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克和亨利交换了个眼神,然后亨利反手就把罗克卖掉:“勋爵,比勒陀利亚并没有这种情况。”
正常情况下,子爵和男爵的称呼都一样,都是“勋爵”。
罗克不吭声,亨利这种卖队友的行为,是阿德最不喜欢的,可叹亨利还以为这样就能置身事外。
呵呵,单纯!
果然,阿德听到亨利的话之后更生气:“愚蠢!《治安管理条例》约翰内斯堡在使用,难道比勒陀利亚就没有使用?如果这个丑闻传播出去,以你为比勒陀利亚警察局就能摆脱嫌疑?其他人在谈论这个问题时,不会针对约翰内斯堡警察局,而是会把整个德兰士瓦作为一个整体,如果你还不了解,那你干脆去教育委员会算了。”
这个提议不错,要不是阿德正在气头上,罗克肯定会鼓掌。
亨利的脸色就变成猪肝。
“勋爵,警察局在做出判罚时,是根据事实情况决定处理结果,而不是根据肤色决定处理结果,这件事的起因是因为华人和白人之间打架斗殴,连‘冲突’的级别都算不上,只是晚上几个喝醉酒的酒鬼在发酒疯罢了,之所以出现这处理结果,不是像某些人说的那样,只是因为肤色就处理结果不同,而是因为当天晚上,是喝醉酒的白人主动闹事,他们之间才爆发了肢体冲突,严格说起来,华人因为不是肇事方,甚至根本没有责任,相反正是因为肤色原因,所以才会连华人一并惩罚。”罗克主动解释,至于事实真相是不是正如罗克所说,这不重要。
约翰内斯堡在处理治安案件时,不会各打五十大板一样的和稀泥,而是肇事方承担全部责任。
引发争议的那次殴斗,如果双方都是白人,那么或许就可能只有肇事方会被惩罚,另一方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当然了,这是法律规定的处理方案,至于在真正实施中会不会这样严格按照法律条文规定进行,这有一个适用原则,具体情况还要具体分析。
“这么说,约翰内斯堡警察局就没有任何问题?”阿德眼神锐利。
“不,约翰内斯堡警察局有问题,发生这种事,根本原因就在于约翰内斯堡警察局对《治安管理条例》宣传不够,导致市民对《治安管理条例》没有充分了解,不知道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严重后果,所以才会发生类似事件——事件发生后,约翰内斯堡警察局正在加强这方面的宣传,务必要让每一个人充分了解违反《治安管理条例》之后的后果,在以后的执法中,警察局会提高警惕,按照《治安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执法,并且接受市民监督。”罗克义正言辞。
听听,这才是面对问题的正确态度。
第183章 争议
面对问题,一味推诿责任是不可取的,既然问题发生就一定是某方面出了问题,不是下属的责任,难道还是领导的责任不成。
但是承担责任也要有技巧,不能什么责任都往自己身上揽,那不是有担当而是傻。
罗克肯定不傻,所以罗克没责任,至少没有主观上的责任,这就属于是可挽救对象。
阿德也不傻,所以阿德也不需要负“领导责任”,发明这个词的人一定不是领导,最起码不是个合格的领导,领导是不可能有责任的。
约翰内斯堡警察局的警察也没责任,他们是照章办事,至于向市民宣传法律条文,那并不是他们的职责,那是市政府的工作。
甚至那些肇事者,他们的责任,在他们接受了惩罚之后,也就变得微不足道。
那么有责任的是谁?
