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最终统计。
晋城律师团以677的高分······
位居第一。
排在了首位。
毫无悬念的,进入了第二轮。
这再次刷新了在场所有金牌律师的认知,所有人都将关注的目光集中到了秦牧和张玮身上。
「晋城」两个字······
牢牢刻在了他们心里。
所有人都明白。
一匹黑马出现了。
「好了,刚才晋级了第二轮的地区派遣代表上台,进行第二轮抽签。」
下午的时候。
黄庆林登上了高台,继续
主持这次的模拟庭审。
因为时间有限。
通常是上午进行第一轮,下午进行第二轮。而且。
所有金牌律师是不会提前知道题目的,并没有足够的时间准备。
所以。
模拟庭审考验的······
就是律师们的临时应变能力,以及知识储量。
毕竟······
在真正的庭审期间,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
「秦牧,要不······你去吧。
台下。
张玮为难的看着秦牧,忍不住说道。
他一个混子······
实在没脸继续去抽签。
秦牧耸了耸肩,倒也没有推辞。
直接起身。
走上了高台。
他发现······
在自己行动后,在场所有律师的目光似乎都聚焦在了他的身上。
对此。
他早已司空见惯,习以为常。
在晋城的时候。
他每次出门,所有人都会像防贼一样防着他。
这些只是小儿科。
「抽签吧。
黄庆林微微一笑,指了指抽签桶。
秦牧点了点头。
伸出手。
随便抽取了一张,看到了其中的题目。
眉头不由皱了起来。
喃喃道:「职务犯罪,经济犯罪······」
这次的案件······
比第一轮复杂很多。
案情涉及的方面极多。
「怎么样?抽到什么了?」张玮见状,连忙凑上前来。
秦牧直接将抽到的题目递给了张玮。
张玮看后。
脸色突然变得难看起来:「又抽到了被告人的辩护一方?」
这个案子讲的是包工头张三,承包了某个学校工程。
但该学校的校长李四······
却在工程竣工之后,一直在拖欠张三的工程款。
拖了好几个月。
于是。
张三托关系找到了某公安机关的局长王五。
给王五送了二十万,让王五帮个忙。
王五二话不说,直接答应了下来。
当晚。
就找到了某教育机关的局长赵六,给了他十万块。
让其帮忙摆平。
赵六想了想,直接给学校的校长李四打了个电话,旁敲侧击了一番。
李四打了个激灵。
当晚就将工程款打给了张三。
但······
这些事情却被监察机关发现了,将张三、李四、王五、赵***个人告上了法庭。
而他们要做的,就是为这四个人辩护。
「说实话,我很少打这种······职务之间的犯罪案件。」
张玮叹了口气,面露难色。
只得将求助的目光看向秦牧,将希望放在秦牧身上。
这个案子······
虽然涉及到了职务类和经济类的犯罪,但归根结底还是刑事犯罪。
他相信秦牧能解决。
「要为这几个人辩护,首先要搞清楚这几个人会被控诉什么罪名。
秦牧略微思索后,沉吟了起来。
他们抽到的被告方的辩护律师。
所以对方公诉人控诉的罪名尤为重要。
张三送钱给公安机关的某局长,构成了行贿罪。
李四拖欠工程款,构成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王五收了钱,答应帮忙,构成了受贿罪。赵六收了钱,帮忙施压敲打,构成了受贿罪。
此外。
王五身为公安机关的某局长,帮忙牵线,也有可能构成介绍贿赂罪。
赵六身为教育机构的某局长,还有可能构成渎职类犯罪。
比如说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等等。
每个职务犯罪都有极其详细的划分、入罪依据、出罪依据等。
「这不好辩护啊······」
张玮听着秦牧的分析,眉头再次皱成川字。
如果王五和赵六没收钱,或者收钱不办事······
那所有人都没有事。
关键是这两人都收钱了,还帮忙办事了。
「也不是没办法。」
秦牧嘴角微微翘起,忽然想到了一个点。
刚要告诉张玮。
就听到黄庆林开口说道:「请抽签完毕的人,进入各自的模拟法庭,准备第二轮庭审。」
话音刚落。
所有金牌律师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陆续走进了各自的模拟法庭。
「我们是第五模拟法庭。」
秦牧看了眼抽签上的开庭地址,跟着张玮并肩来到了第五模拟法庭。
没过多久。
就看到了本次······
他们的五名对手律师。来自于柳州。
离谱的是······
五个人居然都是刑事辩护律师,其中三个擅长的方向竟然也都是职务犯罪!
张玮看到对方之后,瞳孔猛地一缩。
心里有些发憷。
对方专业是对口了,可他现在还没琢磨明白辩护思路是啥。
总不能······
一开口就是给张三李四王五赵六减刑吧?那表现分必然会很低,绝对撑不到第三轮。
而且。
在旁听席上,已经坐满了第一轮被淘汰的那些金牌律师们,以及第二轮还没开始的律师们。
每个人都在偷偷打量着他们。
窃窃私语。
「柳州的这几个人我认识,打过不少职务犯罪,这个案子绝对是十拿九稳了。」
「呵呵,第一轮的时候似乎有些人也是这么说的。」
「我咋感觉g又立起来了呢?毒奶是吧?」
「听说秦牧擅长所有类型的刑事辩护,我倒要看看他怎么帮这四个人洗脱罪名!
