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科的美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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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科的美国生活-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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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鸡听到这里有些怨气,“我不上学以后就一直在家帮忙,你跑了十几年,这十几年我每天在家给博教训。”
    柯尔特有些羞愧,他当时跑的时候并没有想这么多,“抱歉,哥哥。”他伸出手抱住了公鸡。
    公鸡沉默了会,也拍了拍他,“没事,你是我弟弟,现在我们一家人又在一起了。”
    兄弟二人和好如初,搂着回家去了,李斯科对于这两个显得有些幼稚的哥俩感到好笑。
    李斯科回到家,走到书房打开墙柜,里面放着一把左轮,一把格洛克手枪,还有一把雷明顿887散弹枪,这些东西是牧场主的标配。
    李斯科拿出枪油把每把枪都擦拭好,抱着雷明顿瞄了瞄准,然后数了下剩余的子弹,大致看了下,还剩百来发,足够狩猎一次用的。
    美国禁枪的声音喊了很多年,没有一次能够行动的,这几年不光是军火公司的推动,美国人民自己也反对,他们已经习惯了自己拿起武器保卫家庭。
    李斯科的枪证很早就办了下来,平时也偶尔去俱乐部打会靶,从一开始的痴迷不已,慢慢也平复了,当一件东西你触手可及,你就慢慢没那么喜欢了。
    当初接受牧场的时候就随手买了几把放在家里,牧场背后是深山,这里偶尔也会出现狼袭击牧场,咬伤人畜的事件,有备无患。
    李斯科坐在书桌前翻阅了后新闻,顺便爬墙进入国内网络里看了看,现在国内的网络发展迅速,还好收到国内公司的信息,李斯科安排的公司都已经投资了,像什么著名的bat,还有一些记得住的公司,投资进行的很顺利,不会有公司拒绝一个能对你上市有帮助,还不争权,把股份管理交给现有管理人的美国投资公司。
    李斯科盘算了一下,等十年后估计自己的资产轻松的能上排行榜前五,还好他开办公司的时候就已经在海外合个地方注册套壳,密密麻麻的股份互持,很难让人能找出幕后老板,怀璧无罪,低调的享受生活才是正道。
    再次搪塞完经纪人的催稿,李斯科喝着上次买的便宜茶叶,躺在摇椅上翻着书。
    虽然这个世界消失了很多成就璀璨的文豪,但也涌现了更多的李斯科不认识的作家,翻看一些陌生的文学作品,李斯科在这里边也发现了很多特别有才华的作品。
    李斯科只是随手翻翻就沉迷了进去,不知不觉夜色已深,茉莉上楼喊他吃饭时才停下来。
    晚餐是炸猪排,茉莉的手艺还是不错的,拌着浓汤,李斯科大快朵颐。

第七章 狩猎进行。

第二天,李斯科早早收拾好狩猎用的物品,一身冲锋衣,扎好的裤腿,从镇上买的手工牛皮靴,背好的雷斯顿,腰间插好左轮,绑腿处还有一把瑞士sig特种匕首。
    拿起行李包,里面放着一些应急药品和血清,还有些压缩饼干和不锈钢水壶,他要预备着空手而归猎不到食物的结果,这种事情在他以往的经验里发生过不少次。
    李斯科出门就碰到了同样全副武装的公鸡和柯尔特,看着大家都是一样的鼓鼓囊囊大家都笑了。
    “公鸡,你去开皮卡。”
    三人坐上车,很快就赶到了山脚下。
    “呼~”柯尔特伸开胳膊,“我很久没狩过猎了。”
    “那你等会可要瞄准点,说不定这次你要垫底了。”公鸡调笑道。
    “不,还有李斯科呢,我觉得我怎么都比一个天天坐在书桌前写作的人要强一点。”
    李斯科笑了笑,“我可是经常去枪支俱乐部练枪的。”
