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流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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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流1977- 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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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他的想法远不止将巧克力变小变精这么简单。
  他已经安排王子强四人出去采购了,除了一些必要的包装用牛皮纸、凹造型用的铲刀、确定斤两的小秤外,还让他们捎了牛奶和量杯。
  是的,他除了回炉再造外,还准备配点手段。
  想将利益最大化,不掺点水份怎么能行,对吧?
  再说,巧克力加牛奶更丝滑哦。
  这话可不是他讲的,某个叫天使宝贝的家伙说的……咦~这名字,也真好意思叫。


第97章 诛仙问世
  界牌村。
  光天化日的,一间红砖小平房里,明明有人住,却窗门紧闭。
  里面还时不时传出一些噼里啪啦的声响,也不知道在干嘛。
  所幸村里没剩几户人家,暂时还没人留意到。
  “我说坤哥,到底能不能行啊,早知道这样在家里做完再驮过来多好,还非要跑这边来研究,这味道甜得我齁得慌……”
  屋里密不透风,甚至连门缝都塞了布头,李有光一个劲儿抱怨。
  “你懂个屁!”
  中国巧克力首席研究员郭永坤先生,正在灶台前忙活着,左手一只量杯,右手一副模具,脸上黑一块白一块,搞得像只大花猫样。
  这个牛奶的比例他总调不好,加少了吧,感觉很亏,因为巧克力肯定比牛奶贵。
  加多了吧,口感不行,吃到嘴里不脆,软不拉几,像那啥一样……
  而之所以不在河东做好再弄过来,主要考虑到两重因素:运输和储存。
  要按他的想法做成小块状巧克力,长途运输难免造成破损,到时还得重新回炉。
  再就是加入牛奶之后,成品的保质期将大大缩短,本来这些巧克力的口感就稍有逊色,要再弄出什么问题,那就真不用卖了。
  所以他存的是一边做一边卖的想法。
  新鲜出炉的难道不香?
  难道不更良心?
  研究还在继续,每次只用一块模具的量,所以也不存在太多浪费,郭永坤倒也不急。
  人家绝命毒师制那玩意儿都那么敬业,他弄个正经营生,岂能不投入一些?
  不能被邪恶比下去。
  老百姓的口条也是能辨忠奸的,不是好东西谁愿意多掏钱?
  就这样,三天时间一晃而过。
  与此同时,在河东,《侠客林》最新的半月刊终于发行……
  蔡爱军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武侠迷,只说一件事就能证明他的赤血丹心。
  记得上初中时,某次期末考试,语文试卷的作文题目是“我的梦想”,其他同学都按部就班……或许不是那么想的,但初中生已经能够揣摩一些老师的心理。
  于是各种我的梦想是科学家、我的梦想是飞行员、我的梦想是航海家、我的梦想是白衣天使……相继诞生。
  阅卷老师甚感欣慰,但批阅到蔡爱军的试卷时,却勃然大怒,差点没把办公桌掀了。
  因为他的梦想是……魔头。
  有一段原文是这样的:
  江湖险恶,人心不古,所谓的名门正派多是道貌岸然之辈,与其同他们蛇鼠一窝,我愿做一个大魔头,不受世俗的条条框框所限,率性而为,杀戮随心,逍遥人间。
  讲真,这篇作文写得极好,行云流水,措辞严谨,但是……初中老师看不懂。
  蔡爱军以架空的手法抒写了一段江湖故事,其用意是映射现实中的某些不平,奈何老师无法体会他的良苦用心。
  可叹,可悲。
  最后不仅被骂个狗血淋头,还喊了家长。
  他之所以有这样超出初中生的写作水平,正是得益于长年累月地博览各种侠义小说。
  只是,市面上能看的、不能看的,他基本全看过,没人能体会一名书荒的痛苦。
  如今的他已是一名酱油厂工人,礼拜天休息,能打发时间的事情不多,逛报亭总是有意而随意之举。
  “老高,最近有什么新货?”
  离家最近的这个报亭,已然熟得不能再熟。
  “《河东晚报》啊,最近热载的那个《仗剑三人行》已经到160回了,你好像有一阵儿没买。”
  老高是一个酒糟鼻小老头,市宣传体系里的老人,其实早就到了退休年纪,硬是不肯回家养老,每天窝在这个小报亭里,免费阅览群书,兴酣时再怼上二两小酒,生活倒是乐无边。
  “《仗剑三人行》啊……”
  蔡爱军撇撇嘴道:“看到60回我就没兴趣了,不就是变相的桃园三结义嘛,还没《三国演义》写得畅快,没劲。”
  这种换汤不换药的小说,忽悠一下新书迷还行,像他这种老书虫,只觉平淡乏味得紧。
  老高也深知他口味刁钻,想了想后,说,“要不你试试最新版的《侠客林》,早上有个小伙子蹲在这里看了半小时,里面应该有点好货,我还没时间瞅。”
  “《侠客林》?”
