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不是个文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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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不是个文青啊- 第2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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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卫诗歌,等等》
  是的,保卫诗歌,崇高的风格,等等,
  但也保卫一个小城夏日的傍晚,
  那里花园飘香而猫静静地坐在
  门前台阶,仿佛中国的哲人们。
  。。。。。。
  。。。。
  会议室里静静的,大家都听着这个来自东方神秘国度的年轻人。
  “诗歌已经被呼吁成为要保卫的对象时,意味着还有人将之看作珍贵的文化样式,但同时也说明了一种向社会祈怜的心态。”夏红军现实剖析一番,然后话锋一转:
  “但我觉得没必要这样,作为人类精神活动的一种样态,我相信任何时代诗歌都会是一部分人精神生活的需要。因为只有她能够以自己独有的形式传达人类面对一些具体事件时的内心活动。就因为这一点诗人应该傲慢。”
  夏红军的话在会议室引起一阵骚动,大家有各种语言低声讨论着。
  “小夏,那我想请教一个问题。”突然有人站了起来,说的竟然是汉语。
  夏红军侧头一看,竟然是芒克。


第453章 威尔斯的邀请
  “小夏,既然你认为诗歌无须保护,那你又为何在国内成立燕山诗歌奖?又为何频频进入高校进行讲座?”
  这个问题嘛。。。。。
  夏红军很想在这里谈谈自己的观点。
  看到周围人一片茫然的神色,夏红军给杨丽示意,她立刻明白,马上将芒克的话翻译成英语。
  夏红军咳嗽两声清了清嗓子继续说起来:
  “我前年在香江中文大学一次演讲中曾提到“诗歌的白银时代”这个概念,在我看来,二十世纪(尤其上半叶)的诗歌是人类历史上最灿烂的黄金时代,它冲破了国家种族和语言的边界,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国际视野和与之相应的国际影响,正是在此意义上,才有所谓的国际诗歌。
  。。。。。。
  。。。。。。
  其实这篇文章是他准备在明天的演讲稿,但是看今天这情形不说是不行了,大不了明天就不发言了。
  夏红军说的是汉语,自有杨丽给翻译,他将自己当时演讲的主要观点重复了一遍:诗歌和其他严肃文学一样,不可避免的走向边缘化。
  “像我国八十年代“全民读诗,全民皆诗”的现象”永远不会出现,诗歌永远是小众文学,但我们需要做的是,我们诗人本身要写出优秀的诗篇。”
  什么是好诗?美国桂冠诗人沃沦在《谈诗歌创作》,不无决绝的指出:“一首诗如果不能把你从头到脚完全打动,就不是好诗。”
  “我认为:真正的诗歌是艺术与理想的完美合一,是色彩、情感、音响、线条、张力的对应统一,是真、善、美的语言凝炼。”
  。。。
  。。。。。
  芒克听了皱皱眉没有再说话,坐在他旁边的北岛严肃的脸上露出一丝微笑。
  他现在明白过来,这小子想通过自己组办的燕山诗歌大奖作为风向标,国内诗坛上构建优秀诗歌的标准!抢夺话语权!
  嗯。。。。。比我厉害。
  北岛心里很清楚,自己之所以远走异国他乡,一方面是政治上的,更重要的是对于国内所谓第三代诗人所谓各种改革各种流派,把诗坛搞的乌烟瘴气很是不满。
  眼不见为净嘛。。。。。。
  “芒克,这个年轻人厉害吧?”北岛低声笑着问坐在旁边的芒克。
  “难,难,很难!”
  芒克摇摇头没再说话。
  自己放弃写诗,甚至想作画,还不是同样因为看不惯?
  “再难,有人做就有可能成功。”北岛轻轻叹了口气。
  后生可畏啊。
  他突然想起86年在成都“全国十大优秀中青年诗人”典礼,一次座谈会上,面对四川籍几个诗人突然对自己和舒婷发难,夏红军挺身而出的情景。
  现在明白过来,夏红军并不仅仅是为自己和舒婷,也是为了诗歌。
  夏红军的发言最后获得热烈的掌声,倒不是因为他反驳斯洛特的观点,而是提出“诗歌的白银时代”这个观点颇为新鲜。
  会议结束后,夏红军礼节性拜见阿蒂亚娜女士,后者对他高度赞赏。
  “阿蒂亚娜女士,刚才我所讲的是我将来所要演讲的发言稿,既然我今天讲了,那我就不用发言了吧?”夏红军提出要求。
  “不,不,你讲的很好,明天下午你可以继续在讲一遍,加深我们的印象。。。。。”阿蒂亚娜女士笑眯眯回答。
  我晕。。。。
  鹿特丹诗歌节就这样来开序幕,对于诗歌节的各种活动,无论与自己有没有关系他都参加,既然有机会来这里,听听同行们想法,大家互相交流,如果能传播自己的诗歌理念那就更好了。
  杨丽却很少参加,用她的话说,我就是邀请来参加一次诗会朗诵我的两首诗歌,别的与我无关。
  与其和这帮人聊天还不如去在附近逛逛,反正阿姆斯特丹距离这里不远。
  那里有荷兰王宫、梵高博物馆,还有红灯区哦。。。。
  卧槽!
