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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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第9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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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听完之后,同样沉默了几分钟。

    忍不住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

    掐灭了刚才心里冒出的那个危险的念头。

    对方来势汹汹。

    大有不死不休的架势。

    但秦牧却轻描淡写的化解了这个棘手的事件,还反手将他们给送进去了。

    “懂法的人……的确是不一样。”

    他忍不住感慨了一句。

    换做是他。

    完全搞不懂这些违法犯罪,以及其行为可能导致的处罚后果。

    而秦牧的操作,简直是行云流水,无比流畅!

    直接给人送走了。

    “我觉得……这次秦牧帮助养老院解决了一个危机,贡献巨大,本月的优秀员工还是非他莫属。”

    又过了几分钟。

    办公室里,万中元忽然沉吟了起来。

    主管:“……”

    ……

    养老院门口。

    在配合做完了报案全流程记录后,秦牧目送着原翠莲母女二人被带走。

    这两人上警车的时候……

    还一直对他怒目相视。

    “就这么……结束了?”

    张清源看着恢复了平静的养老院门外,神色有些恍然。

    他本来还想着看热闹的。

    没想到……

    正常闹剧连一个小时都没持续到,就草草结束了。

    “可惜了,他们居然这么轻易就妥协了。”

    秦牧则是略带惋惜,轻叹了一声。

    拉横幅维权的行为,其实本身没有太多过错。

    若是在小区内部拉……

    没有造成公共拥堵、没有扰乱正常场所秩序,最多是治安罚款。

    但夏青青她们……

    占据了养老院门口,对着养老院大门不断哭喊。

    引来了大量群众围观。

    堵塞了进出通道、消防通道等。

    这就可能构成非法集会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条例。

    前者是犯罪,后者是违法。

    但不代表着违法行为没有处罚。

    类似这种的行为,按照规定都是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

    而在现实执法过程中……

    行政拘留规定的是一日以上,但实际执法过程中,一般是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拘留的地方,也不是在看守所,而是在治安拘留所。

    相比之下。

    待遇和环境都会好很多。

    “该准备起诉下其他罪名了。”

    深吸了一口气。

    秦牧返回了养老院,开始就这次夏青青发布视频的行为搜集证据。

    视频里的内容……

    侵犯了他的个人隐私权、名誉权等诸多权利,并不单纯是违法侵权。

    其行为已经涉嫌了犯罪。

    第一点,该视频的广泛传播,构成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在刑法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以窃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

    严格来说……

    这个罪名,针对的是那些贩卖个人信息的机关、组织或者个人。

    在量刑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在司法的扩充解释里,另行解释了这个行为,补充了个兜底条款。

    通过网络曝光他人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按刑法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当事人追究刑事责任。

    在现代社会。

    出卖公民信息的现象,其实屡禁不绝。

    几乎登录个网站,下一秒自己的手机号就泄露了。

    甚至在某宝上,还有公然售卖身份信息的,打包资料一份60元。

    资料里,包括姓名、籍贯、学历、毕业学校、婚姻状态、居住地、收货地址、手机号等等。

    明码标价,极为嚣张。

    一般来说,购买这些资料的人,要么是中介,要么就是诈骗团伙。

    中介是为了寻找意向客户,促成成交。

    诈骗团伙同样是为了寻找意向客户,进行定向精准诈骗。

    因为个人信息获取成本低、追究麻烦等原因,这种现象从未断绝过。

    而夏青青在视频里,公示他们四人的身份信息,造成大范围传播,已经造成了严重后果,完全构成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基于司法解释的规定,个人出售、传播他人身份信息的……

    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其次。

    视频里的内容,固然是基于事实,但却是对于法院判决结果的大肆传播。

    朝着对抗判决的方向,影响了公众舆论。

    同样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恶意煽动舆论、利用网民,故意扰乱网络公共秩序,将被行政处罚。

