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年纪已经大了,医院不赞成他抽太多的血,否则他也会有生命危险的,他现在还是家里的顶梁柱,自然是不能有事的,可是他抽出来的那点血根本不够啊。
因为缺血,袁丰润从手术室出来以后,一直处于昏迷状态,没有脱离危险期,为了救儿子,袁立峰动用自己的一切关系,寻找rh血源。
说来也是运气好,镇卫生院知道槐花村肖家女娃就是这种罕见的血型。
找到肖莉的时候,被肖家一口拒绝了。
因为肖莉从小就身体弱,一直都贫血。
让她去输血不是救人,而是一命换一命。
肖家好不容易把女儿养这么大,还准备用她来换一笔彩礼钱的。
可不能这么折了。
袁立峰为了儿子的性命,也是豁出去了,答应给一万块做酬劳,要知道,那时候整个县加起来也没有几个万元户。
肖自强很精明,一看对方一下子就拿出了一万块,已经明白女儿的血有多金贵了,他眼珠子一转,又附加了一个条件,女儿救你儿子可以,那是女儿冒着生命危险的恩情,所以,你儿子必须“以身相许”,只要我女儿成为你儿媳妇,才能够让她输血救人。
这个农村的老人,自认为精打细算,给女儿谋了一个好前程,只要赌一把,以后女儿就可以嫁一个吃官粮的大学生,至于身体情况,大医院的医生都很厉害的,一定不会让女儿有事的。
当时袁立峰只想救儿子的性命,所以,肖家开出的任何条件她都只能答应,他利用自己的人际关系,用一天的时间就办好了结婚证,然后带着肖莉来到了省城的医院。
但他对医生隐瞒了肖莉贫血的事情,一到医院,就进行输血。
肖家老父亲并不知道,自己女儿的一缕幽魂已经离开了人世。
肖莉再次从病床上睁开眼睛,一抬眼,就看见了病房的墙壁上挂着一副挂历,上面赫然显示的是一九九一年。
脑中是来自于另一个人的记忆。
她穿越了。
这才知道自己处在一个什么样的环境中,她是幺女,上面有两个哥哥,大哥二十八岁,二哥二十五岁,因为家里穷,都没有结婚,父母一直想将她嫁了,换一笔彩礼钱,然后给大哥或者二哥娶个老婆。
她虽然身体不好,但是家务事,农活,她干的比两个哥哥都多,而且,性格比较内心,在家里是逆来顺受的。
再想想自己穿越过来的原因,应该是因为自己爱上了一个渣男,这个渣男劈腿被发现了,就将她每天吃的精华素换成毒药……
想来自己聪明一世,却有眼无珠,看上了这么无情无义的男人。
……
第二天一大早,肖家父母就从乡下赶到了省城的医院,对她是关怀备至,问寒嘘暖的,各种补血的吃食伺候着。
这时肖莉才知道刚穿越来的自己,还被结婚了。
她现在可是肖家的功臣,不仅仅换来了一万块钱,还攀上了高枝,以后就是城里人,真的是光宗耀祖啊。
以后有了这么一个当官的亲家,一个前途无量的女婿,说出去脸上充满着荣光,以后就算是不用彩礼,老大老二也不愁娶不到老婆了。
从省城回来,家里的什么活都不让她干,几乎把她当成祖宗一样供起来了,两个哥哥也心甘情愿的揽下所有的活,都希望这个妹妹嫁给了有钱人以后,将来能够拉他们一把。
可是三四个月以后,袁家那边没有任何的消息,就好像把她给遗忘了一样。
肖自强急了,不顾脸面的去文化站找袁立峰。这时候袁立峰的态度完全变了,直接说肖家趁火打劫,拿了钱还要把女儿硬塞给他们,还说,婚事还得看儿子的意思,儿子不愿意,谁也没有办法……
受了一肚子回来的肖自强把气全部撒在了女儿的身上,说她没有用,还没有进门,就被袁家的人嫌弃了。
知道被袁家嫌弃,肖莉着实松了口气。
她还没做好在这个陌生的九十年代嫁给一个不曾谋面的陌生人的准备。
从那以后,她的生活又恢复了原样,家人还动不动的指责她。
她早就知道自己在家里不过是廉价的劳动力,最大的价值就是可以换一笔彩礼,每次听见指责,她就异常的愤怒。
让她跟这些愚昧的人生活在一起,还不如当初死掉算了。
她一个堂堂二十一世纪的白骨精,必须把这日子给解决了!
利用透视的能力,在父母在房里数私房钱的时候找了个借口进去,提出要一笔钱,给自己办了一身行头,请了轿夫和吹喇叭的,直接到了袁家。
肖父琢磨这也是个办法,一咬牙把两百块钱一起给了她。
吩咐她,一定要办妥。不然就不要回来了!
