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看,我作为您的第一个同行的下属,现在只是九阶,连个封号都没有。
这要是传出去多丢人啊,您既然跟皇室现在关系这么好,能不能……”
伦恩话说到这儿,林朔听明白了,直接说道:“不能。”
“您这……”伦恩神情有些尴尬。
“之前在城墙顶上我留你一命,是因为看你还算机灵,至少看得清形势。”林朔淡淡说道,“只是,人有时候不能太机灵。”
“我没明白您的意思。”伦恩问道。
“我听说,你的兄长是一位三字封号的弓师,是巴迪亚王国的宫廷侍卫?”林朔问道。
伦恩稍稍一怔,脸色大变,赶紧翻身下马,跪拜在地大声说道:“领主,我兄长是我兄长,我是我,您不能因此质疑我对米亚公国的忠诚!”
“你别着急,我跟你没什么交情,不怎么了解你,我未来也不在米亚公国过日子。所以你到底对谁效忠,跟我关系不大。”林朔停下马,对伦恩说道,“只不过我们这支队伍在路过香山公国之后,下一站就是巴迪亚王国的直属领地了。阿尔忒弥斯会跟她的领主,也就是巴迪亚国王会面,届时你伦恩到底效忠谁,将有机会做一次证明。”
伦恩抬头看了看林朔,又看了看阿尔忒弥斯所在的马车,重重点头:“我会证明给两位领主大人看的。”
“行了,起来吧。”林朔摆了摆手。
……
当天晚上,队伍在香山公国的一个边境小城住宿。
这儿比起香山公国的首府香山城,就有点穷乡僻壤的意思了,不过胜在晚上很安静。
这儿的人天黑之后也没什么其他的娱乐活动,就是上炕跟媳妇儿睡觉。
林朔自然也是入乡随俗,吃完狮鹫肉干,早早就在旅店客房睡下了。
今天晚上林朔打算是真睡,前几天都快被五夫人榨干了,好歹回回血。
刚躺下,林朔正让苏冬冬揉肚子,肉干泡水发涨,肚子撑得难受,结果门响了。
苏冬冬一脸不情愿,可还是起身给来人开了门。
阿尔忒弥斯气鼓鼓地走进来,往林朔床边一坐,一巴掌拍在林朔肚皮上。
猎门总魁首“嗷”一声就坐起来了,瞪着阿尔忒弥斯:“有话好好说就是了,你怎么打人呢?”
阿尔忒弥斯揉着自己被震得生疼的手掌,气吁吁地努着嘴不说话。
林朔一看这女人的神情,心里当然是明白的,可他必须要揣着明白装糊涂,问道:“到底怎么了?”
“哼!”阿尔忒弥斯冷哼一声,把脸别过去了。
苏冬冬在一旁看不下去了:“你要是不想说话,那就别浪费我们夫妻俩时间,回屋去吧。”
林朔摆了摆手,让四夫人先别刺激这个女人,嘴里说道:“师姐,有什么事情直说就是了。”
阿尔忒弥斯嘴角抖了抖,说道:“是,我现在是你师姐,不是你老婆,按说我没理由生你的气。可就算我们之前那场婚事是假的,你做戏总得做全了吧?
这都几个晚上了,我屋里你一趟都没去过,你让下面的人怎么看我?
哦,上赶着做个小老婆,然后刚结婚就失宠了,丈夫天天在大老婆屋里待着。”
林朔听着这番话,神情有些为难。
人家说得不是没道理,可自己是真不能这么干。
真老婆还宠不过来呢,谁还管得了你这个假的嘛。
“那要不……你今晚就在这儿留宿,别回屋了。”猎门总魁首建议道,“反正你是小的嘛,在外人看来,你进屋伺候丈夫很正常。”
“你!”阿尔忒弥斯脸色铁青,“林朔!你不要欺人太甚!”
“之前你不是挺乐意的嘛,香山公爵府天天晚上在我屋里冥想打坐。”林朔挠了挠头,很费解,“现在又有什么不行的?”
“我……”阿尔忒弥斯欲言又止,“反正我现在不乐意了。”
“哦……”林朔点点头,“那请回吧,我困了。”
阿尔忒弥斯气得全身发抖,站起来就走。
人走到门口,她又站住了,摸着自己的胸口,似是在给自己顺气,嘴里轻声念叨:“不生气不生气……”
就这么念叨了几句,等喘匀了气,她又回来了,重新坐到林朔床边,看着猎门总魁首。
“师姐,你到底想干嘛?”林朔翻了翻白眼。
“你今天跟伦恩说那些话干什么?”阿尔忒弥斯问道,“我听着好像是在试探伦恩对我的忠诚,你这是在关心我吗?”
