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并没有怪青岚暴露了这个案子。
他已经打算在庭审结束后,将这个案子制作成素材,发布到网络上。
一方面。
是为了告诉大众,未成年并不代表可以无视法律。
做错了事情,同样要受到相应的惩罚。
另一方面。
则告诉那些正在遭受校园暴力的未成年人,给他们提供一个可以***的手段。
只有这样。
才能真正震慑到那些仗着未成年为非作歹的小恶魔们。
三日后。
距离庭审前一天。
养老院里。
秦牧躺在院子的躺椅上,悠哉游哉的摇晃着。
而在他旁边。
则是一脸幽怨的张清源。
「我说,小秦,你都霸占了我椅子仨小时了,能不能还给我。。。。。
秦牧老脸一红。
反应了过来,连忙站了起来。
把躺椅还给了老张。
养老院内的躺椅是有配额的,并没有他的。
所以。。。。。。
他就趁着老张不在,把他的椅子给霸占了。
「还有一天,庭审就要开始了。」
站起身后。
秦牧伸了个懒腰,目光闪烁了一下。
孙洛灵的案子
。。。。。。
即将在明日开始庭审,能不能给那些小恶魔一个惩罚,自己能不能完成系统触发的新任务,都看明日了。
随后。
他习惯性的点开手机,登录了论坛。
利用版***限,删了一些帖子。
管理了一些评论。
目前来说。
他对论坛这个法律爱好者聚集地还是很满意的。
这个论坛,罕见的看不到几个喷子。
哪怕是学术探讨。。。。。。
也很礼貌,没有上来就问候对方爹妈的。
「咦?咋论坛这么多人把头像换成我一样的了?」
刷了几个帖子之后。
秦牧惊讶的发现,论坛里许多用户的头像都变成了他的同款。
都是他的。
而且。
论坛里还出现了几个热度极高的帖子,有上百楼的回复。
讨论的。。。。。。
竟然是怎么拜他才能得好运。
一楼:兄弟们,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亲测有效,昨天我拜完版主之后,竟然排位十连胜!
二楼:我也是,你们能想象吗?昨天拜完版主之后,我许久没好的失眠竟然奇迹般的好了!
三楼:你们拜完就这?我拜完版主之后,当场就向女神表白了,结果她答应我了,还说下个月就要和我结婚!
四楼:楼上的,你有没有可能喜当爹了。
五楼:拜版主还是有技巧的,我连续拜了五天,已经总结出了一套拜版主的操作方法,保证二十四小时内运气暴涨,需要的滴滴。
六楼:呵呵,楼上肯定是个骗子,不过拜版主的确需要讲究方法,我个人建议是每天晚上十二点拜,拜完就睡觉,第二天政务十二点再拜一次。信我的去试试,如果没用的话就当我没说。
七楼:好家伙!中了!真的中了!我连续拜了版主三天,今天买彩票竟然中了二等奖,奖金十七万!八楼:嘶!!看你们说的这么煞有介事的,拜版主真的有这么灵?
九楼:七楼的大哥都已经发中奖截图了,你还不信?
十楼:你们还在怀疑拜了有没有效,而我已经打算梭哈全部家产了,内马必不可能输!
十一楼。。。。。。
论坛里。
许多网友们主动站了出来,现身说法。
说的一套一套的。
引发了一阵「拜版主」的热潮。
甚至有人在早晚设置了闹钟,将家里的财神爷像都给撕了,换成了「版主」的头像。
「。。。。。。」
秦牧看到这里,嘴角忍不住抽搐了几下。
神特么的早晚每日一拜。
拜自己居然还能得好运?
但是转念一想。
他现在身负3000点的幸运值,运气的确是爆棚。
「他们。。。。。。不会真的把我的运气给分走了吧?」
秦牧愣了一下,忍不住嘀咕了一句。
不过。。。。。。
仔细想想,他又觉得不太可能。
如果仅仅是拜一拜,就可以分走运气的话。
那跟他待在一起的老张等人,运气也早就改变了。
但据他观察。
院里的张清源、李卫国、宋天成等人,并没有什么逆天的运气。
充其量。。。。。。
是在【百钓百中】技能之下,遇到了许多道德绑架、违法擦边的事情。
「看来。。。。
。。得换个头像了。」
随后。
秦牧点开自己的头像,默默将自己的头像替换了。
次日。
梓州。
某中级法院门口。
「终于等到这一天了。」
孙海跟随着公诉人走进了法院,心情颇为沉重。
这些天。
他一直陪伴在女儿身边,可是女儿的病情却未见好转。
医生说是什么心结没解开,精神上的干预治疗并不顺利。
甚至。。。。。。
有可能会遗留下永久创伤!
