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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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第4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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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样认真思考了一遍。

    但······

    他们跟着秦牧学到的那些法律知识和「入狱小技巧」

    并不能跟张三的行为配上套。

    这种传授犯罪方法······

    只要自己表示预先不知情,没有参与犯罪过程,通常都不会有事。

    毕竟······

    张三也没从诈骗团伙那里获取抽成,只是单纯的获取出售剧本的等价价值。

    这种行为并不违法,更不犯罪。

    总不至于······

    传授犯罪方法也构成犯罪吧?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秦牧妥妥的也属于这一类犯罪了。

    他一直在普法视频里讲解刑法罪名的构成,偶尔还讲述了如何犯罪而不被抓的小技巧。

    「我感觉有点难,对方律师也不是省油的灯,我昨天看过他们的模拟庭审,有个人最擅长无罪辩护。

    「对手好像是来自凉城的律师吧?的确很强,都擅长刑法方面,可以算得上是巅峰对决了。」

    「总算遇到了个我能看得懂的庭审了,之前的庭审都超出了我的知识范围。」

    「。。。。。。」

    在了解了对方实力之后。

    论坛里的网友们突然对这场庭审充满了期待了。
………………………………

第四百一十四章 传授犯罪方法罪

    之前的几场摹拟庭审······

    对他们而言。

    都有些看不太懂。

    涉及到更多的,反而是民法或者其他的法律条文。

    而第四轮的庭审······

    别的不说,至少他们能看得懂了。

    。。。。。。

    魔都。

    第一模拟法庭。

    秦牧和张玮并肩走进法庭,看到了此次他们的对手

    来自于凉城的三名律师。

    三个都擅长刑事辩护领域的案件。

    其中一个尤其擅长无罪辩护,据说曾经帮助过数十起被告无罪辩护,并且成功获释。

    「咚……」

    伴随着一声法槌敲响。

    庭审正式开始。

    审判长率先看向秦牧,询问道:「请公诉方先就本次案件发言,陈述起诉状和案件缘由。

    」张玮听后。

    顿时紧张的看着秦牧,一副完全躺平的架势。

    把辩护权全权交给了秦牧。

    秦牧深吸了一口气,看了眼对方律师,随后直接站了出来。

    沉声道:

    「我院今日破获了一起特大诈骗团伙犯罪案件,其中李四和其诈骗团伙所骗金额高达2000万元。」

    「在此过程中,查实张三曾长期给李四及其团伙提供诈骗剧本,教导诈骗团伙如何利用固定的话术取信他人,从而骗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了严重违法犯罪。」

    在秦牧讲述的时候。

    周围所有人都在望着他,似乎想要知道他会如何控诉张三出售剧本的这个行为。

    秦牧略微停顿后。

    接着又说道:「张三虽然借口声称只是出售剧本,未曾参与犯罪活动,未曾获取犯罪分红,但他长期多次出售诈骗剧本,并且在其中加入了心理学暗示、社会工程学的内容······」

    「已经构成了传授犯罪方法罪,我方向法院申请,要求判处张三有期徒刑三年。」

    秦牧的声音不断回荡在法庭上。

    却让来自凉城的几个金牌律师神情变得凝重了起来。

    秦牧提出的这个罪名······

    的确有些出乎他们的意料。

    这是一个极为冷门的罪名,一般的刑事律师可能很少接触过这个罪名。

    但转念一想。

    这个罪名确实很适合张三。

    「这个官司······果然没这么容易打。」

    几名律师对视了一眼,忍不住感慨了一句。

    在知道自己的对手是秦牧之后。

    他们就感到了亚历山大。

    秦牧在前三轮的表现······

    实在是太变态了。

    每轮都是以排名第一的表现分晋级的,足以说明了他的实力。

    而且。

    不止是刑事辩护领域,秦牧似乎还擅长其他领域的辩护。

    综合实力极强。

    「我们有三个人,都擅长刑事辩护,应该有机会的。」

    几名律师深吸了一口气,强行为自己打气。

    他们已经杀到了第四轮。

    再晋级一次……

    就可以冲进全国前四了!