林朔无奈道:“我要确保师姐你此行的安全,所以自然不能放过伦恩这个疑点。这人之前的表现是比较反常的,他这个点要是不摸清楚,回头我们可能会阴沟翻船。”
“那你摸清楚了吗?”阿尔忒弥斯问道。
“人心隔肚皮,就几句话的功夫怎么可能摸得清楚?”林朔说道,“我只是告诉他,我注意到他了,让他自己掂量掂量。”
“我早就摸清楚了。”阿尔忒弥斯说道,“他就是巴迪亚王国安插在米亚公国的探子。”
林朔神情很淡定:“那是我多事了,师姐请回吧。”
“你这人怎么这样呢?”阿尔忒弥斯埋怨道,“我跟你说事儿呢。”
“那你说呗。”
“巴迪亚王国水很深。”阿尔忒弥斯说道,“它本身就是天澜帝国里最强大的王国,王室的力量足以跟皇室分庭抗礼。
这是本土民族作为统治阶级的王国,当年要不是国师陈天罡出手,双方哪个王室哪个是皇室,那是不好说的。
原本香山公国算是天澜皇室的一枚重要棋子,作为巴迪亚王国境内最强的公国,用来牵制巴迪亚王国的。
甚至当年皇帝让三皇子跟我这个米亚公国的未来继承人订婚,那时候港口还不重要,其实也是这个原因。
而也正是因为皇室对巴迪亚王国的这份忌惮,所以之前米亚公国的港口问题,皇帝不能亲自来处理,否则双方就直接撕破脸了。
可现在香山公爵一死,香山公国将让一位年幼的皇子继承,为了稳定国内局势,必然会大肆分封伯爵领主来安稳人心,香山公国整体的衰落将不可避免,那么这份牵制力,就不存在了。
而我这个米亚女公爵,也跟三皇子悔婚了,嫁给了你。
所以不出意料的话,巴迪亚王国是会想尽手段,把米亚公国和香山公国收回去的,整合王国力量,并且拉动周边的盟友,对天澜帝国发起挑战。
而我作为米亚女公爵,是必须要直面这件事情的,所以才会选取这条路线,路过巴迪亚王国的都城,跟国王会晤。”
“总而言之,就是女公爵再次羊入虎口,然后我又是保镖,至于这笔买卖报酬嘛,依然是你带我去找我娘。”林朔说道,“阿尔忒弥斯,我算是看出来了,你现在是讹上我了。”
“我都嫁给你当小老婆了,还要怎么样?”阿尔忒弥斯嘟着嘴说道。
“说得跟真的一样。”林朔说道,“我这叫吃亏。”
“那你想变成真的?”阿尔忒弥斯眼睛眯了起来,一下子媚眼如丝。
“不想。”林朔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
“你要是不想,就老老实实当我的保镖。否则我就伙同小五,把你给办了,反正她是支持我这个小六的。”阿尔忒弥斯说道,“就你目前的神念屏障,能挡得住我和小五联手吗?”
“不是。”林朔都快无语了,“你一个女人还能这样威胁人呢?”
“哼!你以为我想这样呀?”阿尔忒弥斯瞪了林朔一眼,起身气鼓鼓地走了。
……
第821章 交个朋友
巴迪亚王国幅员辽阔,几乎占据了天澜帝国的整个北方。
作为一个游牧起家的北方民族,巴迪亚拥有大西洲最好战的军队,当年所向披靡,一度有问鼎大西洲的潜力。
只可惜天命并不在巴迪亚王室这边,五位圣人先后崛起,没有一位跟巴迪亚有关。
六十年前,巴迪亚王国与天澜王国在落日峡谷决战,修为大成的陈天罡一人守在峡谷出口,一拳“破碎虚空”重创巴迪亚最精锐的骑士团,大西洲东北的格局就此注定。
天澜王国升为帝国,而巴迪亚只能偏安一隅,成为天澜帝国的附庸王国。
今天的巴迪亚王国,直辖三十六个伯爵领,另有五个公国,土地面积占整个天澜帝国的四分之一。
林朔这支队伍此行的路线,就是要从巴迪亚王国直辖的这三十六个伯爵领斜穿过去,中途最重要的一站,就是巴迪亚城,王国的国都所在。
而巴迪亚城这个地方,同时也是天澜帝国的边陲重镇,隔壁不远就是明月帝国的泉城,两个城市隔河相对,这条大河就是天澜和明月的国境线。
有传言说,巴迪亚王国早就跟明月帝国暗通曲款,准备改旗易帜了。
当然这仅仅是传说,天澜帝国和巴迪亚王国都对此辟谣过,还为此杀了不少传谣之人。
这一趟行程,林朔是快马加鞭的。
因为他从后方得知,苏念秋那边应该已经完成了华夏对烈日帝国的国事访问,带领队伍离开了烈日帝国的国都,正在往西北方向赶路。
虽然赶路速度并不快,可整体进度是在林朔前头的。
为了不让林家大夫人久等,林朔自然得稍微快一些。
只不过这支队伍,不是纯粹的狩猎队。