这两百块块就是家里给她准备的嫁妆钱。
呵呵,收了一万块,却给两百块的嫁妆,他们对女儿可真好。
那个袁丰润不是在省城吗?她要借着袁家这个阶梯,一步步的走向大城市。
……
次日,袁家。
肖莉起床下楼,就看见余慧英坐在沙发上。
她翘着二郎腿,双手环着胸,鄙视着肖莉。
第4章 我记忆不好
“去把早饭做了,还有卫生间里的衣服全部都洗了,这地也该拖拖了,以后这些活都该你做吧。”
“行,没问题,我这就去做饭,放做好之后会去洗衣服的,地我也会拖的。”
肖莉一脸愉悦的答应下来。
既然决定来袁家,袁家想方设法的为难她,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在通过袁丰润到省城之前,受些白眼是在所难免的。
余慧英看着她那张笑意盈盈的脸,感觉到自己的一招就像是打在了棉花上,白打了。
她就还不相信了,这个死丫头能够一直熬下去。
哼,想来我们家吃香的,喝辣的,做梦吧。
在屋里转了一圈,摸清楚了厨房的位置以后,就开始做起了早饭。
袁立峰早上起来,第一时间就去给儿子打电话了。
那边的袁丰润一听肖莉进了门,马上就炸毛了,如果让我跟这种女人过一辈子,还不如直接让我去死,当初救我干嘛?
袁立峰被儿子气的七窍生烟,路上碰到几个熟人跟他打招呼,他都懒得搭理。
回到家里,看见饭菜已经摆到了桌上,往桌边一坐,眼皮子都没有看肖莉一下。
“儿子怎么说?”余慧英赶紧凑过来问道。
儿子的态度一直很强硬,根本就没有同意过这门婚事,现在也不会改变什么的,她是故意问的,就是找机会羞辱肖莉。
袁立峰这才看了她一眼,眼神冷冷的,“还能怎么说?让我们把人给送回去,他还说了,如果让他承认这门亲事,还不如让他去死……”
余慧英马上阴阳怪气的说道:“有些人啊就以为到了我们这样的家庭就可以享福了,当然是死赖着不走了,可是她也不照照镜子,自己是一个什么德行,山鸡就是山鸡,怎么可能变凤凰,但凡是有点脸皮的,也会收拾东西滚蛋了。”
肖莉不急不躁的,甚至于唇角还挂着一抹微笑,“爸,妈吃饭了。”
眸底,一片冷色。
到底是谁不要脸了?有这样对待恩人的吗?文化站站长?真的有文化吗?书都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吧?
看她油盐不进,无脸无皮的样子,他们也拿她没办法,冷着一张脸开始吃饭。
余慧英夹了一口白菜放进嘴里,咸的她舌尖发麻,一下子就吐了出来,“这菜怎么……这么咸……怎么吃?”
袁立峰也刚刚吃了一些豆角,也吐了出来,“这是给人吃的吗?”
肖莉则一脸委屈,“我自从上次从医院回来以后,记忆就出现了问题,每次做饭的时候,老是怕忘记放盐,所以,有时候放了一次放两次,三次也放过……”
“啪”的一声,袁立峰将筷子扔在桌上,“不吃了,看见都饱了。”
余慧英马上说道:“我给你煮碗面条去。”
“没胃口,我去办公室。”他是看见肖莉就堵得慌,感觉有刀子在猛地戳他的心口。
余慧英回头狠狠的剜了她一眼,“我看你就是故意的,不会做饭,马上去洗衣服。”
可不是故意的嘛。
肖莉也不争辩,反正该吃的她已经在厨房里吃过了,起锅后,她自己吃饱了,才往菜里“加料”的。
洗衣服就洗呗,用水打湿一下,然后再拿出去晾晒,几乎五分钟就搞定了。
她洗碗,洗一个破一个……
她拖地,就跟洗地一样,到处都是水,搞得地板上滑溜溜的,一不留神就会摔跤……
接下来又要她去扫院子,她倒好,拿起扫帚用力的扫,灰尘扑的到处都是,院子里的垃圾不过是从这个地方挪到了那个地方……
余慧英没有吃早饭,看着她干活,肺都气炸了。
这个死丫头故意的,根本就是故意的……
余慧英气的要破口大骂了,刚刚巧,这时候有邻居过来串门了。
她嘴皮子厉害,往往是得理不饶人,平时跟左邻右舍的关系不咋样,鲜有邻居来串门了。
这串门的邻居肯定不只是“串门”这么简单了。
为了护住面子,她马上又装起了慈爱的婆婆,“肖莉,我都让你别干了,你非要抢着干活,今天你刚刚才来,应该好好休息才对……”
肖莉倒也配合,“妈,我过来就是伺候你们的,这些事情都是我应该做的。”
那些邻居看见肖莉一脸一身都是灰尘,便已经猜到了余慧英支使她干活了。
一个个嘲讽的笑道:“慧英啊,你真是好福气啊,有这么一个懂事的儿媳妇,我们就是过来看看,你儿媳妇来了,我们有没有帮得上忙的地方。”
肖莉笑容灿烂,那双眼睛亮晶晶的,“谢谢各位婶子惦记,快请进屋喝茶。”
四五个邻居被请了进去,大大方方的肖莉就像是女主人一样,礼数周到,余慧英反倒被晾在一边。
给大家倒了茶,马上又拿出几袋瓜子出来,热情的招呼着,“这里有瓜子,奶油味的西瓜籽和五香味的葵瓜子,都很好吃的……”
余慧英坐在沙发上,紧紧的揪住自己的衣服,恨不得上前就将肖莉撕个粉碎,这些瓜子可是儿子特意从省城买回来孝敬她的,她一直舍不得吃,放在厨房的柜子里,没有想到这个丫头居然拿出来招呼那些死婆娘了。
和余慧英一比较,邻居大婶们对肖莉的印象就好了起来,婆婆既抠门又狡猾,这个新媳妇倒是实诚。
一个上午,余慧英和肖莉都装着很和睦的样子,陪着她们聊天。
中午,余慧英再也不敢让她做饭了,让她做饭,就是糟蹋食材。
肖莉也不管他们两个人是什么样的脸色,端起饭碗,吃的有滋有味的。
袁立峰两口子如同嚼蜡,余慧英也不敢让她去洗碗。
他们这才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不是他们在为难她,而是她在为难他们,这哪里是没有逆来顺受的村姑?