上午十点。
刑事审判庭内。
乐依柔,计春春等被告也陆续被带入了法庭,站在了各自的被告席。
经过了这么多天。
她们的脸上,再也没有了之前的嚣张和傲慢。
眼底全是担忧和忐忑。
而孙海在看到几人之后,目光瞬间变得无比清冷。
恨不得上前生撕了这几个伤害过他女儿的恶魔们。
「咚…」
法庭上。
审判长敲响了法槌,确定各方都到场之后。
沉声道:「本院今日正式展开庭审,对乐依柔、计春春等五人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残疾一案依法进行不公开审理,由我。。。。。。」
「本案因性质特殊,牵扯到了未成年人犯罪。」
「经最高院核准,符合法定程序,将依法审理此案,查清事实,切实保障每一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在一番发言之后。
审判长深深看了眼被告席上的乐依柔五人。
五人的面庞略显稚嫩,还有些青涩。
可她们的所作所为。。。。。。
却和她们的形象,完全不符。
「现在,请公诉人宣读起诉状,陈述事件事实和缘由。
」话音刚落。
公诉人便主动站了出来,慎慨陈词:「我院经审理查明,xx中学的初一学生乐依柔、计春春等五人,在校期间,曾多次违反校规校纪,非法欺凌其他同学。
「经统计,学校内共计有四十二名同学遭受了五人势力的霸凌,身体遭受过多次毁打、损伤。」
「校方对乐依柔、计春春等五人进行多次劝导,皆无效。
「在本月13日,五人更是在放学途中,将被害人孙洛灵拉扯到巷子里,对其撕扯衣服、恶意伤害。言语侮辱、人格践踏等行为,且全程录制了视频,在学校范围内广为流传。
「该事件对被害人孙洛灵的身体和心灵造成了极大的打击。
「导致被害人孙洛灵出现了精神上的残损,经鉴定为一级残疾。」
「乐依柔、计春春等五人的行为极其恶劣,造成的影响极其广泛,因此,本院依法向法院提起控诉,要求判处五人犯故意伤害罪。
「依法判处乐依柔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依法判处计春春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依法判处。。。。。。」
公诉人的声音铿锵有力。
不断在法庭上空回荡。
而被告席上。
乐依柔、计春春等人听到这些,吓得面色惨白。
真正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爸爸,救我,我不想坐牢啊,我真的不想坐牢,我不是故意做那些事情的。」
「妈妈,救救我,我以后再也不会去欺负别的同学了。。。。。。」
「爸,我保证,我以后一定会好好学习,绝对不去打架了
。」
「我真的不敢了。……」
「。……」
五人看向了旁边的律师席。
她们请的律师旁边。。。。。。
正是各自的父母。
因为是未成年人参与审判,所以她们的监护人必须要陪同在现场。
「肃静!」
「法庭上禁止暗呼!」
而审判长见状,直接板着脸,敲晌了法槌。
严肃宣读了一遍法庭纪律。
呵斥了五人的求助。
同时看向了律师席的监护人们,询问道:「对于刚才公诉人提出的数项控诉,你们有什么要答辩的?」
………………………………
第三百三十四章 被坑的律师
律师席的旁边。
乐剑和计春春等人的父母对视了一眼,不约而同的将目光放在了他们聘请的律师身上。
他们找的律师……
正是律政先锋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只不过……
不知为何,那个叫王大锤的律师虽然接下了他们的案子,但却没有亲自代理。
而是交给了手下的律师。
似乎……
对他们有些害怕,根本不想挨着他们。
“尊敬的审判长,各位陪审员,对于对方公诉人控诉的内容,我方有两点不敢苟同。”
而他们旁边的律师也随之站了出来,沉声开口:“第一,我方的五个当事人,年纪都在十二岁十三岁之间,未满十四岁,属于限制行为责任人。”
“她们的年龄以及阅历,并不足以对世界有完整的认知,尚处于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的塑造阶段。”
“她们误入歧途,对孙洛灵造成了身心上的伤害,我深感抱歉,在这里对受害人的家属致以诚挚的道歉和忏悔。”
说着。
他转过身,看向了孙海,深深鞠了一躬。
但……
孙海却并不领情,直接冷哼了一声。
看都没看他一眼。
而这名律师苦笑了一声,接着说道:“我方也不想悲剧发生,但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我方认为,对于这些走上歧途的孩子们……是不是能多一分宽容?”