    也就是罚款外加行政拘留,处以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没错。

    在刑法上,没有煽动舆论这种罪名,只能对引战行为、饭圈文化等进行行政处罚。

    相较之下。

    刑事处罚过重,而行政处罚又过轻。

    这也是为什么网络上那么多饭圈文化、引战、煽动负面情绪等行为层出不穷的原因。

    最后。

    除了以上两点,如今在各平台广泛传播的视频,还构成了寻衅滋事罪。

    这也是一条比较偏僻的罪名。

    寻衅滋事罪很多人都知道,但大部分都认为寻衅滋事罪仅用于斗殴、打架等暴力事件。

    实则不然。

    在刑法中,对寻衅滋事罪的定位非常特殊。

    它最初是流氓罪演变而来的。

    如今流氓罪的相关刑法罪名,已经被废除了。

    但在几十年前……

    流氓罪让人闻之色变。

    流氓罪,专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破坏公共秩序以及其他情节恶劣的行为。

    也就是说,只要违背了社会公德,被社会道德所摒弃的……

    就是流氓罪!

    比如说,在大街上,语言调戏一个女孩,对方便可以起诉你流氓罪。

    而流氓罪的量刑被多次提高,最高可至死刑。

    几十年前,便有过数个因为乱搞男女关系的海王……

    被判处流氓罪,死刑立即执行,直接枪毙。

    而现在……

    乱搞男女关系、调戏妇女的人,已经随处可见了。

    放在几十年前,都是一抓一个准,直接枪毙的那种。

    当年废除这条罪名,主要是考量了诸多因素。

    其中一个,就是量刑过重。

    语言调戏一个人,可能就要被判处二十年有期徒刑,违背了刑法震慑的功利价值。

    刑法是震慑犯罪现象的产生,而不是对罪犯进行残酷处罚。

    因此。

    在后面的司法实践过程中,将这条大罪进行了拆解,分别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聚众淫乱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罪。

    而其中的寻衅滋事罪,也是比较特殊的一项。

    因为它属于兜底法条。

    最高刑在五年以下,不重不轻。

    可以防止重罪轻判,或者轻罪重判。

    比如说在公众场所聚众殴打他人,涉嫌了故意伤害罪。

    但若是殴打的伤情鉴定为轻微伤,那就不构成故意伤害罪,甚至可能被判处无罪。

    刑法为了防止这种现象……

    便可以追究其寻衅滋事罪,五年以下,不至于逃脱罪责。

    同理。

    若是将人打成重伤,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想象竞合,择一重罪判处。

    故意伤害罪,致使他人重伤的,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最高刑可至十年。

    而且。

    在司法解释重,寻衅滋事的补充条款里,确定了寻衅行为不仅仅是现实中的暴力冲突。

    还包括财物损毁、扰乱网络秩序、恶意针对他人等等。

    在寻衅的判定上……

    侧重于行为上主观故意,分为无故生非和借故生非。

    无故生非,就比较容易理解了,故意找事。

    有人坐在店里面吃饭,你看她长的漂亮,轻轻拍一下后背,便属于此类行为。

    借故生非,则是去饭店里吃饭。

    吃完饭不想付钱,随手抓了只苍蝇放在菜里面。

    反过来要挟老板赔偿。

    这也属于寻衅滋事的一种。

    总而言之。

    寻衅滋事的适用面非常广,只要没事找茬、故意针对某人,都可以判定为寻衅滋事罪!

    而这一次。

    夏青青在视频里,详细针对了他们四人,公布了身份信息,寻衅滋事罪是跑不了的。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煽动舆论,寻衅滋事罪……”

    秦牧深吸了一口气。

    很快便将夏青青发布的各平台视频,进行截图、数据统计等。

    将检举材料准备好之后,重新聚焦向视频的评论区。

    他打算寻找一些“新面孔”。

    既然他们强行要冒泡,自己也不会厚此薄彼,该送的套餐一个都不会漏。

    ……

    次日。

    法院,立案中心。

    秦牧再次带着两百份起诉书,来到了这里。

    其中有一份,自然是起诉原翠莲、夏青青母女的。

    “又加两百人?”

