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大时代之平凡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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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大时代之平凡岁月- 第2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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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唔,把煤油灯吹了。”


第四百九十五章 年夜饭
    第二天,王满银拉着兰花睡了一个大懒觉。
    起床的时候,外面的天色早已大亮,拿起床头的手表一看,已经是上午十点了。
    “哎呀,丢死人了,要叫别人知道了,还不知道笑话成啥样。”兰花一边穿衣服,一边说道。
    王满银懒散的掀开被子,看了看依旧在熟睡的松川松泽,努努嘴,“呐,咱儿子还在睡。”
    兰花翻了个好看的白眼,“我们能和孩子比吗,再说儿子昨晚下午没睡觉,又跟着玩了这么久,多睡儿也正常。”
    说着,兰花站在炕床上,开始给笔直修长的玉腿套上棉裤。
    王满银趁机抱了上去,脸贴在圆润的腿上,懒散道:“嗯,还没睡醒。”
    兰花好笑道:“起开,没睡醒你就再睡会儿,我得起床了,大过年的,万一有人来家里拜年咋办?”
    “大年三十都没过,哪有人来拜年?”王满银手上还不老实,仔细丈量着兰花的长腿,甚至还上嘴亲了亲。
    兰花的小脸变得通红,和王满银纠缠了好一会儿,才穿好衣服戴上围巾走出房屋。
    王满银则是意犹未尽的躺在炕床上,拉开窗帘,透过玻璃欣赏外面的雪景。
    待睡意消散,他这才穿上军绿色大衣,起身来到外面。
    大海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床,已经把屋里屋外打扫的干干净净,一雪不染,此时正拿着王满银的书在看。
    “儿子,早上吃的什么?”王满银一边刷牙一边问。
    大海说他自己下的面条,兰花这时出来问他早上想吃什么。
    王满银回道:“没什么胃口,你要吃就自己吃点儿吧,我中午再吃。”
    兰花抿了抿嘴,“不知道咋回事儿,我也不饿,可能昨晚油水吃多了,那就等中午再吃。”
    刚刚刷完牙,少安骑着自行车来了,“姐夫,你不会才起床吧?”
    王满银耸耸肩,“屁,我早就起来了,还去石圪节逛了一圈。”
    少安看了眼他嘴角残留的额牙膏泡沫,没有说话,将自行车放在车棚里,“我把姐的自行车骑过来了,顺便叫伱们过去吃饭。”
    “不去,我们就在家里吃。”
    “哎呀,我那里已经煮好了,就是昨晚的剩菜,你过来帮我们吃一些。”
    在少安的死缠烂打下,王满银没办法,只能把松川松泽叫起来,骑着三轮车来到少安家吃午饭。
    少安家的院子已经被清理干净了,桌子板凳锅碗瓢盆什么的也物归原主。
    灶房里,润叶拴着围裙,以一副女主人的姿态,和许慧在灶台上有说有笑的忙活。
    “舅妈,你脚扭了吗?”大海好奇的问了句,润叶动作明显有些不方便。
    润叶的脸瞬间就红了,不由得瞪了少安一眼,兰花作为过来人,知道润叶是咋回事儿,她当初和王满银的新婚之夜后,同样疼了好几天。
    轻轻拍了拍大海的脑袋,“你不是带了鞭炮吗,快去找少平玩吧。”
    大海也没多想,转头去找少平兰香玩去了,兰花则装作不知道,若无其事帮着忙活。
    中午吃的昨晚的剩菜,不过不是桌子上人们吃剩的。
    这个时代的人,吃席可不会像后世一样浪费,只要上了桌子,不管什么,都吃得一干二净。
    买的那八十斤白酒,昨晚几乎喝了六十多斤,让村里人直呼爽快,让这个婚事变得热闹无比。
    下午的时候,田福堂一家人便来了,众人坐在壁炉旁边,聊天说话。
    润叶拿着针线,向兰花请教如何织线衣,目光不时扫过少安,眼里满满的情义。
    “少安,你这新窑箍的好,特别是这个壁炉,我们这里的人家很少懂这个,既好看,又暖和。”田福军赞不绝口的说道。
    少安嘴里抽着烟,看了一眼壁炉,“这是姐夫想出来的主意,他堂屋就俢了一个壁炉,我看着不错,也学着弄了一个,别说,屋子里确实暖和。”
    田福军指了指王满银,“这小子,出去闯荡了两年,见识的东西确实多,这就是多出去看看的好处。”
    王满银笑笑,没说话。
    “对了满银,你给我们说说这两年都去了啥地方呗。”徐爱云好奇道。
    王满银弹了弹烟灰,“其实也没啥好说的,我去的地方肯定没有福军叔远,福军叔是在京都读的大学吗?”
    一句话成功转移了注意力,田福军眼里露出追忆的神色,“对啊,我是在京都读的大学。”
    “当初想要读个大学可不容易,光你成绩好还不行,必须要有人写推荐信,你才有去读大雪的机会。”
    “别说读大学了,就算你读个高中,也得有人推荐你去。”徐爱云插了一句。
    田福军点点头,“是啊,当时还以为能读个初中就不错了,没想到我哥突然给我拿了一封推荐信,让我去原西县城读高中。”
    “对了,哥,这推荐信你是咋得到的?”