是那些故意在这个问题上兴风作浪的家伙。
“《治安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是那些违反了法律规定,但是尚且不必要进行法庭审理的犯罪行为,目前这个阶段,法庭的力量还是有限,法官们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浪费在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上,市政府也不想在这方面增加支出,所以就把这部分权力交给警察局;警察局在执行这部分权力的时候,或许会有考虑不足,但是处理问题出发点绝对不是因为肤色,而是从犯罪行为的恶劣程度出发,对犯罪分子进行惩罚;如果市民对警察局的执行情况有意见,那么我认为他们更应该向市政府或者警察局反应,而不是写文章发表在报纸上,这种行为绝不可取,必须坚决杜绝。”罗克现在要追究责任了,不管威廉·坦普尔是因为什么原因挑起这件事,罗克都不会放过他。
“向警察局反应警察执法违规,你认为这是解决问题的办法?”阿德显然不是这么认为,所以嘲讽的意味很明显。
“向警察局反应不能解决问题,还可以向警察局的上级领导部门反应,实在不行还可以向总督府反应,这都是正常反应问题的途径,无论如何,也不能直接把问题交给市民讨论,这是不负责任的态度,最终也不利于问题的解决,说不定还会加剧矛盾,所以说,这种行为绝不可取。”罗克坚持,教育委员会也属于政府机构,直接把文章发在报纸上,等于是内部揭露,这个后果是很严重的。
警察局和教育委员会都属于市政府管理,如果教育委员会的委员对警察局的工作有意见,那么除了和罗克直接沟通之外,还可以向菲利普反应,这都是正常途径。
直接把文章发在报纸上,那就相当于是掀桌子,不仅仅是罗克反对,整个官僚集团都应该反对这种行为。
更不用说威廉·坦普尔的这个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就算罗克不说,阿德也不应该放过威廉·坦普尔,如果人人都向威廉·坦普尔一样,那大家就都别工作了,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
最现实的一个理由,威廉·坦普尔揭发警察局的工作违规,反过来说,警察局也可以揭发教育委员会的不作为,大家屁股上都不干净,所以就背对背一致对外都把屁股藏好一点,如果面对面把屁股露外面,那大家都没脸面。
说到教育委员会的不作为,这其实和整个大环境有关。
德兰士瓦和奥兰治的教育处长萨金特是伦敦派来的,为了更好的同化布尔人,萨金特在德兰士瓦和奥兰治推行英国的办学政策。
结果英式教学政策在奥兰治受到布尔人的强烈抵制,布尔人不让自己的孩子去政府修建的学校里上学,而且还成立了“非洲语言协会”和萨金特对抗。
萨金特这段时间的注意力都在奥兰治,根本顾不上德兰士瓦。
至于约翰内斯堡,因为有紫葳公学的珠玉在前,政府修建的学校也就失去了吸引力,连政府官员都希望把孩子送到紫葳公学学习,公立学校就只剩下一些普通市民,以及一般政府雇员的孩子去上学。
所以威廉·坦普尔对约翰内斯堡警察局发起的舆论攻势,真的不能细琢磨。
阿德也知道问题很严重,但是目前的这种情况,阿德其实也是没办法。
身为总督,阿德的工作不仅限于教育和治安,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心所向才是阿德考虑的主要问题,教育和治安都得靠边站,阿德一个人的精力毕竟是有限,不可能这么多工作都齐头并进。
但是教育和治安也不能放任自由,没有良好的治安,就没有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教育更关系到南部非洲长期的稳定,如果不能顺利同化布尔人,那么布尔人迟早还要找麻烦,所以阿德现在想起威廉·坦普尔就有点牙痒痒,自己的本职工作没做好,还把手伸到警察局,真是——
所以阿德就当没听出,罗克想要追究威廉·坦普尔责任的意思。
“不管你们怎么样,先把这个问题解决掉,如果以后再有类似事件发生,那么你们就都回到自己的封地养老去吧!”阿德发狠,这对于亨利来说或许是个威胁,对于罗克嘛——
说实话,罗克听到阿德这么说的时候,内心第一反应居然不是惶恐,而是欣喜。
现在的约翰内斯堡,如果没有这十几万华人,对罗克的吸引力还真不如尼亚萨兰。
在尼亚萨兰的几个月,罗克内心真的是非常满足和放松。
在约翰内斯堡,罗克不管要做什么,都要受到市政府和总督府的节制。
在尼亚萨兰,罗克就没有任何顾忌,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需要征求某人的意见,不需要考虑某人的反应,更不需要顾忌其他人的目光,短短的几个月内,罗克已经爱上了尼亚萨兰,到返回约翰内斯堡的时候,罗克心情居然比上坟都沉重。
走出总督府的时候,亨利还是有点小着急:“怎么办?我们要不要回头修改下《治安管理条例》?”
