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帝的懒散人生》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影帝的懒散人生- 第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直到看完这本书,万年才理解,为什么这本小说,会被别人称作是真正的青春小说。
  草房子所讲述的并不是后世那种,发生在高中大学,关于男女感情挫折的所谓青春。它更多的聚焦在了童年,讲述了一个孩子成长的群像剧。
  桑桑成长为了好孩子,秃鹤摆脱了自卑,杜小康与细马成为了不幸家庭的支柱,纸月虽未明说,但是作者借助桑桑的眼睛,暗示了最终纸月跟随父亲而去。
  小说里的内容,大都是所有孩子在成长中共同的阵痛。
  我们也许不像秃鹤那样,有着残缺所带来的自卑。也不像杜小康那样,经历了家庭的巨变。不像纸月,有着家庭的不幸。更不像细马,经历了家庭的重组以及人格的成长。
  至少我们像是桑桑,是最为普通的那个孩子。我们期待别人的关注,期待与未来的邂逅。
  在阵痛中成长与成熟,这便是最为普遍的童年,是最为普通的青春。
  万年顺利的在书店里找到了草房子这本小说,回家之后,不由自主的在一晚上之间把它看完了。
  一早,万年瞪着一双红彤彤的眼睛,跟一只兔子似的去上学了,只留下了一本翻开的小说。
  随后的几天里,万年都在想着草房子的内容,想着纸月那两条麻花辫,想着杜小康那辆让所有人都羡慕的自行车。而更让人共鸣的,是小说的主人公桑桑,最为普通,也最让人感同身受。
  这个时候,万年突然想起了上辈子看到过的同名电影。那张海报上的,不正是那个普通的桑桑,还有油麻地小学吗?
  也就是说,这部小说会被改编成电影。
  万年想了想,草房子才刚刚出版,就算是要改编电影,估计也得明年才会开始。
  那么,自己有机会出演吗?
  还不知道,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大不了就上大招,直接给作者写信。
  许老师能靠着对红楼梦的理解演上戏,我小万怎么说也是穿越者,不说去当编剧,演个主角肯定还是行的。
  刚刚放学,万年就背上书包往外跑去。在小学里,万年也算是个相当特立独行的孩子。平时话并不是太多,但是学习成绩很好。班主任本来还想给万年安排上个一官半职,让万年跟同学们好好接触,但还是被万年所拒绝。
  谁有功夫跟一帮小屁孩天天打交道。要是能让万年选择重生的时间,他肯定选十八岁,至少肉体成熟,能来一场热烈的恋爱呢。
  哪像现在,只能当孤独的风中一匹狼。连女同学都不敢看,生怕犯了错误,让时空管理局把自己带走。
  放学回家,赶紧构思一下给作者写的信才是正经。
  早点出名,就能早点挣钱。早点挣钱,就能早点退休。
  这才是正路!
  家中,妈妈正坐在沙发上,手里翻着昨天买回来的草房子,显然也是被小说的内容所吸引。
  “妈妈,我回来了。”万年进门打了个招呼,接着就往书房那边去了。
  “小年,先别走。你前几天是先把书看完了吧,有什么想法吗?”文艺女青年总是喜欢跟别人交流一下看法。
  万年想了想,“挺青春的,妈妈你应该挺有感悟吧,毕竟都是你们那个年代的故事。”说完还没忘记皮一把。
  一双杏眼瞪了过来,陈倩蓉道,“怎么,开始觉得妈妈老了?”
  “这我哪儿敢啊,”万年连忙赔笑,这可是自家食物链的顶端,不敢得罪。“我得赶紧做作业去了,妈你安心看书啊。”说罢一溜烟跑了。
  “青春,确实啊。”陈倩蓉感慨一句,继续开始看小说剩下的内容。
  万年跑到了书房里,先花半个小时把作业做完了。小学作业,能有什么难度呢?怎么说上辈子万年也算是正儿八经的大学生,高中题目可能不太会,但小学的题目还是很简单的。
  做完作业,万年开始想,要怎么构思这封信,才能给作者留下深刻印象呢。
  其实万年还是有点多想了,现在草房子改编电影的事情还没影儿,哪有人会提前在信里说,自己很喜欢这部小说,希望能出演电影呢?
