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血狂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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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血狂兵- 第4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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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叔。这……就是你么?

    这句话在平时听起来有些多余,但却是允周君此刻最真实的想法。

    林烨太年轻了,比之允周君尚还年轻了几岁,一直以来。允周君都以为林烨是个身材矮小的中年大叔。

    小丫头,眼睛好了就不认人了?林烨调侃道。

    熟悉的声音从眼前这少年口中发出,允周君才终于确认了林烨的身份,惊叫一声,突然抱着林烨的脸,一个劲儿的猛亲。

    她太高兴了,只觉自己一生似乎只为了今日而活一般。

    好了,注意分寸。我是小叔,咱们不能做不法分子。林烨道。

    允周君愣了一下,一时间没明白林烨的话。

    林烨想让允周君从自己身上下来,但这丫头说什么也不肯。目光一刻也不曾离开林烨的脸,看着林烨痴痴的傻笑,一边笑还一边流眼泪,这样子要多滑稽就有多滑稽。

    林烨无奈,只能由着她抱住自己,说道:过两天,我便让腾龙带你离开地球,前往神州与你婶婶们会和。

    不要嘛。小叔,我想多跟你待几天。

    我们不能成为不法分子,何况我不能永远陪着你,你终究要学会独立。

    我很独立的。以前眼睛看不到,现在眼睛能看到了,我一定会很独立的,就是……就是我想多看看你。人家好不容易才……才看得见嘛。

    唉……好吧,我拗不过你,就让你多看一个星期,最多一个星期。

    不行!一个星期才七天,至少得两个星期。

    你这样我很为难。

    我怕你离开后,我要很久才能见到你,小叔,你就准了我吧。

    允周君恢复光明后,性格一下子就便了,少了几分往常的温顺,多了几分俏皮。

    好吧,但你得答应我,等去到神州后。你得乖乖的听婶婶的话,好好修炼。林烨无奈道。

    嘻嘻,小叔最好了。

    ……

    在这两个星期中,林烨带着允周君在峨眉山上到处乱转。捅蜂窝,采蘑菇,到河里抓鱼,与山上的游人道士和尚谈天说地。躺在金顶上懒洋洋的晒太阳,无忧无虑,不亦说乎。

    快乐时候飞速逝去,两个星期后,林烨终于将恋恋不舍的允周君给送走,小丫头被腾龙牵着,一步一回头,直到彻底看不见林烨后,这才安心的随着腾龙离去。

    终于把这小麻烦给送走了。

    看着允周君消失的背影,林烨终于叹了口气,心中也有些不舍。

    自从化凡回来后,林烨一路来奔波辗转,极少有机会静下心来好好感受生活,与允周君在一起的这段时间,倒是让他少有体会到了寻常人的快乐。

    也正是这段悠闲的时光里,林烨又对天地道法有了新的感悟。

 第九百零四章 小声点

    就在允周君离开的半日后,林烨重新上路。

    他背上轩辕剑,脱下鞋子,赤着脚走下峨眉山,踩在硌脚的碎石路上,脚板底有些疼,林烨努力的忍着。

    这一趟出行,是为了云游天下。听一听自然的风声,闻一闻鸟语花香,看一看这苍莽大地上的人间百态,红尘万丈。

    不深入红尘,便无法体会红尘,不如俗世便无法体会俗世,又说什么出尘出世?

    修心之旅注定漫长,想要领悟自己的仙法,更是道阻且长,所幸林烨此刻已经放开了心态,他不在乎时间,只是信步闲游。走到哪就到哪。

    这一趟直走了整整一年,每此遇到名山大川,他都会登上山顶去看一看,跳到大川里游一游,晚上便在林中夜宿,白天就漫步闲游,饿了要么找一户人家要些吃食,要么寻个饭店随便吃点。

    身上的钱很快花完。没钱后就饿着,到了人多的地方就沿街乞讨,要么就到河里抓些鱼烤了吃。

    因为沾染了烟火气,林烨的修为不增反将,由原来的先天初期,直接将到地阶、玄阶,最后彻底沦为普通人。

    太阳将他原本细腻娇嫩的皮肤晒黑了,头上的白发越长越长,因为不穿鞋子,他的脚下生了一层厚厚的老茧,一路行来容色憔悴,整个人看起来也老了许多。

    没得空余,林烨会进入寻常人家帮忙干活,挣些零用钱的同时,也细心的听人说些家长里短,什么昨夜村长又敲村头寡妇的门啊。阿坤家的狗又来偷鸡啊,隔壁家的崽儿今年终于考上北大啊,老山前两天跟媳妇打架掉河里啊,等等。

    林烨虽然落魄,却难得的生着一张漂亮的脸蛋,年纪小人还老实,大家对他大多宽容以待,极少会为难他。有一次一位上高中的女孩,甚至把他拉到胡同里,逼问他要不要做自己的男朋友,搞得林烨落荒而逃,此后再也不敢到这个地方。

    二月桃花,三月杨柳,四月牡丹……一路走来林烨都见过了,虽然修为没了,林烨却也因此真正的体会到了平凡人的生活,他终于得以感觉到了遍布世界的天道气息,一部全新的修炼仙法,逐渐在他心中显现出来。

    小烨,进来吃饭啦。

    这一日。来到江淮一带的一个小农庄中借宿,刚与家中男丁下地干活回来,家里的吴妈把煮好的菜端到桌上,招呼着大家进来吃饭。

    小烨啊。你就把这当做自己家一样,别跟你吴妈客气啊。

    这孩子干活可卖力了,比咱家那老鬼勤快得多,哎……你说你这小子。好好的干嘛要离家出走呀?

