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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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第4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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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紧接着。

    公诉席上的三名律师便开始整理手头上的资料,将其分门别类梳理出来。

    「审判长,各位审判员,这是我方搜集到的当时目击证人孙老头的口供,孙老头承认亲眼看到了张三和李四朝着池塘里扔了两个鞭炮。」

    「这里是法医的死因鉴定证明,认定王二的死亡为受惊过度导致的溺亡,而事发当时只有张三和李四朝池塘里扔了两个鞭炮。」

    「这里是张三和李四的口供,两人对其谋划朝着池塘里扔鞭炮的行为供认不讳。」

    「这是王二的家庭情况······」

    来自阳城的两名刑事辩护律师有条不紊的在模拟法庭上呈现着证据。

    每个证据······

    都指向了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某个构成要件。

    十四楼······

    这个帖子之下。

    楼层数正在以惊人的速度飙升。

    老粉丝们丝毫没有担心秦牧会输。

    成为秦牧粉丝以来,他们见到过太多不可思议的事情了。

    对秦牧已经有种盲目的崇拜和相信。

    ······

    魔都。

    某会场,第八模拟法庭。

    「咚……」

    审判长听完了秦牧的答辩,也有些惊讶。

    但还是认***持道:「既然如此,那本案的焦点将围绕张三和李四有罪和无罪之间进行,下面进入举证、质证环节。」

    紧接着。

    公诉席上的三名律师便开始整理手头上的资料,将其分门别类梳理出来。

    「审判长,各位审判员,这是我方搜集到的当时目击证人孙老头的口供,孙老头承认亲眼看到了张三和李四朝着池塘里扔了两个鞭炮。」

    「这里是法医的死因鉴定证明,认定王二的死亡为受惊过度导致的溺亡,而事发当时只有张三和李四朝池塘里扔了两个鞭炮。」

    「这里是张三和李四的口供,两人对其谋划朝着池塘里扔鞭炮的行为供认不讳。」

    「这是王二的家庭情况······」

    来自阳城的两名刑事辩护律师有条不紊的在模拟法庭上呈现着证据。

    每个证据······

    都指向了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某个构成要件。

    组合起来。

    便可以指控张三和李四的行为构成了过失致人死亡罪。

    旁听席上。

    围观的律师们看到阳城律师的控诉,都露出了赞许之色。

    模拟法庭的案件是已定的。

    但······

    证据的整理,控诉的方向,量刑的估量,都需要由当事一方自行操作。

    在庭审结束后。

    赛组委,也就是律师协会将会对其评分。

    就算让他们上场,也无法保证做的比阳城这两名刑事辩护律师更好。

    「指控证据上可圈可点,晋城他们那边估计要招架不住了。」

    「除非他们能找出这些证据的漏洞,将其推翻,不然三个要件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必然成立。」

    「秦牧这半吊子实力,估计都不知道怎么质证。」

    「我刚才琢磨了下,这些证据都是铁证,

    几乎不可能被推翻。」

    「。。。。。。」

    旁听席的众人摇头晃脑,窃窃私语。

    赵百亲更是露出了嗤笑嘲讽之色,看秦牧的眼神愈发不屑。

    「原来就这么点水平·····。」

    他摇了摇头。

    刚想起身离开,前往其他的模拟法庭看看情况。

    就看到被告人辩护席上的秦牧居然主动站了起来,朗声道:「对方提出的证据都没什么问题,我方当事人张三和李四的确往池塘里扔了鞭炮。」

    「其行为与王二的死亡有一定的因果关系,我方当事人的确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但……」

    说到这里。

    秦牧话锋一转,沉声道:「但我认为,其两人的行为尚且不构成犯罪,因此不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只需要进行民事赔偿即可。」

    话音未落。

    阳城的两名律师便反唇相讥:「铁证在前,张三和李四的行为完全符合三个要件,怎么会不构成犯罪?」

    被告方的律师席上。

    张玮感受着周围剑拔弩张的气氛,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想要站出来说两句,却发现他完全跟不上秦牧的思路。

    他只是想做缓刑辩护而已。

    可秦牧却直接想要起飞。「当然不构成犯罪!」

    秦牧昂首挺胸,淡淡说道:「在刚才你方陈述的证据里,我方当事人张三和李四的确往池塘里扔了两个鞭炮,王二的死因也的确与鞭炮的响声有关。」

    「但根据目击证人孙老头的回忆,当时只听到了一声鞭炮响。」

    公诉席上。

    阳城的两名刑事辩护律师愣了一下,连忙在案件描述里查阅了起来。

    发现······

    的确如秦牧所说。

    孙老头的口供里,说的也是听到了一声鞭炮响。

    两人对视了一眼。

    又看向了秦牧,冷哼道:「那又如何?有一声鞭炮响便足以定罪!

