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元老院无法接受的局面。
至于给神邦公民身份?
人,都是会死的。
神邦公民享受诸多福利的同时,也有对应的义务。
而且,正如路登说的那样,神邦居,大不易。
每一次兽人来袭,倒吊人都要从圣裔家族口袋里掏粮掏钱。
圣裔家族的粮和钱,都是从哪来的?
还不是神邦公民,神邦外的平民,从他们身上挣来的?
这些职业战士,把他们扔到神邦这个大染缸里,几年的时间,酒色就会掏空他们的身子,钝化他们的利剑,消磨他们的斗志,顺带清空他们那点微薄的家业。
分土地,等于给圣裔家族制造竞争对手。
分神邦公民身份,等于给圣裔家族制造韭菜。
这是一道元老都会做的选择题。
所以,这件事背后有人捣鬼。
神邦的牛鬼蛇神就那么多,有能力在这种事做手脚的存在,更是少之又少。
幕后黑手的真实身份,呼之欲出。
侍女为庞格端来一杯花茶,路登微微侧身,瞥了一眼。
嗯,没他这杯好。
路登感觉,嘴边的茶更加美味了。
庞格没在意这些细节,看向路登,开门见山说道,
“你的下场无非就几种,大学者保下你,大法官保下你,或者悄无声息地死掉。”
庞格此行的目的很简单:救下路登。
救路登,就是救庞格!
庞格需要一个盟友,更需要路登的智慧。
死人,是没办法结盟的。
所以,他要先保下路登。
准确的说,庞格需要路登活下来。
庞格相信,只要路登想活的话,有的是办法活下来。
但是,庞格不确定,路登到底想不想活。
从路登之前的操作来判断,很难看出他有任何求活的欲望。
如果说路登是一把割韭菜的镰刀,
这一次割的未免有点太狠了,韭菜祖坟都快被他刨了!
不仅圣裔家族损失惨重,就连神邦内的富商、家有余财的小商小贩,都被路登无差别收割了。
割韭菜一时爽,一直割一直爽。
问题是,韭菜的愤怒,如何平息?
庞格爽快开出自己的条件,
“我可以说服我的老师,普若德大法官,出面替你担保。
愿意保护你的大法官越多,你需要出的米索越少。”
虽然和路登打交道的次数不多,
但是,庞格依旧敏锐的捕捉到了路登唯一的弱点——米索。
没办法,他太爱钱了。
能省钱的事,路登从来不会拒绝。
路登没有立刻拒绝对方,而是反问道,
“我需要做什么?”
正如启云王国之父说的那样,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庞格不会无缘无故帮路登,普若德大法官的人情,更是无法用米索衡量。
一场明智的谈判,必须弄清楚,自己能获得什么,又需要付出什么。
庞格迟疑了一下,开口说道,
“我的诉求总是在元老院被否决,我需要在元老院获得支持的声音。”
路登露出为难之色,这件事,他恐怕很难帮上忙。
元老院需要圣裔家族的身份,才能入选。
像路登之前认识的执法官伯克利,是元老院的热门候补,就因为他娶了伊莎家族的艾尔。
婚姻关系结束后,他自然也失去了圣裔的光环,无缘元老院。
路登如今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的神邦公民,和圣裔八竿子打不着,更没有门路。
“不用你成为元老。”
庞格看向路登,认真解释道,
“元老院除了十三位元老以外,还设有保民官一职,由神邦公民大会选举而成,任期一年。在非战时,保民官拥有一票否决权……”
听到这里,路登的脸色微微凝重。
保民官,他自然是知道的。
神邦的保民官一职,已经空悬多年,名存实亡。
公民大会上,根本无法推选出服众的人选。
就算推选出来,人们也会发现,他们寄予厚望的保民官,很快和元老们打成一片,成为新的利益共同体,而无视了公民和平民。
保民官什么都能保,就是没保过民。
在这种情况下,保民官的存在感越来越低,已经被人们忽视了。
不过,路登不一样。
1米索的议案,是路登弄出来的。
涌入神邦的平民,是靠路登挣来的米索和粮食养活的。
有这些事迹,路登先生的名声,越来越好。
有口皆碑了属于是。
加上庞格的举荐,路登会获得绝大多数军团的支持,胜算又大了几分。
赢下神邦公民大会的选举……指日可待!