  你一个女人逛什么红灯区?!
  这天下午,夏红军刚刚参加完组委会举办的酒会,头喝的有点晕,准备回房间休息,却被威尔斯拦住,一副神神秘秘的样子。
  “亲爱的夏,你晚上有什么活动?”
  自从夏红军知道威尔斯是个GAY,他再叫自己亲爱的,身上就起鸡皮疙瘩,不过这家伙就是不改口。
  当然,除了这句威尔斯还是往常一样对自己,没有想发展超友谊关系的迹象,这让夏红军略略放心。
  “我准备回房间休息。”夏红军实话实说。
  “如此良辰美景,干嘛回去?我带你去一个地方,保你大开眼界!”
  “什么地方?”
  “阿姆斯特丹的红灯区!”
  卧槽!
  “不去,要去你和杨丽去。”夏红军赶忙拒绝。
  “杨丽是个女人,去那里不适合。”
  你一个GAY,去哪里就合适?!
  既然威尔斯是这身份,夏红军猜想他去哪里也不是为了XXOO,于是就问道:“威尔斯,告诉我,你去那里究竟要做什么?”
  “调查研究!”
  嗯?
  “夏,你忘了我曾经研究的方向?明清小说、中国文学中的男女人物类型、情色文学、鸦片吸食与现代主体性、文学与精神分析理论、历代后妃及制度等…”
  威尔斯滔滔不绝起来:“我现在研究的专注点集中在各国xing性文学,xing心里,所以我来荷兰除了陪杨丽参加诗歌节以外,就是要去参访阿姆斯特丹的ji女!”
  哎呦,说的好高大上!
  如果不知道你是个GAY,还真以为你是掩耳盗铃呢。
  “那。。。。。好!”夏红军的好奇心也被勾起来。
  早就听说荷兰这项事业发达,咱们只去逛逛不那个啥该可以吧?
  夏红军回房间简单收拾了下,就和威尔斯出了酒店直奔火车站。
  鹿特丹和阿姆斯特丹之间有城际列车,没隔十多分钟就有一趟,交通非常便利。
  不到一个小时,两人就站在了阿姆斯特丹的唐人街头。
  没错,就是唐人街!
  街口墙壁上贴着“尚德街”三个中文字,在中国人眼里格外亲切和醒目。
  夏红军站在街头,看到处是从右到左的繁体字书写,门外贴着的香港式海报,橱窗还放着常年供奉着几位财神,夏红军以为自己是到了香江。
  “就在这里!”威尔斯拿着地图仔细瞅着:“正对着门站,左边那条路往里走50米!”
  夏红军半信半疑,跟着威尔斯后面走了没多远,果然画风一转。
  卧槽!
  有些辣眼睛啊。。。。。。


第454章 有些辣眼睛啊
  整条街灯红酒绿,完全可以火树银花来形容,空气中弥漫着大MA与酒精味,让夏红军很不适应。
  橱窗女郎的粉色橱窗就遍布在主街道的两边,里面站满了芭比娃娃身材的女生,胸大腰细腿长。
  身材火爆,至于长相,算了,
  惨不忍睹。
  夏红军抱着非礼勿视态度,旁边的威尔斯到时兴致勃勃,对于夏红军说道:
  “亲爱的夏。。。。。。其实这里一部分只能算兼职,她们白天是有其他生活的,虽然她们不至于在银行或者律所工作,但是很有可能在某个超市或者餐厅工作,甚至有可能是学生。”
  看来威尔斯是经过研究的。
  “OK,你稍等,我去找那位女士做个现场采访。”威尔斯说着想一位橱窗女郎走去。
  很快,就和一个女郎热烈交谈起来,边说威尔斯还拿笔记本记录着什么。
  也真是,不怕耽误人家生意。
  夏红军感到尴尬,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只好原地等着,幸亏来往熙熙攘攘人群,没人会注意他。
  突然他发现右边橱窗那个头发亚麻色的性感姑娘很像自己第一天住进酒店吧台上那个服务生海伦。
  泥煤的。
  威尔斯说的是真的啊。。。。。。
  海伦也似乎也发现人群中夏红军,还朝他招招手,俏皮的眨眨眼,吓得夏红军赶紧扭过头。
  算了,此刻不能久留,夏红军冲着威尔斯说了一句汉语说我在街口等你,然后转身溜走,最后站在挂着中文招牌的唐人街口等待。
  说实在,他对那些女人真看不上眼,自己身边漂亮姑娘不少,且不说马上就成为自己媳妇的陈招娣,还有梅丽、宋蓁蓁那个不漂亮?
  哎。。。。。
  自己临走前陈招娣专门叮嘱不要去红灯区,没想到自己还是来了。
  不过只逛逛没啥吧?
