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等等。你说他们家并非善类是什么意思?”
“字面意思。法尔科内家族是哥谭历史最久的□□家族,你刚才见到的那个打电话的男人?他甚至不需要收买警务专员和地检官。他打盹的时候他们就会乖乖地蜷在他大腿上。他把手放进哥谭河里洗手,河水都会被他染红。”红头罩耐心地停下来给这个试图横插进哥谭事务一脚的新手解释,“我对你想要做什么不感兴趣,但你最好规避麻烦,小女孩。你对这个城市一无所知。”
他说着说着视线就转移到了她头上的棒球帽上去。一顶可爱的帽子,但并不适合在这个城市出现。
“快点离开吧,趁我还没有收回之前的话。”
罗茜不仅没有被吓退,反而追的越来越近,他虽然声称自己是个坏人,可到现在为止他都好好遵守着自己的诺言,没有掏出枪来对着她。
“你对这个地方很熟?你也看出来了,我是新来的,我认识一个朋友遇上了非常、非常大的麻烦。我有了些线索,但我到现在还没法把它们联系在一起,因为我在这儿一个人都不认识。”
她叽叽喳喳得像只小麻雀,兴致勃勃地自顾自说着。并非没有警惕之心,只不过那警惕之心少的有点儿可怜。眼见着她似乎有缠上来的想法,红头罩在心里骂了自己一句干嘛要多管闲事。与此同时,他继续自己刚才离开的步伐,做好随时跑路的准备。
他虽然自诩热心肠,却也没想过要被缠进一件新的麻烦事里。他今晚去法尔科内家的计划都已经被打乱了。
“我刚刚去法尔科内家也和她有关。我的朋友现在正因为回不了家躺在哥谭酒店里睡大觉,你猜怎么着?因为有一个和她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在她的化妆镜前卸着妆呢,我猜她总不能闯进去把另外一个人赶出去吧?你也说了,法尔科内家的人都很有些过激……”罗茜边说边跟着他的步伐,却在他猛地停下来的时候撞上了他的脊背,“怎么了?”
“你说菲比·法尔科内?”他半转过头问,眼见着罗茜点头,他停下了脚步,“告诉我更多的细节。”
罗茜在韦恩酒店第三十二层住下的第二天晚上就去了这个城市最混乱的区域,哥谭的旧城区。红头罩昨天和她约好在这里的一个酒吧碰面,然后他会把她需要知道的资料交给她,作为昨晚告诉他罗茜在纽约找到的线索的交换。
菲比在知道自己不知不觉中已经回到了哥谭之后,又在酒店大发脾气,闹了一通,仿佛之前那个诚惶诚恐、胆小如鼠的女孩只是一个幻觉;但在发作过之后,她又可怜兮兮地求罗茜带她回纽约,声称自己不能出现在这个地方,有一个“她”会非常非常生气——不论罗茜如何询问,菲比都不愿意告诉她那个听上去十分可怕的女人到底是谁。
但经过昨晚的事,罗茜心里已经有了自己的猜测。
除去将自己的麻烦一股脑丢在纽约的、真正的菲比·法尔科内,还有谁会这样盛气凌人地威胁另一个自己?她想,大约又是那种大小姐的一时脑热,跑去一个暗地里做克隆人生意的大公司克隆了一个自己,想着享乐的事自己来做,讨厌的事克隆人来做,又很快就厌烦了克隆人带来的麻烦,于是就将克隆人丢在了纽约……
但她认识的那个菲比·法尔科内,有呼吸,有心跳,有点儿歇斯底里,有一颗濒临破碎的心,性格上有无可弥补的缺陷,以至于罗茜这样脾气好的人都没法忍受她的神经质超过一小时。谁说这一切对她来说又公平呢?
她开始有点儿明白为什么地球上所谓“联合国”要反对克隆人类的研究了。
“唉!”罗茜身上穿着红头罩的oversize外套,大声地叹了口气,又引来了好几双窥视的眼神。
愁容满面的男人懒散地靠着吧台,直愣愣地盯着她看,好一会儿才想起自己的职责,走过来问她想喝什么。罗茜无精打采地向他要了一杯不含酒精的水果潘趣,当然,挂在了一个自告奋勇的绅士账上。等侍应生转过头做饮料的时候,罗茜就瞪着他的后背开始判断他有没有可能是红头罩。
当她知道昨天遇见的男人其实就是红头罩的时候,其实还挺吃了一惊的。不是“他竟然就是红头罩”的那种吃惊,而是“原来他就是把我卖到纽约,还被普斯称作好人的家伙”的那种吃惊,而且还在心里暗忖,他做出那样的事,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还若无其事的模样,其实挺可恶的。
虽然行为可恶,但她并不讨厌他。他是那种你很难在第一眼就讨厌上的人。
这个时候,酒吧里突然出现了一点儿喧闹声,大概意思是有个新来的家伙不长眼地撞上了某个长得像犀牛的男人,两人差点儿要打起来了。罗茜伸长了脑袋还想继续看的时候,酒吧里突然安静下来。在这寂静中,罗茜喝完了自己的水果潘趣,又悄声叫酒保给她一杯柠檬汁。
酒吧里突兀的安静带着不言而喻的紧张,人们有默契地低眉顺眼干自己的事,吹萨克斯风的干瘦黑人很有眼色地在闹剧开始之前就停下了音乐,好让保安们通过尖叫声确认事情闹得有多大。
酒吧中央对峙的二人体型不甚匹配,长得像犀牛的大汉在一片寂静中捏紧了自己拳头,另一只手放在他对手的肩膀上,黑豆小眼恶狠狠地盯着他面前那个穿棕红色皮外套的男人,一会儿又回头看了看站在自己身后的同伴。“他今天运气不大好,对吗,我的朋友们?”
