一身竹色素面锦锻袍子,多年养成的习惯让他看起来为人深沉,心思难测。
此时,谢敬不动声色的上下打量着眼前的年轻人。十年过去,昔日儿子的印象早已淡化,他在那张年轻的脸上找着昔日妻子的影子,才发现妻子的影子也淡了。
“你可记得小时候的事?”谢敬问道,他的确在十年前失去了一个儿子,可明明官府说了,九人全部遇难,现在怎么会冒出一个年轻人说是自己的孩子?
莫恩庭抬头,“不记得了。”他就这样说出口,丝毫不赘述,不辩解。
只一句话就戳到了谢敬的伤口,当年要不是他没有跟去,一行人也不会走错路,继而遇上贼匪。他心里一直内疚了十年,他低头藏住眼中的哀伤。
“当时带着孩子回来的时候,他发烧睡了好几日才醒过来。醒来就什么都不记得了。”莫振邦在一旁说道,“只是读书特别好,学得也快,听话着呢。”
谢敬微微点头,看向站在莫恩庭身后方的洛瑾,“这位姑娘是?”
“原本是给二郎做媳妇儿的。”莫振邦道,现在他不确定了,如果莫恩庭认了回去,恐怕洛瑾这样的身份是不会允许进谢家吧?大家族的怎么可能让子孙娶个买来的媳妇儿?
谢敬没说什么,又看向莫恩庭,“听说要考试了,有把握吗?”
“事在人为。”莫恩庭回道,他要过,他一定会过,他有自己要守护的,他想要权力。
“带我去看看你的书。”谢敬站起来,对着莫振邦微微颔首,“莫先生,可以吗?”
莫振邦忙道,“二郎,带着谢先生去西厢屋吧。”转而对洛瑾道:“烧些水,泡壶茶送过去。”
谢显看着大哥和莫恩庭出去,自己和莫振邦说起了话,话题自然离不开莫恩庭。说是谢家的孩子,可是什么也不记得,不免会让人怀疑。可是要真是谢家的孩子,又不能任由他流落在外面。
谢显是这么想的,他这几天在金水镇也走动了下,自然是很容易打听到什么。莫家是一户老实人家,当初的确是捡回一个孩子。关键还是这个孩子,他是个不一般的,才学在一班同窗里,那是佼佼者。
谢家这一辈得孩子中,才学没有特别出挑的,大多资质平庸,以后在仕途难有建树,倒是现在的莫恩庭,如果真是大哥的孩子,倒是可以培养,将来担起整个家族的荣兴。
“还有十几日就考试了。”谢显说话向来慢一些,好像是经过熟虑以后才开口,“可是家里也有事,在金水镇不能耽搁太久。”
“的确是。”莫振邦也是在外行走多年,与人说话也有分寸,“家里的事要紧,现在孩子考试的事也定下了,实在不宜再在这边耽搁。”
谢显听出这是莫振邦担心莫恩庭考试的事再有什么差池,“这次回城,我叫人去找处院子,让二郎先住着。寻思着再给他挑个书童,平日里照顾他。等着考完了,就让他回州府看看。”
莫振邦点头,以前他没有能力给莫恩庭的,谢家轻而易举的就做到了。只是这样的话,人是不是就要搬出去了?一起了那么多年,他不舍。可是心里也明白,莫恩庭回到谢家比留在莫家,好出许多。
洛瑾泡了两壶茶,正屋留了一壶,另外的送来了西厢屋。
里间,谢敬和莫恩庭在谈着什么,偶尔两人间交换一下看法。
进去里间的时候,见两人是在讨论一本书。谢敬应该是欣赏莫恩庭的,眼神中透着满意。
“二哥,茶来了。”洛瑾在矮桌上摆好茶水,想着退身出去。
“有劳你了。”莫恩庭对洛瑾笑了笑。
谢敬眉头微皱,他看到这姑娘长相极好,自己也是从年轻时候过来的,自然知道莫恩庭心里的想法。只是女子长得太过,不是什么好事。
“考试只是第一步,以后走上仕途,还有更多的要做。”谢敬看着茶碗,几片茶叶落在碗底,“第一步必须走好,心里不要有太多杂念,一心一意才行。”
十年了,莫恩庭已然记不起谢敬的模样,觉得有些陌生,但是长辈的话是要听的。“这些天我会静下心来温书。”
有那样的女子在,这样的少年儿郎怎能静下心?谢敬看着莫恩庭,逐渐在那张脸上找到了熟悉,那双眼睛像极了亡妻,只是多了几分男儿的凌厉。
“你打小肩头就有颗痣,每次你的母亲给你洗澡,总说那痣会越长越大。”谢敬最初的怀疑还是挡不住想找回儿子的意愿,“这样说有些失礼,可是……”
“我明白。”莫恩庭低头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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