    「咚——」

    「接下来,请被告人的辩护律师进行答辩。」

    审判长很快将目光转向了他们三人。

    三人沉吟片刻。

    便有一人主动站了出来,开始答辩道:「我方当事人固

    然存在出售剧本的行为,但那是处于谋生需要,是他的职业使然,属于日常生活中的正常行为,不应当视作犯罪论处。」

    「第二,我方当事人出售诈骗剧本,原本目的是为了宣传如何防骗的,却不料被李四所利用,其出发点非是为了帮助他人犯罪,并无犯罪动机。」

    「第三,我方当事人从未从李四的诈骗活动中获得过任何分红,双方唯一的往来仅为剧本出售,也比较符合市场价,不属于变相交易······」

    凉城的律师洋洋洒洒,将辩护观点阐述了一遍。

    力图替张三做无罪辩护。

    所有人都很清楚。

    只要他们能成功完成这个案子的无罪辩护,那晋级第五轮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既然如此,那么本庭宣布,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张三出售诈骗剧本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接下来的庭审请双方围绕此点展开。」

    审判长在总结之后,接着主持庭审。

    在凉城律师答辩之后。

    庭审紧接着进入了举证和质证环节。

    所有人再次将目光放在了秦牧身上,想看看秦牧作为公诉人会提出什么样的证据。

    「审判长,各位审判员。」

    秦牧往前走了一步,开口道:「这是我李四的供词,审讯之下,他主动交代了是他找到的张三,要求购买诈骗类剧本,且双方合作了三年之久,他前后购买了十七个剧本。」

    「分别是卖茶女剧本、杀猪盘剧本等······」

    这些剧本都出自于张三之手。

    树立虚拟的清纯形象,逐步骗取被害人的信任,最后再用各种方式榨取财物。

    并且。

    为了加强剧本的可信性,张三自学了心理学,在剧本中加入了心理暗示等内容。

    使得诈骗套路成功的概率越来越大。

    据李四交代。

    他们发现张三是个人才之后,便完全按照张三攥写的剧本来进行诈骗。

    诈骗成功率提升了至少三成!

    「张三所写的剧本给李四的诈骗团伙提供了方法指导,在犯罪活动的进行过程中起至关重要的作用。

    秦牧深吸了一口气,接着列举证据:「这是李四交代的犯罪数据,分别是十七个剧本所骗人数,以及金额,累计高达2000万元。

    「这是张三出售剧本从李四处获得的利润,总计一百三十万·····。」

    「这是······」

    在亮出了一系列的证据之后。

    秦牧又接着说道:「按照刑法,李四的行为已完全构成了传授犯罪方法罪。」

    随后。

    他又将传授犯罪方法罪的法律条文当众念了出来。

    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用语言、文字、动作、图象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向他人传授实施犯罪的具体经验和技能的行为。