  蔡爱军眼里闪过一丝追忆和痛苦,曾经的《侠客林》是他最喜爱的杂志,每一期都没落下。
  可惜啊,停刊数年后再发行,已不是当年那个味道了。
  他不是没追过一段时间,希望他们可以重回正轨,但有的只是失望。
  “算了吧。”
  “你看看呗,你想找点对胃口的也难,要感觉还行你再买。”
  老高对待这位老主顾也算照顾,换旁人可没这待遇,早上那个小伙子他都拎扫把撵人了,还好最后掏了钱。
  蔡爱军兴致缺缺,但老高已经一本书扔过来,索性也就随手翻翻。
  “咦?”蓦然,他眼前一亮,“《诛仙》?”
  内容先不谈,这个书名就非常新奇而震撼,感觉一股浩瀚的缥缈之气迎面扑来。
  赶紧定眼往下看……
  ‘这世间本没神仙,但自太古以来,人类眼见周遭世界诸般奇异之事……’
  “神仙?《西游记》?”
  蔡爱军眼神愈发明亮,他阅尽奇书,单纯的武侠已不足以局限他的视野,仙人类小说他同样非常喜欢,其中尤为钟爱的正是《西游记》。
  但此类经典,敢仿写的并不多。
  因此来了兴致。
  诛仙诛仙嘛,跟孙悟空大闹天宫不是异曲同工之妙么?
  再往下看,他突然迷糊了,事情如他所想南辕北辙,甚至可以说毫不相干,这竟是一个全新的神仙故事。
  当看到“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时。
  他猛然一个激灵,感觉一股叛逆的气息陡然而生,有种预感,这将是一个不安于现状、誓要逆天改命的故事。
  太好了!
  这正是他的精神渴望。
  想想就知道,他满腹才情,饮冰十年,热血未凉,岂会甘愿当一名酱油厂的铲糟工?
  他也想改命啊!
  但……他不敢逆天,他希望有人可以,书中的主人翁可以,用不屈不挠的精神和斗志,竖立我辈楷模!
  注意力更加集中,舍不得遗漏掉一个字。
  这本书想象之瑰丽,实乃他凭生仅见,一开篇就是仙魔齐聚,恣意厮杀,畅快淋漓,而且居然很容易看懂。
  “妙啊,太妙了,毫不咬文嚼字,言简意赅,用最简单的文字写出了最精彩的打斗!”
  蔡爱军双眼血红,精神异常亢奋,甚至没想到小说还能这样写。
  “这么说你看中了?”
  老高笑着搓搓手,关系再好,那你也得给钱啊。
  “等等!”蔡爱军却完全没空搭理他。
  老高耸耸肩,所幸他清楚对方脾性,只要看对眼了,就是直接翻完,他也会买回去。
  “筑基期。想要筑基,难于登天,百人中难有其一,大多数人穷极一生,只停留在练气阶段,若能侥幸功成,修为暴涨,寿增五十载……”
  我天!
  蔡爱军整个人都惊呆了,此等境界,放一般侠义小说中已臻至化境,纵横江湖,莫有敌手,但在此书之中,居然……只是初等境界?
  那后面……简直无法想象!
  莫不是挥手间,翻天地覆、斗转星移?!
  这简直比《西游记》还神哪!
  而且最最重要的是,此书竟有如此精细且完整的等级划分,他阅尽奇书,都未有一闻。
  譬如《西游记》里面,观音菩萨到底是什么境界,如来佛祖是什么境界,玉皇大帝又是什么境界?
  天知道,只知道很猛很猛就是。
  那玉皇大帝身为仙界至尊,是否能敌如来佛祖呢?
  更是不得而知。
  甚至就连孙悟空是个什么境界都模糊不清。
  还有猪八戒,他本是天蓬元帅,既然被贬下凡,尚余法力,又岂会时常被小妖怪虐得死去活来?
  这在道理上说不通。
  用他这种老书虫的话讲……不够严谨。
  “老高,这篇《诛仙》,实乃旷世奇书啊!”
  “有这么神?”
  老高惊讶,也被勾起了书瘾,赶紧又拿出一本,翻阅起来。
  于是,接下来的一刻钟里,这个位于河东西北角的小报亭中,不停传出惊乍之声。
  俩人虽然一字未漏,但毕竟只有两万字……
  “靠!没了?”
  “是啊,怎么就没了!”
  “妈的,这也太郁闷了,看到正爽……”
  俩人手捧著书,唉声叹气,至于这本《侠客林》之中其他的内容,丝毫没有兴趣。
  “搞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干嘛,要是有稿子,就多发点呗!”
  蔡爱军此刻真恨不得冲到侠客林杂志社,将主编臭骂一顿。
  “肯定有的!他们收稿不可能就收两万字。”老高倒是个内行人。
  “哦?那我得给他们写信,让他们改版,或者增刊!”