  这里夜生活丰富,可惜夏红军不太喜欢。
  北岛他们不住鹿特丹而是住在阿姆斯特丹。白天还好,有各种活动,晚上就无聊,夏红军只好跟着威尔斯和杨丽混。
  这两人都喜欢泡各种酒吧,无论是鹿特丹还是阿姆斯特丹,酒吧都很多,一到晚上灯红酒绿。
  两人各自行动,威尔斯去的是同志酒吧,这地方夏红军自然不回去,杨丽非要拉着他一起去,说是体验生活。
  他们去过港口附近,这里鹿特丹酒吧最集中的地方,号称酒吧一条街,随便进一家,里面就是狂舞的人群,刺鼻的酒精味。
  更让夏红军接受不了的还有大MA的香味!
  在荷兰这玩意是合法的。
  杨丽非要抽还说这玩意能获得更多的写作灵感。
  灵感你妹啊。。。。。
  夏红军立刻暴走,扔掉她刁在嘴上的烟,硬是把她拖出了酒吧,打着以后夏红军绝对不陪她去哪里,宁可一个人呆在房间看电视。
  可惜大部分台都讲的是荷兰语,他听不懂。
  无聊啊。。。。。
  杨丽说宋蓁蓁不是也想来鹿特丹吗?怎么还不来呢?
  自己也有个伴嘛。。。。。。
  让他没想到的是,此时的宋蓁蓁已经来到阿姆斯特丹,漫步在唐人街上。
  学校已经放假,她是专门从纽约飞到荷兰参加这次诗歌节的,不过这场行程并不顺利。
  先是签证出了问题结果晚了几天,诗歌节已经开始她匆匆赶来,结果又遇到飞机晚点。下了飞机她没有立即去赶忙鹿特丹,而是住在阿姆斯特丹的一家酒店,准备明早再过去。
  晚上无聊,她想在附近的唐人街转转,当然听说附近有红灯区她是万万不敢去的。
  除了在鹿特丹停留,这个假期她还想去法国巴黎看看,然后再去西班牙见自己的读硕士的好友——菲丽莎,在阳光海岸度一个美妙的假期。
  读博很累,需要放松。
  当然这需要一笔不菲的支出,还好那本《中国现代诗精选》的英译本,给自己带来不少的版税,足够应付这次旅行的费用。
  宋蓁蓁真没想到夏红军在编译作者写上她的名字。
  “唉,我这只是是帮忙哦。。。。。这家伙。。。。。。”女孩坐在车窗边,看着外面繁星点点,想着自己的心思。
  因诗歌相识,从开始的崇拜到后来的暗恋,现在她觉得两人是一对知己,老朋友。
  对应该用soulmate(灵魂伴侣)这个词形容最贴切。
  当年徐志摩曾经写下这样一段文字:
  “我将在茫茫人海中寻访我唯一之灵魂伴侣。
  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徐志摩最后找到了吗?
  林徽音?陆小曼?
  都不应该是。
  宋蓁蓁相信自己找到了。
  他也应该这么想的,宋蓁蓁坚信。
  “不知道他这次来鹿特丹吗?能见到他吗?”女孩心里这么想着。
  走了会,宋蓁蓁觉得无聊,而且时间也不早她决定返回酒店,突然发现街头站着一个东方青年,样子非常熟悉。
  夏红军?!
  真都来参加诗歌节了?
  宋蓁蓁顿时又惊又喜,急步走了过来,忍不住叫了声:“夏红军!”
  夏红军顿时目瞪口呆。
  他也认出了这个向他急步走来穿着白色连衣裙的漂亮姑娘。
  竟然是宋蓁蓁!
  我的姑奶奶。
  怎么每次我想的时候,就会出现自己面前?
  只是地方见面。。。。。。有点尴尬啊。
  夏红军赶紧招呼一声,笑着准备解释自己是参加诗歌节,今晚没事特意跑到这里的唐人街溜达溜达,这时候威尔斯正从红灯区那边急匆匆走了过来。
  “夏,你怎么走了?我的工作还做完呢。”威尔斯埋怨了一句,他这才注意到旁边的漂亮女孩
  “宋蓁蓁?!你真的来鹿特丹?实在太好了!我和夏刚才逛了红灯区,太有意思了!”威尔斯一脸热情解释。
  社死。。。。。。
  宋蓁蓁也惊讶差点说不出话来,指着夏红军:“你。。。。。你。。。。。去。。。。”
  死老外!
  不这么热情你会死啊?
  夏红军急了,一把将宋蓁蓁拉倒一边小声解释起来,说出前因后果而且最后还毫不留情的爆出威尔斯的性取向!
  “宋蓁蓁,我可没骗你,不信你去杨丽!”
  “我早就知道啦。。。。。”宋蓁蓁的脸上露出迷人的笑容:“而且我也没说你去逛哪里,就是那个那个。。。。。。”
  有些话,女孩子害羞说不出来。
  还好,总算挽回面子。
  既然自己没啥事,夏红军就关心的问起宋蓁蓁怎么会出现这里。
  女孩就把自己的情况简单说了一遍。
  “宋蓁蓁,你住的酒店安全吗?如果不安全的话去鹿特丹,我住的玛利亚酒店就不错,夏住的郁金香酒店也很好,就不知道还没有空房间。”
  威尔斯插话进来,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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