    田福堂得意笑笑,“我以前不是出去给别人当帮工嘛,给别人运货,路上居然遇到了原西县城的一个主任。”
    “当时他在半路上把腿给摔断了,要不是我恰好路过,他死在那里也没人知道。”
    “后来我把他背回县城,他说以后有事尽管找他帮忙,我看你这么喜欢读书,干脆就让你去读个高中出来。”
    “没成想你自己争气,不仅读了高中,还自己去读了大学,咱老田家可以祖坟冒青烟了,居然有这么一个出息的人物。”
    田福军摆摆手:“这算是什么有出息,哥,还得多亏有你,为这个家,你受累了。”
    田福堂没好气道:“累个屁,你们读过书的就是这样,说话客气的很,一家人,搞得这么见外做甚。”
    田福军哈哈大笑,转头调侃道:“润叶,二爸求你个事儿可好?”
    “二爸你说,我肯定答应。”
    明年过年,二爸回来的时候,能不能见到我田家的第三代人?”
    润叶的脸刷一下就红了,背过身去,“二爸,我不理你了。”
    “哈哈哈”
    晚上的年夜饭,自然丰盛无比,四家人热热闹闹坐了两个桌子,迎接新年的到来。


第四百九十六章 送衣裳
    大年三十这天,王满银一家人异常忙碌。
    中午骑着三轮车来到米家镇,和高山一家吃饭。
    高山几天前就把电话打在了大队部上,让他一起来吃年夜饭。
    高山家的年夜饭,当然是肉类居多,除了猪肉以外,像是兔肉,鹿肉,猞猁肉什么的,满满当当做了一大桌子菜,让王满银吃了个肚皮滚圆。
    临走的时候,高山还给他打包了不少熏好的腊肉,让他带回去吃。
    下午,骑着三轮车带着一家人来到王家庄,和王宏山一起吃年夜饭。
    临走前,王宏山也给他打包了不少腌鱼,让他带回去吃。
    刚回到家,孙玉亭和贺凤英却是上门了。
    「二爸,这么晚了有啥事儿?」王满银给他倒了一杯热茶,坐在柔软的弹簧沙发上,揉了揉太阳穴。
    今天中午和晚上喝了不少酒,路上又吹了寒风,脑袋有些晕叨叨的。
    二爸搓了搓手,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是这,明天不是大年初一了嘛,凤英说她好久没有回老家看看,明天想回去看看。」
    王满银放下手,递过去一根香烟,「我记得二妈的老家是在山西的柳林镇是吧。」
    孙玉亭点头,「对,在柳林镇的贺家湾,那里几乎都是酿醋的。」
    「啧啧,距离不近吧,说起来我还没去过山西。」
    孙玉亭摆摆手,「说远不远,他们那地界和我们陕北挨着,往米家镇的方向走,走不了两天。」
    王满银抿了一口热茶,「还是挺远,二妈也有几年没回去了,是该回去看看,二爸,你有啥事儿就说,一家人,能帮的我肯定帮。」
    二爸看了一眼旁边的何凤英,不好意思道:「是这,回娘家肯定得体面一点儿,我倒是有这么一件大衣穿在外面,这大衣还是你给二爸买的。」
    「但是你二妈,你看着棉衣都掉线了,穿着回娘家实在不像话,就想问问兰花有没有宽松点儿的棉衣,借给她穿穿。」
    贺凤英低头,小声道:「我们先去找了嫂子和润叶,但是她们的衣裳都太小了,她们就让我来找兰花。」
    兰花虽然不胖,但是个子高挑,衣服自然也比较大,贺凤英确实有可能穿得上。
    「二妈,原来你说的是个这,啥借不借的,我正好有两件不怎么穿的棉衣,你要不嫌弃的话就拿回去自己穿。」
    说着,兰花起身来到里屋,翻出两件叠的整整齐齐的棉衣。
    一件深红色,一件淡蓝色,这是王满银在鸽子市赚到钱以后,在原西县城的百货商店给她买的。
    算算时间差不多有三年,穿着也相当暖和,只不过比起兰花的其他衣服,这两件衣服的款式有些老气了。
    这也说明兰花的心态发生了变化,一开始跟着王满银的时候,思想和普通的农村妇女差不多,但时间久了以后,逐渐向城市潮流女性转变。
    开始试着穿风衣,妮子大衣,羊毛披肩什么的,这些款式老样的棉衣,只能常年在柜子里吃灰。
    「呀,这么好的两件衣裳,看上去和新的一样嘛,兰花,不要拿这么好的,随便拿一件旧衣裳就成。」贺凤英喜爱的摸着这两件衣裳。
    她这种中年农村妇女,就喜欢这两件衣裳的款式,颜色也喜欢,一个深红色,一个淡蓝色,都是这个时代最受欢迎的颜色。
    兰花把衣裳塞到她手上,「二妈,你尽管拿回去穿,你啥时候看到我穿这衣裳了?不穿也是浪费,还不如给你穿呢。」