    吴妈,我不是离家出走,我是孤儿。林烨解释。

    哎呀,孩子真可怜啊,你看你这小小年纪……要不,以后你就把这当做你的家吧,咱不会亏待了你,你上过学没有?吴妈似乎很关心林烨。

    吴妈,谢谢您的好意,我就住几天,过几天就走。

    咋就走了呢?嫌咱们对你不好啊?男主人吴爸有些不舍的道。

    准是咱家小玉老缠着人家小烨。小玉,你都二十好几的人了。别打人家小烨的注意,人家小烨年纪还小。吴妈口无遮拦。

    吴小玉是个标志的江淮女子,在附近的银行系统里上班,早年读大学时曾被感情所伤。毕业后一直没谈过恋爱,吴妈吴爸就怕自己的丫头嫁不出去。

    吴小玉听老妈这边教训,脸也羞红了,将碗筷拍在桌子上,跺脚道:妈,你说什么?到底我是你亲生的,还是小烨是你亲生的?

    死丫头所什么呢?我这不是怕你对人家小烨有非分之想么?昨晚大半夜的,你跑人家小烨的房间干啥去了?吴妈没好气的道。

    吴爸看了看自家闺女。又看了看正在扒饭的林烨,呵呵傻笑。

    吴小玉脸更红了,争辩道:我,我就是……怕他睡不着。跟他聊了会儿,也没做什么出格的事。

    你还想做什么出格的事儿?吴妈眼珠子一瞪。

    吴小玉觉得自己很难跟老妈解释,所幸懒得理她,瞄了林烨一眼,拿起筷子继续吃自己的饭。

    晚上,林烨熄灯后百无聊赖的躺在床上,房门突然吱呀一声,被人推开了。吴小玉趁着黑暗,蹑手蹑脚的从外面摸了进来。

    林烨已经习惯了,蒙着头装作睡着的样子。

    他觉得这一家子的脑子似乎都有些问题,吴小玉的条件不差。单位里也有不少男的追求过她,她却偏偏不学好,硬是把人家都拒绝了。

    吴妈则口无遮拦,做事说话从来不在乎别人的感受,吴爸则是个傻憨,块头挺大脑子却不灵光。

    其实林烨不知道,这种情况在世俗世界里十分常见。

    他从小就生活在富裕家庭中,小时候虽然也在农村生活过一段时间,但终究年少不通世事,很多东西都看不明白,等懂事之后,便被林霄带回江城,所认识的、见过的人,要么是商界精英,要么是富贾,他们基本都是社会高层的人物。哪里见过这样的普通基层人家?

    小烨,你睡了么?吴小玉爬到林烨的床前,低声的唤了一句。

    林烨故意翻了个身,把身子往床边挪了挪。不让吴小玉坐到床上来,口中则道:我睡着了。

    吴小玉忍不住噗哧一声笑了出来,伸手就要去捏林烨的脸,道:睡着了你还能跟我说话?

    我在说梦话呢。林烨拉起被子挡住吴小玉的咸猪手。

    你把你的手拿开。我就捏一下。被林烨用被子挡住,吴小玉忿忿的道。

    小玉姐,我觉得吧,您还是得找一个强壮一点的男朋友,不要总是对我恋恋不舍,我是你永远也得不到的人。林烨调笑道。

    什么强壮的男朋友?你说什么?

    吴小玉毫不客气的把林烨往床里边一推,给自己腾出位置,然后一屁股坐在床头上,笑嘻嘻的道:我妈爸睡着了,咱们小声点,没事儿。

 第九百零五章 我给你加钱

    我个人认为,就算你爸妈睡着了,你也不能乱来。林烨道。

    吴小玉微微一笑,她觉得林烨说话很有意思。

    江淮一带的乡下空气污染不算严重,今晚窗外月光很亮,银月光辉照进房间来。即便不用开灯,林烨也能清楚的看到吴小玉正对自己嘻嘻傻笑。

    小烨,你还这么年轻,头发怎么就白了呢?吴小玉好奇的问。

    他高兴变白,我也没办法。白发是林烨的标志,他已经不是第一次被人这么问了。

    人家说少年白发,是未老先衰的迹象,可你这头发白得也太彻底了吧,就没看到一根黑的。不过……你这白发还挺有个性。吴小玉笑吟吟的道。

    什么未老先衰?请不要怀疑我的身体。我很强壮的。

    是么?让我看看……

    别!小玉姐,你的手往那放呢。

    咦……你一个大男人,怎么穿着衣服睡觉呀?

