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败天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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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败天王- 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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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折损了一些人手之后。
    天王驾临。
    不过别人只当是夫妻俩来游山玩水。
    三个小时的飞机,徐静睡着了。
    林轩翻着,查看港州地图。
    突然间,他眉目微动,感受到了一双咄咄逼人的目光。
    不败天王,亦为武道天王。
    气血浑圆,一蚊不能落,一羽不能加。
    对危险的感知,亦可达到虚空见神的程度。
    一瞬间,林轩便感应到了,那人看着的
    是他的肾!

第一百三十一章 地头蛇?天王猛龙过江!
    徐静靠着舷窗,依偎林轩肩头睡着。
    林轩身体虽然松弛,但身处在高空飞机上,依旧保持了一定的警惕状态。
    这是沙场上九死一生磨砺出来的战术素养。
    林轩身为镇国天王,本应就是大夏重中之重。
    严格来说,他的一举一动,一出一行,都会受到举国瞩目,诸国震动。
    即使为了守秘,掩藏身份,这架飞机也是经过再三检查,乘客也是经过再三盘查的。
    但林轩依然感受到了强烈的恶意。
    抱体浑圆,哪怕是目光之力,他依然能敏锐感应。
    那道目光,便落在他的右肾上。
    “上京林家人?”
    “还真巧”
    “当然,也可能是有意而来。”
    “我那位便宜堂哥林天他快撑不住了么?”
    “我来港州,或许对上京林家而言,正好是自投罗网呢。”
    “他们至今仍以为我只是一条小泥鳅,至多就是从战区回来的一条大鱼。”
    “取个肾算什么。”
    林轩不动声色,微微摇头。
    上京林家根本不知道。
    他是天王,是大夏亿万疆土之上的一条巨龙。
    这世间,哪有能捕住巨龙的网?
    我等着看。
    这港州,必会很有趣的。
    不枉我来此地一游。
    林轩笑了笑。
    他没有去观察那人是谁。
    因为
    无论是谁,在天王面前都不够看。
    港州是一个非常热门的旅游胜地。
    是大夏国人度假旅游的首选之地,这点从爆满的航班就可以看出来。
    徐静醒了,依偎在林轩怀里。
    她对这次旅游充满了喜悦,同时对云州的事情,还有些担心跟惦念。
    “林轩,我们这次那么急着出来,徐家那头真的不会有问题吗?”
    “再怎么说徐天成也是我的堂哥,只怕他这次真的会被判刑呢。”
    这一路,徐静的心头始终有一道坎过不去。
    尽管她在徐家受尽欺负,徐家人也从未友善对待过她。
    但在她的心里,始终还是不愿意看见徐家就此没落的。
    “徐天成能干出偷设计这种事情,被判刑才对。”
    “静儿,你就是心底太善良了,他对你做如此过分的事情,你还想着帮他。”
    “好了,别想那么多,再过半小时就到港州了,好好放松几天。”
    听林轩这么说,徐静还想说些什么,最终撇了撇嘴没有说话。
    飞机在空中飞了两三个小时,到港州的时候已经是晚上。
    徐静刚出机场就能感觉到港州的气派和富贵。
    虽然现在还不是旅游旺季,不过各大酒店已经人满为患,好在林轩提前订了酒店。
    订的正是港州排名第一的七星级大酒店,港口的维多利亚酒店。
    “难得出来一趟,听说港州夜景很漂亮,你累不累?我们出去逛逛吧。”房间里,徐静对林轩说。
    “好,都听老婆的。”林轩说道。
    林轩倒不在意去哪里,只要徐静高兴,他什么行程安排都可以接受。
    见林轩答应,徐静迫不及待的打开行李箱开始筛选衣服。
    看得出来,她对于这次港州之行,也很兴奋。
    当然,林轩的心情也差不多。
    结婚六年来,林轩从来没有和徐静两个人出去旅游过。
    一起出去旅游这种事情在以前是想都不敢想。
    “这件衣服好看吗?”
    “这件呢?”
    “我是穿这件还是这件”
    徐静不停地征求林轩的意见,她带了满满一个行李箱的衣服。
    对于林轩来说,徐静天生丽质,穿什么衣服都好看,没有半点挑剔的地方。
    问了几次后,徐静发现自己不论挑哪件衣服,林轩只会点头说好。
    她不免有些埋怨起来:“你都不给我一点意见。”
    林轩一脸苦笑,道:“我觉得你穿什么都好看,难不成还要昧着良心说难看吗?”
    “我在你心里就这么好,穿什么都好看?”徐静反问。
    林轩毫不犹豫的点点头,“嗯,你不穿更好看。”
    徐静听到不穿两个字,瞪了一眼林轩,娇嗔道:“你就不能有点正常的想法么?”
    林轩很想说一句,难道这种想法不正常吗?
