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口头约定吗?」
审判长皱了皱眉头,反问道。
「也是口头约定。」
问到这里。
审判长看向了秦牧一方,又问道:「你们刚才认为说和张三之间不够成债务关系,可有什么依据或者佐证?」
在民事诉讼中。
有个重要的原则,就是谁主张谁举证。
比如说乾州的两名律师主张李四欠钱了,就必须要拿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李四欠钱了。
同理。
秦牧主张李四没有欠钱,也需要拿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李四没有欠钱。
如果证据不足……
单从事件本身来看。
审判长和合议庭的全体成员都会做出倾向于张三一方的判断。
「我方自然也有证据。」
被告方的律师席上。
秦牧昂首挺胸,立即站了出来,准备开始反驳。
「对方提供的欠款资金流水表格,存在巨大的漏洞,明显是恶意伪造的!」
………………………………
第四百一十一章 当庭反诉,民事变成刑事!
秦牧话音刚落。
整个法庭,再次因为他这句话而变得无比寂静。
所有人······
都不约而同的看向了秦牧。
包括审判长,审判员,乾州的律师,赵百亲,张玮,以及旁听席上围观的吃瓜律师们。
「嘶!!真的假的?欠款资金流水表格有问题?从拿到题目到现在,也才一个多小时时间,这是从哪里发现的问题?」
「他别是信口胡诹的,现在是法庭调查阶段,谁主张谁举证,要是说不出证据,他这次必定要被淘汰!
「从之前两轮秦牧的表现来看,他不可能出此昏招,说不定真给他发现了什么问题。
「这个表格总共十七页,全是每天的资金进出流水,你确定有人能在一个小时内找到它的漏洞?」
「。。。。。。」
几乎在同一时间。
每个人的心里都浮现出了一个问号。
要知道。
这个案件里附带的资金流水表总共有十七页,记载了数千条流水记录。
就算是让那些顶级的会计事务所来查账······
也需要查个半天时间。
结果······
秦牧一个小时不到,就说找到了里面的巨大漏洞。
「资金流水表里有漏洞?」
审判长深吸了一口气,再次确认地问道。
这个资金流水表是原告方提出来的。
为了左证李四欠钱的真实性。
毕竟······
如果没有这个完整的欠款表格,张三起诉李四欠钱5400万就没有说服力了。
没有谁能证明李四欠的是一块还是一个亿。
不过说实话。
他不认为秦牧能短时间从这堆浩瀚如烟海的资金流水表中寻找到漏洞所在。
这个表格······
实在是太复杂了。
「当然有漏洞。」
秦牧点了点头,在众人聚焦的目光下。
缓缓说道:「第一,这张表格中的所造成的亏损累计起来,只有四千万,距离五千万还差一千万的数目。
「第二,这张资金流水表中有十二处账目,根本对不上,明显是人为伪造的。」
紧接着。
他将这十二处账目一一指出。
并且当着模拟法庭众人的面······
详细解释。
运用了不少金融经济法、财务学的专业术语。
让在场的众人······
再次看的目瞪口呆。
「这不是财务理账的人才能学会的专业知识吗?他怎么这么懂?」
「我们特么的是律师,不是会计啊!
「我整个人都麻了,他说的不会都是对的吧?」
「不对啊,这个案子里面居然真的设置了漏洞?也就是说李四并非真的欠了钱?」
「。。。。。。」
众人在震惊之余。
都暗自思索了起来。
这些案子都是虚拟编纂的,并非真实案件。
但······
在逻辑上,必然是说得通,且没有不合理之处的,不然也不会作为模拟庭审的专用案件。
因此。
如果秦牧说的没错,那这个案子就是故意设置成伪造证据漏洞的。
可惜的是······
乾州的几名律师并未发现这个问题所在。
依旧是按照5400万进行起诉。
若是他们发现了,并且修改了资金表格,更正了诉讼请求,那他们的表现分绝对能再上一层楼!
