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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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 第2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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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看守所出来后,周颖充当起了司机的角色。
  “方律师,您说曹昆这种情况是不是必死无疑?”周颖道。
  “抢劫杀人,而且连杀两人,搞的人心惶惶,不死不足以平民愤。”方轶点头道。
  “哎!干点什么不好,就算是摆地摊卖菜也比抢劫来钱啊,他抢了两次每次到手也就几百元,抢的车又卖不掉。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居然还笑的出来。这种人脑子有病。”周颖道。
  “这就是暴力型犯罪与高智商犯罪的区别。他要是将这股子狠劲用在正经事上,肯定能有一番作为,就算是发不了大财,至少也饿不着。可惜他把劲儿用错了地方。”方轶道。
  “嗯,我约了下午法院阅卷,下午三点半,您别忘了。”周颖提醒道。
  “好,明天有没有约会见?”方轶问道。
  “有,是另外一个抢劫案,最后一个绑架案,这周看守所都约满了,只能下周再约。”周颖道。
  “嗯,到时候记得提醒我下。”方轶点头道。
  “好的。明天看守所会见时间是早上九点。”周颖道。
  次日一早,方轶和周颖再次去了看守所,这次会见的是抢劫案的被告人罗达英。
  坐在方轶对面的罗达英二十三岁,一张脸看起来更像是三十三岁,长得比较着急。他戴着一副近视镜,身体挺结实,但是看起来唯唯诺诺的,方轶怎么看也不相信他会是劫匪,这形象更像是刚到工地打工的受气小工。
  “罗达英,你是什么文化程度?”方轶疑惑的看向他,问道。
  “我是初中毕业,一直在家务农。”罗达英低声道,他半低着头,双眼不敢直视方轶。
  “之前你有过前科吗?我的意思是你是否被判过刑。”方轶问道。
  “没有。”罗达英道。
  “嗯,能说下案发前后都发生了什么吗?”方轶问道。
  “我家里穷,媒婆给我说了门亲事,但是对方要三十万元……”罗达英低着头将过往之事讲述了一遍。
  罗达英的家在临省的偏远山区,他跟着村里的同伴来到市里的一家建筑工地打工。过年时他回到家,父母托人给他介绍了一个邻村的姑娘,两人谈的挺好,过完正月十五后,他又跟着同伴出来打工,在工地当架子工。
  媒婆给他打电话说女方家长对他挺满意,但是要订婚得给女方家三十万元。三十万元对于罗达英来说不是小数,去年的工钱包工头都没给结清,他去哪弄三十万啊!
  正在他为三十万元挠头时,母亲又给他打来电话,他父亲早上出门时在门口摔了下,把腿摔伤了。母亲的意思他明白,家里需要钱交医药费。
  罗达英无奈之下去找包工头,结果还没出门,就得到一个坏消息,包工头卷钱跑路了。这个消息如晴天霹雳一般,一下劈在了罗达英的头顶,把他劈蒙了。
  他想向工地上的老乡借些钱,但是大家都不富裕,东拼西凑的才借到五千多块。晚上他坐在工地的水泥管子上,双眼一片茫然。他需要钱,可眼下工地都干不下去了,去哪弄钱。
  次日,他去银行给父母转款时,看到别人从包中拿出一摞一摞的红票子,顿时有了主意。
  他本来想抢银行,因为银行里有钱,但是发现一个很大的问题,银行与外面隔着一块大玻璃,而且这块大玻璃看起来不是一两板砖能砸碎的。想来想去他将目标锁定在了去银行存取款的客户身上。
  二个月前的一个下午,罗达英从工地上顺了一把凶器—斧头,来到了银行的门口,拿了一个号码后,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
  他的双眼不断的在几个窗口转来转去,寻找目标。就在此时,一名三十多岁,穿着时髦的女人,提着一个密码箱,自认为优雅的坐到了银行窗口前,傲气十足的打开密码箱,箱内立刻露出红彤彤一片。


第469章 奢华与疾苦
  罗达英没想到自己运气这么好,才坐了没有二十分钟目标就出现了。那位坐在窗口,自以为高人一等,打开密码箱准备办业务的时髦女人,更没想到有人会在银行内打她密码箱内资金的主意。
  此时的罗达英肾上腺素飙升,精神极度亢奋,他眼中只有钱,漂亮女人直接被忽略,此时的他已经进入了无我、无他、只有钱的疯狂地步,他太渴望得到那箱钱了。对他来说,钱能够解决掉他所面临的全部问题。
  就在时髦女人准备将钱一摞一摞的大红票子递给银行职员时,一双大手突然伸过来抢走了密码箱。
  罗达英拿到密码箱后转身就往外跑,女人被吓傻了,眼睁睁的看着罗达英将密码箱抢走,没有一点反应(也不能说一点都没有,她的嘴是张着的,有鸡蛋那么大,表达着内心的惊慌)。
  银行职员也是一脸的惊讶,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但毕竟受过相关训练,见情况不对,立刻按响了警铃报警,并大喊抢劫。
  罗达英欣喜若狂,没想到自己的计划会这么顺利,连斧头都来不及抽出就得手了,但是他的欢喜只持续了不到十秒,立刻就有人扑了过来。
  悲哀啊!就在罗达英进门后不久,有两名穿便衣的刑警走进银行,要查询一个正在侦办的刑事案件涉及的银行账户信息,两人刚查完准备回去,结果就听到了有人喊“抢劫”。
  罗达英立刻被按在了地上,刑警从他背后抽出了一把被磨得非常锋利的斧头,好家伙持凶器在金融机构抢劫,这是大案啊!