    的确。

    只需要鞭炮响了,那就足以证明张三李四和王二之间的死存在因果关系。

    三个构成要件同样全都符合。

    然而。

    秦牧却不慌不忙,嘴角勾起一抹弧度:「三个构成要件的确都符合,但只有一声鞭炮响,也就是说明极有可能我方当事人扔其中一个鞭炮哑火了。」

    「即其中一人的行为和王二的死亡并不存在直接联系。

    「那你方控诉的我方当事人两人所犯过失致人死亡罪,便不符合构成要件,除非你们能证明两个鞭炮都响了!

    模拟法庭上。

    秦牧的声音铿锵有力,回荡在这个小房间里。

    在场所有人······

    都被秦牧提出的这番新观点给惊住了。连忙去翻阅本次庭审案件的「原题」。发现······

    的确如秦牧所说,案件原文描述指的是「一声鞭炮响」。

    这极有可能是撰题人没注意到的小细节,微不足道,却被秦牧揪出,加以利用。

    公诉席上。

    来自阳城的三名律师脸色都变得难看了起来,

    瞬间明白了秦牧的辩护思路。

    秦牧是打算······

    以一声鞭炮响为方向,瓦解他们的指控。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原则。

    因为刑事属于极为严厉的刑罚,所以要慎之又慎,必须要做到任何一个环节都没有疑点,方可立案审判。

    而秦

    牧提出的这一点······

    恰好是本案最大的漏洞所在!
………………………………

第四百零一章 张玮咋不说话了?

    他们指控张三和李四放鞭炮导致了王二死亡。

    但······

    实际上。

    鞭炮只响了一声。

    那就足以说明他们的指控有问题。

    因为他们在上呈的证据中描述的清清楚楚,两人各点燃了一个鞭炮放了进去。

    以此为依据同时起诉两人。

    可现在秦牧却说······

    有个鞭炮哑火了!

    因为这个小细节······

    他们对两人的指控,将被判定为不严谨,失去证据效力。

    按照我国的刑法原则。

    疑罪从无。

    即在对每一证据查证属实的基础上,还应从整体上对全案证据进行综合审查,通过逻辑推理和判断,形成内心确信,对不能形成完全闭合的证据链,有无罪的现实可能性的,应认定为疑罪。

    简单点说。

    就是如果不能确定被告人真的犯罪了,但凡存在任何一个疑点,都不能断定这个人有罪。

    古代岳飞的莫须有罪名。。。。。。

    在现代刑法中,是不成立的。

    而疑罪从无的决定者,通常是检察机关。

    即公诉人一方。

    公诉席上。

    来自阳城的两名律师脸色低沉,正死死盯着秦牧。

    秦牧的这番发言······

    完全打乱了他们的阵脚,将他们辛辛苦苦整理的证据全部击溃。

    他们的证据没有任何问题。

    但秦牧提出的这个观点,却是一针见血。

    他们若是无法区分哪个人扔的鞭炮响了,便无法对两个人起诉并且定罪。

    法律是严谨的。

    刑法更是如此,容不得一丝疑点,必须要完美的闭环。

    而旁听席上。

    前来第八摹拟法庭旁听的金牌律师们脸上的表情,同样充满震惊。

    都以不可思议的目光盯着秦牧。

    「盲点!居然被他找到了盲点?」

    「这不像是一个实习律师能提出来的啊?我从事了几十年刑事辩护工作,都没发现这个漏洞!」

    「完了,这个案子要逆风翻盘了,这都能输?」

    「我看走眼了,没想到他还真有两把刷子。」

    「这可不只是两把刷子,盛名之下无虚士啊,我总算知道秦牧那些名头是怎么来的了。」

    「。。。。。。」

    众人压低着声音,神情十分复杂。

    一扫之前的鄙夷之色。

    秦牧的这手操作······彻底惊艳到了他们。

    一般人根本想不出这么绝的应对方法。

    在如此巨大的劣势下。

    居然被秦牧翻盘了!