「这也怪不得乾州的律师团,谁能想得到居然在资金流水表格里,居然还设置了这么一层漏洞啊。」
「也只有秦牧这种怪胎能找出这个破绽吧?双学位,他肯定在大学选修了双学位!
「咳咳,你们忘了他之前自我介绍时说的了吗?人家大学是给排水专业的,总不可能还选修了财务专业吧?」
「。。。。。。」
众人越想越觉得不对劲。
秦牧的形象······
在他们眼里愈发神秘。
同样让他们有些羞愧。
他们都是正儿八经的法学专业毕业的,根正苗红。
可跟秦牧比起来······
跟才入门差不多。
「怎······怎么可能?」
而在原告方的律师席上,赵百亲已经被秦牧的操作气的浑身发抖了。
他虽然不是民事方面的律师。
但也看得明白局面。
秦牧这两个反对点一提出来······他们原告方将彻底陷入被动之中。
迎接他们的······
将是合议庭连番的盘问。
因为······
他们提出的证据,存在巨大的疑点。
这会严重影响到法官的取信。
只要是个正常的法官,都会开始怀疑原告方的人品以及发言的真实性。
「咚……」
伴随着法槌声的敲响。
果不其然。
审判长将目光转向了他们一方,沉声问道:「刚才被告方辩护律师所说,资金流水表格出现明显的漏洞,你们可知情?」
他的目光充满着审视的意味。
而赵百亲前面的两个律师······
此刻的脸色无比纠结。
他们是真的没发现这个资金流水表格里面有漏洞。
这个漏洞一般人还真的发现不了。
偏偏被秦牧给发现了。
让他们瞬间失去了先手,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一方面。
没能发现资金流水表格中的漏洞,依旧按照5400万进行诉讼,也侧面说明了他们的实力不足。
另一方面。
秦牧发现了这个漏洞·。。。。。
无论庭审结果如何,表现分的评定必然会很高。
「我方······并不知情。」
两人叹了口气,摇了摇头。
事到如今。
他们只能死咬着牙不认了。
不然的话·····
庭审将呈现一面倒的趋势。
「这有可能是我方当事人计算账目的时候算错了,既然如此,我方要求更改诉讼请求,将其改成4000万······」
其中一名律师主动站了出来,硬着头皮说道。
然而······
审判长却不听他们的辩解,冷声质问道:「这是计算账目出错的问题吗?根据被告方律师所说,这份资金流水表中的账目存在明显的伪造!」
「这属于庭审期间伪造证据,试图扭转庭审判决!」
「你们作为律师,应该知道后果的严重性!」
来自乾州的两名律师听后,忍不住缩了缩脖子。
伪造足以影响判决的证据···
···
后果都很严重。
民事诉讼中,严重点可以进行行政拘留和罚款。
而在刑事诉讼中,严重点直接构成了伪证罪,可能被判刑。
「我······我我们······」
两人对视了一眼,只得硬着头皮解释道:「我们当事人利欲熏心,想要多要回1000万······」
到了这个地步。
他们索性破罐子破摔,认下了伪造证据这件事。
不认的话······
审判长估计要打破沙锅问到底了。
反倒是认下了这件事······
他们还可以化披动为主动,重新掌握主动权。
至少不会在这件事情上一直被盘问了。
只是······
他们话刚说完,就听到秦牧讥讽道:「只是想多要1000万?是多想要5000万吧?」
两人脸色微变。
还没来得及反驳,就见到秦牧又接着说道:「审判长,我方当事人李四表示,之所以在欠款协议上签字,完全是被张三忽悠了,他事先并不知情。
「不止如此,张三出借给我方当事人的1。5亿元,也并非是借款,而是张三委托给我方当事人帮忙理财的。」
「我方当事人李四从事的工作,一直是代客理财······」
随后。
秦牧不依不饶,将李四的工作职位和性质说了一遍。
这也是他从案件原文中捕捉到的关键信息。
代客理财!
属于用他人的资金,帮忙理财,并非是所谓的借款!