    穿衣服睡觉,不是很正常么?

    你见过谁穿衣服睡觉了?我自己就从来不穿。

    那是你的事。在你家睡觉不穿衣服,我没有安全感。

    你还怕我吃了你不成?

    怕!林烨很认真的点点头。

    吴小玉眯眼一笑,道:要不要我给你证明一下?

    证明什么?

    我睡觉不穿衣服啊。

    别别别。您不能摧残我这个祖国的花朵。

    大家都是自己人,你跟我客气什么?

    小玉姐,我始终认为,女孩子开玩笑得有个度,你同不同意我的观点?林烨将被子往自己身上一卷,缩进了床里。

    吴小玉眼睛一眨一眨的看着林烨,过了一会儿叹了口气道:那咱们说正经的,你答不答应我?

    答应你什么?林烨犹自提防。

    就是……就是我昨晚跟你说过的啊,做我男朋友,怎么样?吴小玉兴许是遗传了吴妈的基因,丝毫不会脸红。

    小玉姐,我认为你这个请求很不合理。林烨做出一副说教的架势。道:感情这东西呢,是需要常年累月培养的,就好像种瓜一样,你想想,咱们才认识多久啊,我完全不了解你的人品性格,你也完全不了解我,所谓强扭的瓜不甜……

    但解渴啊。吴小玉伸舌头舔了舔自己的嘴唇,做出一副吃人的表情。

    林烨深吸一口气,认真道:我是个守身如玉,冰清玉洁的男孩子。

    巧了,我也是。你放心,我不会让你吃亏的。吴小玉笑得很开心。

    林烨觉得自己没办法和吴小玉沟通,叹道:好吧,既然这样。我决定明天就离开你家,我算是怕了你了。

    你要带着我私奔?吴小玉喜道。

    林烨算是见识到了现代女性的可怕,干脆拿起被子蒙住自己的脑袋。不再理会吴小玉。

    吴小玉见状,咯咯娇笑两声,随后正色道:哎呀。我刚才都是逗你玩的,你还真以为我吴小玉饥渴难耐不成?

    难道不是?林烨的声音从杯子里透出来。

    我请你做我男朋友呢,其实是想叫你帮我一把。吴小玉正经的道。

    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你也知道,像我这样如花似玉的美少女,身边难免围着一群狂蜂浪蝶,很烦人的,你能理解么?

    我深有同感!林烨道。

    吴小玉眼珠子一瞪,嗔道:好呀,林小烨。你说我是狂蜂浪蝶!

    那是你自己说的,我可没说。

    咱们说正经的,你先把被子掀开。吴小玉说着。又去拉林烨的被子,道:我们单位里有一个大少要追我,这事情你是知道的,可我不喜欢他。这位大少在江淮很有些势力,想通过我上司,约我出去吃饭。可推辞不掉……

    林烨一听,立即就明白了怎么回事,道:所以。你想拿我当挡箭牌?

    我这不是没办法了么。吴小玉点点头,脸上带着些许愧疚,解释道:我认识我男生不多,跟我关系好要的,就只有你一个,你就帮帮我嘛。就一天,好不好?就做我一天的男朋友,你放心。我保证不会亏待你。

    林烨踌躇了一下,看着吴小玉道:我觉得吧,你能嫁给一个大少,是不错的选择,多少人想嫁都没得嫁,你干嘛要拒绝人家?何况你年纪也不少了。

    你不知道,那个大少就是个花心大萝卜,玩过很多女人,这种男人能嫁么?吴小玉道。

    实不相瞒,其实我也很花心的。林烨笑道。

    可是你长得帅啊。吴小玉认真的道。

    你这什么三观?林烨觉得自己已经被吴小玉打败。

    你帮不帮我么?吴小玉央求道。

    有什么好处?

    好处嘛……大不了我以身相许。吴小玉眼睛一眯,笑吟吟道。

    林烨将被子一卷,懒得理她。

    好啦好啦。你说,你要什么好处?吴小玉道。

    林烨想了想,从被子里伸出一个手指头。

    你要做我一年的男朋友?吴小玉坏笑道。

    劳金一千块。

    你就这么喜欢钱么?吴小玉撇了撇嘴。

    大姐。你没做过乞丐,不知道我们丐帮中人的辛酸苦楚。

    原来你是丐帮弟子。我不信,你长得这么帅。光靠这张脸就够你吃了。吴小玉笑道。

    一千块,一分也不能少,否则拉倒。

    行,要是事情办成了,我给你两千。

    吴小玉说着,拉过林烨的被子就想往床上钻去。

    你干嘛?林烨一下子坐起身来。

    既然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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