    不过看徐静的表情,只怕说完这句话自己要被捶的,还是忍着好了。
    “就穿这件了,我们走吧。”
    徐静挑了一件淡黄的长裙,背了一个粉色的荔枝纹皮包,显得很是淑女休闲。
    晚上八点,两人出了门。
    夜幕降临,整个港州依旧灯火通明,热闹非凡。
    不愧是国际化的大城市,街上的游客川流不息。
    一幢幢高楼大厦点缀着霓虹灯,发出各色光芒,港州也越发的金碧辉煌。
    向东望,海面十分平静,几艘巨大的轮船停在海面上。
    徐静和林轩走在港州最著名的铜锣湾步行街上,周围人群攒动,热闹拥挤。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20来岁的年轻人,鬼鬼祟祟缀了上来,用小刀刮向徐静背的挎包。
    林轩第一时间便注意到了这个人的动作,伸手似缓实急,一把抓住了这个小偷的手腕。
    “你在做什么?”林轩语气冷淡。
    年轻人一惊,用港州本地口音反驳道:“我我什么也没做啊。”
    啪!
    “你差点割破我老婆的包。”
    林轩一个耳光甩到了这个青年人的脸上。
    把他抽得原地转了三个圈,牙口都松了。
    在港州,本地人往往歧视大夏人,称大夏人为土鳖,作奸犯科都是找大夏人下手。
    这个年轻人,便是其中之一。
    林轩微笑向徐静问道:“静儿,你没事吧。”
    徐静懵了两秒,“我我没事。”
    和她一样懵逼的还有年轻人,随后他勃然大怒。
    “妈的,大夏内地的土包子,你竟然敢动手打老子,你特么不要命了吗?”
    “就凭你。”
    刚说完话,啪的一声,林轩又是一个耳光甩到年轻人脸上。
    这回,林轩加了一点点力气,年轻人掉了两颗牙。
    “来啊,都给我过来,老子快被大夏土包子打死了!”
    年轻人捂着脸,说话漏风的大吼一声,周围冲出来一群人。
    为首的是一个穿着背心的彪形大汉。
    他见手下被打,勃然大怒,指着林轩骂道:
    “你特么的找死,偷你们大夏土包子的东西,是看得起你们。”
    “还敢对我兄弟动手,好大的胆子。”
    “刚才哪只手打的人,给老子断了。”
    说完,大汉将目光看向徐静,细长的眼微眯:
    “这个妹妹长得真是不错啊,能陪哥玩玩就更好了。”
    砰。
    林轩轻轻一脚踹到了大汉的小腹上,硬生生的将他踹飞出去五米。
    “就你,还觊觎我老婆?”
    “喜欢玩是吧?”
    林轩轻笑了一下,活动了一下拳头:“我玩死你们。”
    区区几个地头蛇,天王是猛龙过江!

第一百三十二章 林獒,你想死吗?
    林轩不管这群人是谁,有什么所谓的江湖规矩。
    刚才他动手只是给小偷一格教训,本来没打算和这些宵小过多计较。
    港州自诩外府,对大夏内地人的歧视,他也管不着。
    但是他们的出现,已经吓到徐静了,他不喜欢自己的女人受到惊吓。
    况且,刚才为首的家伙调戏徐静的那句话,已经触碰到林轩的逆鳞了。
    林轩准备出手,但凡他出手可是要断手断脚的。
    做一个四肢健全的人不好吗?
    非要来找死当残疾人。
    不到一分钟。
    所有的人都横七竖八躺在了街面上。
    这还是林轩只用了一成实力的缘故。
    在徐静面前,林轩并不喜欢展示过分的暴力。
    可在料理完这些人的时候,林轩突然感觉到了一股浓重的杀机。
    “不对”
    那种感觉就像是被一条极其残忍的毒蛇盯上了。
    似曾相识!
    就跟飞机上一样。
    而且,犹有过之!
    “是枪!”