    没错。

    事实上。

    刑法为了杜绝除了教唆类犯罪的行为,专门设立了一个独立罪名。

    毕竟······教唆犯罪属于共犯。

    而很多时候,告诉他人犯罪方法的人,并没有直接参与该事件。

    且教唆犯罪针对的是教唆那些没有犯罪意图的人犯罪。

    不包含教唆那些想犯罪的人。

    而传授犯罪方法罪······

    恰好可以弥补这方面的漏洞。

    最重要的一点······

    那就是这个罪名和教唆犯罪不同,它属于行为犯。

    即无论有无参加犯罪,只要教

    导了他人该犯罪方法,便构成此罪。

    在量刑上。

    传授犯罪方法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此外。

    传授犯罪方法罪和犯罪人之间,是不构成共犯的。

    即便李四按照张三的剧本施行了犯罪,两者之间也不构成共犯。

    但张三的行为······

    却完全符合了传授犯罪方法罪的各个构成要件。

    。。。。。。

    学法联盟论坛。

    一瞬间。

    发帖量猛增。

    「好家伙,还真有传授犯罪方法罪?这种罪都有?」

    「完了完了,那以后话不能乱说了,在网上指导他人怎么杀人灭迹,结果别人照做了,我还要受到牵连?」

    「之前是哪个老哥说的,传授犯罪方法不犯罪的?」

    「我现在有个问题,那up传授了那么多的犯罪方法,到底会不会构成犯罪啊?」

    「这个……就要去问问up了。」

    「……」

    那些在关注模拟庭审的网友们,都一副开了眼的样子。

    秦牧起诉的这个罪名······

    他们从没听过。

    也没想过写个剧本真的能构成犯罪。

    要知道。

    这个和教唆犯罪不同,教唆犯罪是告诉别人怎么去犯罪。

    让没有犯罪意图的人生出犯罪动机,从而犯罪。

    属于共犯。

    而这个······

    只是传授方法,其他任何事情都不参与,同样也构成了犯罪。

    同理。

    秦牧发布了那么多视频,被有心人学了方法去犯罪······

    岂不是说秦牧已经是「罪行累累」了?「应该不至于,up不可能傻到犯这种错误。」众人转念一想。

    又觉得秦牧不可能给自己留下这种漏洞。
………………………………

第四百一十五章兴奋的张玮

    很快。

    论坛里又冒出了几个法学相关的专业人士。

    主动为广大网友进行了解惑。

    「传授犯罪方法罪的判定比较特殊,它虽然是行为犯,但在构成上还需要同时满足好几个条件······」

    第一个条件,就是其行为侵犯了复杂客体,对社会秩序造成了严重损害。

    第二个条件,就是其传授犯罪方法时,对被传授者的行为持放任态度,并且希望这种行为的发生,存在主观上的故意。

    换句话说。

    张三写诈骗剧本给李四。

    期间并未有任何证据证明张三有过对李四犯罪的担忧。

    相反。

    连续三年。

    张三都在鱼给李四提供剧本,完全放任这种事情的发生。

    所以。

    秦牧列举出了不同节点的十七个剧本,就是为了左证对方放任这种事情发生,具备主观上的故意。

    而秦牧在小破站上传播视频······

    其出发点明显是为了让广大网友们学习法律,不要知法犯法。

    且多次在视频中告知广大网友,要遵纪守法,不要钻这些方法的漏洞。

    主观上。

    秦牧已经表示的很明确了,并非是为了传播犯罪知识。

    因此。

    即便有人学到了这种方法,用以去犯罪,也跟秦牧无关。

    秦牧不会受到任何牵连。

    「原来是这样,up想的果然远,学法的人太恐怖了。」

    「这年头,真要不懂法的话,说不定分分钟就被人送进去了。」

    「学法的人是不会给自己留下后顾之忧的,那这次张三……岂不是又要进去了?」

    「跟up为敌,没有好下场的,还好这只是个模拟庭审。」

    「。。。。。。」

    网友们唏嘘不已。

    对秦牧愈发感到敬畏。

    难怪他一直在网上发视频,却丝毫没担心那些方法被犯罪分子学了去。

    就算学了······

    那对他而言,也只是多了几个「活生生」的素材罢了。

    晋城。

    养老院里。

    「传授犯罪方法······也能构成犯罪······」

    万中元茫然的看着投影屏幕,喃喃自语。

    在他的身边。

    院里的老人们都在磕着瓜子,讨论着案情。

    只不过······

    他们讨论的方向,却是五花八门,稀奇古怪。

    「卖剧本这么赚钱?一个剧本好几万?这比我在乡下种田赚钱多了。」

    「你们说······老张之前差点被骗的剧本,是不是就是这小子写出来的?」

    「咳咳,提醒你们一句,这只是个模拟案件,别太较真了。」

    「我听说每个模拟案件的背后,都有原型的······」

    「。。。。。。」

    众人并不是很关注法律条文方面的东西。

    他们在乎的是有没有热闹可以看,这个热闹精不精彩之类的。

    至于所谓的传授犯罪方法······

    他们丝毫不关心,反正他们也一大把年纪了,不太可能接触到这方面的事情。

    「秦牧怕是真的把整本刑法都给背出来了······」

    万中元摇了摇头,感慨了一句。

    他活了四十年。

    愣是没听说过传授犯罪方法也能构成犯

    罪的。

    可秦牧却一眼就认了出来。

    必然是将整本刑法都牢记于心。

    谁得罪了他······

    恐怕分分钟就能罗列出一个相关的刑事罪名,将其给送进去。

    他相信。

    这对秦牧来说,难度一点都不大。

    「看样子······这场庭审,秦牧又要赢了。」

    随后。

    万中元看着庭审期间的双方局面,客观评价了一句。

    对方选择的辩护方向是无罪辩护。

    估计打算从教唆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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