路登知道,自己拒绝的余地并不大。
成为保民官,是对路登的最优解。
不仅可以在神邦站稳脚步,真正在神邦舞台上有一席之位,还可以进一步扩大自己的影响力,最终完成路登放不下的事。
但是,他总有一种被推着走的感觉,让他很讨厌的感觉。
面对庞格的提议,路登微微点头,沉声道,
“如果这是对神邦最有利的选择,哪怕无视我个人的利益得失,抛开个人的幸福,我也愿意扛起这个重任,责无旁贷……”
恩薇大法官:……
路登先生,总能一次又一次刷新,恩薇大法官对无耻这两个字的认知。
事情谈妥,庞格忽然提起另外一件事,
“你知道恩薇大法官,当倒吊人时,是怎么完成任务的吗?”
倒吊人?
路登曾经从伊莎家族口中听过这个名字,自然也能猜到这个名字的含义。
一个脸上没有麻子的张麻子。
路登摇了摇头,示意自己不知。
异端审判所给他的卷宗里,没有任何与倒吊人有关的记录。
也许异端审判所手里有这些内容,显然,对方没打算给路登。
听庞格谈起往事,面纱下,恩薇大法官的嘴角微微勾起,笑意愈浓。
庞格将手中的花茶一饮而尽,连带着花朵咀嚼了几下,也跟着咽了下去,
“恩薇大法官,公开拍卖了自己的初夜,第二夜,第三夜……”
听着庞格的话,路登脸上的表情有瞬间的呆滞,很快露出会心的笑容。
他已经猜到,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恩薇大法官将十三个夜晚用天价卖给了十三圣裔家族的十三个男人。”
这样一来,收钱收粮的任务,肯定是完成了。
这恐怕是十三圣裔家族最配合的一次!
恩薇大法官的容貌,是得到路登认可的,真正的神邦第一美人。
反正这笔钱都要出,为什么不能用在刀刃上?
庞格看向恩薇大法官,无奈说道,
“然后,恩薇大法官在神圣法典石碑下,公开宣布自己在梦中感受到爱圣的指引,正式成为爱圣的信徒。”
绝杀,无解!
十三个夜晚已经卖掉,可没有人敢亵渎圣人。
在神邦,圣人是张无懈可击的牌。
辩经这方面,一旦掌握了话语权,便是不破金身,无敌的存在。
要警惕恩薇大法官打爱圣牌!
峰回路转,柳暗花明。
“这可能是爱圣为这个世界做的唯一一点贡献。”
这句话,路登当然不可能说出口,只能在心底默念。
在神邦,诋毁圣人,可是要上绞架的。
路登有很多事放不下,还不想挂。
于是,话走到路登嘴边,很自然地翻译了一下。
路登面带浅笑,举起花茶,感慨道,
“赞美爱圣!”
第104章 小拇指
如果爱圣突然多了束鲜花,那一定是路登在想他。
庞格没有停留太久,和路登又简单聊了几句,告诉他公民大会举办的日期后,便匆匆离去。
“按照惯例,在神邦关闭城门之后第三天,就会举办神邦公民大会。”
在神邦,不是所有人都有投票权的。
奴隶、异邦人,这些存在肯定没有投票权,他们甚至连在旁听的资格都没有。
每一次兽人来袭,这片大地陷入灾难和末日,神邦是唯一的乐土。
在这种情况下,不少奴隶都会被抛弃在神邦外,只为了节约一点粮食,连带着异邦人也会被赶出去。
只有神邦平民才有资格缴纳费用,在神邦内获得临时居住权。
异邦人如果想要留在神邦,必须支付极其高昂的代价。
抛开这些没有公民权的不谈,神邦内部的公民权,也各有不同。
圣裔家族,在公民大会上没有投票权,他们只能选元老,活着担任元老。
神邦公民,身高高于车轮的人,便在公民大会上投票,无论男女。
神邦建立最初,只有男性公民拥有投票权。
很快,女性高举爱圣的大旗,成功扳回一城,赢回了属于自己的东西。
路登算是看明白了。
爱圣是块砖,神邦哪里需要,就往哪搬。
再苦一苦爱圣吧。
而神邦平民,就没有这么好运了。
他们可以旁听,可以建议,唯独不能投票。
只有住在神邦里的神邦公民,才能在公民大会上投票。
只有一种情况下,神邦平民可以投票:由保民官发起的神邦平民大会。
平民大会上达成的议案,可以转由七位大法官来裁决,超过半数大法官同意的情况下,便可生效。
保民官必须由公民大会选举,选出来的保民官又会很快堕落,被公民抛弃。
保民官便名存实亡了。
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个死循环:
公民大会上吵成一团,选不出保民官。
没有保民官,就没有平民大会。
没有平民大会,平民的权益就会被一点点吞噬,对公民的影响更小,更不会有保民官。
有时候,研究神邦的历史和现状,路登也感觉很奇怪。
这神邦,怎么看着要完啊?!