  人赃俱获,罗达英供认不讳。案子很快便被移送去了检察院,检察院看过案子后,觉得证据确实充分,以抢劫罪将案子移送去了中院。
  罗达英家里穷,没钱请律师,法院便找到法律援助中心,要求指派律师作为辩护人,就这样案子到了方轶的手上。
  “哎!要不是没办法,我也不会跑去银行抢钱。这都是被钱逼的,是命!”罗达英低着头道。
  “你后悔吗?”方轶问道。
  “我后悔!后悔生在贫穷人家,后悔当初没好好读书,后悔出来打工被人骗,我最对不起的就是我的父母,我都二十多岁了,赚钱、尽孝一样都做不到……”说着,罗达英将头埋在了双臂间,眼泪珠子吧嗒吧嗒的往下落。
  “方律师,我会被枪毙吗?我听里面的人说,像我这种情况会被判死刑。”罗达英抬起头,看向方轶。
  “你知道你抢了多少钱吗?”方轶反问道。
  罗达英摇了摇头,当时他只顾着逃命,哪有心思数钱啊!
  “目前还不好判断,我下午会去法院阅卷,等有了结果我会再来见你。”方轶道。
  从看守所出来后,周颖有些闷闷不乐。
  “是不是觉得他挺可怜的?”方轶问答。
  “嗯,家里那么穷,连个媳妇都娶不上,到工地打工包工头还卷钱跑了,家人受伤住不起医院……”周颖低着头,说不下去了。
  “如果你看繁华的都市,满眼都是奢华,如果你看偏远山区,满眼都是疾苦。这就是生活,这就是现实。这也是那些从农村走出来的精英,拼劲全力留在大城市,不回家乡的原因。”方轶叹了口气接着道:“所以没有经历过别人的苦难,是没有权利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指责别人的,更没有权利对他人的生活进行评判。”
  周颖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这个案子比较简单,下午去法院阅卷,回来后给你一天的时间分析下这个案子,明天下班前咱们碰下辩护方案。”方轶道。
  “好的,谢谢方律师给我机会。”周颖明白这是方轶在考验自己,也是让她试着分析案情设计辩护方案,练练手。
  方轶确实是这个意思,实习律师跟着老律师做一百个案子,不如自己亲自操刀做一个案子来得实在,只有融入进去才能真正的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
  当然眼下方轶是不会放手让周颖来分析和制定这些简单案子的辩护方案的,在他看来周颖只有半只脚踏过了门槛,还差得远呢,他只是想锻炼下她的思考和分析能力而已。
  像方轶这样肯教东西给实习律师的资深律师其实并不多,大部分律师抱着一种教会徒弟饿死师父的态度,含金量高的技术是不会外传的,以保证自己的优势,争取更多的案源。
  其实这也正常,因为实习律师一旦拿律师证就是所有同行的竞争对手,在挣钱这事上基本上没有谦让的,不你死我活就已经仁慈了。
  快下班时,周颖的桌子上摆满了案卷材料,电脑屏幕上开着十多个窗口,她在伏案疾书,虽然有电脑,但她还是习惯于将重点内容记录在本子上,这样她才会觉得心里踏实。
  “周姐,下班了!走吗?”田欣拎着双肩背,一脸疲惫的走了过来。
  实习律师要干的工作很多,而且很琐碎,跑腿、查资料的事全是实习律师的,技术含量低,但是又不可或缺,跟铁匠铺子里的学徒工没有什么区别,真要说区别可能也就是环境好一些,名声好听些,还有一个很大的名字叫“将来”的大饼。所以田欣每天都不轻松。
  “你先走吧,我还得查查资料。方律师说这个案子简单,让我分析案件设计辩护方案,明天下班前要出结果。”周颖笑道,话里话外有些臭显摆的意思。
  田欣看的出来,周颖的笑中充满了兴奋,干劲十足,没有一丝无奈。这才叫自愿加班!