    三个人吵吵闹闹的走进了树林中,很快就到了目的地。
    树林耸立着两座木屋,这是很久之前博和李斯科的父亲两个狩猎爱好者搭建的,这里也是李斯科三人童年最爱来的地方。
    “这里去年被野猪拱塌了,我找的木板又重新修了一下。”公鸡得意洋洋的邀功。
    三人捡了柴火,把屋子里的火点上热水。
    柯尔特像以前一样爬到屋顶观察,架好枪。“博的望远镜还是这么好用。”他拿着上面不少划痕的望远镜,边缘的绿色漆都已经磨掉很多了,这是博在军队带回来的纪念品。
    李斯科和公鸡一人一间,在屋子里架好枪,一人一包压缩饼干啃着。
    没多时,暗号就传来了,柯尔特在上面敲了敲屋檐。
    三人都聚精会神的往前看,一群野鸭子摇摇晃晃的走出丛林。
    “砰,砰砰砰”
    柯尔特最先开枪,撂倒了领头的野鸭,后面的李斯科和公鸡也掏出手枪射击着。
    一阵枪击过后,地上倒了一片野鸭。
    “谁打的最多,肯定是我。”
    柯尔特一下从屋顶跳了下来,拿着枪神高气昂的喊着。
    “肯定是我,你除了第一枪什么都没打中。”公鸡不屑的撇着嘴。
    李斯科好笑的看着两个争论的人。
    “收拾一只烤了吃,有点饿了。”
    柯尔特拔出裤腿的军刀,拎起一只就往水边去了,李斯科和公鸡就在收拾这些被打死的野鸭,全部扎好扔进包里,等着回去分配猎物。
    多年未见,柯尔特的手艺没有落下什么,鸭子被收拾的干干净净,公鸡接过,用刀子在鸭子身上扎了几刀,抹上盐,香料。用大的树叶裹了起来,又抹了点泥巴,扔进了火炉。
    三人在炉子前面等待着美食,一边回忆着往事。
    忽然,公鸡停下了滔滔不绝的笑声,侧耳听了听,手立马抓起了枪。
    李斯科柯尔特俩人也很快变了脸色。
    “哼~哼~”
    叫声越来越近,他们都听出了是野猪的叫声,三把枪齐齐瞄准出声处。
    树林中的野草动着,不一会就冒出了头,一头有成人腰间大小的野猪顶着獠牙探出了头。
    公鸡深吸了一口气,虽然这里是山里,可是由于近年来狩猎的人越来越多,像这种大型猎物也基本很少见了,他们三个之前狩猎大部分收获都是野鸭野鸡,还有些野兔,最大的猎物也不过四角的麋鹿。
    李斯科三人屏住了呼吸,望着越来越近的野猪。
    “打头。”李斯科当先大喊一声,抢先扣动了散弹枪扳机。
    三人朝着前方不停的开着火。
    “砰砰砰,”
    李斯科把枪里的子弹一下子全部打了出去,望着一动不动的野猪,拦住了正在装弹的两人。
    “死了。”
    三人观望了一会,发现野猪头上被打的密密麻麻都是弹孔,身下流了一地的血。
    “呼~”三人的手有些颤抖,大口的呼着气,公鸡挣扎着从背包掏了几罐啤酒,三人打开碰杯,大口的灌了几口。
    “哈哈哈,”互相看了看对方被汗水打湿的狼狈样子,都开怀大笑起来。
    “这刷新了我们的猎物记录,我们居然打了一头野猪。”
    柯尔特兴奋不已,三人平复了下心情,就跑去看野猪。
    黑色的毛发像钢针一样,身上裹满了厚厚的泥巴,还好他们三个开枪是照着头部,不然打在泥巴的身躯上野猪可没有那么容易死。看着身型,这头野猪起码有200公斤。
    获得了足够的收货,三人也没有心思在这里继续了,同时也怕地上的血吸引狼群,公鸡用随身携带的绳索扎起野猪四肢。
    三人找了粗大的木棍挑起野猪,灭了火,往山下走,走到一半就累的喘气。
    “要不这样,我们把猪头砍了,把四肢砍了,其他的丢掉吧,这头野猪太大了,我们抬不下山的。”
    俩人想了想,也同意了这个提议,带着猪头就已经满足了他俩那颗喜欢炫耀的心了,带着四肢也可以尝尝肉。
    意见达成一致的三个人很快就收拾完了,拒绝了分肉给自己的李斯科,拿了两颗獠牙收藏。
    回到家,换掉了被汗水打湿的衣服,李斯科在厨房用热水泡着野猪牙,用白醋刷洗着表面,很快两支獠牙就洁白如新。
    李斯科用纸巾擦拭干净,放进了书房里的展柜里。
    刚坐下歇息,电话就响了起来,李斯科一看来电,就知道是他那啰啰嗦嗦的经纪人。
    “李,今天过得好么?”