    「对,先穿上试试吧,要是大小不合适,让兰花再改改。」王满银附和道。
    贺凤英感激的点点头,将身上破旧的棉衣脱掉
    ,露出里面皱巴巴,脏兮兮的线衣,然后将新棉衣给换上。
    「嗯,挺合适,不用改了。」贺凤英小心的抚摸身上的衣裳,满意说道,但实际上她肥硕的身躯让棉衣紧紧贴在她身上,破坏了衣服原有的美感。
    但其实也能接受,至少比之前那件破旧的棉衣要好。
    「二妈,你等等,我还有几件不穿的线衣,你一并带回去穿吧。」
    兰花又走进里屋,出来的时候手上抱着一些款式比较老的线衣,围巾,这些衣裳怕是有两年没有穿过了。
    王满银见状,也从里屋翻出自己几乎不穿的衣裳,送给了孙玉亭,孙玉亭自然高兴的收下,不断说着感谢的话。
    「还有满银,我想用腊肉给你换几条酸鱼,给凤英娘家的人送过去。」孙玉亭又道。
    王满银点头同意,给他拿了五条酸鱼,但是腊肉没有收,相当于是他给孙玉亭拜年了。
    「二爸,五条酸鱼够不够?拿去拜年会不会太寒酸了?」
    孙玉亭叹了一口气,「满银,你不知道,凤英的娘家人都是酿醋的手艺人,所以生活条件比我们这好得多,我们有的,人家几乎都有。」
    「我思来想去,他们应该没吃过鱼,所以才想着和你换酸鱼,另外再买些桃酥点心,差不多就行了。」
    贺凤英插了一句,「我们还借了少安的自行车,打算骑着回家,不至于让娘家的人看不起我们。」
    王满银瞪大眼睛,「骑着自行车回山西?这得骑多久啊?」
    孙玉亭不在意的摆摆手,「也没多久,明天一早走,赶天黑前应该能到柳林镇。」
    王满银砸吧了两下嘴,没再多说,他们只是想在娘家那里挣回一些面子,他们有什么错?
    两个女儿也不打算带过去,这几天就送到少安他们家。
    因为是晚上的原因,孙玉亭和贺凤英没有多待,抱着衣裳,提着酸鱼就离开了。
    「兰花,二妈的娘家条件这么好,为啥要跟着二爸过日子?」待他们走后,王满银好奇问道。
    兰花小声道:「二妈之前脾性不好,一张嘴得罪了不少人,加上长的肥头大耳,名声坏了以后没人愿意娶她。」
    「后来只能嫁到外地,和二爸过日子,二妈之前确实讨厌,我们都不喜欢她,也就是我们结婚那年,少安不是揍了二妈一顿嘛,二妈才变好了不少。。。。。。」


第四百九十七章 回山西
    大年初一,凌晨,夜幕还笼罩整座双水村的时候,孙玉亭夫妇就已经起床了。
    奢侈的点了一盏煤油灯,点燃灶火,贺凤英在锅里抹了一点油,烙了好几个玉米饼,准备当做干粮在路上吃。
    孙玉亭则收拾好行李,把准备好的拜年礼品全部装在挎包里面。
    为了这次回娘家有面子,他们两人昨天还去少安家借了半块皂角,把头发和身子全部认真的洗了一遍。
    收拾好后,两人挤在小小的镜子面前,拾掇自己的造型,穿上王满银送给他们的衣服。
    「嘿,这衣裳可真好,不仅穿着暖和,而且料子也是上好,颜色也好看,款式在村里也没见其他人看到过。」贺凤英忍不住赞叹,眼里满是喜爱。
    孙玉亭瞥了瞥嘴,「那可不是,也不瞧瞧是谁的衣裳,兰花和满银两口子能穿不好的衣裳吗?」
    「这些衣裳都是人家不稀罕要的,你看看他们平时穿的,比城里人还好看。」
    贺凤英仰了仰头,「兰花两口子这日子比城里人还舒服,你看小川小泽两个双胞胎被养得多好?我们这石圪节谁敢这么养?」
    「不过人家这日子我们羡慕不来,能穿穿他们的旧衣裳就不错了,这衣裳也不旧,看上去和新的差不多。」
    「等回了山西以后,我一定要多拿两坛醋回来,到时候给兰花他们送一坛,不,送两坛给他们。」
    孙玉亭不屑道:「人家稀罕你那两坛醋?行了,收拾好没有?」
    贺凤英翻了个白眼,「孙玉亭,你能不能好好说话?你侄儿和侄女婿厉害关你什么事?你对我耀武扬威什么?」
    孙玉亭一下被哽住了,平时一想到自己是王满银和少安的二爸,出去脸都是朝着天的,逢人就吹嘘自己的侄儿侄女婿有多厉害。
    「怎么,还不许我说实话了?旁人听到我是少安和满银的二爸,谁不得恭恭敬敬给我递上一根香烟?」
    贺凤英懒得多说,看到墙上挂着的全家福照片,想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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