当神邦在走下坡路的时候,就需要路登这种人勇敢地站出来,狠狠地踩上一脚油门。
庞格想要路登当选保民官,是为了在元老院里,有自己的声音。
之前和古瑞德大法官的交易中,路登曾向对方承诺,若有朝一日,自己身居高位,可以影响到神邦,会帮对方一个忙。
现在回过头来看,古瑞德大法官多半是猜到路登会有今天。
神邦里,到处都是老千层饼,老硬币。
好在,路登也是。
庞格走后,路登又喝了两杯花茶,直到晚饭时分,才被礼貌请出嫉妒花园。
路登信誓旦旦说道,
“如果这就是嫉妒的代价,我愿在嫉妒中沉沦!”
无论如何,至少今晚,他没有沉沦的机会。
路登坐上马车,车轮碾压着黄昏,向他的小楼驶去。
回去的路上,路登吩咐车夫,
“把马车上的族徽遮掩一下,从福报交易所那边停一下。”
路登不是去耀武扬威、炫耀自己的胜利。
这种低级趣味,路登早就脱离了。
他和赌毒不共戴天!
路登知道,历史总会重演。
他需要亲眼看一下,福报契约的崩盘,会给神邦的人们带来什么样的福报。
这可以帮助路登来评估,接下来该如何改进福报。
根据以往的经验,同样的福报,最好不要使用第二次。
在福报交易所附近,路登从马车上跳了下来,披了件不显眼的衣服,用高领将脸遮住,在最不容易引起关注的角落缓缓前进,默默观察周围的一切。
福报交易所已经关门很久了。
巴特·拉克利的运气也到头了。
完了。
全完了!
他赌输了一切,甚至背负了令人绝望的债务,就算沦为奴隶,也无法偿清这笔巨款。
整个拉克利家族,都被他拖入了无底的深渊。
巴特根本不知道,事情到底是怎么搞成这个样子的。
输掉一切的他,失魂落魄,如同一具行尸走肉。
路过肉摊时,巴特像疯了一样,抢过一把刀。
在所有人的惊呼声中,他将左手放在案板上,刀刃压着小拇指的指节。
“他要干什么?!”
巴特闭着眼,咬着牙,右手狠狠用力向下一压,恨不得将全身的重量都压在刀上!
砰——
刀砍下去了。
砍了,只砍了一点点。
他没能切断自己的指头,刀卡在骨头里,露出白色的骨茬,鲜血染红了案板……
剧痛让巴特忍不住嘶吼起来,心中所有绝望在这一刻释放。
巴特的左手钉在案板上,整个人像发疯的猴子,丧失理智,彻底疯狂。
一旁的肉贩不知道他在发什么疯,但看懂他想做什么了。
肉贩决定帮他一把。
肉贩走上前,右手握在刀柄上稳稳一按,将巴特的小拇指切了下来,结束了他的痛苦。
这方面,还是专业的人更专业。
正好旁观这一幕的路登微微摇头,
“应该先用绳子绑着手指,放在冰水里,先失去知觉……再不济,也要挑一把快刀。”
这些事,他总是莫名有经验。
在启云王国时,路登经常和人打赌,除了家产,偶尔还会用上自己身体的零部件。
这方面,路登真的是行家。
毕竟,很少有人能切了小拇指之后,依旧拥有小拇指。
巴特甚至没有包扎伤口,跌跌撞撞向前方走去,他也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更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在哪里。
身后的肉贩拿着手指,大声嚷嚷道,
“喂,疯子,这东西你还要不要?”
看巴特不搭理,肉贩把小指随手扔到一旁的垃圾桶,等到奴隶贩子今天来收。
肉摊上的各种废料,简单处理一下,有不少油水,是奴隶最好的食物。
一般的奴隶主,根本舍不得给奴隶吃这么好的东西。
只有心善的奴隶主,才会这么做。
旁观完一切的路登,随手拦下一名贪婪宫殿的学者,叮嘱道,
“保证巴特能获得足够的医治,让他活着。至于开销……去这个地址,找路登·Y·微古德。”
对方刚想反驳路登,你谁呀,让我管我就管?
巴特是个疯子,大家都看出来了,难不成你也是个疯子?
大家都知道福报交易所发生的一切,甚至有传言,恶魔开始重新污染神邦。
疯子多一些,倒也正常。
路登从怀里拿出一个酒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