    李斯科翻了个白眼,“如果没有你这个电话一切都很美好。”
    “哈哈,好吧,我知道你很烦这句话,可是我还是要问,新书怎么样了?兰登书屋的编辑最近都堵着我的办公室门口了,这本书他们开出了版税18,”
    李斯科思考了一会,这个版税在美国文艺界算是不错的了,新人作家往往只能拿5,李斯科最近几年和他们合作也不错,而且兰登的老板和自己导师又是故交。
    经纪人鲁博是他一个专栏作家的师兄介绍的,合作好几年也没出过差错,平时为人也很好,很照顾李斯科。
    “鲁博,明天吧,我刚刚结尾,要稽查一遍。”
    “真的嘛,太棒了,我马上通知出版社准备,他们已经做好了封面和宣传海报。”
    李斯科有些嫌弃的把电话隔得自己远一点,鲁博今年四十多了,最近几年靠着李斯科也赚了不少钱,性格还是这样咋咋呼呼的。
    李斯科打开电脑翻了翻已经完结的文稿,稽查了一遍,eil也收到了鲁博传来的封面。
    一个兜帽男孩在一片金色的麦田里背对站着,天空被涂成了蓝色,总体来说这个封面很符合李斯科的审美。
    “鲁博,封面很棒,文稿明天邮寄给你。”
    李斯科回复了邮件,自己去了厨房,茉莉这几天都在忙着牧场的事,事先问过李斯科要不要回来做晚饭,李斯科觉得忙了一天,让她休息休息,翻出了在唐人街买的调料。
    从旁边拿了一条鲫鱼,这是在牧场里的湖里捞的,牛仔们本来是拿去丢掉的,被李斯科要了过来。
    热油放入葱姜蒜,烧一会把处理好的鱼放入油锅煎两面,加水煮沸,这样煮出来的鱼汤是白色的。
    鱼汤炖一个小时下面,这个时候已经是奶白色的鱼汤了。面条是在唐人街顺手买的机压面,李斯科前世是个北方人,最爱吃面食,这个鱼汤煮面是他之前的女友教他做的,试过几次后就非常爱吃,面带着鱼汤的鲜美。
    面慢慢也熟了,李斯科又放进去一点小青菜,切了几段红辣椒,这一锅看起来是很好看的,红色的辣椒,白色的鱼汤,绿色的青菜。
    李斯科关了火尝了尝这久违的味道,眼泪都止不住流了下来。

第八章 偶遇

虽然他现在身有资产,无忧无虑,也有地位,但是偶尔他一个人还是会感觉到孤寂。
    第二天,李斯科起床后就打印收拾好文稿,用牛皮纸袋装订好,驱车赶往加里森。
    把皮卡停在酒馆门口,李斯科随手把牛皮袋放进路边的邮筒里,推开了酒馆的门。
    这里小镇生活始终都是慢悠悠的,早晨刚过,酒馆里已经三三两两的坐着酒鬼们,有的讨论着墙上电视机放着的球赛,有的一起骂着政客,还有几个猥琐的开着下流的笑话。
    玛姬还是一如既往的在吧台擦着酒杯,
    “早,玛姬。”
    李斯科上前拥抱了她一下,“最近回家住了么?”