“她们的未来还很年轻,之所以犯罪,是处于心智不成熟,年少轻狂。”
“未成年人保护法设立之初,其实也是为了保护这些青少年的身心,保障他们在良好的教育环境下健康成长。”
“因此,我方认为判刑对其惩罚过重,应当将其移送到少管所,接受相应的惩罚。”
“第二点,公诉人刚才所说的行为,有一点失当之处。”
“我方当事人虽然录制了视频,但并非是故意发送到各个群聊里的,而是失误的情况下,才将视频传播了出去,其动机并非是故意羞辱受害人。”
“恳请审判长和陪审员们详查。”
说完了自己的答辩后。
这名律师再次向孙海深深鞠了一躬,然后重新回到了自己的律师席。
而孙海……
却被他的这个辩护角度给气炸了。
少管所!
这个地方他以前可能不熟悉,但这两天和青岚交流之后,也多少了解到了一些。
在国内。
有两个极为宽松的监狱,一个是少管所,一个是老年监狱。
基本上不能称之为监狱。
并不会起到身体和心理上的改造效果,甚至可以说是去度假的。
老年监狱里没有过重的工作。
而少管所……
更是没有体力活,基本上和学校差不多,只不过管的严厉一些。
每天的主要活动就是读书,接受思想上的改造。
毕竟……
不管在哪里,都不可能使用童工。
对方提出这一点。
摆明了是想帮助这五个小恶魔摆脱罪责!
“咚——”
正在此时。
审判长敲响了法槌,沉声道:“经双方陈述与答辩,本庭现在总结一下本案争议焦点所在。”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影响极其恶劣,应当判处有期徒刑,而被告方则认为他们的行为应当依法减轻处罚,交予交管所。”
“接下来,进入举证、质证环节。”
紧接着。
庭审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十分有效率的进行着。
直接进入了下一步的举证、质证阶段。
公诉人率先站了出来,列举出了乐依柔、计春春等人所犯的种种犯罪证据。
诸如孙洛灵的轻伤鉴定证明,残疾证明,录音录像证明,监控证明,同学口供等等。
这些证据……
已经组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可以从各个角度佐证他们的犯罪行为。
几乎是无可抵赖。
除此之外,公诉人还额外列举了她们五人在校期间的其他恶劣事迹。
比如说成群结队,将一名男生打出了脑震荡,事后双方私聊,赔了一笔钱。
放学的时候,经常敲诈、威胁同学,要求别人上交生活费。
这些事情……
有认证和物证,以及学校的监控可以证明。
“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出,乐依柔、计春春等五人在学校内组织黑恶犯罪系列行为,对受害者造成了身心上的迫害,已经涉嫌了严重违规违纪,违反了我国相应法律。”
公诉人深吸了一口气,沉声控诉道:“对她们而言,普通的惩罚,并不足以起到警醒和改造效果。”
其实。
在接到案子后,他们检察院就对此案进行了开会商讨。
最终。
大多数的人还是认为,该破例的时候就应当破例。
这种校园犯罪事件……
若是不惩治,未来将屡禁不绝。
乐依柔、计春春等人,根本不会意识到她们的错误,反而会变本加厉。
继续欺负其他的学生们。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确是保护未成年人的,但那些被欺负的学生同样是未成年人。
他们受到了身体和心理上的迫害,同样有资格去追究这些施暴者的责任。
“审判长,对方公诉人。”
律师席上。
这名律师再次站了出来,围绕自己的观点接着阐述:“刚才的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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