  顶多读者来信会说说理解,说说青春,说说小说跟自己生活的相交点。
  而万年对小说不仅有理解,还对未来有意识。只要在信里表现出相应的理解和对电影改编的想法,肯定就能让作者记住。
  万年并未意识到,自己对未来的记忆能带来多少的福利,只是想着在信里表现出自己对小说的深厚理解,以此来给作者留下印象。
  上辈子万年没有看过这部电影,因此,也只能依靠对小说的理解来毛遂自荐了。不过,要是找年龄合适,还对小说有深刻理解的小孩,那万年觉得自己还是很符合要求的。
  思考了一会儿,万年展开了稿纸,开始写信。
  “尊敬的曹文宣先生:
  我叫万年,今年九岁,是京城的一名小学生。我对您的小说《草房子》非常的喜欢。因此想要通过信件与您交流关于这部小说的一些理解。”
  为了给作者留下深刻的印象,万年这封信写得很长,基本有大金毛更新一天那么多的字数。
  信的主要内容包括对于小说的一些理解,以及对小说未来可能的电影改编表示期待。
  最后,信里写道,若是未来《草房子》可以改编成电影,那自己就可以毛遂自荐,饰演电影的主角桑桑。顺便,在信里,万年还把自己过年的时候拍的照片给塞了进去,也算是给作者留下点更深的印象。
  写完信,万年查了查,看没什么错字把信纸装进了信封里,顺便用胶水封了口。
  自己长得又好看,对小说的理解还深,这肯定有竞争力啊。对小说有理解,也省得导演在现场讲戏了,多省事啊。
  刚准备找邮票贴上,万年突然想起,自己好像错过一个挣钱的机会。
  要是早出生两年,说不定自己还能收藏一点稀有的邮票,也算是小收藏家啊。可惜,自己出生那会儿,珍惜的邮票早都被收了个干干净净。
  唉,就跟自己丢了钱一样的难受。
  万年摇摇头,还是先把手上这件事给办完再想别的吧。
  翻翻抽屉,万年从里边找出一张邮票,贴在了信封上。然后按着小说上写的通信地址,把作者的地址写了上去。
  看看时间还早,万年就穿上衣服出门,一路跑到邮局门口,把信丢进了邮筒里。
  能做的都做了,剩下的,就各安天命吧。
  其实,要是万年这会儿有钱,直接跟作者把版权买了,自己拍电影也是可以的。
  只是,现在家里就算有些资产,也不可能都投到一个陌生的领域里。
  万年摸摸下巴,想了想,觉得是时候考虑一下挣钱的事情了。


第9章 熟人以及喜讯
  秋去冬来,又是一年。
  从万年给曹文宣写出那封信的那天算起,又过了三个多月。时间已经来到了1998年的春天。
  这一天,正好是万年放寒假的日子。
  小胖子今年期末考试考得不错,在学校领了成绩单,听完老师的夸奖,就乐颠颠的回家去了。
  本来,小孩子的的心理就变化的的很快,前一秒说过的事情,生过的气,可能下一秒就完全的忘记了。
  也得亏小孩子荷尔蒙的影响,要不然,这几个月里,万年肯定得一直惦记着寄出去的信。
  万年蹦蹦哒哒的往家里走去。今年冬天,京城下的雪还不少。十一月的那次大雪整整下了一天,积雪都到了老万同志那辆老切诺基的轮子上头了。
  道路上的积雪堆成几团,中午融化,晚上冻结,原本柔软的雪堆现在冻得比石头还硬。
  学校在铲雪的时候,直接把雪堆到了花坛里。高高的雪堆越来越硬,一些学生就坐在上面,把雪堆当成滑梯来玩。因为这个事情,有几个调皮的孩子还撞掉了门牙。得亏小孩子还没到换牙的时候,不然这么大的年纪就得去装假牙了。
  胡思乱想的时候,时间总是过得特别快。
  一会儿的功夫,万年就走回到了胡同里,眼前就是自家院子的大门。
  看着挂着锁的大门,万年这才想起来,早上妈妈还说,今天有事,上午得出去一趟。
  从怀里掏出钥匙,万年打开了大门,直接走到了书房里。
  万年不是很爱看电视,主要是这个年头,没什么新奇的电视剧,也就是西游记啥的来回放,万年一点都不爱看。连胡同人家都没有,这还有什么好看的呢?
  拉开书房的大门,万年看了看桌上的一本今古传奇。
  杂志社的效率很快,在万年投出剑雨之后,很快杂志社那边就来了信,跟万年商议后续的连载事宜跟稿费问题。
  万年也没怎么思考过这个问题,就让万鑫还有陈倩蓉考虑一下。
  父母两人考虑半天之后,也没敢按照最高的标准出价,就选了一个相对中等的稿费,也算是稳定一点,别让人家杂志社那边难做。
  万年没什么意见,主要是杂志连载能挣不了多少钱。金勇的书现在还一堆盗版呢。反正万年写剑雨的目的并不是挣钱,而是先把版权搂在怀里,免得未来要拍了,结果还得问苏导买版权。
  当然,出名也是一大目的。
  看了看早就记熟的小说内容,万年就把杂志合上了。怪不得有人说,小说作者最不爱看的小说,就是自己的小说。
  在构思和写作的时候,内容早就刻在了作者的脑子里,再看一遍就感觉没啥意思了。
  万年也是一样。构思的时候非常有激情,而现在一看,也就那样吧。
  一个人在家里挺无聊的,万年就到隔壁的屋子里,把妈妈新买的随身听还有cd拿了过来。
  1998年,坂井泉水已经出道,成为了当红的歌手,也成了陈倩蓉的新宠。
  万年捧着的几张cd都是坂井泉水的单曲和专辑,从出道到现在的每一张都没落下,陈倩蓉就是这么喜欢这位低调的女歌手。
  万年插上耳机,开始播放上辈子听惯了的不要认输。
  手上则捧起一本神雕侠侣,准备提前预习一下杨过的台词。没准未来,万年还能演杨过呢,这谁能说的准。
  正在听歌的功夫,门外却传来了脚步声。万年放下耳机,打开门一看,风骚老帅哥万鑫回来了。
  “回来了啊,今天中午你妈有事,咱们俩出去吃吧。”万鑫进屋,放下手里的钥匙跟手套说道。
  万年点点头,也好,就俩人吃饭,做菜都比较尴尬。多的吃不完,少的不够吃,还是出去吃比较潇洒。
  “吃什么呀?”万年问道。穿越了十年,万年这辈子也算是把京城大大小小的美食给吃了个遍,最后得出的结论就是,没什么好吃的。
  万鑫想了想,“要不,涮肉去?”