亨利是真被阿德的威胁吓到了,和欣欣向荣的尼亚萨兰相比,法瓦尔特除了水泥厂就是钢铁厂,亨利可不想下半辈子除了炼钢就是烧水泥。
“为什么要修改?现在的《治安管理条例》很合理,总督也没说让咱们修改。”罗克才不愿意修改呢,现在的《治安管理条例》对于华人来说很完美,罗克没必要自找麻烦。
其实开普敦也有类似《治安管理条例》之类的规定,之所以罗克不愿意使用,是因为其中有大量针对有色人种的歧视性规定,这些规定在德兰士瓦版本的《治安管理条例》中都被一一删除,所以华人才能在德兰士瓦如鱼得水。
“可是总督说再有类似事件发生,咱们俩就麻烦了!”亨利是关己则乱。
“哼哼,总督确实是这么说了,那就禁止类似事件发生。”罗克会“不折不扣”执行阿德的命令,当然对于阿德的命令,罗克和亨利在理解上出现了一定的偏差。
“总督的意思是说,如果再有人在报纸上大放厥词,那么就把报社封掉,然后抓捕相关责任人,总之,一个月别想跑。”罗克杀气腾腾。
“总督真这么说了?”亨利有点懵,好像和罗克见得不是一个总督。
“对,就是这么说的!”罗克信誓旦旦,回到约翰内斯堡,罗克就开始着手收拾威廉·坦普尔。
当然在那之前,罗克先去找的是欧文。
“为什么威廉·坦普尔的文章会出现在《自由报》的报纸上?”罗克不认为欧文是威廉·坦普尔的同谋,但是一个失察的罪名逃不掉。
“我不可能在报纸发行前,先把所有的文章都看一遍。”欧文真的很冤枉,自由党的党魁也是很忙的,审核文章那是报社主编的责任。
不得不说,这个时代的报纸还是很厉害的,看看现在焦头烂额的利奥波德二世,就是因为英国人莫雷尔和凯斯门特发表一系列文章,淋漓尽致地揭露了利奥波德二世在刚果自由邦的暴行,才引起国际社会的震惊,进而引发国际社会对刚果自由邦的关注。
面对铺天盖地的指责,利奥波德二世百般抵赖,还组织了一个多国调查团前往刚果自由邦,调查事实真相。
虽然现在还没有调查结果,但是事情能发展到这一步,也出乎人们的意料之外。
“那就找个能在报纸发行前,有时间,有精力,能够分辨出哪些文章对我们有利,哪些文章对我们不利的人坐在那个位置上。”罗克这是在搞新闻审查制度,这和自由主义的大环境并不相符,但是在这个特殊的时间段,实施新闻管制真的很有必要。
“洛克,我们不能那么做,别忘了我们就是自由党。”欧文也是天真,难道自由党打着“自由”的旗号,就不能做任何反对自由的事了吗?
真要这么简单,那世界上就不会有这么多争议了。
第184章 做大死
《自由报》的主编布兰特·巴特勒是一个标准的英国人,再来到约翰内斯堡之前,布兰特·巴特勒在英国本土的《每日纪事报》工作。
布尔战争结束后,布兰特·巴特勒来到约翰内斯堡,模仿《每日记事报》,在约翰内斯堡创办了一份叫《约翰内斯堡人》的报纸。
约翰内斯堡的情况和英国本土截然不同,因为约翰内斯堡的大多数人是华人,英语口语都不够熟练,报纸更是没几个人看得懂,所以布兰特·巴特勒创办的《约翰内斯堡人》根本卖不出去,创刊之后只发行了五期就草草收场,然后布兰特·巴特勒被欧文看中,成为《自由报》的主编。
平心而论,作为主编,在不考虑经营状况的前提下,布兰特·巴特勒的工作是合格的,在他的领导下,《自由报》的销量节节攀升,逐渐成为德兰士瓦境内最大的报纸,甚至在开普敦也有人阅读《自由报》。
当然了,和这个时代的所有传媒从业人员一样,布兰特·巴特勒也是自由主义的坚决支持者,所以当威廉·坦普尔把那篇文章交给布兰特·巴特勒的时候,布兰特·巴特勒几乎没有犹豫,就把那篇文章刊登在《自由报》的报纸上。
站在《自由报》的角度上,布兰特·巴特勒确实是成功了。
威廉·坦普尔的文章成功吸引到全社会的眼球,警察局的执法尺度成为全社会热议的焦点,威廉·坦普尔的文章发表后,自然也有人站出来在报纸上发表文章为警察局辩护,布兰特·巴特勒欢迎这种层面的交流,所以对所有的投稿来而不拒,威廉·坦普尔又在《自由报》上连续发表多篇文章继续攻击警察局的执法水平,成功将原本只是在报纸上的辩论,变成一个全民热议的话题,《自由报》的影响力在这个过程中又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销量节节上升,一切看上去都很美好。
让布兰特·巴特勒没想到的是,随着热度的升高,原本只是对警察局执法力度的辩论,逐渐开始向约翰内斯堡是否存在对白人歧视的讨论,这个倾向终于让布兰特·巴特勒感到恐惧。
谁都知道,约翰内斯堡警察局的局长是如日中天的尼亚萨兰男爵,他和自由党的党魁欧文关系莫逆,即将成为市长马蒂尔达男爵的女婿,和马蒂尔达家族的另一成员法瓦尔特男爵亲如兄弟,在约翰内斯堡,警察局现在是个绕不过去的话题,而这又是布兰特·巴特勒绝不愿意看到的。
《自由报》的报社位于自由党总部旁边的一栋两层楼房内,楼房是报社编辑们的办公室,楼房后的院子里有印刷机、仓库、以及印刷工人的宿舍,布兰特·巴特勒的办公室在二楼最左边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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