  “阔以阔以,我也写一封,只要群众的呼声大,他们不敢不从!”
  “那行,有信纸么,咱们就这写……”


第98章 风靡
  侠客林杂志社。
  在这年头可谓寒酸、放后世很常见的开放性办公厅里,一场会议正在召开,每名职工脸上都洋溢着难以抑制的兴奋。
  此刻在居中的两张办公桌上,堆满了或黄或白的信件,已经有专人清点过,总计八百三十四封!
  是的,就是这么多。
  而且这仅仅是两天的量。
  邮局那边刚还打来电话,问他们到底怎么回事,仍有大量信件从全市各处邮筒投进,寄件地址出奇的一致。
  这么说吧,昨天在某处热门投递点,邮局职工过去取信件时,闸口打开整个人都惊呆了,不明何故信件会突然暴增,寻思这下完犊子了,两条腿非得倒腾断不可。
  但仔细一捋后,又差点没笑歪嘴……最后至少两天的配送任务,半天就搞定,奖金却没少拿,简直不要太爽。
  “同志们,咱们侠客林,活了!”
  周秉文喊出最后这两个字时,眼眶都湿润了。
  往前倒回十年,他们杂志社何等风光,全市的龙头企业,不吹不擂地讲,权威于河东报社,都要看他们的脸色行事。
  总会美其名曰派人过来交流慰问,实则是为了打听情报,弄清他们的定稿方向,见样学样。
  奈何一场人道洪流,将他们杂志社折腾得仅剩一个名头,各种资源损失殆尽,而部里又毫无扶持之意,想要卷土重来,谈何容易?
  幸而苍天有眼,在他们的苦苦坚持之下,终于盼来一位天纵奇才!
  而天才行事,总是无法用正常标准去度量。
  周秉文想到这本书会火,但也没想到火到这种程度,仅仅两万字的一个开篇而已,竟引得全市的书友似乎都癫狂了!
  往前三年,自杂志社重新组建开始,他们每半月发行一刊,数量五千本……这么说吧,从来都没有卖完过。
  往往到了下一刊发行之时,市面上的存量至少还有一半,甚至更多,造成许多他们难以承受、但又不得不承受的巨大损失。
  因为再减发的话,按照部里的标准,他们大概就可以解散了。
  余下的那点钱够干嘛的?
  杂志社整整三年没有发过奖金,拢共八十五名职工,全都咬牙坚持着,凭爱发电。
  而现在呢?
  五千本刊物,仅仅两天时间,全市就已经售罄,一本都没剩下!
  这你敢信?
  而且还不够,远远不够!
  这些信件的内容大抵一致,前半部分高度赞扬,后半部分则是催书、催稿,甚至不乏破口大骂的。
  说他们是不是不想混了,印这么几本书给谁看?
  周秉文完整看完十几封信,连那些问候他祖宗十八代的话也一字不漏,心头只有一句感受——骂得好!
  此刻心情要多畅快有多畅快,整个人仿佛年轻了十岁不止。
  “但是同志们,机会是到了,能不能把握住,就要看我们自己。现在不少市民破口骂娘,说买不到书了,有位匿名书友还说就为抢一本书,跟人打了一架……
  “那你们说,该怎么办?”
  “增刊!”
  “对,再印它5000本!”
  “切,5000本有什么用,我觉得至少要再投放10000本才能满足市场需求!”
  增刊也就意味着需要投入更多时间和精力,甚至是加班,但周秉文此言一出,现场斗志昂扬,没有一句反对的声音。
  其实他们,同样憋了一股气,表面上有着一份体面的工作——文化工作者,但实则人家打听起来,根本不好意思将工作单位讲出来。
  怎么讲?
  他们杂志社的办公场地都是借的。
  “好,那就再印它10000本!”
  周秉文大手一挥,紧紧握拳,一对昏黄的眼眸中,此刻星云璀璨。
  他估量过,再印一万本,市场应该可以消化掉。
  “主编。”
  这时,副主编刘春华开口道:“这些信件我按你的意思差不多看过十分之一,催书的人是不少,但还有一部分主要是在催稿啊,而不管是催书的还是催稿的,几乎全部反映到我们的杂类太多,他们想看的只有《诛仙》,所以你看……”
  这一点周秉文又岂会不知?
  但他有自己的考量,他们一本半月刊,总内容文字大概十万的样子,《诛仙》一本书已经占掉五分之一,够有诚意了!
  还增的话,就是一百五十万字的诛仙,又能连载几回?
  况且他们手头现在只有十万字稿子,不精打细算些,两下就挥霍完了。
  要知道这十万字可是免费的,他当然要追求利益最大化。
  若非作者硬性要求每期必须连载两万字,他只更三千,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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