「······」
这些旁听的律师也了解到了本次案件的内容。
忍不住交头接耳。
互相讨论了起来。
张三李四王五和赵六,收了钱基本上就洗不了了。
他们觉得。
秦牧这次或许会认怂,调整辩护策略,朝着缓刑方向走。
………………………………
第四百零四章 离谱的答辩
「咚······」
伴随着一声法槌敲响的声音。
第二轮的摹拟庭审正式拉开序幕。
「请公诉人先发言。」
审判长扫了眼下方众人,缓缓开口。
其余几个审判员则是对视了一眼。
开始认真观察本次庭审中双方的发挥和表现。
这个案子颇为特殊。
循环往复,牵扯了数人。
张三,李四,王五,赵六。
其中包含了职务类犯罪,渎职类犯罪,拖欠类犯罪等等
「审判长,各位审判员。」
公诉席上。
来自柳州的律师深吸了一口气,主动上前一步:「我方接到举报,现已查明,张三向某公安机关的局长王五行贿二十万,试图打通关系,逼迫某校校长李四支付工程款。」
「后王五向某教育机关的局长赵六打电话,并且支付了后者十万元,后者帮忙解决了工程款的支付问题。
「在此过程中,张三行贿二十万,构成了行贿罪,我方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两年执行。」
「王五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收受贿赂,且介绍赵六一同受贿,帮助疏通关系,构成了受贿罪、介绍行贿罪,我方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
「赵六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收受贿赂,谋取不当利益,构成了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我方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
「李四拖欠工程款,且······」
来自柳州的律师昂首挺胸,朗声开口。将他们研究出来的量刑建议说了出来。
根据刑法。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张三的行为并不不算严重。
也没有造成国家利益的损失,因此量刑建议是一年,缓期执行。
之所以不判处实刑。
是因为张三的行为严格来说,尚属于合理范畴。
毕竟······
他是为了要回工程款,法律上是值得支持的。但他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送礼,就属于明显的违法乱纪行为。
应当予以打击。
而在刑法中。
受贿罪的量刑又有所不同,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这个罪最高可以判处死刑。
但没贪个几千上万亿,通常是不会被判处死刑的。
而公安机关的某局长王五收了二十万,但却将十万给了赵六。
这里就出现了一个判定问题。
王五是收了二十万,还是收了十万。
因为······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数额较大」的标准是三万以上,二十万以下。
而二十万以上,则属于「数额巨大」。
二十万以上,自然包括了二十万。
数额较大的量刑,是三年以下。
数额巨大的量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两者有着巨大的差别。
这也是许多年轻的律师容易犯的错误。
受贿罪是根据受贿人的实际所得利益来定的,转手的利益并不能算作实际所得。
因此。
王五只能算作受贿十万,不能以二十万论处。
向·······
王五还存在另一个行为,即介绍贿赂罪。他将钱给了某教育机关的局长赵六,对方收下了十万元。
刑法规定,行为人犯介绍贿赂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介绍贿赂罪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介绍受贿罪,即按照受贿人的意图,为受贿人寻找索贿对象,居间介绍,向行贿人转达索贿人的要求,为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
另一种则是介绍行贿罪,即接受行贿人的委托,为其物色行贿对象,疏通行贿渠道,引荐受贿人,转达行贿的信息,为行贿人转交贿赂物品,向受贿人传达行贿人的要求等。
显然。
王五的行为构成的是介绍行贿罪。
他接受了张三的委托,给了赵六十万块钱,疏通行贿渠道,传达了张三的要求。
且金额为十万元。
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情节严重,量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两个罪名累加。
数罪并罚,所以他们提出了五年的量刑建议。
至于某学校校长李四······
涉嫌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量刑幅度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
他们建议量刑为两年有期徒刑,缓期三年执行。
「咚……」
在柳州的律师讲解完之后。
审判长看向了秦牧和张玮,沉声问道:「被告方的律师对于刚才公诉人的指控,可有需要答辩之处?」
张玮闻言,不由咽了咽口水。
从拿到案件题目到现在······
根本没理出什么头绪。
只得将目光看向秦牧。
好在·····
秦牧面色平静,波澜不惊,似乎已经胸有成竹了。
只见秦牧往前一步。
缓缓开口:「审判长,我方觉得······对方刚才的控诉,在法益上存在明显的谬论。」
张玮眨了眨眼。
原地愣了一秒。
一时间没听明白秦牧说的这句话的意思。
与此同死。
公诉席上的五名律师也蹙起了眉头,也是满脸的不解。
「首先,对方控诉我方当事人王五收受了二十前后不过一个小时时间。
时间太赶了。
他现在还处于懵逼状态。
根本没理出什么头绪。
只得将目光看向秦牧。
好在······
秦牧面色平静,波澜不惊,似乎已经胸有成竹了。
只见秦牧往前一步。
缓缓开口:「审判长,我方觉得······对方刚才的控诉,在法益上存在明显的谬论。」
张玮眨了眨眼。
原地愣了一秒。
一时间没听明白秦牧说的这句话的意思。
与此同死。
公诉席上的五名律师也蹙起了眉头,也是满脸的不解。
「首先,对方控诉我方当事人王五收受了二十万,帮助张三书通过关系,介绍贿赂,但我方当事人王五利用的仅仅是其身为局长的事实职权!」
秦牧微微一笑,接着侃侃而谈:「而行使实施职权要构成犯罪,必须要满足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条件。」
「而他替张三谋取的是被拖欠的工程款,属于正当利益,法律是支持的。」
「所以,他收钱帮忙办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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