根本就是打不得,骂不得的小祖宗。
接连几天,肖莉过着神仙般的日子,每天吃了饭以后,就睡觉,闲的发慌的时候,就在镇政府的院子里和人聊天,她对外人可是嘴又甜,手脚又勤快,不是帮着张大婶晒棉被,就是帮着李大妈晾衣服,很快就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
她前世的时候可是cbd精英,经常出入各种交际圈,深谙交际之道,怎么会摆不平这些原生态的大妈大叔?
第五章 雷霆
这天傍晚的时候,她和几个婶子在给院子中间的大花坛浇水。
大院里就这几个闲人,卫生环境,花花草草的都交给她们负责了。
肖莉的这一排花已经浇完了,直起身体,刚刚准备帮旁边的苏大妈。
谁知道苏大妈将手里的水壶一扔,眼睛已经笑成了一条缝,“雷霆,你怎么回来了?”
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一个身材修长的男人正往这边走过来,夕阳洒在他的身上,周身裹着淡淡的光晕,面庞迎着光,五官就像是被刀斧精心雕刻而成。
光洁的额头,深邃的眼眸,高挺的鼻梁,薄唇微微的勾起,弧度略带邪魅。
“想您做的红烧肉,所以就回来了。”
肖莉顿时觉得眼前一亮,真没有想到在这个时代可以遇见如此帅气的男人。
他的那一身衣服更加出彩,白底黑色花纹的衬衣,图案看上去有些夸张,衬衣并没有像大多数人扎在裤腰里,而是松散的垂着,下面是一条牛仔裤,一双尖头皮鞋。
在肖莉看来,他的这身打扮很普通,可是在别人的眼里肯定是个另类。
男人的时髦就是洁白的衬衣,而且一定要把衬衣的下摆扎进皮带里,皮带上再挂一串钥匙扣,女人的时髦就是穿一条色彩艳丽的长裙,然后套上一双肉色的丝袜。
三关镇不是很富裕的小镇,刚刚解决温饱没有几年,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穿的时髦的。
这个男人应该很有意思。
嘴角上扬,不经意间清浅的一笑。
雷霆早就注意到她了,院里什么时候来了一个姑娘?
难道是……
看见她对他笑,他还是礼貌的回了一个微笑。
苏大妈将手在衣襟上擦了擦,那张圆脸笑的跟刚刚开放的花儿一样,“回来也不早点说,现在市场上都没有肉卖了,我怎么给你做红烧肉?这样吧,家里还有一条活鲤鱼,一直养着,我就给你做红烧鲤鱼吧。”
“也行,只要是您做的,我都喜欢吃。”
“雷霆,你这张嘴太会说话了,把你妈哄得笑眯眯的,你的嘴皮子这么厉害,还不快哄个女朋友回来,到时候你妈一定更高兴,你还不知道吧,丰润都结婚了,你妈呀现在可羡慕你余婶了。”
旁边的王婶笑着说道。
苏大妈这才想起肖莉来,“肖莉,这是我儿子雷霆,他和丰润从小学到初中都是同学,不过他没有丰润有出息,没有考上大学。”
“雷霆,这就是丰润新娶的媳妇,叫肖莉,我现在回家做饭去,你就在这里替我把花浇完。”
“妈,您回去吧,我可是真饿了。”他又是一笑,眸子里聚着光,灿如星辰。
原来她真是肖莉。
长腿一伸,就跨进了花坛里,拿起水壶就开始了。
其余的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