传承猎人要这么赶路,那早习惯了,问题不大。
林朔这样带领的人,那行业多了去了。有猎人、有刺客、有演员、有贵族大小姐,还有宗教界人士。
连续三天紧赶慢赶,马车颠簸风餐露宿,有人吃不消了。
欧洲教廷的原红衣大主教,现任的条顿骑士团团长,骑士脑子牧师身子,唐珂德,病了。
要说唐珂德和庞威瑟两人,虽然脑子不那么清楚,其中唐珂德还特别爱逞能,可有庞威瑟劝着,整体还行。
人就怕互相比较,都是买卖的甲方,比起各种作妖赖账还威胁林朔的阿尔忒弥斯,他们让林朔省心多了。
一路上没怎么捣乱,老老实实跟着大部队。
之前唐珂德在登舰的时候,掉进海里去过,一是受惊二是着凉,其实落下病根了。
庞威瑟给他施展过牧师的手段,说是治好了,可庞威瑟这个牧师情况跟唐珂德这个骑士类似,银样镴枪头而已,一点用都没有。
这几天路程一赶,白天马车颠着晚上冷风一吹,唐珂德病倒了,连日高烧,眼睛肿得都睁不开了。
苗成云诊断了一下,从传统中医和现代医学两方面各给了一个说法。
按现代医学来说,这人是病毒入侵,眼皮子都肿了这是肝脏感染,非同小可,探险队之前带的那些抗生素没用。
要是没先进的诊疗仪器判断出这是什么性质的病毒,人就只能等死了。
按传统中医来说,这可以归类为风寒,药方子一开试试呗,能不能熬过去看他的造化。
庞威瑟哭得跟泪人似的,哀求林朔就近找个城镇给唐珂德抓药。
好歹是条人命,林朔肯定是要救的。
不过治病他不在行。而且大西洲的草药,跟华夏太不一样,只能说大致类似,但是命名和制作工艺都不相同,苗成云得亲自去药铺辨认,甚至还得去根据原材料制作。
于是大伙儿停在了在距离巴迪亚城还有三十多里的地方,这个小镇叫伏龙镇。
名字很大气,地方却很小,旁边都是农田,镇子也就三条街的规模。
众人在一家小客栈里落脚,苗成云带着庞威瑟忙着抓药去了,林朔在唐珂德身边照看了一会儿,就被魏行山和杨宝坤赶出来了。
说是这病可能会传染,林朔最近每天晚上又“过度操劳”,免疫力肯定下降,回头别感染了,搞得队伍群龙无首。
林朔哭笑不得,不过也只能服从安排,回到客栈房里找自己夫人,发现真假夫人都不在。
鼻子一闻,林朔就知道她们在哪儿了。
女人爱逛街,哪怕这儿只有三条街她们看样子都不想放过,结伴出去逛街了,离这儿不远。
林朔在屋里一看,发现钱袋子在,苏冬冬和阿尔忒弥斯都没带着。
他心想出去逛街哪有不花钱的,于是就带着钱袋子出门了,打算给夫人送过去。
人走到大街上,林朔也不着急,慢慢走着,东看看西看看,发现这地方其实还不错。
小虽然小一些,不过小镇有小镇的风情。
建筑布局肯定是不科学的,小巷弄堂七弯八绕。
不过这儿挑一红灯笼,那儿挂一串腊肉,青苔铺在石板上,门环上有铜绿。
人步入其中,就能感觉到生活气息很浓郁,挺有意思的。
顺着气味,林朔知道苏冬冬和阿尔忒弥斯就在隔壁街一家胭脂铺。
胭脂水粉的香味,都快把她们身上气味盖过去了。
而自己能闻到苏冬冬的气味,苏冬冬肯定也听到自己的脚步声了。
夫妻俩有这能耐,不用见面就知道对方在附近。
而就在这个时候,一股异香钻入林朔鼻子,林朔人一下子就站住了。
这是肉香,卤的。
猎门总魁首平时也没啥其他爱好,就好一口吃的。
吃对他来说分两种,一种是像狮鹫肉这样的,包括之前家里的烤牛肉,主要填肚子用,滋味能下咽就行,不那么讲究。
而他真正爱好,是另外一种,跟食量无关,那是小滋味,得细细品,比如就着绍兴花雕酒吃东海的海鲜。
现在这一鼻子肉香进来,林朔肚子里的馋虫就被勾出来了。
卤料配得相当好,而且有一些香料应该是这儿的特产,林朔之前没闻到过。
更稀奇的是肉本身的香味,这种肉的气味,有点像驴肉,可应该不是驴,好像更鲜美。
气味分辨到这儿,林朔也已经找到地方了。
就在这个巷子口,外面挂着一个木头招牌,上面写着“伏龙面馆”。
苏冬冬应该知道自己在这儿,也听得到自己腰间钱袋子咣当咣当的金币响,要花钱了自然会找过来。
于是林朔决定吃碗面再说。
走到近前,林朔发现店面不大,也就一间门脸,总共三张酱色的木桌子,坐不了几个人。
里面已经有人在吃面了,刚才林朔闻到的香味,就是从这人的碗里散出来的。
这会儿香味已经没有了