而这一行······
也有相应的行规,若是亏损过多,只需要进行一定量的赔偿即可。
并非是亏损多少赔偿多少。
「所以,我方认为,这笔钱并不属于借款,后来签订的所谓欠款协议,更是无稽之谈,不存在法律效力······」
最后。
秦牧揪着这一点不放,疯狂炮轰。
他十分清楚。
对方诉讼的依据······
无非就是手上掌握了李四签字的欠款!
有这个欠款在,李四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好在······
对方在亏损账目上做了假,就存在了明显的哄骗、诈骗的嫌疑。
「此外,我方当事人还要起诉张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布了个局,试图诈骗我方当事人的5400万财物,已然构成了诈骗罪!」
………………………………
请假单章
今天请个假,调整一下状态。
在这里告知大家一下,观鱼这本书写了一年多,将在本月内完结。
………………………………
第四百一十二章 张三成小说作者了?
此话一出。
现场形势瞬间逆转。
秦牧转守为攻,将自己的角色完全调转了过来。
来自乾州的几名律师听到秦牧这套「贼喊捉贼」的说辞之后······
更是气的混身颤抖,但却无可奈何。
尤其是赵百亲。
他身为刑事辩护领域的金牌律师,十分清楚诈骗罪的构成定性。
只要具备了非法占有的目的,外加索要财物的行为,便可以构成诈骗罪。
区别仅在于······
诈骗既遂和诈骗未遂。
而一旦法庭调查认为张三伪造证据,想要诬陷李四欠款5400万的行为构成了恶行诈骗。
那张三······
极有可能要被秦牧给送进去!
「完了,这个案子不好打了。」
旁听席。
所有金牌律师都不约而同的叹了口气,心中默默想着。
明眼人都能看出来。
秦牧这套转守为攻,将局面彻底打乱了。
没给乾州律师团一点机会。
「诈骗?」
审判长瞥了眼秦牧,也被秦牧提出的这个思路惊讶到了。
深吸了一口气。
看向了乾州的几名律师,认真问道:「被告方律师已经指出了资金流水表中的伪造之处,并且否认欠款的存在,认为1。5亿元属于代客理财······」
「你们有什么证据证明,这笔钱属于出借款项?」
作为审判长。
他十分清楚,要搞清案情,源头就在于那1。5亿元的「出借款」。
如果1。5亿元,确实如张三所说是借给李四的。。。。。。
那张三他们伪造了资金流水表的行为,便不应当定性为诈骗,或者不全为诈骗。
但······
如果连1。5亿元的出借款都无法证明,那后续的系列行为。。。。。。
就是如秦牧所说,明显是奔着骗财去的。
妥妥的诈骗罪。
「这个······」
乾州的两名律师突然被这么一问,顿时有些语塞。
原本。
这个问题应该是审判长问被告一方的,可突然被秦牧甩到了他们的头上。
要知道。
出借1。5亿的时候,只有张三和李四在场。并未有任何的录音、录像、欠条、借条等证据。
连个「目击证人」都没有。
本来这个问题是秦牧一方需要解释的,毕竟他们后面的欠款协议是真实存在的。
结果······
秦牧把他们欠款协议的伪造漏洞给揭穿了,导致形势瞬间反转。
问题是他们也没有这方面的证据,能证明李四确实欠了钱。
「审判长,对方无法证明我方当事人欠钱,且我方当事人的工作性质为代客理财,根据盖然性原则,此存疑情节应当按照常理推定······」
旁边的秦牧见状,又接着补充了一句。
犹如雪上加霜。
使得乾州几名律师的脸色愈发难看。
高度盖然性!
这种适用于民事诉讼中,双方谁也无法提出有效的证据证明各自主张的情况。
他们无法完全证明李四欠了张三钱。
秦牧也无法完全证明李四没有欠张三钱。
审判长闻言,眉头微动。
并未反驳秦牧。
按照法定程序,秦牧说的并没有错。
要把案件审理明白……
只能用上高度盖然性原则了。
……
学法联盟论坛。
接二连三的变故,再次让论坛沸腾了。
「好家伙!up又开始整活了,不会真的把原告给送进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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