    林轩在北领经历了无数次的腥风血雨生死杀戮的战争。
    不知道在死亡边缘徘徊了多少次,在阎王殿门口路过多少回,才有了今天的成就跟地位。
    多年来背腹受敌,不知道有多少大人物想要林轩的性命。
    但是,林轩武道大成,有金风未动蝉先觉般的感知危险能力。
    所以,他对于身边的一举一动,周围存在的危险,有着敏锐的嗅觉。
    就如此刻,他能感知到,在二十米外的黑暗角落,一支黑漆漆的枪口正对准林轩所处的位置。
    它的目标不是林轩,而是徐静。
    林轩面色淡定回头,霓虹灯柱下,有一个留着寸头的中年男子正招手示意他过去。
    事情摆明了。
    如果林轩不按照寸头男子的意思过去。
    那么黑暗处的枪手就有可能开枪,打爆徐静的脑袋。
    林轩并不畏惧这个。
    他能挡住子弹,但这治标不治本。
    解决问题简单,但解决产生问题的人,更干脆。
    所以林轩笑了下,点点头。
    中年人走在前面。
    黑暗中的枪手,在林轩迈步之后,气息消失了。
    显然,他的目标只是林轩。
    或者说,是林轩的肾脏。
    此刻,一艘沿岸船舫。
    小屋里,充满了尼古丁的味道。
    那名寸头中年男子坐在一张长桌前,叼着一支雪茄烟。
    他的身后,站着一个带墨镜的男子。
    男子身上,隐隐约约的透着戾气。
    林轩入船,直径走到中年男子对面。
    “林獒,好久不见。”
    “想不到才过了十二年,你竟然就能成为林家五鹰八犬中的一员,倒是有些本事。”
    林轩早就认出了这名男子。
    他是林家五鹰八犬成员之一,在林家有着超高的地位。
    林家,上京超级大世家。
    门下五鹰八犬,每一个在上京乃至整个北方都是赫赫有名的人物。
    林獒继续抽着手里的雪茄,眯着一双狭长的眼睛看着林轩。
    “这些年,你变了很多。”
    “我还记得那一年,你们家被老太君赶出门,你还哭鼻子。”
    林轩淡笑道:“是吗,时间太久记不住了,这么说来是挺丢人的。”
    林獒从旁边的烟盒里拿出一支雪茄,递给林轩:“抽吗?”
    林轩淡声说道:
    “我肺不好,只抽自己习惯的烟。”
    “想不到你会来这里找我,还是港州。”
    “你为什么不去云州?”
    林獒笑道:“你忘了,我本是港州人,当年去上京也是事出有因。”
    “本来想着要去云州找你的,我还没去你就主动过来了。”
    “林轩,这次来找你的目的,想必林天鹰已经跟你说了吧,老太君她非常想你。”
    提到这事,林獒脸上收敛起笑容,眼里带有一丝怅然。
    “老太君已经七十多岁了,你忍心看她一个老人家思念孙儿成疾吗?”
    林轩淡淡说道:“是林天的病,快不行了吧?”
    “还好。”林獒脸色如常,丝毫没有被戳穿真相的羞恼。
    或许,在他看来,老太君想林轩的肾脏,也是看得起林轩了。
    这是一种抬举,更是一种赏赐。
    正所谓,雷霆雨露,皆是君恩!
    于是林獒掐灭了手里的雪茄,继续说道:
    “一别多年,虽然不知道你经历了什么,但是不得不承认,你真的长大了。”
    “不过,也仅仅是长大了罢了。”
    “仅此而已。”
    “怎么说你也是林家二少爷,你应该清楚,和林家为敌是最愚蠢的选择。”
    “林家只是要你一个肾而已,不是要你的命,你没有必要非要和林家过不去。”
    “只要你顺从,配合手术,林家可以保证你后半辈子衣食无忧,这个买卖很划算。”
    林轩笑了,笑的人畜无害。
    一个肾而已?
    或许对于旁人来说,这笔买卖确实很划算。
    但是对于一名常年生活在战场上的强者来说,身体机能非常的重要。
    真正的高手,新陈代谢,调节体液,必须维持体内内环境稳定,身体机能才能达到最好状态。
    稍微有些肾功能不好的人,会出现腰酸虚弱无力等症状,这会大大影响战斗力。
    更何况,林家要的是他整个肾。
    而且看意思,一个肾如果不够的话,还有可能是两个
    见林轩不说话,林獒静静的等待他的答案。
    “怎么样,想通了就跟我回去吧。”
    林轩淡定说道:
    “想不通”
    “想不通你和林天鹰是不是有仇,他非要让你来找我。”
    “他这是要你死啊。”
    “林獒,你想死吗?”
    林獒脸色一沉。
    他身后带着墨镜的男子马上呵斥道:“大胆,你太狂妄了。”
    林轩猛然抬头看向那名墨镜男子,语气更加冷了。
    “之前在飞机上,你就一直盯着我。”
    “刚才在人群里,又是你,用枪口对准我老婆。”
    男子内心惊诧,但表面沉默不语,表示一种默认。
    “拔枪。”
    “什么?”
    男子愣了一下,他是一名枪械高手,这是他生平以来首次听到有人提这么无礼的要求。
    下意识的从腰间拔出那把沙漠之鹰强力手枪,对准了林轩。
    “开枪。”
    男子再次愣住,他身旁的林獒也是皱起了眉头。
    林轩突然站起来,行动如同闪电。
    男子只感觉到了有一股非常强劲的杀机袭来,脑中快速的做出反应,条件反射的想要扣动扳机。
    不过随即而来的却是指尖一阵剧痛。
    是林轩手里的烟头,不偏不倚的弹在了他的手指上。
    枪口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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