“把你见鬼的脏手从我衣服上拿下来。”棕红色外套的男人语气平静地说,“别烦我。”
犀牛皱紧了自己的眉头。他不习惯有人这样和他讲话。或许几分钟前两人还有息事宁人的可能,但现在,他得顾虑自己在这里强悍的名声、朋友面前的威严和今后的事业。
他顾虑了三者片刻,结果犯了个错误:他突然扬起自己的胳膊,挥出一记重拳,却挨都没挨到那个男人。男人飞快地矮身躲过那一拳,用膝盖顶了一把犀牛的腹股沟,趁他弯下腰的时候一把揪住他背部的衣物,双臂旋转着、摇摆着、挥舞着,将打手飞掷过整个房间。
打手飞过两张桌子,砸在一张台球桌上,动静大得恐怕佛罗里达都能听到。他蹬了两下双腿,接着不动了。
围观的群众慢慢让开一条道,窃窃私语声渐起,《莉莉曾经在这里》又从老爵士乐手的萨克斯中缓缓流淌而出,酒吧重新又恢复了几分钟前的宁静祥和,没有尖叫、没有慌乱,仿佛刚才的闹剧根本就没有发生过,那个飞过整个房间的壮汉也只是飘过半空的幽灵。
这一切,她猜测都和那个穿棕红色外套的男人有关。
作者有话要说:
杰鸟:我是能把一个200磅重男人抛过吧台,却仍然会被小女孩捏痛手的柔弱男子。
第32章 讨论会
在那个男人从人群中自动让开的路走过来,坐在隔她两个位置的高脚椅时,罗茜乖乖地举起手中的柠檬汁,将吸管放在嘴边吸了一口,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
这声音引得男人斜眼看了她一眼,而罗茜正襟危坐,目不斜视。
“请问现在几点了?”一个在现在这个时间点打扮得过分妖娆的女子绕了远路过来,靠在他身上问时间,身上的香水味儿隔着两个高脚椅都传到了罗茜鼻子里,“你刚才可真够猛的。”
“八点还不到,小姐,你应当都还没喝醉才对。”男人纹丝不动,借着从酒保手中拿酒的巧劲推开了女子的手臂,罗茜看的好笑,便暗自乐了两声,引得男人又看来一眼。
搞什么?她暗自纳闷,不自在地在高脚凳上调整了一下自己的坐姿。
“只是问问而已嘛。”女子不满地从他身旁绕开。
“不算晚,但也不早了,huh?”
罗茜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男人是在和她说话,她颇有些傻气地指了指自己,“和我说话吗?”
“嗯。”那个有着深沉蓝眼睛的男人说道,微微转一下身子对着她,“在这消遣?哥谭的夜晚可不算太平。”
“呃……”她语塞了好一会儿,“在这儿等人来着。一直没来,所以……”
他维持着淡淡的笑意听着,好像真的对她在说的那些废话感兴趣似的,笑容里带着一点认真的神色。
为着这一份认真倾听的神色,罗茜和他又聊了会儿今天的天气。不知为何,这个古老的话题似乎可以是一切谈话的开端。
罗茜猜测他大约在二十二岁上下不超过两岁,他的面容看上去还很年轻,可眼睛却已经饱经风霜。那张脸给她带来一种奇特的感受:仿佛这张脸是按照某个英雄人物的架子造出来的,骨骼端庄分明,轮廓清晰,眉眼鼻唇乃至一切神采,都与罗丹的雕塑展现在人们面前的气质别无二致,到后来,又在这基础上进行了一番慎而又慎的修整,将其往感性和秀气的方向简简单单雕琢几分,恰好处于二者的完美平衡上,再多几分就会破坏那张脸上的男子汉气概。
他的手指轻轻敲打着冰凉的酒杯,而水珠从他的指尖滑下。
他们接下来聊了半个小时的人生和理想。
“当你意识到人们只是在观察你的皮囊,而并非透过那些外在的东西看清你真正是谁,就完全不用感到难为情了,因为那些眼神不是在脱下你的衣服,而是在为你穿上衣服。”她神采奕奕地说,话匣子完全被打开了,“人类当真拥有很复杂的灵魂。当你站的远远地打量的时候,就好像站在一个巨大的看台上看演出……”
“而看台上、舞台上全都聚满了幽灵。”他慢悠悠地说,“如果你是想这么说的话。”
罗茜愣住了。有那么一会儿,他看上去很冷静,但那副冷静的神色下你能看到一种特别的悲伤,非常安静,像是装在特供的隔音容器里。
不知怎么,罗茜下意识就觉得面前这个男人有着沉重的过去,那些过去填满了他的灵魂,满溢出来淹没了这方天地。
“差不多那个意思吧。”她甜甜地表示赞同,又补充道,“可倒也不是所有人都是幽灵。我认识的某些人中拥有金子一般的灵魂呢。”
“我也认识这样一些人。”他说,“可他们的灵魂总是倾向于自我毁灭,为的是让那些幽灵意识到自己曾经也是人类。我们边走边聊?”