  “方律师这么快就让你独自分析案件了?”田欣有些吃惊。
  她跟着黄援朝办案子,直到前几天黄律师才开始让她写起诉状,诉讼方案都是黄律师亲自定,她只能打打下手。
  “也不是。方律师是想锻炼我,他还要把关呢。我这三脚猫的本事,他怎么可能让我单独负责刑事案件。”周颖嘿嘿一笑道。


第470章 有点头大
  “哦,明白了。”田欣说完,看了看周围,压低声音道:“跟咱们一起实习的那几个实习律师,整天帮着律师送材料,拿快递,有的连案卷都没看过,咱们算是幸运的了。不过还是你最有眼光,跟着方律师一年下来能学不少东西。”
  “这年头找个负责人的好师父不容易,你也得好好学,黄律师还是挺不错的。开庭让你发言,起诉状、答辩状都交给你写。我开庭连话都不敢说,你比我强多了。”周颖微笑道。
  “算啦吧,刑事案子实习律师没有发言的权利,要是民事案件,我估计方律师早就大撒把,交给你了。”田欣笑道。
  田欣说的不假,考试过了,要办实习证,实习的目的就是让老律师手把手的教新入门的准律师办案技巧,增加司法实践经验,跟过去的师父带徒弟一样。但是现如今这一制度成了摆设,徒弟未必想学,师父也未必真想教,挂名的居多,都想着拿证赚大钱,可哪有那么多大钱可赚,律师人数一年比一年多,几十万律师都集中在一、二线经济发达的城市,于是内卷开始了。
  次日下午,方轶办公室内,周颖拿着笔和本,将罗达英的案子分析了一遍。
  “……从整个案发经过上看,罗达英是抢夺,而不是抢劫。他是趁储户不注意,抢走密码箱,在逃走的过程中被抓的,不存在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情形。这与在道路上抢夺金项链后逃走是一个性质。我设想的辩护方案是往抢夺罪上辩护。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罗达英抢了五十万现金,如果能被认定为抢夺罪,再加上犯罪未遂的结果,说不定法院能判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所以我觉得检察机关指控罗达英犯抢劫罪是错的。”周颖自信满满道。
  “首先,你的工作是值得肯定的,至少你研究过案子,也看过法条。但是有几个点你需要解释下。如果你能解释清楚,那么就可以按照你的辩护方案辩护。”方轶微笑道。
  “您说!”周颖跃跃欲试道。
  “第一个点,《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就是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这个你怎么解释?”方轶问道。
  “嗯,您说的这个点我还真查了下司法解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
  我理解,‘携带凶器’可以包括两种情况:
  1、如果行为人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的,一律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2、如果行为人携带上述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之外的“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也应按照抢劫罪定罪。
  在案发过程中,罗达英虽然携带了斧头,但是从始至终他都没有拿出来使用过。而且斧头也不属于管制刀具。所以罗达英的行为不应以抢劫罪定罪。回答完毕。”周颖自信满满的笑道。
  “嗯,斧头确实不在国家禁止携带的器械之列,而且被告人罗达英在抢夺密码箱的过程中始终未使用斧头,这确实是事实。
  但是罗达英去银行,为什么要带一把斧头呢?他又不是去做木匠活儿,其合理性如何解释?”方轶微笑着看向周颖。
  周颖一怔,她的注意力全在法条上,根本没考虑携带斧头去银行的合理性,解释为自卫,怕别人抢?他去银行就是为了弄钱,显然说不通。法官可不是傻子。
  她的大脑有点反应不过来:“这……”
  “斧头不属于随身携带品吧?有带钥匙、带手机的,没见谁出门带把斧头的,对吧!恐怕有这爱好的只有电影《功夫》里的斧头帮。
  一个成年人无缘无故的将斧头携带在身上,这不合常理啊!你如果能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咱们就可以这么辩护。”方轶笑呵呵道。
  “那……罗达英没有使用啊,携带斧头不得加以显示,才能被定性为抢劫罪吗?从始至终他没有拿出过斧头啊!”周颖皱着眉头道。
  “你这个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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