    作为顶级律师。

    他们都很清楚,秦牧提出的这个观点的杀伤力之大。

    这将导致阳城律师提出的指控证据出现明显的漏洞。

    别说构成犯罪了。

    就连指控都无法完成!

    法院是不可能判定这种存在巨大漏洞的案子为犯罪的。

    「怎······怎么可能?」

    旁听席里的赵百亲满脸震惊,同样瞪大了眼睛。

    喃喃道:「他不是实习律师吗?怎么能有这种水平?

    连他都没找到这条突破方法。

    却偏偏被秦牧找到了。

    「不!」

    「他只是碰巧而已!」

    他紧咬着牙,猛地摇了摇头。

    始终不愿意相信眼前的这一幕。

    一个实习律师而已。

    怎么可能这么牛逼?

    最大的可能,是秦牧瞎猫碰上死耗子,运气好才找到的这个盲点。

    下一次······

    秦牧绝对不可能有这种运气。

    ······

    与此同时。

    学法联盟论坛。

    随着泰牧的语出惊人,论坛直接炸锅了。

    「牛哇,up要反败为胜了,相信up果然没错!」

    「嘶!!鞭炮只响一声?这应该是出题人的字面意思吧?这都能被up利用上?」

    「有没有大佬能来解释一下,响一声和响两声的区别?」

    「跟着up学了这么久,这你都不知道?」

    「。。。。。。」

    一个又一个帖子涌现。

    讨论的内容······

    清一色的全是秦牧提出的这个反驳观点。

    鞭炮只响一声!

    很快。

    就有权威人士现身说法,将「响一声」背后的法律知识仔仔细细的分析了一遍。

    首先。

    两人都点燃了鞭炮,因此正常情况下会响两声。

    但根据目击证人的陈述,只响了一声。

    而响一声的情况······

    则分为两种,一种是张三放的鞭炮响了,李四的没响,一种是张三放的鞭炮没响,李四的响了。

    在这种情况下。

    公诉人一方控诉张三和李四犯罪,明显行不通。

    因为至少有一方的行为······

    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和王二的死亡无关,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此外。

    还有两个鞭炮都点燃了,却是同时响的情况。

    这种情况虽然罕见,但也是有存在可能的。

    这种情况下,公诉人起诉张三和李四有罪,是成立的。

    但……

    却需要公诉人补充一个关键性的证据,即两个鞭炮是同时响的。

    唯有如此。

    才能同时给两人定罪。

    然而……

    要搜集到两个鞭炮同时响了的证据,几步不可能。

    只要公诉机关无法证明鞭炮同时响了,那两个人都是无罪的。

    因此。

    综上各种情况,无论如何都无法将张三和李四定罪。

    「up真的是小母牛坐飞机,牛逼上天了,这脑回路真不是一般人能比得上的。

    「这才是顶级律师!要是哪天我犯事了,倾家荡产也要请up来帮我辩护!」

    「俺也一样!只要能请到up,我觉得我去抢银行都能被up狡辩成逛街。」

    「你们冷静点,别吹嘘的太过了,谁胜谁负还不一定呢,公诉机关难道不能抽干池塘,寻找到未曾点燃的鞭炮吗?」

    「。。。。。。」

    没过多久。

    论坛里就有杠精出现了,提出了另一种可能。

    如果只响了一声,那就证明有一个鞭炮没响。

    公诉机关完全可以将池塘的水抽干,寻找到那个没响的鞭炮,鉴定出指纹来锁定谁没有罪。

    「否定型人格出现了,抽干池塘找鞭炮?池塘里淤泥那么多,你确定你能找得到那个没炸的鞭炮吗?」

    「呵呵,我补充一下,你就算找到了那个没炸开的鞭炮,泡水那么久,鞭炮里的指

    纹你确定能提取出来吗?」

    「抽干池塘?这方法亏你能想得出来,你咋不说言行逼供让张三和李四自己认罪呢?」

    「冷知识:指纹在水里面泡水超过七天就会被破坏,什么也验不出来!」

    「张三表示我当时戴了手套,并没有指纹。」

    「。。。。。。」

    论坛里。

    众人脑洞大开,各抒己见。

    其实。

    想要从鞭炮上入手找到真相,几乎是不可能的。

    根据现场只响一声来推断,其中必定有一个鞭炮炸的粉身碎骨,什么都找不到。

    而另一个······

    大概率找不到。

    就算找到了,也找不出是谁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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