  “咱俩人去?”万年歪歪头,能吃好吗?
  “嗯,确实,俩人确实难办。”万鑫想了想,“要不,我去酒吧那边,把那个驻场的歌手叫来,咱仨一块吃?”
  说到这个驻场歌手,万年可就感兴趣了。
  那还是去年的冬天,万鑫的酒吧里缺一个驻场的歌手。虽然万鑫能唱,但是老板总不能天天上台表演吧?而且,因为长期抽烟,万鑫的气一直有些不太顺,一到冬天,这个问题就更严重了。
  既然不能上去唱歌,那酒吧就得新招一个歌手。
  于是,万鑫就在酒吧门口贴了个招聘启事,还拉着自己以前的一些朋友,让他们给自己推荐几个合适的人选。
  那天选人的时候,正好也是今古传奇第一次发稿酬,万年就溜溜达达的来到了酒吧,正好碰上万鑫坐在桌子后边装评委选人。
  万年走了进去,看了看那几个来参加招聘的歌手,只觉得都不太眼熟。就边上一个穿着破破烂烂皮夹克,还烫着头的一个年轻人看着有些面善。
  小胖子坐在万鑫的腿上,就那么看着面前的几个人自我介绍。
  等轮到最边上那个年轻人了,万年才提起精神,细细的看了看他。
  “我叫黄博,鲁东来的,已经在京城当驻场歌手当了八年了,很有经验。”白净的年轻人自我介绍道,让万年惊讶不已。
  我说这么眼熟呢,这不贵妇吗?
  算算时间,也对。黄博得到2000年才演了自己的第一部 电视电影,后来才报了京影,成了天仙的同届。这个时期的黄博确实应该是还在当歌手,可惜,现在是冬天,否则还能让贵妇换上渔网装,看看是个什么效果。 
  万鑫还在纠结,前面这几位在形象上比较好,可是最后那哥们有经验,该选谁呢?
  正在纠结呢,万年却拉拉老爹的衣袖,指了指边上的贵妇,“爸爸,你让他唱个歌呗。”
  黄博也笑了,没想到这小孩还是评委,于是就朝着万鑫点点头,准备了一下就开唱了。
  唱的歌正是黄博多年来的保留曲目:再回首,虽然嗓音略显单薄,但是感情充沛,也没什么破音之类的问题。
  万鑫点点头,这哥们的水平确实不错。正准备点头收下的时候,自己的胖儿子却又开口说话了,“叔叔,你能唱一首,敢问路在何方吗?”
  黄博有点奇怪,这孩子品味还真挺怪。不过转念一想,这个年纪的孩子,肯定爱看西游记,喜欢这歌也是可以理解的。
  于是,黄博就又唱了一首敢问路在何方。
  还不错,比心花路放里唱的好。
  万鑫这回直接说话了,“好,黄博是吧?就你了,明天直接过来吧。”
  黄博赶忙道谢,脸上露出了笑容,还有一口的牙花子。
  果然,牙花子也得天仙才好看。黄博还是不太行,光显得憨了。
  就这么的,黄博就成了万鑫酒吧的唯一指定驻场歌手。人家确实有经验,虽然长得不帅,但是唱歌跳舞搞气氛样样都行,把酒吧里每天弄得热热闹闹的,生意都比以前好了。
  听说中午万鑫想叫上黄博一起吃饭,万年自然同意。上辈子万年就挺喜欢贵妇的演技,虽然后来没什么好作品了,但是前期的每部基本都是经典。
  好演员,自然值得被喜欢。
  说走就走,万鑫拿着钥匙就要出门,万年跟在后边。两人坐进切诺基的前座,老帅哥一脚油门下去,越野车扬尘而去。
  酒吧不是太远,开了一会儿车就到了。
  有时候万鑫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