    玛姬从后面柜台拿了瓶啤酒,“没有,我跟博分居很多年了,我觉得我的房车住起来很棒。”
    玛姬跟博分居以后,就买了辆二手房车在酒馆后院。
    “柯尔特回来了你也不回去住几天?”
    李斯科婉拒了递过来的啤酒,从柜台里面倒了杯牛奶。
    “不,柯尔特要是想陪我就来这里,我房车里还有一张多余的床。”玛姬调皮的笑,“你没吃早餐么?”
    李斯科已经喝完了牛奶,擦了擦嘴角的奶渍,“没,起来就来镇上了,今天去邮寄了份文件。”
    “那我给你做份三明治吧?就是你上学时最爱吃的那款。”玛姬眼里满是宠溺,李斯科母亲很早就去世了,小时候经常睡在博的家里,也没少吃玛姬的早餐。
    玛姬放下杯子,进屋去做早餐,李斯科就帮忙在柜台招呼客人。
    “马克吐温,来杯酒。”镇上的酒鬼赫尔曼在吧台喊着。
    “赫尔曼,你还欠五杯酒钱没付呢。”李斯科扭头看了眼吧台旁的账本。
    “过几天救济金下来就结清,先给我拿一杯,美好的一天从威士忌开始。”赫尔曼挑着眉毛。
    李斯科无语的摇了摇头,倒了杯威士忌,擦了杯边,退到面前,“我请的。”
    赫尔曼连忙接过,一口喝下了大半,“谢谢,我觉得我现在宿醉的感觉好多了。昨天不知道谁把我碰到了路边,早上可把我冻得够呛。”
    赫尔曼中年也是一个牛仔好手,年龄大了又没结婚,就开始酗酒,找人弄了个残疾证明,每个月领着洲里发的补助金,每天不是喝醉,就是在喝醉的路上,美国很多这样的醉汉和流浪汉,每天不知道从哪里睡醒。
    玛姬很快就做好了三明治,李斯科又倒了杯牛奶,找了个座位坐下,咬了一口还是记忆里的味道,朝着玛姬的方向竖起了大拇指。
    酒馆的门被推开了,走进来一个金发女郎,凹凸有致的身材吸引住所有人的目光,酒馆里的酒鬼纷纷吹起了口哨,女郎冷着脸,琉璃色的瞳孔扫了一圈,走向吧台。
    “来杯威士忌。”
    她坐在位置上摸了摸长卷的秀发,上身格子外套,里面穿着贴身的牛仔裤,小麦色的皮肤在灯光下闪着光芒。
    虽然看起来有些稚嫩,李斯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这个性感尤物,《变形金刚》里的女主角梅根福克斯。
    李斯科当年看过《变形金刚》以后还去搜了她的资料,算起来她今年大概才20岁,还没有出演那个让她大火走红的角色,现在的她应该还是一个三流小演员。
    方面李斯科看《变形金刚》的时候就被她吸引住了,她饰演的那个机车女郎穿着牛仔短裤,漏出小蛮腰和翘臀,在昏黄的夕阳下打开汽车前盖检查的片段,还被李斯科截图做了电脑屏显。就是不知道为什么应该在好莱坞打拼的她现在出现在加里森这个小镇上。
    李斯科吃完三明治擦了擦嘴,把牛奶杯还给玛姬,拿出一张富兰克林,递给玛姬,“这杯我请。”
    他指了指正在喝酒的梅根,玛姬眉眼间全是笑意的接过钞票。
    梅根抬起头,看了眼这个混血的精致帅哥,他浑身的气质和这个小酒馆格格不入。
    “梅根福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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