    周琳看着眼前两百份的起诉书,神情有些复杂。

    这段时间。

    她听说检察院关的人,正在没日没夜的加班。

    连续加了好几天,三千份起诉书的问题还没解决完。

    秦牧又送来了一群“新鲜”的被告。

    这群人,惹谁不好,偏偏要惹到秦牧头上。

    “我也没办法啊,树大招风,得罪的人太多了。”

    秦牧满脸无辜,颇为无奈的说道:“既然不能让所有人喜欢我,那就只能把不喜欢我的人送进去了。”

    周琳:“……”

    随后。

    她将这些关于诽谤罪的起诉书都核查了一遍,确保符合规范,便将其收了下来。

    同时提醒道:“对了,八天后开庭,你之前起诉的三千个被告的立案通知应该下来了,你记得去银行缴纳一下。”

    诉讼等费用,法院不会直接收取。

    需要到指定的银行进行缴纳。

    一说到这个。

    她的神情就更加复杂了。

    接了这么多年的起诉书,她头一次看到三千个被告的“壮举”。

    虽然诽谤罪是刑事案件,但涉及了民事诉讼。

    按照晋城当地的诉讼法……

    同样有一笔不俗的费用。

    暂定是每个起诉缴纳8000元,大约是两千四百万,预先垫付,多退少补。

    “好,我等会儿就去交。”

    秦牧点了点头,十分爽快的说道。

    只要官司胜诉了,诉讼费都可以返还。

    外加民事赔偿。

    他无论如何都不可能亏。

    ……

    同一时间。

    晋城。

    治安拘留所。

    “居然还要在这里住七天……”

    原翠莲坐在床上,茫然的看着墙壁上的电视。

    只觉得无聊透顶。

    在她的对面,则坐着夏青青,和其他几个同样被行政拘留的人。

    这是她们来到拘留所的第二天。

    进入之后,就被分配到了多人房。

    早上按照规定时间起床,整理内务,刷牙洗脸,打扫卫生,等开饭。

    拘留所的开饭,并非是上食堂吃。

    而是把自己的饭盆排放在监舍门口,有工作人员给你盛饭。

    待遇颇为不错。

    吃完饭之后……

    就这么坐在房间里,等中午时间。

    然后就是和早上一样吃饭,清水白菜,馒头。

    继续熬到晚上,馒头,咸菜。

    这就是里面一天的生活,除了吃饭,就是看电视等吃饭。

    非常充实。

    但就是不能玩手机,进来之前的所有个人物品都被拘留所暂时保管,无法使用。

    而看押她们的人员也公布了她们的处罚期限,为八天时间。

    算上第一天……

    她们还要在这里待上七天。

    “这里的环境太差了,伙食也差,肉都没有……”

    夏青青叹了口气,对周围的环境满脸嫌弃。

    进来之后。

    她也相通了不少,就是临时居住而已。

    只要熬过了这八天……

    她们就可以出去继续维权了。

    该上诉上诉,该维权维权。

    好在上诉期是十五日内,一切都来得及。

    这次她虽然出现了失误,被行政拘留了……

    但她保证,下次她绝对不会再进来这种地方!

    ————————

    ps:之前存稿已经用完了,今天有点卡文,只有一更。

    明天三更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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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章 三千被告即将赶到战场

    行政拘留,说起来和关小黑屋差不多。

    不能玩手机。

    没有自由。

    将在一定时间内,限制人身自由权利,以示警戒。

    而现代社会上,经常会有行政拘留的情况出现。

    比如说……

    和她在同一个房间内的,其他人都有着各种各样的拘留名头。

    有因为打架斗殴进来的。

    有因为互相辱骂,骂的不可开交进来的。

    有喝酒驾驶进来的。

    这些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但却没有构成犯罪,因此不适用于刑事拘留。

    性质也并不相同。

    夏青青反思了一下自己的情况,顶多就是各处分。

    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下次吸取教训,坚决不做违法的事情就可以了。

    ……

    时间缓缓流逝。

    随着原翠莲母女被治安拘留,养老院再次恢复了平静。

    没再有人来闹事了。

    而网络上,也没有新的带节奏的视频出现。

    大部分的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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