他的酒早就喝完了。罗茜犹豫了一会儿,虽然他们聊得很好,她的确很想跟他一起走,但她还没有等到红头罩。酒吧里的钟短针已经指向九和十中间,他这个家伙可真能放别人鸽子的。
“哎……我等的人还没到。”她考虑了一下,拒绝了他的邀请,不过还是伸出一只手,“我得等到他才成。不过今天和你聊得很愉快,我叫罗瑟琳,大家都叫我罗茜。你呢?”
蓝眼睛的男人微微笑起来,伸出一只温暖有力的手和她握了握,“杰森·陶德,大家都叫我红头罩。”
她的微笑僵硬在脸上。
两分钟之后,罗茜拿着一沓详细介绍了哥谭历史和法尔科内家族的资料,和红头罩一同漫步在夜色中的旧城区。听上去很是浪漫,可他们谈论的话题可远远谈不上浪漫,浪漫的话题在刚才就已经全部谈完了。
“所以现在那个克隆体还在韦恩酒店里?”他沉思了一会儿,慎重地说,“那算不上很安全。不如说,任何有心人都可以轻易查到她的住处,然后下一分钟你推开门的时候,或许看到的就是她血淋淋地躺在床上。你准备怎样处置那个克隆体?”
罗茜对他的说法表示不赞同,“她说到底只是一个没几人知道的克隆人,除了真正的菲比,谁还会知道她的存在?而且,我不喜欢你用处置这个说法,她有心跳,也有呼吸,她是一个人类而非机器,拥有活着的权利。”
——这就是克隆的麻烦所在。你总不能像丢掉一个小时候迷恋的布娃娃一样把它扔进垃圾桶,那样未免太冷酷,太绝情,而且犯法。
最主要还是犯法,罗茜猜想。
地球的法律是很不一样的,在这里,你杀掉一个很坏很坏的人可能会被投进大牢,和很坏很坏的人站在一块却可能家财万贯;你隔着半个房间把过来挑衅你的蠢蛋扔过去可能没人敢找哥谭警署,砸碎橱窗偷一块面包又会被关进拘留所,和一群杀人未遂、抢劫、纵火犯关在一处。
有些地方出错了,但又没办法改过来。错处太多、太深刻,以至于想要大动斧钺的时候,整个城市乃至半个海岸都会摇来晃去,只好作罢。
“那可说不准,一旦这个世界上像这样突然出现两个一模一样的人,其中一个就必须消失得干干净净,不然就会出大乱子,何况菲比·法尔科内还并非普通人。记得布罗迪吗?那是她现在的男朋友,我们可以从他身上下手。”
罗茜记起来昨晚听到的那通电话,有个法尔科内对着一个布罗迪嚷嚷了不少狠话,大概意思是他能把布罗迪像拿调羹吃玉米糊一样干掉,布罗迪最好是好好照顾他的妹妹,不然那把调羹就要伸到布罗迪脑袋上了。她一时间有点为菲比感到悲伤,这个傻姑娘被爸爸宠坏了脑子,爱上谁都可以,偏偏要爱上一碗玉米糊。
“噢,那碗可怜的玉米糊。”她点了点头。
“先放一放那个在韦恩酒店里的菲比·法尔科内吧。”罗茜听见他接着说,“我们先去查一查这个布罗迪知道些什么。”
“什么时候?”
“你睡醒之后。”
罗茜没有告诉他自己不用睡觉这回事,哪怕红头罩已经知道她是个外星人了,她突然有种很奇怪的想法,生活在这个星球上,未必就要站的远远地围观他们的生活。
她猜这和普罗米修斯所主张的恰恰相反。他看上去倦慵懒散,事不关己,随心所欲地冷嘲热讽,全因为他从不认为那些事情是真正值得关心的。
然而她可以从过去的河流里走出来,走进当下。
她已经在这样做了,不是吗?
搭红头罩的机车摩托回到韦恩酒店楼下,她蹦着跳下了摩托车,将头盔和外套还给了他,仰着严肃而诚恳的小脸,结束他们今晚两人之间最后的对话,每当她摆出这个表情,便是她要做出一个真理陈述性的结论的时候了。在她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